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性在油管視頻平台,看見了這麼一個題為《鄧小平接見首都戒嚴部隊軍以上幹部時稱“解放軍血染天安門廣場”【 1989年6月9日】》
其鏈接為:https://www.youtube.com/shorts/ry8J1nU9Pxc
看了這段“六四血腥暴政”之後,不妨客觀性援引鄧小平接見戒嚴部隊時的這番原汁原味講話的開場白及其後續的視頻中的講話,來個透過現象看本質地分析一番,他是怎麼個故伎重演地背叛馬列主義、背叛其黨章和國防而重複那所謂“宜粗不宜細”的手法,來歪曲客觀事實真相,而誤導視聽的吧:
第一段:“......這場風波,遲早要來。這是國際的大氣候,和中國自己的小氣候,都決定了一定要出現這樣的事情。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怎麼樣做工作,也要來的,遲早問題,大小問題。現在來,比較對我們有利。首先最有利的,就由於還有一大批老傢伙存在(邊說邊用食指將桌子敲得格格咯咯響),支持採取堅決的行動(依舊食指咯咯咯響地敲桌)。老同志,這個......這個......經過的風波多啊,懂得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吶。雖然有個別同志一時不了解,最終還是.....他們還會了解。最終他們會想到,應該支持中央這個決定。一看就明白是什麼件事情......毫不含糊,就是要打倒共產黨,打倒社會主義;要建立一個完全西方化的所謂共和國.......”;然後,該視頻又似乎有所掐斷性而斷章取義式跳躍至鄧小平另一番接着往下說的口吻音頻語調,道:“......以後我們負傷了很多人,甚至於武器都被人家拿去了........(音頻語調的口吻,再次跳躍)這是對我們這個軍隊啊,一次很嚴峻的政治考驗。我們考試合規......”
1)鄧小平為什麼沒有具體解釋:為什麼在否文革、否毛了之後,便發生了群體性遊行示威,並喊出了“打倒共產黨,打倒社會主義”的口號(這可是屏幕上客觀性顯示,而並非無中生有捏造)呢?那不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坐實了:鄧小平當年在“六四血案”發生之前,其那些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的歪理謬論和實踐的所作所為,完全就是政治背叛了馬列毛主義的共產黨政治宗旨,而變色變質地淪為了偽共修正主義的假話謊言、政治欺騙黨、甚至幹了不少涉嫌違法犯罪而禍國殃民的胡作非為所致了嘛!這不正是問題之根本性深層次的因果關係了嘛!
再就是:當年“六四慘案”發生之前,天安門廣場上那場開始看似以悼念胡耀邦為群眾聚集性導火線的遊行示威,很快其政治風向便質變性轉向了公開性揭露鄧小平集團治下,社會上那層出不窮、愈演愈烈的軍隊經商所客觀性引發了貪贓枉法的“官倒”以及買官賣官之類腐敗亂像,並且還明確無誤地高呼出了“打倒鄧小平”以及“鄧小平的幹部,百萬富翁”等之類倒鄧、批鄧的政治口號。那麼,卻為什麼未見鄧小平在這次接見戒嚴部隊的講話中,具體提到之,而卻僅僅選擇性找出人們也同時因果效應性呼出的“打倒共產黨,打倒社會主義”的口號呢?
此舉選擇性手法,不就恰恰可以從法理上透視出,鄧當時政治性以有所掩蓋、有所曝光的那種斷章取義歷史片段的手法,而涉嫌違法違規性質的欺騙言行,蒙蔽了黨政高層以及社會上一時不明真相的廣大老百姓了嘛。否則,從法理邏輯而言,老百姓的普遍性民意根本遠不至於如此失衡失控嘛!因為,中國的老百姓,還是普遍性比較老實的嘛!而這一點,不是連陳雲都不得不承認的嘛!
再就是:設若客觀性地從法理的廣義性而言,即便有老百姓高喊“打倒共產黨,達到社會主義”,抑或“打倒鄧小平”抑或打倒其他什麼人並高呼抗議口號等,那也純屬法理規範下之民主言論自由之因果發泄罷了。也遠不至於涉嫌違法犯罪、甚至觸犯人命案般必殺之死罪、抑或未經司法審判便可當即“格殺勿論”之罪的暴政性誇張程度嘛。否則,還如何能踐行或體現他鄧小平也曾一再強調的那什麼“依法治國”的提法呀?而與此同時呢,畢竟政黨政治,也是由人來組建或進行的嘛。而所謂“共產黨”,也無非就是個名字招牌罷了。也不排除有人可以在該招牌作為幌子下,利用於搞政治“地溝油”式制假販假而“掛着羊頭賣狗肉”的勾當的嘛!故而,從客觀性法理邏輯而言,你政黨政治,無非就是根據外部的民主民意的反映,而以相應客觀的態度,來在主觀上自我檢討自己內部的問題,是否確實正如人家外部外因性質的抗議,而後,自我針對性糾正或改善罷了。怎麼能對手無寸鐵而無辜的老百姓熱兵器武力呢?法理邏輯根本說不通!而既然連法理邏輯都不通,就更別想拿那貪功盜版別人的“改革開放”的名詞作為幌子,來政治欺騙性粉飾而掩蓋其事件本質性違法犯罪之實了。
而歷史政治上以假話謊言、瞎編杜撰、坑蒙拐騙的手法,來誤導欺騙自己老百姓的政黨政治,都是些什麼政黨呀?一,不就當年西方法西斯納粹政黨嘛;二,不就當年的蔣統國民黨及其沿襲至今政治文宣手法嘛!前者且無需多說,就說後者,其客觀性政治之無中生有或憑空捏造或空口無憑式制假販假、坑蒙拐騙的例子就多了去了!那些空口無憑、似是而非的什麼“大饑荒餓死人”、抑或什麼大陸老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等之類胡說八道,不就典型的例子嘛!畢竟俺這麼個先經歷過整個毛澤東時代,後經過整個鄧黨偽共修正主義的“特色”顏改年代的人,從來就沒有嘗試過飢餓空腹或光身裸體玩耍或上學的兒童或少年時代。從來都是過着吃穿不愁、住行無憂的快樂日子。
再就是:即便根據後來種種各方面的客觀性揭露,當時堅決反對鄧小平以踐踏司法、亂政亂綱的手法,來一錘定音式決策動用坦克和軍隊向廣場的老百姓鎮壓之舉,也並非他口中的所謂“雖然有個別同”。而倒是客觀事實性絕大多數。並且,多年之後,甚至直至去世,最終,還是根本沒有苟同之.......即便連當時曾經被迫性苟同之的楊尚昆,後來,也在他去世之前所留下的日記遺囑中,譴責之......
故而,這不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說明了:鄧小平當年“六四血案”之後的講話,客觀上顯然是以一種蔣統國民黨式政治欺騙的手法,歪曲客觀事實真相,而誤導性忽悠了整個黨政軍民了嘛。
2)至於有軍人受傷,以及所謂“甚至於武器都被人家拿去了”的說法,那麼,就的客觀實事求是地依法依規來說事了!一,設若鄧小平當年沒有首先踐踏司法而亂政亂綱地一錘定音式專制暴政地濫調重裝武器、荷槍實彈的軍隊入城,將原本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激化成敵我矛盾,並暴力侵權的話,就根本不可能邏輯因果性導致了“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的群體性合法合規的民意發生!二,從當年的客觀性視頻所披露的情況而言,那所謂“甚至於武器都被人家拿去了”的手法,完全就是公開性對老百姓的政治欺騙!因為,恰恰他們部隊,在事發之前,故意留下武器並棄車而去,而故意誘惑年輕人好奇心上車玩撫了一些槍支,便以此反陷那些無知幼稚的年輕被誣陷為所謂“拿去了武器”!以此作為後來暴政鎮壓之欲加之罪的藉口,而冤屈無辜!不妨重溫他對冤審冤判冤殺江青的手法,不就如出一轍了嘛!再不妨看看他文革中如何背地裡煽動武鬥打砸搶,以及後來天安門”四五暴力“事件中的具體手法,就可見一斑,而八九不離十了!就是將老百姓當作傻瓜般欺騙嘛!然而,卻並非將此法用於對付真正的國內外敵人嘛!這不正是主次顛倒、本末倒置的具體表現了嘛!
3)根據法理規矩而言,軍隊是用來對付武裝叛亂內外敵人,而並非用於對付自己的老百姓的!那麼,鄧小平的所謂“政治考驗合格”的說法,不就典型客觀性悖論黨紀國法而主次顛倒、敵我顛倒、本末倒置了嘛!那不就典型的他曾所謂的“將原來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來干”的真實寫照了嘛!其如此這般倒行逆施的所作所為有何異於當年的蔣統國民黨之 所作所為呢?還如何強權政治下強詞奪理地所謂“不爭論”呢?這不就客觀性典型的被視為:將一個原本為人民服務的政黨,在一夜之間,淪陷為了蔣介石政治性質的政黨了嘛!那麼,還具備其合法執政的根基性嗎?
4)為什麼鄧小平僅僅提及遊行的群眾中高呼過“打倒共產黨,打倒社會主義”的口號,而刻意不提及更多的是“打倒鄧小平”的口號呢?不正是因為,他十分擔心,當時廣場上這種“文革”式群眾自發性的民主政治運動,設若再任其演繹下去的話,那麼,極可能會再次陷他於當年的“牛鬼蛇神”或“走資派”而被重新打倒的結局。因為,透過當時天安門廣場上那完全顯示着“文革”特點的、普遍性遵規守法式和平示威遊行的現象,就完全可以透視出之前“文革”運動中,毛時代社會上絕大多數時候的民主政治形式了嘛。故而,他就不得不刻意地以偏概全、以點代面的手法,做偷換概念式而政治欺騙黨政軍以及廣大的老百姓。這不就典型以點代面、以偏概全而偷換概念的方式,來歪曲客觀性全部事實,而誤導視聽了嘛。故而,這不就恰恰又再次,客觀性反過來說明了:鄧小平當年“六四血案”之後的講話,客觀上顯然是以一種蔣統國民黨式政治欺騙的手法,歪曲客觀事實真相,而誤導性忽悠了整個黨政軍民了嘛。
第二段:再就是,鄧還接下去這麼說道:“......不傷亡這麼一些人吶,如果那個時候的人拿坦克壓下去呀,這個問題會引起全國的是非不清。所以,我要感謝這個.....這個解放軍指戰人員們,採取這類態度來對待。儘管是損失事實,令人痛心的,但是呵,這個依舊可以贏得人民,分化了是非不明的人,是他們改變觀念。現在開始有人在改變觀念了......就是:這個.....這個解放軍究竟是個什麼人。就血染天安門的廣場的,是解放軍,還是別人......”云云,這一整段原汁原味的遣詞造句中,那麼,問題就來了:
1)這裡所謂“不傷亡這麼一些人吶,如果那個時候的人拿坦克壓下去呀,這個問題會引起全國的是非不清。.......”,到底具體指那些人呢?是否更該具體所指那些無辜的老百姓嗎?如果這麼個理解是正確的話,那麼,鄧的原話除了只能證明那所謂“不傷亡這麼一些人吶”中,並非由於坦克所碾壓以外,不也就還是客觀邏輯性、事實性地坐實了:所無辜被“傷亡這麼一些人吶”,全都是由於軍事暴政下開槍鎮壓所致了嘛!故而,其鄧的講話中所擔憂的所謂“會引起全國的是非不清”的問題,無非就是:到底是“拿坦克壓下去”的問題、抑或另拿其它暴政手段來“傷亡了這麼一些人吶”的問題嘛!故而,難道兩者之間,除了“拿坦克壓下去”之舉,會法理邏輯性“引起全國的是非不清”以外,另一種開槍射殺無辜老百姓的手法,就可具體地具備法理正當性了嗎?

(附圖鄧口裡所謂“傷亡這一些人”的具體數字之被揭露)
2)所以,他鄧小平“要感謝這個.....這個解放軍指戰人員們,採取這類態度來對待(暴力鎮壓一事)”的話,那麼,就僅憑鄧這番完整的表述,其客觀性的邏輯推理,是否就是:只要不“拿坦克壓下去”,那麼,任何其它可達至“傷亡這麼一些人吶”的手法,都可以!意即:除了“那坦克壓”以外,那麼,就可“不管黑貓白貓”、抑或黑道白道、抑或合法或非法,均可將無辜的老百姓,以現有手中的熱兵器武力血腥鎮壓之!不就這麼簡單的邏輯推理來論證之嘛!
3)再根據他鄧小平接下來所謂:“儘管是損失事實,令人痛心的,但是呵,這個依舊可以贏得人民,分化了是非不明的人,是他們改變觀念。現在開始有人在改變觀念了......就是:這個.....這個解放軍究竟是個什麼人。就血染天安門的廣場的,是解放軍,還是別人......”的說法,那麼,設若客觀事實性能成了的話,那麼,為什麼“讓子彈飛一會兒”之後,隨着歷史進程而時間的推移,人們反倒越來越客觀性地反過來醒悟而看懂了:原來當年首先“血染天安門的廣場的”,確實不正是那受命戒嚴的“解放軍”部隊嘛。而根本就不是、也不可能是那些被無辜鎮壓的老百姓嘛?
故而,鄧小平當年踐踏司法、亂政亂綱性質的一錘定音“六四鎮壓”的惡性事件,不就恰恰從法理客觀邏輯上,坐實了他實乃政治性叛變了馬列毛主義的政治宗旨,而已經政治蛻變性淪為了偽共反動派之舉的實質了嘛!所以,才以至於將原本純屬違法犯罪性質的政治顏色革命事件,再另行花言巧語式粉飾成了合法式所謂“改革開放”了嘛!而“六四慘案”之後,連以美國西方為首的西方國家,全都拋棄了他而逼迫非得下台不可,否則,就根本不會再與以他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政府接觸等。從而導致了他不得不灰溜溜地趕緊下台,轉為法理性始終無法名不正、言不順、而必將被歷史政治和司法所嚴重詬病的幕後“垂簾聽政”的窘境.......因為,後來的歷史,從法理政綱的邏輯而言,那已經是江澤民為法理性名正言順黨國最高首腦了......
最後,人們不禁要試問的是:一,難道所謂的“馬克思主義者”是可以公然踐踏司法而濫用國家機器來對合法合規地遊行抗議的無辜老百姓,採取規模性武力鎮壓的嗎?二,難道所謂的“馬克思主義者”,是可以對自己的政黨、政府以及老百姓公然以涉嫌知法犯法而亂政亂綱的方式,做言而無信、出爾反爾或言行不一的政治欺騙的嗎?三,難道“馬克思主義者”是可以踐踏司法、濫用職權來密謀暗殺自己政府的工作人員的(根據胡耀邦生前對楊尚昆所揭露:鄧下令暗殺了24名無辜的國安偵查員)嗎?假設這一切提問所得到的答案,全都是肯定性的話,那麼,不就客觀性反陷那什麼“馬克思主義”純屬邪門歪道性政治而欠缺法理政黨性了嘛......
附上相關揭露的證據或佐證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