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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一篇(上)梁惠王章句上
第七章之(九)、——
解析:曰:“然則小(狹隘)固不可以敵大(寬廣),寡固不可以敵眾,弱固不可以敵強。海內之地,方(占有)千里(居民區)者九,齊(整治)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異於鄒敵楚哉?盍(hé:合;什麼,何;何不,表示反詰jié;通“蓋”:表示擬測,大概,大約)亦反其本矣。”
“今(這,此;因此)王發政施仁,使天下仕(做官;審察;通“事”:從事於某種工作或事業;通“士”:古代四民之一,指以道藝、武勇謀求仕進之人)者皆欲立於王之朝,耕者皆欲耕於王之野,商賈(gǔ:商人;做買賣;買;賣;求,求取;招引,招致;通“價”:價格;jiǎ:姓)皆欲藏(同“臧”,zāng:善,愛好)於王之市,行旅者欲出於王之途,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sù:同“訴”)於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王曰:“吾惛(hūn:神志不清,迷迷糊糊;認識糊塗,不明事理;欺矇,迷惑;通“悶”mèn:愁悶,煩惱;通“憫”mǐn:憫恤,哀傷;通“吻”:嘴巴,口),不能進於是矣。願夫子輔吾志,明以教我。我雖不敏,請嘗試(任用)之。”
即孟先生講:“然而依照客觀法理乃狹隘之私心者固然不可能用以對抗寬廣之公心者,獨裁霸權者以其一己之力固然不可能對抗公眾之群力,縱慾者自刮腔壁喪失生命之活力而僅以其枯乾之外殼固然不可能對抗具有旺盛精力之自省自律者。容納人海之領地,從諸侯之封地到氏族之采邑再由層層區劃到街巷裡弄(lǐ lòng)等基層保甲乃在眾多實際占有領地者當中乃上級總管之衙屬公地占十分之一而下級成員占十分之九,上級作為集中整治者乃其本屬領地又屬於成員之一。用本屬領地所占一成之力量去降服其他成員所占八成之力量,這和用家禽家畜對抗蠻禽野獸有什麼不同嗎?屆時大概其本屬領地之氏族家兵也會倒戈造反了。”
孟先生繼續講:“因此領導者發表公權力之主張而實施上對下之仁愛表率,國之禮樂作為公器乃承載公禮自上而下落實於公位者都使私心存在於朝見公權力之下位,產業領地勞作者都使私心效勞於民間公權力之下位,商業經營者都使私心向善於市場公權力之下位,遠行旅居者使私心顯現於路途公權力之下位;私禮自上而下出於個人私心毀謗自主之人品者,全都使其私心前往被控告之境地於公權力之下位。如果公位者出於公心選擇公權力,那麼誰能夠抵禦得了公權力?”
王者說:“自我本我本心如果受欲望亞心次心欺矇,便不能夠進一步完善與提高於公心了。希望自作主之士子人品以欲望亞心次心輔助自我本我本心而標誌為公權力,文明開明之覺悟乃在於用自我本我本心去教導欲望亞心次心。欲望亞心次心雖然不通達聰慧,卻還是應該請求體驗被任用於次要之下位。”
公禮乃一兼二之生向於使私心處於次要輔助性之下位。
個體為私,群體為公;個體服從群體乃客觀法理之公序,群體服從個體乃動物王法之規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