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雜談
談藝術就必須要談到人的感覺,因為藝術是由人們的感覺器官來感受和欣賞特定對象其中的美的行為。人基本的感覺器官有: 視覺、聽覺、味覺、嗅覺和觸覺,藝術就圍繞滿足人的這些基本的感覺器官的美好需求而展開。
自然人的欲望廣泛深刻並不會只滿足於特定感官的愉悅,人們還會在感官愉悅的基礎上追求更深層次的身體與心靈的愉悅。基礎的感官愉悅未必是最好的,更好的或許是基礎感官的綜合運用,這種運用或許更具有感染力,更能夠展現美的力量。人所追求的美是以自然為基礎,同時也帶有人自己的特定要求。藝術本身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
美是藝術追求的目標,從古到今從東到西,人們一直矢志不移。而美的範圍可以很廣闊,可以是個體的美,群體的美,青春的美,成熟的美,樸素的美,老練的美等等,美的範圍會在人們藝術追求實踐中不斷地得到擴展。
藝術創作沿用這樣的規律,發現美,表現美,創造美。視覺藝術比如攝影,繪畫主要是發現和表現美,而聽覺藝術音樂則更主要是創造美。視覺藝術的對象是現實客觀的,基本上都來自於現實的自然世界,而大自然客觀的脈動旋律卻並不能直接產生音樂作品,動人的音樂還要在具有敏銳洞察力和強烈表現力的人的發現和創作活動中才能夠產生。
藝術的開拓既源自於人對現實自然客觀世界的認識,也來自於人廣闊無垠的幻想能力。藝術的不需要是真實的,雖然其中的內容必然留有真實的痕跡,其主要是人的追求內涵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