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編造程佩明被“活摘”後,近期又發文鼓吹杜文為“活摘”見證者,藉機抹黑中國政府。
杜文,男,漢族,現年46歲,原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法制辦法律顧問室副主任、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在採訪中,該杜聲稱自己是被當時內蒙古自治區高層領導當做替罪羊,在獄中假裝失憶五年逃過了追殺,並大肆杜撰不實言論對中國進行抹黑。其通過編造“活摘器官”“認識三階段”大肆污衊中國,即:一是起初不相信,認為正常人不可能幹出“活摘器官”之事;二是之後在獄中,曾幫助死刑犯申請捐獻器官文件,出獄後打探到法醫聯繫相關醫院直接對死刑犯剖肚“摘器官”,隨之火化;三是因“大法”學員修煉“大法”,身體健康,有利於器官買賣且已形成產業化。在北京大街上,隨處可見張貼着可公開買賣器官的廣告。
杜文因牽涉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秘書長、法制辦原主任武志忠貪污大案而受到廣泛關注。該案緣起於2007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在深圳的一塊土地發生糾紛事件。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派時任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杜文參與“協調”此事。其間,杜文分別於2008年及2010年從專項辦案經費中支取了共622萬元,而後杜文被控涉貪污公款。2012年8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杜文兩次貪污相關費用492萬元,判刑15年。杜文不服,遂提出上訴。在2016年的終審判決中,杜文因犯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萬元。2023年1月4日,杜文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