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rIaImF6so&t=1s
今天偶然在油管视频的平台上,收阅到了这么个题为《对江青是否执行死刑,徐向前与众多老干部意见不一,徐帅力排众议》的视频(其视频链接如上所附)。
认真看后,不妨感慨地想客观性地说几句。因为,这几年来,国内论坛上总在重复式转帖传播着两个版本,却故事内容大同小异的涉及到当年曾判决江青死刑,而后不敢杀害,却仍最后被关押迫害致死于牢笼的故事。之所以说它是两个版本,却故事内容大同小异之所在,那是因为,整个情节的客观性陈述其问题之无论内因、抑或外因的因公关系,甚至应答的遣词造句和口吻,都八九不离十。唯独不同之处,无非就是故事中主角和曾经的岗位职责不同罢了。那就是:版本之一,说的是陈云力主不能杀;另一版本则是徐向前力主不杀。故而,他们俩在提出同样的建议之后,再另行做历史性责任理清之自我保护的说话方式,也不一样。陈云说:如果你们非杀不可,就请必须在决议上注明:他陈云并为同意;而徐向前则是说:我希望大家以党的最高利益去考虑这件事情.......然而,问题是:无论徐帅也好抑或陈云也好,设若他们果真如此的反应的话,那就恰恰从侧面印证了,无论客观上、抑或法理上,大陆官方已经根本无法实事求是地、以实话实说的方式,来针对性当年审判江青等人之举,是否合法合规,而做出可能令人心服口服的、讲道理逻辑性质的客观性论证了。故而,也唯有类似视频中小编那样:继续弄虚作假性质,而断章取义历史般篡改或伪造而以点代面、或以偏概全地歪曲历史真相的手法,维续其伪司法性质的假话谎言政治,方可达至歪曲历史真相以欺骗后人视听了。这也正凸显了,当今那邓产党伪共集团的政治欺骗性质!完全失去了其本该具备的法理执政的民意根基了!
然而,小编整篇视频之旁白,其谎言骗人中,却无不客观上法理逻辑、历史逻辑性漏洞百出!道理如下:第一,首先透视小编那在客观历史上做移花接木而偷换概念着谎言骗人的所谓周恩来制定的“军委八条”,而所谓江青对此所谓“非常不满意”之谎言而逻辑漏洞百出之处吧!
1)江青本来就不是军委内的人,客观上也就根本没条件、更无权、更无资格介入到涉及军委内部军政业务的事情!否则,且不说以政治第一的毛主席绝对不会容忍任何党内乱法政纲的人和事而必然严惩她,即便当时已经主政军委副主席工作的林彪和周恩来,也会联手拒绝!所以,说法完全吻合邓氏那种惯性悖论客观事实的说假手法;
2)即便作为其职责业务上纯属军委外人的江青,或其他人,胆敢心中“不满”,其可客观法理政纲上,那也非但不敢以身试法,也更无渠道令其可违反政纲而付诸落实。故而,小编无中生有是瞎编杜撰历史之所谓江青“处处针对徐帅”的说法,就更是起码连有案可查而具体的文字佐证都无法拿得出来了!故而,已不具备起码法理逻辑的可采信度!邓氏谎言骗人之二也;
3)假设江青胆敢放肆,而在豪无任何具体证据下,便可无中生有式所谓“处处针对徐帅”的那些说法、甚至连徐帅的岗位职责之去留都产生直接影响力的话,那么,不就意味着当年的整个中央军委中连毛主席都被江青给架空而操控、而傀儡般被江青直接指挥并掌控军委的人事变动了吗?那整个中央高层不就类似政治无政府状态了吗?那么,客观上该是这么个逻辑推理了吧?那么,毛泽东还可能在党政军中维持其威信吗?
4)假设江青果真的能得逞视频小编旁白中所借徐向前之口,称:“即使江青做了不可饶恕事情......”的话,那么,所谓“不可饶恕的罪行”的性质问题,却为何在后来公开庭审江青时,没有这么一段法庭上之针对性调查和审问呢?那不就恰恰说明了,江青当年的所作所为非但与这毫无必然关联,而且更是与涉嫌违法犯罪毫无必然关联了嘛!更何况,当年江青进入文革领导小组时,也并非组长嘛!而组长是陈伯达。故而,即便她江青再想多管闲事,那也不得不在法理程序上,起码得首先经过与陈伯达之间达成同意后再行事吧?那么,涉及到必仅陈伯达的介入,就必然顺理成章地在逻辑上会惊动到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等更高领导了吧?那么,设若连毛、林、周都同意了的事情,那么,江青还有什么具体触犯法理政纲之处呀?那不典型的法盲式瞎扯了嘛!邓氏惯性骗局之四也;
5)接着,徐帅继续就江青是否该杀的问题道:“......可毕竟是我们内部的事情。如果仅仅为了处死她,那么,在国际上造成影响,就不值得了。还有,最重要一点,她的身份特殊,如果杀了她,是对领导人的不尊重”;即“是对另外一个人的不尊重”等之类的说道。透过徐这一番说法表现,所透视的话中有话的恰恰正是:即便徐帅被迫离职“文革小组”,甚至还被似是而非地伪命题式称“徐帅的离职与江青脱不了关系”等,也并非江青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硬道理。
故而,徐帅的潜台词实乃:若对江青滥杀无辜、草菅人命,则必然适得其反!否则,若江青果真的在司法有着足够证据能佐证她确实犯下了“不可饶恕之罪”的话,即便不杀江青,也必须有着相应的司法条例可释法!而非政治上仅凭人为情绪化之好恶而感情用事于定性司法的判决!将原本纯属政党内人民内部之间矛盾的问题,诉诸于敌我矛盾性质的手段来解决。反而导致司法上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而潜伏更大的政治隐患。 否则,就恰恰反过来对司法之本该客观公平公正的庄严性之亵渎和践踏!更是对那所谓“依法治国”说道之严重打脸而自毁公信力!
6)如果徐帅果真的类似小编之所谓“徐向前与众多老干部意见不一”,而他处于十分孤立的境地、且还根本不是最高决策者的话,居然还能得逞其“舌战群雄”之后而达至了“力排众议”的话,这就恰恰客观上反过来印证了那些所谓“有人情绪激动地说道:她罪大恶极。不处死刑很难向人民交代”的说法,恰恰客观性透视出了说话者,代表着其所谓“众多干部”,却实乃被小编以偷换概念方式所夸张,而实为以邓小平为首的、其政治思想意识早已伪共化了的、试欲以公报私仇心或秋后算账心态的极少数“还乡团”式曾在“文革”中被群众打倒的高干们中,其极个别人在代表着邓小平说话。他们完全就是顽固不化于罔顾自己之前确实曾经由于所犯过的错误而被打倒撤职的客观事实。而欲寻求一旦恢复政权,便以更为百倍的疯狂举止,践踏司法而不分青红皂白式复仇无辜者!这就是为何邓小平在面对江青在庭审过程那种一身正气而大义凌然,视死如归的表现,而不禁心虚胆寒而发其自己内心之所谓“杀一千次也不解恨”的心态了。这一切,完全背叛了毛主席生前为中共设立的合法合规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具体规范中,“不许虐待俘虏”的条例了!那不就完全政治肤浅,甚至黑暗性质地悖论了中共党国的缔造者毛泽东,生前曾一再强调那英明论断了嘛:“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疏忽大意”。
故而,在此不妨顺便联想一番:后来邓小平之曾特别指令胡耀邦,利用职权,去诱杀性暗杀了那24名掌握邓家子女在文革中涉嫌违法犯罪,以及邓小平本人在1976年清明节了所暗自操控的“四五暴乱”以对抗毛泽东的案件真相的、实乃无辜的国安侦查员的客观事实。而且,还特意指令王震前往监督;此外,再联系到后来之“六四惨案”问题上,他更是践踏司法而滥杀无辜、草菅人命等之类的客观事实,不就十分容易理解了嘛!而且,那些牵涉到“六四惨案”而本能性逃命到了海外的学生们,即便到了今天,却仍由于邓小平违反基本人权法而无理霸道性遗嘱,而令他们至今仍无法回国探视亲人父母。可谓践踏基本人道主义至极而无以复加了!即便台湾的蒋经国,其生前的晚年的时候,还起码非常人道性地领悟到:必须开放他们台湾的老兵回大陆探亲,以践行最起码的人道主义,以免自己百年之后会倍受诟病千秋呢。
然而,大陆执政党中,这位自诩“中国人民的儿子”而被高度涂脂抹粉地粉饰性追捧为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共产党员”,以及“解放思想”的什么“总设计师”的邓大人,在居然能怀柔以容纳原中共叛将龚楚返回内地定居而颐养天年的情况下,却居然根本无法容忍那些因“六四惨案”而外逃的学子回国探视自己的父母而尽寸心之孝.....这就实在是:难以令普天下之正义释怀了。
第二,假设徐帅当年之所以离职“文革小组”,是由于江青所导致;而后来的今天,“文革”连同其“文革小组”一起,却又被邓产党伪共们否定、诬陷、鞭鞑得体无完肤的话(因为,邓小平特别交代胡乔木,令其要把“文革”,即便弄虚作假也要诬陷得类似日本侵华之惨痛程度嘛),那么,文革之后的徐向前,照理逻辑而言,反倒更该是“吃水不忘挖井人”般感恩江青当年拯救其脱离文革小组的“苦海”之恩的举措呀!因为,“文革”民主运动不已经被邓小平们给诬陷抹黑地臭不可闻了嘛!甚至那些曾经“举着红旗反红旗”而在文革初期,搞打砸抢、武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动”老红卫兵们,不也已经避之唯恐不及地将自己曾参与文革初期打砸抢武斗,甚至闹出人命的历史,撇得一干二净了嘛!徐还怎么还能忘恩负义地忘怀,甚至恩将仇报式诬陷江青呢?那不就反过来潜在性地意味着:徐实乃对当初之被迫离开“文革小组”之事而不满、而仍耿耿于怀了嘛!要么,就反令自己陷于无情无义而无道德操守的卑鄙之中了嘛!那还能以实际行为成其为所谓的“徐帅是好人”吗?或还有啥必然的逻辑性关联吗?说不通了嘛!
第三,小编白纸黑字里说得非常清楚而所谓:“江青突然提议由徐向前担任文革小组的组长......”,然后,又紧接着自我印证道:“可这是毛主席批准的”云云,那么,这不就客观性地从侧面印证了这么个历史事实嘛:无论当年那个具体的历史阶段的江青,是否已经任职于文革小组,然而,想委派徐帅担任文革小组的主张和动议,完全就源自于毛主席了嘛!所以,毛才指派江青出面正式提议,并征求意见之后,毛再决策。这不就十分客观性显然的历史真相了嘛!难道还怎么是那位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而传达毛主席的人事安排的意图的江青呢?那不典型的:要么,确实不懂装懂而胡说八道;要么,明知故犯式而故意诬陷抹黑了嘛!今天还怎么能故意人为弄虚作假而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历史着欺骗人们呀?那不就意味着:小编在以自己之弄虚作假而篡改历史的行径,而客观事实般证实了自己就是自毁政治道德公信力的造谣撞骗之流了嘛!
第四,即便就算江青,果真的就曾主动提议徐帅担任文革小组组长的话,那也没啥恶意嘛!为什么非得人格上如此恶毒地人格羞辱、人身攻击那经司法客观性庭审验证确实无误的毛主席的夫人江青呢?那不就典型类似触犯人权法般,属于类似政治或种族歧视性质的对待毛泽东的夫人江青的同时,而实乃指桑骂槐式影射性对毛复仇自己心中那些自私自利的怨恨了嘛!
这不就完全以人们可耳闻目睹的客观事实,悖论了连他邓小平自己都重复式说得比唱得还好听的所谓“实事求是”的原则了嘛!说一套、做一套,而口是心非、表里不一,出尔反尔了嘛!那么,如此践踏司法而草菅人命、滥杀无辜、冤屈无辜,而自毁政治道德公信力的邓产党伪共政权,对于台湾方面而言,还有啥起码的吸引力呀?还有啥可指望对你的信任呀?哪天你邓产党伪共们,重蹈覆辙式背叛自己的种种承诺,而把自己在大陆官方的那一套践踏司法的倒行逆施、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而对内残酷欺压老百姓;对外又再来投降主义而丧权辱台式卖台求荣的话,那么,今天那些已经在台执政党类似毛思想化的统治下,幸福地安居乐业、岛泰民安的台湾人民怎么办呀?还不又重新沦落到类似当今那些大陆远洋走向偷渡客般:背井离乡而全球“逃荒式”盲流谋生吗?那还不更加凄惨呀?
所以呀,建议那些邓产党伪共们:您呀,还是权且先高抬贵手吧......急也急不来。别再继续在那儿自弹自唱地耀武扬威式演戏了。多浪费表情,还多劳民伤财呀?还不如省着点儿,也好多少补亏点儿,被那些贪官污吏抑或许家印们所为非作歹、祸国殃民而导致的国库巨大的财经亏空吧......抑或,有本事,先把已经被侵略者掠夺了的那什么仁爱礁,夺回来再说吧。否则,也尽是些类似反动派“纸老虎”般高喊自欺欺人、自我壮胆的口号......还不如回到天安门广场去,该阅兵就阅兵去;该踢正步,就踢正步去;该豪华高富帅式军衔穿戴,就穿戴去;该出国演出,就出国演出去......多滋润呀......
请别忘了:其统治政治上已经普遍赢得了人类道德制高点的台湾人民,正以:“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之态势,安居乐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