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農業史的分期和特點
第五階段:精耕細作農業持續發展時期
包括明代和鴉片戰爭以前的清代。這一時期封建地主經濟制度仍然是有活力的,在這一制度的範圍內進行了若干調整,定額租成為主導的地租形式,佃農的人身依附關係更加鬆弛,經營自主權更加加強,在這一基礎上農業生產在明代和清代又相繼出現新的高潮,並順利地經受了清代人口激增的歷史考驗。順治年間人口統計數只有幾千萬,經過一百多年,到道貌岸然光年間已突破四億大關。人口的這種急劇增長顯然是與農業發展所提供的物質基礎有關的。同時,由此而導致全國性人多地少格局的形成,又對農業的發展方向產生深遠的影響。
農業生產工具在這一時期沒有重大的發展。在江南地區雖然出現過代耕架,但並沒有獲得推廣。這一方面是由於在封建地主制和小農經營條件下,農具改進已臨近它的歷史極限,另一方面也由於人多地少、勞力充裕的情況抑制了提高勞動效率的新式工具的產生。
人口激增、耕地不足,迫使人們進一步向邊際土地、向傳統的牧場進軍,這一時期山區和海塗的利用又有所發展;而在人均土地面積減少的條件下,解決民食問題的主要途徑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多熟種植的迅速發展成了這一時期農業生產的突出標誌。在江南地區,雙季稻開始推廣,在華南和台灣部分地區,出現了一年三熟的種植制度,在北方,二年三熟制獲得了發展。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糧菜間套作一年三熟和二年十三熟的最大限度利用土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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