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章朱鎔基的兒子賺了一個億這很明顯了,再說嫁女兒的事,
在大陸辦婚喪事要送禮這是中國幾千來就有的風俗習慣,在現代社會中也是如此。辦婚喪事也被稱為了“辦紅白事”,紅指的就是婚事,白指的是喪事, 凡是去參加“紅白事” 的親戚、鄰居、朋友、同事等是一定要出禮錢的,不出禮錢將會被人說三道四的,出禮錢只是規矩不同,婚慶喜事的禮錢是要用紅紙袋或紅紙包裝後,送出去的,而且錢的數字應該是單數,而喪事的禮錢是用白紙袋或白紙包好後,到了辦喪事的人家,要把禮錢扔在遺象面前,喪事的禮錢必須是單數,,假如喪事的禮錢要出一百元,這是不可以的,應當再加上一元或一毛,變成一百一元,或一百零一毛才行,這也就是在辦紅白事送禮錢的基本情況。
仍回到朱鎔基女兒出嫁宴500貴賓這事上來,這500貴賓來參加朱鎔基女兒的婚禮肯定是要出錢出禮的,就不說500個貴賓都出了一份厚禮,只就算他十分之一的人出了一份厚禮,或再少說一點,是百分之一的人出了一份厚禮,那麼這五個貴賓中難道就不會以送婚禮的方式來給這位“清官”一份厚厚的大禮嗎?這是完全可能的!實際上也可以說是一種變相了的賄賂了。
《朱鎔基台上台下》這書中有這樣一些落馬的高幹,他們全部都是朱鎔基提拔的、在金融系統中的高官,或也可稱這些人是朱鎔基放在金融系統中的高級馬仔吧,這些人中有〈一〉前中國銀行香港總裁劉金寶,因貪污受賄判了死緩。〈二〉前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曾任中行上海分行行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貪污受賄400萬,判了有期徒刑15年。〈三〉前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曾任中行紐約分行總經理,中行行長,建行行長,貪污受賄115萬,判了有期徒刑12年。〈四〉前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第一副總經理梁小庭,受賄300萬,判了無期徒刑。〈五〉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李福林,2000年5月在北京跳樓畏罪自殺。
對於朱鎔基的這些金融系統落馬的高級馬仔,在一次回答記者的問題時,被記者問到了這個方面的問題,“朱總理,你口口聲聲的喊要反腐敗,但為什麼自己提拔的幹部都貪污落馬了呢?”
聽了記者這話的朱鎔基故意把臉一沉回道:“我看錯人了。” 呵——共產黨高級官員也就都是這種死不要臉 的德性,就這麼一句簡簡單單的回話,把自己提拔貪官的責任都推掉了。朱鎔基女兒的婚禮酒宴上如有這樣的高官,那麼難道中國的老百姓就不能質疑這位希望老百姓說他是個好官的共產黨高級官員了嗎??
不過朱鎔基即使有重大貪污受賄等問題也是不會查、不會倒的,這就是前面說到的目前習近平等反貪官腐敗是有選擇性和針對性的原因,這原因一說出來大家就會立即明白了,喔!原來是這麼回事,這把保護傘真的很大啊!朱鎔基不會被查、不會被弄倒的後面這把保護傘究竟是何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