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就赞同外蒙古独立。早在1939年12月,毛泽东所著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书的第一章即明确提出,“正北面,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33]。后中共也支持国民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由于苏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经在事实上脱离中国的统治近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后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当时共产党的政策是支持外蒙古独立。[35]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表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条约。但中苏后来发表公告称:“1945年8月14日中苏签订的条约约定均已失去效力,但双方政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已因1945年的公民投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分保证。”[36]
1950年中国政府毛泽东主席出访苏联,为争取苏联外交支持,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承认蒙古独立,保证了苏联归还旅顺军港、大连行政权和中国长春铁路的管理权等苏联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获得的在中国东北的一切利益。
1950年7月3日,毛泽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呈递的国书,中蒙两国正式成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在1950年代,中国向蒙古输送了工人帮助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