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法律禁止中醫
作者:sl
明治維新以後,日本制定了「醫師法」和「藥事法」。
醫師法
http://ja.wikipedia.org/wiki/%E5%8C%BB%E5%B8%AB%E6%B3%95
藥事法
http://ja.wikipedia.org/wiki/%E8%96%AC%E4%BA%8B%E6%B3%95
1.根據日本醫師法,醫生必須要通過國家(西醫)醫師資格試驗,拿到執照後才
能從事工作。沒有(西醫)醫師執照從事診斷工作為非法。這個法律一夜之間廢掉
了中醫。
2.打針灸治療部分疾病可以適用健康保險(神經痛、關節炎、腰痛、五十肩
等疼痛病狀為主),打針灸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有針灸師執照,針灸師不能做診斷工
作。其他的疾病打針灸要自費。
3.能適用健康保險的中成藥和西藥一樣無一例外地需要接受嚴格地檢查測試。
其結果是在日本只用很少一部分中成藥能適用健康保險。大部分中藥要自費服用。
4. 日本的醫師法和藥事法非常嚴格。個人相信中醫,自費吃中藥沒人管。如
果沒有醫師執照擅自給別人診斷配藥,馬上觸犯法律。藥劑師的工作是檢查醫生
配藥,當然其他工作也可以賣一些大眾藥(什麼藥沒有醫生處方可直接賣的有明確
規定)和推銷健康食品(當然是自費服用),但是不能診斷。如果藥劑師給客戶搭脈,
並推薦補腎虛的中成藥,絕對是觸犯了法律。經常有人觸犯法律被逮捕。
通報上海中醫藥大學日本分校客座教授楊敏被東京警視廳逮捕一事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8/zhongyi1051.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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