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士超
諾獎獲得者SEN命題:1億多女性失蹤之謎
女性失蹤之謎是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SEN首先提出來的。理論上講,醫學研究表明,若給與同等的關注和照料,女性的死亡率要比男性的死亡率低,甚至女嬰的流產率也要低於男嬰,通常情況下,出生性別比率應大致為1.05左右,而由於男嬰和女嬰死亡率的差別以及男性的平均預期壽命短於女性,所以總人口性別比應該大體維持在1.00,在高年齡組,女性人口還應該略多於男性。但是在現實世界中,確實發生了人口性比率的嚴重失調,基於各種原因的人為干預導致在東亞、南亞和阿拉伯地區,男嬰的出生率顯著高於女嬰,同時女嬰的死亡率顯著高於男嬰,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將之稱為“失蹤的女性,認為1億多女性失蹤了。
我國也有近4000萬的女性莫名其妙地失蹤了?
按此規律一算,我國男性比女性要多出3700萬,也就是我國有近4000萬的女性莫名其妙地失蹤了?我國3000多萬女性也失蹤了?因為目前我國男性比女性多出3700萬,其中,0歲—15歲的男性比女性多出1800萬。 而正常情況下男性雖然比女性多一點,但也不應該多那麼多。在大多數國家,男性人數都略多於女性,男女出生比例一般為103-107:100。但是,中國及其他亞洲國 家的性別比例嚴重失衡。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出生性別比持續升高,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國的出生性別比為108.5,1987年百分之一人口抽樣調查為110.9,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為111.3,1995年百分之一抽樣調查為115.6,到了2000年變為116.9。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到2000年11月1日,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出生性別比,除西藏和新疆等個別自治區外,都高出正常範圍。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我國出生嬰兒性別比是100∶116.9,有的省份高達100∶138。目前,我國男性比女性多出3700萬,其中,0歲—15歲的男性比女性多出1800萬。
性別比過大的原因被認為是重男輕女、計劃生育政策惹的禍:產前的B超性別選擇、產後的殺嬰、棄嬰?
有些人認為已所以出現這種偏差主要緊中國傳統上對男孩的傳統偏愛,再加上廉價的超聲波診斷和墮胎服務,是導致我國出生性別比失衡的三大主要原因。墮胎服務使得一些中國夫婦可以選擇終止妊娠以避免生下女嬰,儘管這是官方一直遣責的非法行為。據法新社巴黎4月10日電,10日《英國醫學雜誌》在網站上發布的中國性別比差異方面的文章,該調查報告警告說,重男輕女導致的選擇性墮胎,使中國的男孩比女孩多出3200萬,這個比例失衡將持續數十年時間。
還有報告認為是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造成的,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在農村地區還可以生第二個孩子。研究者發現我國的第二胎生育的性別比例失衡情況更為嚴重,男女比例達到了143:100,其中江蘇省以192:100位列榜首。所以該研究者認為性別選擇性墮胎幾乎是所有超出比例的男孩出生的原因。
其他國家的情況怎麼樣,讓我們來看一看不同的研究者又是如何講的。
不同研究者對產前的B超性別選擇如何得出結論的?
Hull(1990)和Zeng et al.(1993)的研究都表明,產前的性別選擇是造成性別比例失調的重要原因,而類似的結論在對韓國、印度的研究中也得到了體現。產前性別選擇對性別比例的影響的一個重要證據是性別甄別技術在東亞出現和普及的時間與性別比例大幅度失調的時間是相吻合的。比如,中國和韓國都是在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出現並普及性別甄別技術,而性別比例的嚴重失調也是從這時開始的。而更早一些,當性別甄別技術在歐美出現的時侯,也有學者關注過這一技術對生育選擇的影響,Mason和Bennett(1977)曾指出,性別甄別技術夫人普及本身就表明了父母的性別歧視——只有那些想生兒子的父母才會從這一技術中獲益,他們會在鑑別出胎兒為女性之後選擇人工流產,而當胎兒為男性時,父母一般情況下都不會選擇流產,這和他們是否想生女兒關係不大。Goodkind(1996)利用韓國1988年的調查數據進行分析後發現,父母在進行產前鑑定之後,如果發現胎兒是男性,只有2%會選擇流產,而女性胎兒被流產的比例則高達60%,這無疑是對Mason和Bennett的理論的一大支持——即性別甄別技術是為那些有性別偏好的父母準備,而這一技術的流行,本身就說明了性別歧視在社會上廣泛存在。
那麼,產前性別選擇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性別比例呢?這一問題目前沒有明確的回答,但是Goodkind(1996)利用1988年韓國的調查數據所做的分析表明,在韓國,所有懷孕婦女中只有1.6%做過產前性別鑑定,如果Goodkind的分析是正確的、並且數據沒有誤差,那麼按照自然出生性別比為1.05估算,即使所有檢查出胎兒是女性的父母全部選擇流產,之後一胎全都是男嬰,會使出生性別比例上升到1.083,雖然比正常性別比例略高,但並非不可接受,但是如果這項技術在更大範圍內普及,更多的夫婦進行產前性別鑑定和人工流產,那麼造成的後果是不可想象的。在中國,這一點尤其明顯,因為要保護計劃生育政策的穩定運行,同時沒有宗教約束,中國墮胎不僅不違法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是受到鼓勵的,這對出生性別比例可能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新生嬰兒的性別比已經達到了1.17,這遠遠高於了可接受的氛圍,雖然這其中可能有多種因素,但是毫無疑問,產前的人為性別選擇是最重要的原因。
另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是,父母在什麼情況下會進行產前性別選擇呢?Hull(1990)和Zeng et al.(1993)對中國的研究表明,一直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父母對不同胎次的嬰兒的態度是不同的,一般來說,第一胎人為選擇的比例不會太高,總體出生性別比例在可以接受的氛圍內,但是隨着胎次的上升,出生性別比例就開始發生畸變。Das Gupta(1987)提出的選擇性歧視的觀點和Hull以及Zeng等人的研究有相通之處,她認為父母對女嬰的歧視主要體現在高胎次的女嬰上,對旁遮普(Panjab)地區的實證分析證實了這一觀點。
產後的棄嬰和殺嬰?
產前的性別選擇是男女性別比例失調的一個重要原因,而產後的性別歧視的影響可能更大。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新生嬰兒的性別比為1.17,但是2004年0-4歲嬰兒的性別比卻高達1.227,5-9歲兒童的性別比為1.191,這充分說明了在生長過程中,女嬰的死亡率遠遠高於男嬰,考慮到在同等醫療和營養狀況下,男嬰的死亡率應該高於女嬰這一事實,中國過去十年女嬰的死亡率相對於男嬰,已經遠遠超出了可以接受的範圍。產後的性別歧視要為這一現象承擔幾乎全部的責任。Sen和Dreze(1998)也表示,在印度,人口普查數字顯示出生時的男女性別比例約為1.053,這和正常的男女出生性別比是相吻合的,因此,在印度,男女性別比例的失調大部分要歸因於產後的性別歧視。
產後的性別歧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棄嬰和殺嬰的現象,二是在醫療、食物等方面的歧視性待遇,導致女嬰的早夭率上升。
棄嬰和殺嬰的現象在東亞和南亞地區並不少見,很多學者也將嬰兒性別比例的失調歸咎於此,Hull(1990)利用中國1987年1%抽樣調查數據進行分析,認為出生後被父母溺殺、拋棄是造成女嬰比例地下的重要原因。Johansson和Nygren(1991)利用中國1988年2‰生育率調查數據進行分析,仍然認為。棄嬰和殺嬰是造成嬰兒性別比例失調的重要原因。同時,在印度等地,學者們也發現了類似的現象。
但是,棄嬰和殺嬰真的會對嬰兒性別比例失調造成如此明顯的影響嗎?畢竟,直接的棄嬰和殺嬰在各個國家都是犯罪行為,很難相信一種犯罪行為可以對全國的人口性別比例造成如此嚴重的影響。Sen和Dreze(1998)表示,雖然印度確實發生了嚴格界定的謀殺女嬰的行為,而且印度北部有長期謀殺女嬰的歷史,但是,過量的女孩死亡往往是由於家庭對男孩的偏愛以及家庭分配中對女嬰的忽視造成的。有證據表明,Sen和Dreze的論斷是有道理的,1992到1993年度的印度全國家庭健康調查顯示,除了在克拉拉邦等南方少數幾邦情況不太確定以外,在印度全境,6種主要的疾病疫苗的接種率,女嬰都遠遠低於男嬰,而且,這和家庭收入以及父母教育水平沒有關係,這直接導致了印度女嬰的死亡率遠遠高於男嬰。大量的研究向我們展示了足夠充分的證據——對女孩的醫療衛生和營養食物等方面的忽視在很大程度上和女嬰的死亡率呈正向關係,而令人感到遺憾的是,這種情況往往被父母視為是自然而然、理所應當的,不僅在印度,在中國或東亞其他地區也是如此,社會觀念認定了女孩不應該接受好於男孩的教育,而家中的資源向男孩傾斜也是無可厚非的,比如韓國在朝鮮戰爭時期顯示了非常高的性別比例,而中國在日本侵華和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也顯示了非常高的性別比例失調,戰爭本來應該導致男性大量死亡,從而緩和男女性別比,單是在人為災害中,男女性別比例反而加劇了,這是因為在災害(比如戰爭和饑荒)發生前出生的女嬰在災害期間被大量拋起、溺殺或由於家庭資源緊缺而早夭。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使得父母在養育女嬰時的人為忽視往往不被自身察覺——因為他們很可能覺得根本沒有忽視女嬰的需求,女嬰本來就不應該比男嬰得到的更多。
此外,另一種情況也會導致女嬰在統計上的減少,那就是家庭對出生的女嬰的故意隱瞞,這可能是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中國所特有的現象,而這毫無疑問是對女嬰的一種嚴重歧視——不在政府部門正式登記註冊的女嬰將無法獲得任何公共財政提供的服務,而家庭這樣做,往往只是為了再獲得一個男孩。
中國性別比過大的真正原因是什麼:都是乙肝惹的禍?
畢業於哈佛大學現就職於芝加哥大學經濟系的女經濟學家Oster(2005)提出了新見解,她的這一開闖研究給她帶來了極大的聲譽,被認為是全球最有前途的經濟學十大新星之一。她認為沒有所謂的1億女性失蹤問題,都是乙肝惹的禍。乙肝和生育選擇是有關係的,母親若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那麼生男孩的概率是生女孩的150%,這一論斷的理論依據來自1976年諾貝爾醫學和生理學將得主Blumberg的研究,這項研究表明了乙肝病毒和生育性別比例之間是有關係的,Oster的研究表明在中國75%的失蹤女性可以是因為乙肝病毒的原因導致的。
這一證據真的有效嗎?如果這一論斷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在良心上似乎會好過一點,這至少表明在東亞和南亞地區比例異常的出生性別差異不是由於嚴酷的性別歧視造成的,但事實上,這一論斷並沒有的到經驗研究的廣泛支持,有研究表明,已經生育過一名女童的婦女才有生育另外一名男童的更大可能性,對於僅僅生育過男童的婦女們,她們只有中等的可能性再生育一個女童,這表明已經生育過男童的父母們對女童的偏愛程度依然有限,這一點從不同胎次的出生性別比例和嬰兒死亡比例也可以看出。
在新生兒性別選擇技術廣泛應用之後,來自韓國的數據證實性別選擇技術與現有兒童性別組成比例有密切的關係,東南亞各個國家的出生性別比例、流產嬰兒性別比例和死亡的新生兒性別比例顯示出決定出生女嬰數量是否下降的關鍵因素是家庭中兒童的性別組成是否與父母的構想相同,因此,男孩偏好是出生女嬰數量下降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