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語難,“難於上青天 |
| 送交者: 漢章 2012年10月06日01:06:3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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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中文只所以不受到重視, 是因為現代知識幾乎就是現代科技的知識, 而現代科技與中國傳統文化基本沒有啥的關係。 歷史上, 中國人對現代科學的貢獻幾乎為零, 這也是中國人在科學上倍感艱難的原因。 基因有缺陷,只能後天努力了, 所以英文成為中國學生花功夫最多的學科。但這並不表示現在中國人的英文水平已經很高, 這幾乎不大可能。 中國人向來有“鄉音未改鬢毛衰”的說法, 蔣介石先生又留學(其實是在一所簡單的日本軍校養馬), 又走南闖北(最後一個老婆就會講不錯的英文),可是一開口, 罵人還是“娘希匹”, 可見鄉音實在是難改, 何況外國語言。非洲有的部落只有170幾個單詞, 已經跟豬狗沒有大的區別, 豬狗先生們至少有3個單詞吧。 科學考證說人類從非洲走來, 但最近看了一個非洲兄弟辦的民俗村, 三百年前和一百萬年前並沒有兩樣。 黑人導遊兄弟熱情的教了幾句當地的土話, 從喉嚨里發音, 和動物哼哼差不多。文革的時候有人問一老太太, 說世界上的官誰最大, 回答是毛主席。 再問第二大的官是誰呢, 回答當然是嚴光明, 因為嚴光明是老太太公社的書記。 一輩子不坐飛機的人, 不會也不需要飛機這個詞。 可是單詞太多了也麻煩。 一個簡單的東西, 造了許多的單詞來描述, 就不僅無聊還很詭異。 例如, 下面文章中的先生說,中文先有個紅色, 然後有暗紅色, 深紅色, 鮮紅色, 淺紅色,粉紅色, 雖然可能不知道確切的意思, 但只要知道紅色, 就能猜個八九不離十。 可是英語卻不是這樣,紅色當然是red, 可是深紅色一般需要crimson, 鮮紅色用 scarlet, 淺紅色用reddish, 粉紅色用pink. 這些詞看上去一點關係也沒有, 所以必須一個一個的記。 最近看英文《水滸傳》,翻譯者是娶中國妻,入中國籍, 多半輩子在北京生活的沙博理(Sidney Shapiro)老先生, 他把為武松唱 中秋水調歌的玉蘭姑娘翻譯成Jade orchid, 潘金蓮翻譯成gold lotus, 實在是妙。 難道英國人起個名字必然是哪個字的原意? David 是啥意思? William 又是啥意思? 其實玉蘭, 金蓮只不過是無數中國農村不識字的大爺大媽給女孩兒起的個名字, 玉蘭是不是玉石般的蘭花, 金蓮是不是金子般的蓮花(金子和蓮花也他媽的不搭界呀), 那都是幾千年以前的事了, 沒有一個人說的清。 母夜叉孫二娘叫張山李四給她抬麻翻了的武都頭, 只不過是中國人對小店夥計的一個俏皮話而已, 可是沙博理先生一口咬定這夥計就是張家老三, 李家老四(Zhang the third, Li the fourth). 就連李逵先生罵人, 也常常變換, your scoundrel, your varlet, your lout, 當然還有frigging. 你看, 連黑旋風(black whirlwind)在英國也成了他娘的紳士了。可是抱怨是沒有用的, 英語是英國, 美國這些世界科技強國人民使用的語言, 而科技的主要語言是英語, 形勢比人強, 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有人說數學家用了那麼多奇奇怪怪的符號實在麻煩, 可是我見過的一個1915年京師大學堂的數學考題, 大約是251 乘25這樣一類的題目, 寫了有一張紙的三分之一。 原因是清末數學家李善蘭翻譯西方的數學, 雖然名詞弄的挺好, 但中國的書是豎排的, 又沒有標點, 所以123即使翻譯了也沒有辦法寫, 他只好寫成豎排寫成了壹佰貳拾叄。 可見要說的清楚, 使用語言是必須的。 但語言是發展的, 文人與國家主導也是必要的, 並不是老百姓怎麼說就怎麼發展。香港出的中文報紙, 就搞了許多本地的土話,看的人直起雞皮疙瘩。 中國現在的簡化字就是完全由政府主導的結果, 有功於社稷, 說啥都不為過。 幾千年裡, 中國的學者其實就是琢磨漢字的人, 所以漢字精簡而練達。水滸上說董平一出來出來,旗上大書“英雄雙槍將, 風流萬戶侯”, 英語卻是Heroic General Two Spears; Gallant Duke of Ten Thousand Households 好像只有中文的一點影子。 當然英文也有非常傑出的表達, 例如水滸中的賽仁貴郭盛。 中文表層的意思就比較模糊, 有超過薛仁貴和相當於薛仁貴的意思。可是沙博理先生翻譯成The second Rengui 就反映了本意: 郭盛說什麼不可能超過薛仁貴。 以前在我學習的大學來了一個法國留學生,在來中國之前強化了一年的中文,來中國後一年後,就能和中國人做基本對話,兩,三年後她可以基本上作正常交流了。於是我當時想,我自己從初中開始學英文,到當時已經學了七,八年了,那麼我這個水平,到美國去估計三個月就可以流暢地和美國人交流了。然而事實證明了這一想法的不切實際。到了美國來後,不說三個月,三年,我都覺得自己的英文遠遠不夠。而現在十幾年了,雖然可以和美國人正常交流,但在讀自己想讀的一些學術書籍方面,還是覺得困難重重。原因?“英語難,難於上青天。” 當然,這個“結論”並不光是來自於我個人的經歷。美國的非英語族非常多,尤其在藍領階層,遇到不會講英文的遍地都是。而在白領階層,甚至學校了,雖然博士學士工程師一大堆,但張口結舌的人仍然不少。客觀地說,這個“難”,應該是相對概念。有些人是口語難,有些人是閱讀難,有些人是寫作難,等等。公平地看這個問題,我認為應該是,對一般人,只要能交流就應該不錯了,對學者專家們,只要在自己的領域裡工作順心,也應該感到滿足。 對中國人來說,英語的“難”,首先體現在語法上。很多美國人自己的語法都沒有過關,更不必提外鄉人了。最記得剛參加工作後不久(讀書時自己聽力太差,即使美國人說錯了自己也聽不出來),發現美國人經常有語法亂用的習慣。久而久之才知道,這個原因一是因為很多美國人根本不在乎,二是因為很多美國人自己也很糊塗。記得我為了一個單音節形容詞的比較級和最高級的用法,一連問了三個美國同事,三個回答都不一樣。結果最後還是我自己最初的答案是正確答案。 英語的“難”,除了語法以外,還在於它無限龐大的詞彙。英文的詞彙在一般日常生活中所用的不過幾千,但其總詞彙量上百萬。雖然恐怕在所有的說英文的人中很難找出幾個詞彙量上百萬的人,但在學術領域中,每一個領域都有自己專有的詞彙量,並且任何一門專業,尤其人文專業,是學得越深,英文詞彙的要求也越高。 就拿美術的詞彙來說,中文由於是以字為單位,知道了紅,黃藍,這些基本詞彙,後面就加“深”“淺”等詞,或者互相配合運用等(比如深紅,紫藍色)就基本可以表達清楚了。而英語卻不然,如果一個顏色有了一點細微的變化後,緊跟着就有一個全新的詞。比如”“深紅”,如果我們說deep red, 或者 dark red,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意義,但英文卻又一大堆同義或近義詞burgundy, crimson, cherry,等等。 美國研究生考GRE最難的部分,就是詞彙。GRE並非對“外國人”的考試,而是針對美國人的(外國人也不例外)。對美國人來說,大學畢業之後要升研究生,考GRE雖然不會像中國人那樣困難,卻仍然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大關”。 如果和中文比較一下,我們就知道英文的詞彙有多少了。我們中文是以字為單位,掌握了最基本的兩,三千單字以後,讀書看報就不成問題了,因為知道了單字的意思,在看組合出的詞彙,自然會猜准八,九不離十。所以中文,一般在讀完大學以後,就不用再做多少語言上的提高了,除非專修中文的以外。而英文的情況就不一樣。英文是以字母為最小單位,每一個詞彙都是靠這些字母的不同組合而成的,所以基本上每一個詞都得單獨記憶。當然,英文也有前綴後綴,還有很多詞是靠其他詞彙演變的,學到一定程度也可以“猜”,但總的來說,“背”單詞,是英文學習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英文的詞彙之所以如此浩如煙海,還因為它是一種歷史悠久,綜合了很多種其他語言的語言。英文除了是最早生活在不列顛群島的央格魯·撒克遜人的母語以外,還融合了很多種其他語言,如臨近的德語和法語,以及拉丁語,希臘語。在兩千多年的演變中,逐漸變成了今天的一個完善的也是龐大的語言系統。 相比中文,英語有不少優勢。優勢之一是“精確”。這是因為它的語法嚴密。雖然英語不是世界所有語言中語法最複雜的,但比中文的語法還是複雜了無數倍。比較之下,中文似乎根本就是一種沒有語法的語言。由於其語法嚴密,詞滙豐富,所以英文在表達力上超過了漢語。這也是好多在美國呆久了的中國人,很多時候即使在中國人之間的對話中也常常會套用英文來表達某些漢語難以表達的情況。 優勢之二是發音優美而輕鬆。在美國長大的華人小孩,雖然都是在雙語環境中長大(在家漢語,在外英語),但比較起來,很少有情願說漢語的。我認為這個原因除了在外說英語的時間相對更多以外,就是英文的發音對孩子們來說更輕鬆。漢語的發音,和字母語系的發音有一個根本的差別,就是一字一頓,每一個發音都是一個輔音和元音組合成的音節,都要震動聲帶,而英文,每一個詞彙都是既有震動聲帶的音節,也有不震動聲帶的輔音,所以說起來有輕有重,抑揚頓挫,人在用力上也輕重變化,不需要每一次發音都震動聲帶。所以很多華人孩子英語很自然就出口,而說漢語時一字一頓,速度立即下降。 筆者之所以對英語的發音有這個認識,得益於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一場慢性疾病:氣短。曾經我氣短到說話非常吃力的程度。每當這種時候,我吃驚地發現,說英語遠遠比說漢語省力。 不過無論如何,說英語雖然不耗體力,但學習來還是很耗腦力的。詞彙量巨大,甚至有越學越多的感覺,簡直就是個無底洞。有人說法語時開始難,後來易,英語是開始易,後來難,而且是越學越難。此話,我在美國呆了16年之後,更是深有體會。 □ 讀者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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