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女士在总结中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经济问题之时,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原
因:人文教育的失败,导致了此类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对此结论,我很难用社会学
意义上的例子加以证明。但我们不可能无视于这样一个事实:9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
的公共性丧失,群体再度边缘化以及"后现代理论"的崛起导致其生存阵地的丧失(许
纪霖)。如果将其视为整个人文领域大背景的话,那么在这样一个恶劣的环境之下
(利奥塔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死亡"),我相信我们绝对有理由反思我们的人文教育(文
科教育)。虽然毛病也许并非这十来年落下的,但要重建,希望却是全部在这上边。
因为,不光只有计算机是要从娃娃抓起的。
有一位美国朋友和大家闲谈的时候发出了这样一句感叹:"你们中国为什么培
养这么多无用的文科学生呢?"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我接受了近两年的高中基础文科
教育,听了此话脸红心跳,暗忖我等文科学生长期糟踏国家粮食,罪不容赦。如果
不幸考上大学重操旧业,不知又有多少粮食惨遭浪费?等到回家仔细一想,又发现
不对。发达国家的人文教育是要比国内发达的。比方说我们经常看见一些大学的有
关专业呼吁保护什么,而国外就有很多基金会专们干这个,还有的是不远万里来到
中国。这样一来我就很迷惘,但同时似乎就可以对那美国人的话做另外一个理解,
那就是国内文科教育的水平不够,不能培养真正高水平的文科人才(用当年的话说叫
"精英")。如果用本文的标题打个比方,就像当年大炼钢铁一样,我们的废铁疙瘩的
确是太多了。
在此需要说明一下,以上一段是为了界定题目中有关"钢铁"的概念,以便下文
对于没能炼成钢铁的原因展开讨论,因此算不得闲笔。
现在可以确定这么一条消息,教育部于去年发文,取消文科保送生特招生制
度,而理科继续进行。其原因是文科水平不易掌握,操作过程中弹性很大易滋生腐
败。在此,暂且先不论此举是否因噎废食地堵上了钢铁出炉之路,单就其反腐败的
出发点而言,也大有可商榷之处。
罗尔斯有这么一句话:"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教育部的这条文毫无疑
问地首先破坏了"作为公平的正义",那此举本身是否就可视作一种更深程度上的腐
败?
胡鞍钢曾经说过,腐败并不一定是把钱往自己的兜里装,还有一种集体腐败是
把钱往自己所属集体的兜里装。而今,某些人为了方便自己轻松地把握工作尺度而
无理地剥夺了广大文科学生及有关高校的保送特招权,是否可视作一种"集体消极
腐败"呢?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得出了一个普遍的结论:社会及其所有基本利益(自
由,机会,自我尊重的基础等)均须平等分配。除非是这些利益的任何一项或全部的
不平等分配能给最少受益者受惠。但在教育部的这项政策之下,文科生在升学方面
的不平等利益(当然,文理分数差不具可比性)已经降至零点,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能
阻止我们呼唤公正分配机会呢?
我们很容易推知,教育部取消文科保送的政策是以一种保护大多数(理科生比文
科生人数多)的功利主义为出发点(在能产生最大利益总额的前提下容许对一部分人
的平等自由进行侵犯)。这一作法如果表现在经济上就是"牺牲公平,效率优先"片面
盲目追求GNP增长的经济战略,南美诸国在此方面均有惨痛教训。而在教育方面,
这样一种做法的危害却是隐性的,无法衡量的。只有当这种隐患积聚到一定程度,
如南美诸国的经济危机一样突然在某一天爆发出来,其危害才有可能被人们看到。
而在此之前,我无法作出任何有关结果的判断,而仅能从其理论方面分析其非义的
本质。
在制度规则这一点上,应不应该存在文理之间的公平是我们首先要讨论的问
题。正如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指出的那样:"对平等也需要
证明"。同时,这也是要求规则平等在逻辑上首先要解答的一个问题。
对此,我需要声明的是,在本文中我并不要求结果的平等分配(这也不可能做
到,比如改变IT业从业人员和文史类研究人员的工资),而是要求先于竞争本身的规
则上的平等。像布坎南所说的那样,讨论分配正义时,注意力应放在权利和要求的
分配先于市场过程本身。简言之,任何一场正足球比赛开球的一个必要先决条件就
是比分是由零比零开始。这一点,已作为"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被写进了
宪法(当然,从法学角度出发,《宪法》不能做为审判依据)成为了"天条"。
2001年,中国思想界有一次关于"安提戈涅的天条"的讨论:俄狄浦斯刺瞎双眼
后,其女安提戈涅一直陪伴不幸的父亲。这是一个关于个人信仰人个自由的问题,
当它和城邦的法令发生冲突之时,安提戈涅这样说:"我敢(违抗法令),因为向我宣
布这法令的不是宙斯,或是那统治冥界的神祗,我并不认为一个凡人的法令会有这
样的权力,能够取消上天的律法,这种律法尽管从未成文,但却永不失效。"在这
个例子中,如果我们剥离其中深层次上有关NOMOS与PHYSIS的对立,仅就个人自由
与城邦正义(多数人的利益)的对立来看,我们仍不难发现后者在践踏前者之同时是
在与另一种层次上的正义发生冲突。
乔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指出:古典民主(即类似希腊城邦制中的民主)的缺
陷就在于它作为直接民主,没有给独立性留出空间,也不允许个人得到保护。在这
种情况下,多数人的利益很有可能演变为不义。顾准在研究希腊城邦制的时候就常
常苦恼于这样一个问题:希腊众小邦林立,个人才智在其中充分发挥,但有小邦为
了一已私利,却勾结外敌斯巴达。在这样的一种出发于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古典民主
主义中所蕴含的"多数人暴政"倾向,是这样显而易见。在总结了功利主义政策的非
义性之后,有一点我必须申明,即此文的主要写作目的并非在于呼唤平等与公正(尽
管我们现在是那么需要它),而是像题目所说的那样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钢铁是怎样
没炼成的?
答案也许就在上面的讨论中:我们缺乏一种合理的制度(表现即是现行制度中缺
乏对少数人的尊重,缺乏公平)。这也就是说,公平不一定要充满合理的制度,但是
合理的制度中一定要有足够的公平。
像当年大炼钢铁一样,我们的制度(当初的表现是炼钢程序)根本就不是为炼钢
而设计的。先天的缺陷决定了它根本不能给真正的钢铁以出炉的机会!
与其说我是在呼唤公平,不如说我是在呼唤合理。因为缺乏了一种合理的制
度,钢铁,就是这样没炼成的。
最后,我想再谈一下技术上的可能性。中国古代有这么句话:"文无第一,武
无第二"说的正是文科的评判标准不易把握。众所周知,前几年有一个"新概念作文
大赛",获奖者可以以一篇文章直升大学。后因社会压力过大,取消了该项政策。
作者有幸于今年二月初在上海参加了该项赛事的第四届决赛,综合此前几届的比赛
情况来看,几乎有这样一个结论,此类比赛(包括了社会上大多数作文比赛及高考命
题作文)之文题甚浅,是多数学生提笔可写之题,不适合用来"炼钢"。
当然,我不是说大家都下不了手的题就是好题。但纵观各类理科奥林匹克竞
赛,其赛题可是一般学生提笔可答耶?既然是炼钢,就应该拿出个像样的炉温吧?
每年的高考作文"面市"之后都会在社会上引发讨论,这几成近年来一大习惯。
有朋友也许记得,去年高考作文讨论中有这样一个论题,是有关法国高考作文的。
观其题者不论师生家长,均摇头叹难。这说明要拿出能炼钢铁的题目是有可能的。
但大家为何不拿呢?原因是因为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不可行的(在做出以上判断时,他
们以自身作参照)。如果用这样一种命题来选拔大量人群的确行不通,那么,能否用
它们来给少数人一个出路?或许钢铁就存在(而且是极有可能存在)于其中呢?
所谓"久病成良医",作者曾经深入研究过教育部门有关高校招生的各项政策,
因此,我很能理解政策方的行为实施是一种着眼于中长期目标的行为,例如各地招
生分数线不等,确实是无法骤然解决的问题。但对于我在此文中所说的这样一个无
需大动手脚既可合理安排的方案,为何不可加以实行?
穆勒在《论自由》中有这样一段言论:"集体的平庸(COLLECTIVE
MEDIOCRITY)正在扼杀原创力和个人天赋,要使人类在生活上和性格上都尽可
能多样化,就必须保护每一个人"。而我们在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时,有一个
重要的标准就是看生活在其中的少数人利益是否得到了保证。
李猛先生在讨论安提戈涅问题的《爱与正义》一文中,有这样的一段话:"使
法律不仅是律,还是法的,是对每个真正独特的人的同等尊重。"公平,是我们追
求的终极目的,也许目前还无法做到,那么,能否在制度上先给这少数人一个机
会,让真正的钢铁诞生于他们之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