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廣:外籍華人在華入住非旅館 須向公安登記否則拘留罰款 |
送交者: 樂山水 2016月07月02日12:56:3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中共的強制節育及一胎化政策 由 樂山水 於 2016-07-02 10:18:14 |
古莉中文網絡照片 外籍華人回國必須在24小時內去公安局登記,否則可能受到拘留和罰款。這是中國人民網廣西頻道7月1日發布的消息。拘留期限5-15天,罰款金額每天500元。 南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民警在南寧華僑聯合會表示,外籍華人回國如不到公安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公安機關將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當事人可能被拘留5-15天,並按每天500元繳納罰款,總額不超過1萬元。 這個規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該管理法規定,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的,應在入住後24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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