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樂東某業主被拆遷過程的照片 |
送交者: 秋之徒 2008年07月26日04:38:45 於 [健康生活] 發送悄悄話 |
至尊敬的衛書記: 我是樂東縣抱由糖廠的下崗職工,而且全家都下崗了,也沒有得 到政府的就業援助 。 從1998年我在樂東縣橋南路永明橋頭邊承包了一塊約500平方集 體荒坡地,使用期限為20年,當時該土地是一塊專門堆放垃圾,長 滿野草,很陡峭的地方.當時我從縣糖廠下崗了,沒有生活收入來 源,通過幾個朋友的支持,投入大量資金將該地填平,做成露天的 舞廳,後來改營為不夜園茶坊,一直經營到今天有10年了.在我開 頭的帶動下,周圍陸續有人投入資金,開發這些荒地. 這10年裡,我遵守國家的法律,合法經營,按時交納各種稅費近 20萬元,解決了全家的生活問題,這樣的情況今天改變了。 先是縣建設局發下通知,以拆除違章建築的要求我們自行搬遷, 否則強制拆遷,說1993年的規劃圖已經規劃到我的場地和周圍與 我一樣情況的5家經營業主{全部都是承包荒地開發成目前環境優 良的營業場所},6戶居民{這個規劃圖我們不但沒有看到過,也 沒有公告過}。 我不反對國家建設規劃,也不反對政府徵用拆遷,但政府自己確 定補償標準150元*0.2---30元/平方,我的不夜園近500平方扣這 扣那補償1.1萬元,經過力爭,說按150元/平方補償,補償5.1萬 元。但這個補償我不同意{我只是填土和初步建設就用了10萬, 何況近10年來大量投入。} 7月23日,縣建設局在沒有任何的手續,沒有拆遷補償協議,沒 有我的同意,沒有撥付補償款,動用公安執法人員,武警,封鎖 各路口,把我強制拉出店外,把我的店內物資搬到街道上,用推 土機把我苦心建設的不夜園推倒了,造成了大量財產損失,只是 把店裡的廢鐵都賣了1萬5千多元。 縣政府這樣的拆遷做法,近期還將繼續重上演,因為還要繼續拆 遷5家業主和6戶居民。 補償金少的可憐{而且到現在已經拆遷還沒有撥付,說領導決定 重新討論,,拒絕撥付},也沒有任何的安置措施,只以一紙行 政命令,動用公安武警,就這樣摧毀和占有了我的財產,這個過 程我拍下了大量的錄象和照片。 我人小力薄,只能看着我做下的事業就這樣沒了?連那點可憐的 我不同意的補償金也拿不到。我全家是縣糖廠下崗職工,以後靠 什麼生活?我母親原來就住在店裡,現在連自己居住的地方都沒 有了,我們靠自己的努力做出這一點事業,連保護自己財產的權 利都沒有,什麼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納稅人,下崗職工,什麼 拆遷條例,在公安武警面前,一文不值,縣領導說,你要告就去 告吧,這些錢你要也推,不要也推,現在我想要,說要重新討論----不 給了,支票作廢,要告去告吧。 真懷疑,這就是我們一直追求的法治社會?人民政府可以不遵守 法律?我站在店前試圖阻止對我財產的侵犯,而公安局領導指使 數名幹警把我強制拉出店外,並說如果我再進自己的店,就以妨 礙公務抓起來,剛才還是我的店,還在繼續營業中,還剛交納了 工商管理費,我是法人代表-----怎麼轉眼我進我的店,就成了 犯法,可以被抓起來?---這是我一直擁護的中國共產黨的政府 的做法? 罷了,我個人有自己的家庭,上有為國企貢獻了青春的退休的母 親,有下崗了沒有生活來源的哥哥和姐姐,我是不會做揚佳第二 ,-----我真想拿瓶汽油到縣政府門口燒死自己算了,或許這是 最好的解決方式,因為法律根本就沒有作用,對法律的期望根本 就是夢想. 如果這封信能被省領導看到,那麼我希望能夠得到重視,因為我 不僅僅為自己申訴,也為後面將面臨同樣結局的其他業者和居民 申訴,如果只按違章建築規定{按這個規定,那麼全縣城的房子 都可以拆了}簡單粗暴的驅趕業者和居民和占有所承包的土地, 我相信一定會有事發生的,有居民說,如果這樣拆,一把火把房 子燒了。。。。 我相信,法律還是有它的自己尊嚴,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和政府 都必須遵守的,如果權力能夠代表法律,政府就是法律,那麼衛 書記,恭喜你是我們省草民的最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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