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女性危險的選擇
未婚同居現象正像一股廚房裡洇出的水流,在社會上無聲地蔓延
着。未婚同居者的理由是住在一起方便、愉快、自由、前衛,互有報
償,而且絕對屬於個人隱私,不容他人質疑。對於老年男女出於經濟
上和子女方面的原因放棄再婚而選擇同居的,我能足夠的理解,沒有
二話。因為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在同居關係中找到了愛情、安全感和伴
侶。但是,對於企圖結婚的女性,特別是青年女性,我依然想發出一
點忠告。
心理學家告訴我們,戀愛中的許多男性希望“占有”對方,而絕
大多數女性則希望能完全與對方"融合"。女性產生愛情之後,她的感
情完全投入,而一些男性則不然,一旦達到目的,他的熱情就會大幅
度減退。如果熱情減退了,那麼本來就不強烈的結婚的願望就更無立
足之地了。
同居對於男性和女性的影響是很不相同的。美國一項對2150
個男人的研究表明,曾與女人同居的男人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後來和
那個女人結了婚.也就是說,三分之二的同居關係沒有走向婚姻。美
國一位研究人員把全美國對同居的研究綜合起來,發現僅僅有百分之
九的人有結婚的認真計劃。他們還發現,同居關係延續的平均時間只
有九個半月。同居而最終沒能結婚的那三分之二的女性,情況如何呢
?---曾和一位男子同居的經歷像年輪一樣刻在自己心裡和身上,很
難很快地走出並擺脫它帶來的影響,一切得重新開始並十分艱難。美
國專家的這項研究也證實了這一點:20%的25歲以下的婦女認為
同居具有婚姻的所有好處,但40歲以上的婦女只有4%認為同居可
代替結婚。研究人員說,這是她們從痛苦的生活經歷中得出的結論。
如果把同居作為一種試婚階段,測試一下對方是否適宜結婚。效
果未必好。因為雙方都清楚地知道,它是一次試驗。他們知道,雙方
隨時可以退出。他們不大可能像真正處在婚姻之中的夫妻一樣必須去
面對婚姻中的種種衝突,比如,“他的”和“她的”錢常常嚴格區分
,或"留有一手",而不是同舟共濟,共同為買房子、生兒育女攢錢,
不會為家庭經濟的大政方針爭論不休並最終達成一致。這就是同居不
能替代婚姻的重要原因,因為雙方不承擔解決問題的義務。但同居者
並不正視這樣的問題.特別是女方,害怕失去對方。所以,他們通常
迴避矛盾。總有一天,他們憋在心裡的事情太多了,壓抑太久了,便
走向徹底分裂。面對同居的請求,許多希望和“他”結婚的女性常常
會真誠並充滿天真地想:如果我們總是防備着對方,如果我們誰都不
向前邁一步,那麼我們怎麼能接近目標?於是,就違背自己希望結婚
的意願同居起來,就不敢向"他"堅持自己想留下肚子裡的孩子的熱望
,就為“他”的生意打下一片一片的天地而沒有要求劃給自己一點點
股份或提成……提到保護婦女權益的字眼,不少現代女性嗤之以鼻,
以為新一代女性早已脫離目不識丁和“嫁雞隨雞”的困境,早已不再
是弱者,何須保護?而一旦發現自己將權益拱手送給的是小人而且難
以挽回之時,悔之晚矣。
你可以選擇同居,但你要明白你失去了法律之傘的庇護,你一定
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就算你很灑脫,就算你輸得起,但當戀人對
你基本的權益發動不斷地蠶食之時,請堅持自己的原則和要求。不要
等到揭開對方的面具才想到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他真的很愛你,如
果他對你真的是結不結婚都一樣,你的合理要求又怎麼會破壞你們的
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