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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报告》列举了“刘少奇一九二五、一九二七、一九二九年叛变革命,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进行种种叛卖活动的罪证。”其中“刘少奇一九二九年窃据满洲省委书记时的大叛卖”称: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或二十二)日,刘少奇(当时化名赵之启)与孟用潜(当时名孟坚)在奉天(今沈阳市)纱厂被大军阀张学良逮捕。刘少奇立即供认自己是满洲省委书记,孟用潜是省委组织部长,供出省委委员唐宏经、王立功、张聿修、丁君羊、饶漱石和省委秘书长廖如愿,出卖了满洲省委所属东满、北满、旅大、抚顺等十多个特(县)委(支部)和奉天市的六、七个支部。当敌人要刘少奇带着特务去抓人时,他积极出谋献策说:省委负责人已经隐蔽起来,现在抓不到,反而会打草惊蛇,如果将他‘释放出狱’,他就可以‘搜集共产党的情报’,大规模破坏满洲省委和东北三省地方党组织。大军阀张学良对刘少奇的献策,颇为赞赏。于是将‘共产党案’改为‘工潮案’,并以‘煽动工潮证据不足’,将刘少奇‘释放’。刘少奇奴颜婢膝地给大军阀张学良写信说:‘张长官是我的再生父母,将来我有生之日,就是我戴德之年’。由于刘少奇积极地给大军阀张学良提供情报,使满洲省委及其所属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共产党员被捕、被杀。”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从东北敌伪档案中搜集的“证据“,当年毛泽东就曾亲自让高岗极秘密地调查过。十五年后,终于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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