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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報告》列舉了“劉少奇一九二五、一九二七、一九二九年叛變革命,投降敵人,充當內奸、工賊,進行種種叛賣活動的罪證。”其中“劉少奇一九二九年竊據滿洲省委書記時的大叛賣”稱: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或二十二)日,劉少奇(當時化名趙之啟)與孟用潛(當時名孟堅)在奉天(今瀋陽市)紗廠被大軍閥張學良逮捕。劉少奇立即供認自己是滿洲省委書記,孟用潛是省委組織部長,供出省委委員唐宏經、王立功、張聿修、丁君羊、饒漱石和省委秘書長廖如願,出賣了滿洲省委所屬東滿、北滿、旅大、撫順等十多個特(縣)委(支部)和奉天市的六、七個支部。當敵人要劉少奇帶着特務去抓人時,他積極出謀獻策說:省委負責人已經隱蔽起來,現在抓不到,反而會打草驚蛇,如果將他‘釋放出獄’,他就可以‘搜集共產黨的情報’,大規模破壞滿洲省委和東北三省地方黨組織。大軍閥張學良對劉少奇的獻策,頗為讚賞。於是將‘共產黨案’改為‘工潮案’,並以‘煽動工潮證據不足’,將劉少奇‘釋放’。劉少奇奴顏婢膝地給大軍閥張學良寫信說:‘張長官是我的再生父母,將來我有生之日,就是我戴德之年’。由於劉少奇積極地給大軍閥張學良提供情報,使滿洲省委及其所屬地下黨組織遭到嚴重破壞,許多共產黨員被捕、被殺。”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從東北敵偽檔案中搜集的“證據“,當年毛澤東就曾親自讓高崗極秘密地調查過。十五年後,終於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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