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保险
美国开业医生都要买医疗事故保险,既为了保护自己,也是因为法律规定。
行医成本中最具争议的一大笔花销就是医疗事故保险。允许医疗诉讼的理由是认为这样做能使医生更加小心,有利患者安全。但事故保险并非补偿病人的好方法,病人每得到$1 赔偿平均要花掉诉讼费用$1.2。每年每20位医生中就会有一位医生面临诉讼,每5位医生里就会有二位在一生之中曾经被告至少一次。医生事故保险的保金平均每年$23500(5%年入帐),但在不同专业差别很大。家庭医生可能每年不到$7000,而骨外科,神经外科则可高达$100000甚至更多。虽然医疗事故保险的保金有些年头增加的很多,但所有的增加都会很快转嫁到病人身上,也就是健康保险公司的保费上。如果考虑过去30年膨胀因素,医疗事故保费涨幅不算很大,也就是说,医疗诉讼的结果是少数人得到赔偿,但出钱的并非是医生或保险公司,而是其他的病人。
医疗事故的确是个问题,但现行事故保险制度大约不是最佳解决方法。按照美国近年的数据,疏失性医源伤害大概每100人次住院会发生一次,但每十次伤害事故却只有一次会产生投诉,而只有一半的投诉者真能得到赔偿。与此同时,大量的诉讼案例并非因为疏失,而许多这些案例即使没有疏忽,找不到医生的错误,起诉方也照样可以获胜并获得巨额赔偿。司法过程不确定因素太多,而且大部分医生购买适用于所有事故的全额保险,因此诉讼体制对医生行为的约束力很小。
但是,被人投诉在工作时间以及精神紧张方面成本很高,因此大部分医生处理病人时都会非常小心。无论如何,医生选择医生职业是因为愿意照顾病人。至少在一个比较稳定,人与人之间互信较强的社会里,医生这么想,病人也会这么想。
虽然有人认为,担心被起诉迫使医生行使“保护性医学”,正式研究结果却表明高额问责或被诉讼次数较多并未导致化验检查次数,住院次数或处方数目增加很多。因为大部分诉讼针对的是医生已经做过的操作,而不是因为没有做什么或是漏掉了诊断,过多检查或治疗不是医疗事故的结果,而是另有原因。
事故问责系统是否对医生疏忽有威慑作用?作用不大,而成本巨大。医疗事故诉讼无论是补偿患者伤害或是增进医生服务质量作用都不是很好,不断受到批评,现实中却仍然没找到更有效的,让医生患者都可以接受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