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會發怒的人,相信你也是。雖然我不是常會把怒氣發出來,我常心裡有不滿和怒氣,只是沒有表達出來而已。當然,心中有氣,臉上常會顯明的。對於處理憤怒的情緒,我在學習。
聖經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發怒或生氣是一個選擇。當你發怒時,是因為你選擇發怒。有人說怒氣有犯罪的怒氣和合理的怒氣之分,有合適和不合適的怒氣之分,有幫助人和傷害人的怒氣之別。發怒不是一定是錯的,發怒也不總是壞事。關鍵在予我為什麼發怒和我怎麼處理憤怒的情緒。
問問我自己,什麼使我生氣?我為什麼這樣憤怒?
我們要認識的很重要的一點是怒氣從來不是根本的問題所在。總是有深層的原因。簡單地說,怒氣是人對三種感受的情緒反應。如果我要認識我的怒氣,我一定要了解是哪一種或哪幾種感受使我生氣。只有認識到根本的原因,才能幫助我們處理怒氣。
當我生氣時,可能是因為:
1.覺得受傷害了(hurt)(肉體或情感,或兩者都有,常是相互依賴的)。請想想:傷害可能是別人無意的,或出於好意的動機,或迫不得已的;可能是我們把自己看得太大,或自己太敏感了。站在對方的設身處地想想。對別人的過錯,賜恩典 給人,以恩慈,憐憫和饒恕待人,帶來的是對自己的醫治和祝福。
2. 覺得受挫失望(frustrated)。事情不是按我的意願和方式發生了。這時要問我自己:生氣能改變現狀嗎?值得為這如此發怒,以致傷身傷情傷神嗎?想想神的意念永遠高過我們的意念,也許事情這樣發生會帶給我出人意外的結局和驚喜呢!
3. 害怕(fear)。我覺得被威脅和不安全。只有神可以帶來我們內心的坦然無懼。在父神的懷抱中得平靜安穩。
當我們能專注在真正的原因上時,就容易來控制我們的怒氣。事實上我們很難從我們的生活中排除被傷害,受挫和懼怕。它們是必然會有的。但是我們確實能學習如何能不發怒也可以處理這些感受。
可能很多時候我是情不自禁,不能控制自己地發怒,我也不知道是為何。其實,神能幫助我們認識怒氣,改變我們的心來對待憤怒的原因,並且賜能力給我們來處理和控制我們的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