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编造程佩明被“活摘”后,近期又发文鼓吹杜文为“活摘”见证者,借机抹黑中国政府。
杜文,男,汉族,现年46岁,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在采访中,该杜声称自己是被当时内蒙古自治区高层领导当做替罪羊,在狱中假装失忆五年逃过了追杀,并大肆杜撰不实言论对中国进行抹黑。其通过编造“活摘器官”“认识三阶段”大肆污蔑中国,即:一是起初不相信,认为正常人不可能干出“活摘器官”之事;二是之后在狱中,曾帮助死刑犯申请捐献器官文件,出狱后打探到法医联系相关医院直接对死刑犯剖肚“摘器官”,随之火化;三是因“大法”学员修炼“大法”,身体健康,有利于器官买卖且已形成产业化。在北京大街上,随处可见张贴着可公开买卖器官的广告。
杜文因牵涉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原主任武志忠贪污大案而受到广泛关注。该案缘起于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的一块土地发生纠纷事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派时任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杜文参与“协调”此事。其间,杜文分别于2008年及2010年从专项办案经费中支取了共622万元,而后杜文被控涉贪污公款。2012年8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杜文两次贪污相关费用492万元,判刑15年。杜文不服,遂提出上诉。在2016年的终审判决中,杜文因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2023年1月4日,杜文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