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開始糾左,那是指停止“反瞞產私分”,根本沒有涉及“責任田”“包產到戶”等問題。此其一。第二.59年夏毛召開廬山會議的初衷本來是糾左,但出現了彭德懷(還有張聞天等人)事件後,會議變成反右,於是原先的左風颳得更猛,直到60年秋才不得不煞住(死人太多了)。由此可見毛在59年並未真正下決心糾左。
本文並未涉及“反瞞產私分”,而是談到“包產到戶”,這件事確實發生在61年。請看以下幾段:
當時安徽省委書記曾希聖對這個問題也是拿不準,於是就在1961年的三月份直接向毛澤東做了匯報,想知道毛的態度,當時毛的回答是: “你們試驗嘛!搞壞了檢討就是了。”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克服農村面臨的困難,在安徽等地就出現了“責任田”“包產到戶”等做法,對恢復農業生產可以說有明顯成效。
其實從1961年開始,毛澤東也對“一大二公”進行了反思,認為人民公社、生產隊規模太大不好,要縮小規模。所以1961年3月,在廣州召開的中央工作會 議上,就制定了一個《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俗稱“農業六十條”,其中一個重要改變就是確定“生產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規模大體相當於原來的 高級社。到1961年9月29日,毛給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關同志寫了一封長信,進一步提出:“我的意見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基本核算單位是隊而不 是大隊”。
所以我認為文章所說的是事實,並無故意篡改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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