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2024年9月16日)宋彬彬在美國去世時名宋岩。
有關宋彬彬同學對卞仲耘校長的慘烈殉難是否有責的問題,筆者幾年前發表過一個看法,說“八五”事件可以描述為中共的權貴子弟在運動中打死了中共的基層幹部。如今再思再想,這個視角雖然不算脫離歷史事實,但大致屬於事後觀察分析。若推回到當時,面對歷史,應當有更確當的論定。
筆者在文革時不曾目睹宋彬彬,但多少聽聞過女附中學生黨員馬德秀和劉進之名。據迄今所得信息,馬德秀可能是三人中政治上最成熟的一位,劉進則比較“虎”(剃光頭打赤腳出入學校機關),兩人當年頭面似乎都比宋更榮顯一些。但作為文革的標誌性人物或者說符號,宋被排在前面,除了因為在天安門上給毛戴紅袖章之外,主要還是由於後來述史者是以宋任窮、劉仰嶠和更不知名的馬某(按:也許馬德秀父母在中共的資歷不淺,但居位不高)的權位來排算的。
據說女附中的師長們在文革後問過那些學生黨員(在當年的中學生中為數不多):你們都是我們看重培養的,為什麼會帶頭來斗我們打我們?卞仲耘校長容或也曾有此疑問,而王晶垚先生當早就不屑於此,他所關心者永遠只是:造成這悲劇的邪惡在中國社會中、在民族歷史上為何一直未被根究?
又,據《南方周末》2014年3月13日刊載的馮翔文章《王晶垚:我,沒有忘記歷史》中引述,也曾被學生批鬥毆打的女附中副校長胡志濤在1980年代初追查文革“三種人”正熱的時候卻拒絕對公安局提供她所目擊的卞校長被群毆致死的全部詳情,她說原因有二:一、“‘文革’這麼大的事,組織上要負責任。”【這是她作為共產黨員要堅持的立場——必須負責的是言必稱“朕央”的毛澤東。】二、“你們(公安局)能保證追究到我說的每一個人嗎?如果不能保證,我就不說。”【這是她作為教育工作者要堅持的立場——用沒有護符背景的學生來承頂全部罪責是不對的。】公安局不能保證,胡志濤前輩就沒說,歷史細節自茲缺失。即使——假設——今天由她的子女或其他人轉述出那些細節,那部歷史的寫法也會是不一樣的。唯一能補救這個缺失的,是“八五”事件其他當事人道出真相。
綜合各方對“八五”事件的回憶和調查分析的材料,看來胡校長知道的直接動手打人的(文革後得復官位的)高乾子弟中有誰,其中沒有宋彬彬。可是,宋岩在2014年對當年發生的事做出道歉仍是必須的。筆者認為,那個道歉缺少面對自己和面對歷史的誠實。
回到當年的情境,她和我們很多很多人一樣,應當承認自己曾努力積極地參加過那場“革命”運動(若曰不然,難道忘了自己當年多少次振臂高呼“打倒”和“萬歲”了嗎)。固然,在積習久遠的“獄吏文化”氛圍里,人人爭做“好人”、良民(“革命群眾”或至少是“人民內部”),以能如獄吏對犯人那樣隨意批鬥“黑五類”,排擊賤視“有問題”的人(其中不乏見識或貢獻高卓、庸眾本應仰視之輩),而面對侵犯他人的一切權利和侮辱人格的惡事不去阻止卻處之泰然則是常態。但誰應據此以為“法不責眾”、據此便否卻自己當年曾大錯特錯的事情呢?對那種過錯所導致的重大惡果,當事人無論責任輕重,不應首先承認自己作為有責任能力者是自覺而主動地站到了所謂“保衛黨中央保衛毛主席”的那個反動隊伍當中的麼?當然,即使宋某致歉時如此表示了悔罪之意,可能仍難獲王晶垚先生接受,但我以為至少她可以去見卞校長了。
背對歷史、掂着無處安放的良心離去,不應如彼,儕輩宋岩;不應如彼,今日仍食息人間的“八五”事件諸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