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农业史的分期和特点
第五阶段:精耕细作农业持续发展时期
包括明代和鸦片战争以前的清代。这一时期封建地主经济制度仍然是有活力的,在这一制度的范围内进行了若干调整,定额租成为主导的地租形式,佃农的人身依附关系更加松弛,经营自主权更加加强,在这一基础上农业生产在明代和清代又相继出现新的高潮,并顺利地经受了清代人口激增的历史考验。顺治年间人口统计数只有几千万,经过一百多年,到道貌岸然光年间已突破四亿大关。人口的这种急剧增长显然是与农业发展所提供的物质基础有关的。同时,由此而导致全国性人多地少格局的形成,又对农业的发展方向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业生产工具在这一时期没有重大的发展。在江南地区虽然出现过代耕架,但并没有获得推广。这一方面是由于在封建地主制和小农经营条件下,农具改进已临近它的历史极限,另一方面也由于人多地少、劳力充裕的情况抑制了提高劳动效率的新式工具的产生。
人口激增、耕地不足,迫使人们进一步向边际土地、向传统的牧场进军,这一时期山区和海涂的利用又有所发展;而在人均土地面积减少的条件下,解决民食问题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多熟种植的迅速发展成了这一时期农业生产的突出标志。在江南地区,双季稻开始推广,在华南和台湾部分地区,出现了一年三熟的种植制度,在北方,二年三熟制获得了发展。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粮菜间套作一年三熟和二年十三熟的最大限度利用土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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