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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香港食物安全潛規則
送交者: 藍天下 2014月10月26日05:08:23 於 [健康生活]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曝光香港食物安全潛規則 藍天下 於 2014-06-02 04:40:55







試問香港食物安全監管部門,尸位素餐何時了?



香港立法會王國興議員致香港食物安全專員譚麗芬太平紳士的信件







舉報前涉案食物(加利奧香草火雞胸片)標籤: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香港法院發出的證人傳票:在“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日期之後將該食物售賣,即屬犯罪。



案發後同一食物(加利奧香草火雞胸片)標籤被篡改為:此日期前最佳。



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澄清:在“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日期之後將該食物售賣,不屬違法。







當局監管形同虛設,無良商家見縫插針:同一食物上貼上兩種不同標籤,如果過期後售賣,“即屬犯罪”或是“不屬違法”呢?



食物安全監管潛規則:民不告,官不理。





類似個案不勝枚舉:“民主社會”何以罔顧民生,證據確鑿豈容當局為虎作倀!





香港食物安全監管一直保持“世界最佳記錄”。 [資料來源:立法會CB(2)1284/12-13(09)號文件)]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擔當監察政府運作的角色,包括政府監管不力等,並有權就可能廣受市民大眾關注的課題進行主動調查。受害人多次致函要求申訴專員介入調查,均遭拒絕。



「綠色和平」強烈譴責香港政府就食物安全的問題監管不力,未有汲取過住食物安全事件的教訓,仍處處逃避責任,嚴重漠視食物安全的風險。






近年來頻頻爆發食物安全惡性事件,人們憤慨奸商無良的同時對自己的飲食環境充滿擔憂。我們無所適從——還有什麼食物是安全的?現在的時代我們究竟還能吃什麼?






香港食物安全亂象叢生:海內外同胞,一人一信轉發致特首,挽救香港核心價值於日益墮落沉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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