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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难,“难于上青天
送交者: 汉章 2012年10月06日01:06:30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汉章按:大部分的中国科技工作者正在把英文当做自己的主要工作语言, 中文反而一塌糊涂。中华道统的断绝几乎是必然的现象,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虽然孔子学院叫的好听, 可是孔子已经死了几千年了,连毛泽东思想政治局也是一会提, 一会不提, 何况孔子?  最近一老头在游行的队伍中公然咒骂毛主席, 被韩德强教授给了一个耳光, 可是中央电台的白岩松先生在电视上评论说, 打人的韩教授也是汉奸。  汉语用到这般田地, 也他妈的天下一奇。 如果再往逻辑上靠点, 老头骂的是白岩松的爷爷,白岩松无动于衷乎? 为什么毛主席就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被侮辱呢? 不用说毛主席的像还挂在天安门的城楼上, 退一万步说, 已经作古的毛主席就没有自己的后代? 中国人推理的能力如此可见一般。 

      事实上, 中文只所以不受到重视, 是因为现代知识几乎就是现代科技的知识, 而现代科技与中国传统文化基本没有啥的关系。 历史上, 中国人对现代科学的贡献几乎为零, 这也是中国人在科学上倍感艰难的原因。 基因有缺陷,只能后天努力了, 所以英文成为中国学生花功夫最多的学科。但这并不表示现在中国人的英文水平已经很高, 这几乎不大可能。 中国人向来有“乡音未改鬓毛衰”的说法, 蒋介石先生又留学(其实是在一所简单的日本军校养马), 又走南闯北(最后一个老婆就会讲不错的英文),可是一开口, 骂人还是“娘希匹”, 可见乡音实在是难改, 何况外国语言。非洲有的部落只有170几个单词, 已经跟猪狗没有大的区别, 猪狗先生们至少有3个单词吧。 科学考证说人类从非洲走来,  但最近看了一个非洲兄弟办的民俗村, 三百年前和一百万年前并没有两样。  黑人导游兄弟热情的教了几句当地的土话, 从喉咙里发音, 和动物哼哼差不多。文革的时候有人问一老太太, 说世界上的官谁最大, 回答是毛主席。 再问第二大的官是谁呢, 回答当然是严光明, 因为严光明是老太太公社的书记。 一辈子不坐飞机的人, 不会也不需要飞机这个词。  可是单词太多了也麻烦。 一个简单的东西, 造了许多的单词来描述, 就不仅无聊还很诡异。 例如, 下面文章中的先生说,中文先有个红色, 然后有暗红色, 深红色, 鲜红色, 浅红色,粉红色,  虽然可能不知道确切的意思, 但只要知道红色, 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可是英语却不是这样,红色当然是red, 可是深红色一般需要crimson, 鲜红色用 scarlet, 浅红色用reddish, 粉红色用pink. 这些词看上去一点关系也没有, 所以必须一个一个的记。 最近看英文《水浒传》,翻译者是娶中国妻,入中国籍,  多半辈子在北京生活的沙博理(Sidney Shapiro)老先生, 他把为武松唱 中秋水调歌的玉兰姑娘翻译成Jade orchid, 潘金莲翻译成gold lotus, 实在是妙。  难道英国人起个名字必然是哪个字的原意? David 是啥意思? William 又是啥意思? 其实玉兰, 金莲只不过是无数中国农村不识字的大爷大妈给女孩儿起的个名字, 玉兰是不是玉石般的兰花, 金莲是不是金子般的莲花(金子和莲花也他妈的不搭界呀), 那都是几千年以前的事了, 没有一个人说的清。 母夜叉孙二娘叫张山李四给她抬麻翻了的武都头, 只不过是中国人对小店伙计的一个俏皮话而已, 可是沙博理先生一口咬定这伙计就是张家老三, 李家老四(Zhang the third, Li the fourth).   就连李逵先生骂人, 也常常变换, your scoundrel, your varlet, your lout, 当然还有frigging. 你看, 连黑旋风(black whirlwind)在英国也成了他娘的绅士了。可是抱怨是没有用的, 英语是英国, 美国这些世界科技强国人民使用的语言, 而科技的主要语言是英语,  形势比人强, 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有人说数学家用了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符号实在麻烦, 可是我见过的一个1915年京师大学堂的数学考题, 大约是251 乘25这样一类的题目, 写了有一张纸的三分之一。 原因是清末数学家李善兰翻译西方的数学, 虽然名词弄的挺好, 但中国的书是竖排的, 又没有标点, 所以123即使翻译了也没有办法写, 他只好写成竖排写成了壹佰贰拾叁。 可见要说的清楚, 使用语言是必须的。  但语言是发展的, 文人与国家主导也是必要的, 并不是老百姓怎么说就怎么发展。香港出的中文报纸, 就搞了许多本地的土话,看的人直起鸡皮疙瘩。 中国现在的简化字就是完全由政府主导的结果, 有功于社稷, 说啥都不为过。 几千年里, 中国的学者其实就是琢磨汉字的人, 所以汉字精简而练达。水浒上说董平一出来出来,旗上大书“英雄双枪将, 风流万户侯”, 英语却是Heroic General Two Spears;  Gallant Duke of Ten Thousand Households 好像只有中文的一点影子。 当然英文也有非常杰出的表达, 例如水浒中的赛仁贵郭盛。 中文表层的意思就比较模糊, 有超过薛仁贵和相当于薛仁贵的意思。可是沙博理先生翻译成The second Rengui 就反映了本意:  郭盛说什么不可能超过薛仁贵。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报道, 说有一位精通几种语言的华裔女学者在联合国工作几年,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中文最优美简洁。 中国人传说仓颉造字的那一天晚上发生两件事, 一件是鬼哭神嚎, 凄凄惨惨。 这件事柏杨先生认为好解释,文字使人的脑筋复杂,生活更加的不容易, 现代社会不识字的人会是个啥情况?    第二件事是天上下了许多粮食, 柏杨先生说他不知道为什么。 其实现在很好解释: 语言文字使得知识传播, 下一代总比上一代强 (只有中国人还《黄帝内经》当成必读的经典), 科技发达了, 粮食才能真正增加。 用原始的办法, 一亩地增加20斤必须起早贪黑才能办成, 亩产万斤纯粹胡扯蛋。 
  
           
 
 华夏快递 : 云易:英语难,“难于上青天”
发布者 siyu 在 12-10-02 09:04
 
在美国,任何事情一旦让人觉得困扰,会听到有美国人说:“真是像中文一样的难懂。”中文,因为其特殊的象形文字的特点,对说拼音字母语言的人来说,的确很难,并且由其难“辨认”,或者说“貌似强大”,看上去很深奥。然而殊不知,西方人学中文自然很难,中国人学英文却可能更难。

以前在我学习的大学来了一个法国留学生,在来中国之前强化了一年的中文,来中国后一年后,就能和中国人做基本对话,两,三年后她可以基本上作正常交流了。于是我当时想,我自己从初中开始学英文,到当时已经学了七,八年了,那么我这个水平,到美国去估计三个月就可以流畅地和美国人交流了。然而事实证明了这一想法的不切实际。到了美国来后,不说三个月,三年,我都觉得自己的英文远远不够。而现在十几年了,虽然可以和美国人正常交流,但在读自己想读的一些学术书籍方面,还是觉得困难重重。原因?“英语难,难于上青天。”

当然,这个“结论”并不光是来自于我个人的经历。美国的非英语族非常多,尤其在蓝领阶层,遇到不会讲英文的遍地都是。而在白领阶层,甚至学校了,虽然博士学士工程师一大堆,但张口结舌的人仍然不少。客观地说,这个“难”,应该是相对概念。有些人是口语难,有些人是阅读难,有些人是写作难,等等。公平地看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是,对一般人,只要能交流就应该不错了,对学者专家们,只要在自己的领域里工作顺心,也应该感到满足。

对中国人来说,英语的“难”,首先体现在语法上。很多美国人自己的语法都没有过关,更不必提外乡人了。最记得刚参加工作后不久(读书时自己听力太差,即使美国人说错了自己也听不出来),发现美国人经常有语法乱用的习惯。久而久之才知道,这个原因一是因为很多美国人根本不在乎,二是因为很多美国人自己也很糊涂。记得我为了一个单音节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的用法,一连问了三个美国同事,三个回答都不一样。结果最后还是我自己最初的答案是正确答案。

英语的“难”,除了语法以外,还在于它无限庞大的词汇。英文的词汇在一般日常生活中所用的不过几千,但其总词汇量上百万。虽然恐怕在所有的说英文的人中很难找出几个词汇量上百万的人,但在学术领域中,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专有的词汇量,并且任何一门专业,尤其人文专业,是学得越深,英文词汇的要求也越高。 就拿美术的词汇来说,中文由于是以字为单位,知道了红,黄蓝,这些基本词汇,后面就加“深”“浅”等词,或者互相配合运用等(比如深红,紫蓝色)就基本可以表达清楚了。而英语却不然,如果一个颜色有了一点细微的变化后,紧跟着就有一个全新的词。比如”“深红”,如果我们说deep red, 或者 dark red,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意义,但英文却又一大堆同义或近义词burgundy, crimson, cherry,等等。 美国研究生考GRE最难的部分,就是词汇。GRE并非对“外国人”的考试,而是针对美国人的(外国人也不例外)。对美国人来说,大学毕业之后要升研究生,考GRE虽然不会像中国人那样困难,却仍然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大关”。

如果和中文比较一下,我们就知道英文的词汇有多少了。我们中文是以字为单位,掌握了最基本的两,三千单字以后,读书看报就不成问题了,因为知道了单字的意思,在看组合出的词汇,自然会猜准八,九不离十。所以中文,一般在读完大学以后,就不用再做多少语言上的提高了,除非专修中文的以外。而英文的情况就不一样。英文是以字母为最小单位,每一个词汇都是靠这些字母的不同组合而成的,所以基本上每一个词都得单独记忆。当然,英文也有前缀后缀,还有很多词是靠其他词汇演变的,学到一定程度也可以“猜”,但总的来说,“背”单词,是英文学习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英文的词汇之所以如此浩如烟海,还因为它是一种历史悠久,综合了很多种其他语言的语言。英文除了是最早生活在不列颠群岛的央格鲁·撒克逊人的母语以外,还融合了很多种其他语言,如临近的德语和法语,以及拉丁语,希腊语。在两千多年的演变中,逐渐变成了今天的一个完善的也是庞大的语言系统。

相比中文,英语有不少优势。优势之一是“精确”。这是因为它的语法严密。虽然英语不是世界所有语言中语法最复杂的,但比中文的语法还是复杂了无数倍。比较之下,中文似乎根本就是一种没有语法的语言。由于其语法严密,词汇丰富,所以英文在表达力上超过了汉语。这也是好多在美国呆久了的中国人,很多时候即使在中国人之间的对话中也常常会套用英文来表达某些汉语难以表达的情况。

优势之二是发音优美而轻松。在美国长大的华人小孩,虽然都是在双语环境中长大(在家汉语,在外英语),但比较起来,很少有情愿说汉语的。我认为这个原因除了在外说英语的时间相对更多以外,就是英文的发音对孩子们来说更轻松。汉语的发音,和字母语系的发音有一个根本的差别,就是一字一顿,每一个发音都是一个辅音和元音组合成的音节,都要震动声带,而英文,每一个词汇都是既有震动声带的音节,也有不震动声带的辅音,所以说起来有轻有重,抑扬顿挫,人在用力上也轻重变化,不需要每一次发音都震动声带。所以很多华人孩子英语很自然就出口,而说汉语时一字一顿,速度立即下降。

笔者之所以对英语的发音有这个认识,得益于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一场慢性疾病:气短。曾经我气短到说话非常吃力的程度。每当这种时候,我吃惊地发现,说英语远远比说汉语省力。

不过无论如何,说英语虽然不耗体力,但学习来还是很耗脑力的。词汇量巨大,甚至有越学越多的感觉,简直就是个无底洞。有人说法语时开始难,后来易,英语是开始易,后来难,而且是越学越难。此话,我在美国呆了16年之后,更是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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