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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高山之巔俯覽那片神聖淨土全景
送交者: 高勝寒 2015年11月25日19:33:2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 第九章 )


1967年4月4日,在距離馬丁·路德·金被暗殺的整整一年前,他在紐約市紐約河邊教堂(New York Riverside Church)的演講中挺身而出,指責美國政府在越南的戰爭行為,是“有如美國占領下的殖民地和美國政府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暴力代辦”。

這篇演講,是金博士對外界流傳說他是共産黨同路人的答覆,這也是他第一次公開聲明他對越戰和共産黨立場的演講,所以特別的重要。在筆者看來,與其說這是金博士對真理的嚮往,倒不如說這是一份他對美國政府的道德起訴書,或者說是對美國越南政策的清算文。

金博士首先聲明,他這次用來自燃燒的內心的演講來打破沉默,是基於他自己良心的召喚,他演講的對象不是越南共産黨,不是越共的國家解放陣線,不是中國,也不是蘇聯,而是他自己的美國同胞。

金博士毫不掩飾他對美國政府錯誤立場的失望,他抨擊美國政府的偽善說:

“我們指的是已經被我們社會傷殘了的年輕黑人們,把他們派遣到八千英里外去保證東南亞的自由,但是這種自由,在我們美國喬治亞州的東南區和紐約哈萊姆區東區里卻找不到。我們在電視上重複地看到年輕白人與年輕黑人一齊被殺死的殘酷而又諷刺的畫面,可是他們卻不能在自己國家的同一所學校里坐在一起讀書,我們看見他們團結而野蠻地焚燒窮鄉僻壤里的草屋,可是我們察覺到他們什至不能住在芝加哥的同一條街上。”

金博士又說:

“我們要為那些被我們國家稱為敵人,但卻成為我們國家受害人的那些弱小者、無聲者說話,並為他們伸張正義,沒有人為的證據證明這些人不是我們的兄弟。越南人民在胡志明的領導下,與日本人和法國人鬥爭了數十年,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於1945年宣布獨立。

即使他們在自由宣言上引用了我們的《獨立宣言》,荼毒國際環境多年的西方人傲慢,使我們的國家認為越南人還是不能獨立,所以我們不但拒絕給予他們外交承認,還支持着法國重新征服他們的前殖民地。在這個錯誤的決定下,我們丟棄的並非是由中國所扶植的政府,而是由包括一些共産黨在內的當地土著所尋求的革命自決政府,為了農民,這個新政府進行了農民生活中最需要的土地改革運動。

1945年之後的九年,我們依然承認越南人民有獨立的權利,但我們依然用九年的時間去支持法國將越南重新殖民化。在越法戰爭結束後,我們承擔了他們百分之八十的戰爭費用。法國人在遭到奠邊府戰敗前,就開始對越南改善他們的魯莽行為。可是我們並沒有那樣做,在法國人表現出對越南戰爭失去興趣時,我們卻拿出大把的鈔票和武器,來鼓勵他們維持這場戰爭,結果是我們幾乎承擔了這場重新殖民越南的悲劇戰爭的全部費用。

法國人被打敗後,通過《日內瓦公約》看出越南獨立與土地改革可能得以實現,但是美國覺得不應該由胡志明來統一這個臨時分裂的越南,越南農民又一次目睹了我們選擇並支持了最惡毒的、使農民見而畏縮的現代獨裁者吳庭豔總統。

越南農民再次目睹着美國支配的吳庭豔,將反對者殘忍地連根拔掉,大力支持橫搶亂奪的地主,並堅定地拒絕和北方進行和平統一談判。在吳庭豔的鼓動下,美國增軍至越南,替他鎮壓起義的農民。吳庭豔成功了,但是這個軍事獨裁者並沒有進行任何的土地與和平的改變,唯一的改變是來自美國,我們為了支持那個不可思議的、沒有多數人民支持的貪污無能的政府,而大量的增兵。那些因為看見我們宣傳單上的和平、民主與土地改革諾言而相信我們的人,目前正在我們的炸彈下凋萎,他們認為我們和他們的越南同胞一樣,是他們真正的敵人。

他們悲傷而冷澹地任由我們把他們放逐到連普通生活水平都達不到的集中營里,因為他們知道必須這樣,否則會被我們的炸彈毀滅,那些以老人、女人和孩子為主的老百姓只好這樣走下去。他們看着我們在他們的水裡下毒,毀壞他們數百萬英畝的農耕地。他們為那些被如雷般響的推土機剷平的貴重的樹木而哭泣。我們每殺害一名越共,他們就得犧牲二十條生命,到現在為止,我們大概屠殺了一百萬姓,大部分是孩子和老人。

那些數以萬計衣不遮體無家可歸的小孩子,像動物一樣到處在鄉間遊蕩,他們見到小孩子向我們討飯時卻被我們的士兵當作有惡習的小東西的場面,他們向我們的士兵出售他們的姐妹,為他們的母親拉皮條,我們已經摧毀了他們兩件最珍貴的體系:家庭和鄉村。

我們與他們合謀地將全國唯一的由非共産黨革命政治力量統一的佛教廟宇打破得支離破碎。我們支持西貢農民的敵人。我們蹂躪了他們的女人和孩子,屠殺了他們的男人。那裡已經沒有什麼堅硬的建築物剩下來了,只有在我們的軍事基地里和集中營里加固的碉堡,那是唯一能找到的可以稱為堅硬的建築。

我們必須為他們說話,為他們提出他們無法提出的疑問:如果我們要在那裡興建些建築物的話,農民們就一定會又跑掉。我們能怪他們有這種想法嗎?他們都是我們的兄弟啊!可能最困難的也是最根本的任務就是為那些被我們指定為我們的敵人的人說話,那個匿名的國家解放陣線,莫名奇妙地被我們呼之為越共,或者共産主義者!

為什麼他們會認為美國允許殘忍的吳庭豔進行壓制人民就是美國在南部的反對團體?為什麼他們會認為我們的放縱暴力會促使他們拿起武器?他們只是準備戰爭而我們就稱之為來自北邊的侵略?他們又如何會相信我們的正直無私?我們一邊在那窮凶極惡的吳庭豔所掌握的政權下對他們使用暴力,一邊又將每一個最新式的致命武器傾瀉到他們的土地上,還控訴他們在使用暴力?

我們的官員明知共産黨的人數不足百分之二十五,而我們卻全稱之為共産黨,他們會如何來評價我們呢?為什麼我們明知那個高度組織的政黨已經掌控住越南主要的地區,而我們卻允許在全國大選時將之排出局外?他們會詰問:為什麼當西貢的新聞機關被軍事團體把持和控制後,我們卻還在說這是一場自由選舉?他們不由自主地會詰問:我們計劃着幫助建立的新政府里,並沒有那個真正與農民緊密聯繫的政黨參與,又會是個什麼樣子的政府呢?他們會詰問:沒有他們參與就橫加拒絕的和平協議,我們的政治目標又是什麼?

這些都是令人恐懼的有關疑問。我們的國家是否計劃着在一個新的暴力政權之上來建立政治神話?在越南北面,我們的炸彈像雨一樣傾瀉到大地上,我們的水雷布滿了水面,我們終於得到了可以理解的嚴重的不信任。由於缺乏信任,他們已經在深深地懷疑我們真正的政治意圖到底是什麼。在河內,那位領導着國家對抗法國與日本而取得獨立的人,那位在尋找將越南置於法國聯邦的人,又一次被軟弱的巴黎和其殖民地的陸軍所出賣。

他們相信《日內瓦協議》,放棄了第二次對抗法國而付出沉重的代價將得來北緯13º到北緯17º平行線土地。1954年,我們為了防止胡志明勝選上台執政,而與吳庭豔勾結起來使選舉流産,他們目睹了一切後,知道又被我們出賣了,當我們問他們為什麼不參與談判時,難道我們自己就忘了這些事實嗎?

越南戰爭是美國精神上的重大疾病。這個國家繼續年複一年地在軍事費用上的花費,遠遠比花在救濟國內貧窮戶的費用還多,這是美國精神的死亡,如果我們忽視這種事實,我們就無法向後代交待。除非我們做出重大且徹底的改變,否則這些會在泰國與柬埔寨發生,會在莫桑比克與南非發生,會在許許多多的國家發生。

我深深地相信如果我們不及時地站在世界革命的那邊的話,我們一定會遭受一場超過普遍價值觀的激進革命。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富有和最有權勢的國家,可以領導價值觀的革命,我們如果不將和平談判列為優先於戰爭追求的話,那會是一場死亡噩夢。革命的時代來臨了,全世界的人都起來反抗剝削與壓迫,沒有衣服和赤着腳丫的人已經史無前例地站了起來,在虛弱而病態的古老世界裡,新的正義與平等體系已經誕生,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因而看到了光明。我們西方人必須要支持這種革命。”

金博士總結了他的觀點說:

“為了使美國從漫長而困難的夢魘般的國際糾紛里脫離,我願意向我們的政府提出五點需要立即執行的意見:第一,停止在南北越南的轟炸;第二,為了促成談判的成功,單邊的宣布停火;第三,為了避免在東南亞開闢新戰場,縮減對泰國的軍備,不要干涉老撾的事務;第四,接受國家解放陣線是南越人民實際上支持政府的事實,因此任何有意義的談判和未來的越南政府,必須有他們的參與;第五,根據1954年《日內瓦協議》,定下一個從越南撤出全部外國軍隊的期限。”

我不知道美國政府是如何來看待這些言論的,但我知道共産黨一定對此大讚吾道不孤。金博士反對越南戰爭的言論,使他離本來就對他毫無好感的美國主流新聞媒體越來越遠,也越來越失去美國白人族群的道德支持。

《生活雜誌(Life Magazine)》撰文諷刺金博士反對越南戰爭的言論是:“這種蠱惑人心的煽動言論,聽起來好像河內電台的廣播稿。”《華盛頓郵報》宣布金博士:“對他的理想,對他的國家,對他的人民來說,他已經是個被貶低的微不足道的人了。”

在大學時曾經修讀過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金博士被刺殺前,對於美國的政治和社會制度,失望到了極點,他三番五次地公開宣傳說,美國的政治和社會制度,需要從根本上來進行改革。在私底下,金博士曾多次對着他的顧問和好友們說,他是支持民主式社會主義制度的,什至有一次,金博士公開地說:“資本主義是有問題的,一定有一種更好的方法來創造財富,或許美國需要朝着民主式社會主義制度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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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開始,金博士全面地介入脫窮運動,訴求着非洲裔美國人在經濟領域裡的公平與正義。可是這個主題並沒有引起其他民權領袖的興趣,什至連他最親近的政治顧問拉斯廷都以師出無名而對此加以反對。

金博士並沒有因為得不到其他民權領袖們的支持而退縮,他獨行其是,在全國各處進行串聯,準備效法1963年華盛頓的和平大遊行。

這次的衝擊目標是國會,他想發動鋪天蓋地的多種族人海戰術,來包圍國會,逼使他們通過《保護窮人和非洲裔美國人》的立法,否則絕不罷休。

1968年3月29日,金博士飛到田納西州孟菲斯,支持從3月12日開始的當地的非洲裔美國人因薪水不公平而舉行的清潔工人大罷工,這場大罷工的起因,是在孟菲斯的一家清潔公司,在一次因壞天氣而提前結束工作時,發給非洲裔美國人員工每人兩小時的工資,但卻給美國白人全天的工資而引起的。

1968年4月3日,金博士的飛機不敢起飛,因為他們接到了有人會用炸彈攻擊那架飛機來刺殺他的情報,停留期間,他在南卡羅來納州康威梅森教堂發表了他一生中最後一次的公開演講:《我曾在高山之巔(Ive been to the mountaintop)》,公開表明對於被用炸彈來對付終身奉守和平與非暴利原則的他來說,是仁者無敵,是勇者不懼的:

“我是要去孟菲斯的,有人開始謠傳着那種種的威脅,或那種早已遍傳的威脅謠言;我們那些白人兄弟們會將我怎麼樣呢?是的,我現在的確是不知道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在我的身上;我前面的道路困難重重。但是對我來說,已經是一件無所謂的事了,因為我曾經站在高山之巔上。我已經不在乎了,就像所有的人一樣,我也想長命百歲,長壽是有原因的,但是我現在並不顧慮這些,我只是要做上帝要我做的事,是主允許我登上那座大山的;而我在高山之巔俯覽全景,我已經看到那片神聖的淨土。我可能不會與閣下同臨斯土,但是今天晚上我要告訴閣下,作為人民的我們,將會如願地踏上那片神聖的淨土,所以我今天晚上是特別的高興,我沒有為任何事情而擔憂,我也不會懼怕任何人,因為在我的眼裡,已經看到了主賜給我的榮耀。”

第二天的時代悲劇證明金博士的哀鳴與悲歎不是沒有道理的,1968年4月3日他準時抵達田納西州孟菲斯,並住進預先定好的洛林汽車旅館306號房間。

這間以價格公道、干淨舒適為人所知的洛林汽車旅館,是由華代爾·貝利(Walter Bailey)開辦的小旅店。雖然是一間小店,但由於金博士和阿伯內西兩位名人經常進住而聲名遠揚,由於兩人經常住在306號房間,因而該房間有金-阿伯內西套間(King-Abernathy Suite)的雅號。

金博士剛抵達孟菲斯就接到美國法庭的遏制令,不允許他參加五天后為孟菲斯清潔工人的不公平待遇而發動的非暴力大遊行。金博士當然不會被這一紙禁令嚇倒。他一方面安排他的法律顧問安德魯·楊格牧師(Andrew Jackson Yong)遞狀到聯邦法院挑戰這張遏制令,一方面繼續與孟菲斯的當地非洲裔美國人社區領袖們策劃着大遊行的細節,他與同志們商量有關大遊行的事務,一直到凌晨四時三十分才返回306號房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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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近代民權發展史上,楊格是一位以道德、勇氣、遠見和堅持爲訴求的民權領袖,他同時也是金博士的忠實追隨者。他於1932年3月12日在路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出生,母親黛西·傅勒(Daisy Fuller)是中學老師,父親老楊格(Andrew Jackson Yong, Sr.)是牙醫。

楊格從小就生活在充滿了種族歧視的美國南方,備受白人的凌辱和欺負,為了保護自己的兩個男孩子,老楊格想到了一個主意,重金聘請了一名武功高深的拳師,教他們兩兄弟拳擊作為自衛之道。楊格並不喜歡這種自衛的方式,因為他發現了一個平凡的真理:暴力解決不了種族歧視的問題。

楊格原本計劃着要跟隨他父親的足跡當一名好的牙醫為生,可是在他從美國首都霍華德大學(Howard University)取得牙醫的學位後,他的良知使他毅然放棄前途似錦的職業,轉向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哈特福德神學院(Hartford Divinity Seminary, Hartford)進修,取得神學碩士學位。

楊格開始在美國各地傳教,傳教過程中,他有兩個特別的收穫,第一,在阿拉巴馬州傳教時,遇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珍·柴爾茲(Jean Childs);第二,在他閱讀印度聖雄甘地的著作里,悟到非暴力公民抗命哲學的威力和價值。

1960年楊格參加以金博士為領導核心的南方基督徒領袖協會,逐漸成為這個民權組織的中堅人物,他在美國南方大力鼓吹非洲裔美國人的登記投票權,幾次受到三K黨的死亡威脅,他領導了幾次大型的非暴力和平遊行,結果被治安當局數度的拘捕和監禁。

楊格的溫和性格和忠厚品德,使他經常成為美國黑白種族衝突的調解人。他的博學和修養,使他輕易地說服了國會通過了使人振奮的《民權法案》,金博士於1968年4月4日在田納西州孟菲斯被暗殺時,楊格就在他身邊,親眼看着這一代偉人慢慢地被暴力奪去了生命。

楊格除了為美國非洲裔美國人爭取平等和人權外,還數次出任公職,他當選過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長,當選過聯邦幸樵保鋈餵39任總統卡特的駐聯合國全權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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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4月4日的整個上午,金博士並沒有外出,而是一邊等待着楊格的法庭消息,一邊與他弟弟阿爾弗雷德·金、喬治亞·戴維斯(Georgia Davis)、露西·華德(Lucie Ward)和阿伯內西牧師在房間裡討論着非暴力大遊行的事務。

1968年下午五時三十分,金博士與阿伯內西一起返回他們自己共用的洛林汽車旅館306號房間換衣服,準備與大家一起前往比利·凱爾斯牧師(Billy Kylies)的家中吃晚飯。

1968年4月4日下午六時,金博士與阿伯內西走出306號房間,站在房間門口的露台上,與前來接他的傑西·傑克遜、音樂師班·柏蘭茲(Ben Branch)和司機所羅門·瓊斯(Solomon Jones)聊天。

凱爾斯開着車子來接他們,金博士問他今晚的菜單是什麼,凱爾斯回答說,為了使大家驚喜,暫時保密。其實,阿伯內西在中午與凱爾斯夫人通話時,就已經知道菜單是什麼了,而且告訴了大家,金博士明知故問,只是調侃凱爾斯而已。

金博士半開玩笑地叮囑正好站在他身邊的音樂師柏蘭茲說:“班,晚上開會時,你務必唱那首《珍貴的吾主,請拉住我的手(Take My Hand, Precious Lord)》,請唱得儘量好一點兒。”

瓊斯見天氣轉涼,而金博士衣服單薄,就提議他帶上件外套,以免着涼。金博士沒有說話,只是點頭稱是,然後轉身想返回房間取外套。可是金博士永遠不再需要外套了,也永遠回不了他喜愛的306號房間了,因為他的人生,就在這一刻已經走到了盡頭。

1968年4月4日下午六時零一分,從洛林汽車旅館正對面的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Bessie Brewers Rooming House)的一個房間裡,飛來了一顆子彈,準確地射進了金博士的右頰骨,將他的下顎骨擊打得粉碎後,順着方向又穿過了他的頸嵴骨,最後停留在了他的肩膀里。

金博士應聲倒地,血流滿地,昏迷不醒。當他被送到附近的聖約瑟醫院(St.Joseph Hospital)進行急救手術時,已經為時已晚,回天乏術。1968年4月4日晚上七時零五分,帶着他的祝福和慈愛,帶着他的希望和理想,也帶着他的榮耀和光環,年僅三十九歲的一代偉人,就此撒手人寰,蒙主寵召,魂歸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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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士被刺的真相興搗詛。嫦囁峙掠澇兌膊換嵊腥酥潰煜掠朴浦冢臃ㄔ旱接唄郟右笆返秸記Х蛩福夾口一詞,說是雷伊干的,筆者也認為這是一件雷伊單獨干出來的罪惡勾當。

屬於典型美國白人的雷伊的背景很複雜,他於1928年3月10日出生於美國中西部的伊利諾伊州奧爾頓(Alton, IL),其父親傑拉爾德(James Gerald Ray)是個不務正業的酒鬼,也是個貧民戶。

雷伊在小學時代就有偷竊的不良記錄,初中沒畢業就在學校待不下去了,十五歲時參加了陸軍,被派往德國服役。在德國,雷伊第一次因為醉酒鬧事和不守紀律而被陸軍軍事法庭判刑九十天苦工勞役。返回美國後,被陸軍以累犯軍紀和無合適行為能力為由而逐出軍隊。

離開美國陸軍後,雷伊曾因到處偷雞摸狗而被數度關進監獄。1949年他在加利福尼亞州因為非法入屋偷竊而被判刑八個月;1952年他又在伊利諾伊州因為暴力搶劫出租汽車司機而被判兩年監禁;1955年他更加膽大包天,因偷盜和偽造現金支票而觸犯法,被判三年監禁。雷伊在聯邦監獄裡依然死不悔改,拒絕認錯,他的監獄監管主管在他的報告裡寫下評語說:

“雷伊明顯地沒有遠見,或者說他是對前途感到恐懼,因此他拒絕向前展望,他曾說如果他不考慮將來的話,他的日子會更好過一點兒,他看起來對自己目前的監獄生活方式是滿意的。”

雷伊的種族歧視和種族偏見是根深蒂固的,即使是在監獄裡,他情願待在管制嚴格的監獄裡,也不願調到比較自由的榮譽農場(Honor Farm)去,因為那裡幾乎全是非洲裔美國人囚犯。

1958年雷伊直接拿着手槍,用暴力搶劫了克羅格超市(Kroger Grocery Store),可是得手後不到二十分鍾就被拘捕了,法官因為他是個嚴重的死不悔改的重大罪犯,故將他重判到密蘇里州的傑弗遜入獄二十年。

1961年雷伊在監獄裡為了展示他的智慧,決定要越獄,可是事情敗露,他被關進了每天只有一個小時自由的獄中獄(Hole)。密蘇里州傑弗遜監獄當局將雷伊定位為一個反覆無常的暴力精神幻想狂兼強迫性神經病患者。

六年後他被調到監獄的廚房去烤麵包,雷伊的機會終於來了。這家監獄的麵包部,除了本監獄的需求外,還要供應榮譽農場和附近其他監獄,每天一次,用小貨車將烤好的麵包運出去。

1967年4月23日,當麵包車停在監獄的廚房前,大家將烤好了的麵包運送上車時,並沒有人想到雷伊已經藏到了一個四英尺長、四英尺寬的麵包箱裡,就這樣夾雜在一大堆其它的麵包箱之間,大搖大擺地離開了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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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伊從密蘇里州監獄得到自由後,立即設法前往加拿大。他認為他自己的將來和出路就是在加拿大。雷伊的越獄,並沒有造成什麼大的新聞,聯邦調查局只肯懸賞五十元作為通緝他歸案的獎金,而就連印在通緝海報上的指紋,都張冠李戴,搞成了別人的。

雷伊躲藏在偏遠的鄉間,一邊打着散工煳口,一邊等待偷渡到加拿大的機會。由於他工作認真,待人接物溫和有禮,所以凡是雇用過他的人,都對他有所器重並相當的尊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雷伊的計劃是等偷渡到了加拿大後,再想辦法弄張加拿大護照,然後找一份海員的工作,等找到自己覺得合適的異國他鄉,就跳船一熘了事,從此可以安居樂業,過着一種沒有人知道他底細的全新的生活。

基於最危險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戰略,雷伊在底特律市花了五百元,用假名艾瑞克·戈爾特(Eric Starvo Galt)買了一部老舊的普里茅斯(Plymouth)舊車,開始研究如何混進加拿大。

1967年7月14日,雷伊扮成一名風度翩翩的遊客,坐在租來的計程車裡,輕易地就越過了美國的邊關,經過了溫沙,再轉乘火車,直達蒙特利爾。

其實戈爾特什麼意思也沒有,那是雷伊在底特律開車閒逛時,在401號公路看見路標上有個叫做戈爾特的城市名字,就順手起了個假名來用。

1967年7月16日,雷伊在加拿大多倫多的一家小旅店內,翻閱着當地的電話簿,當他發現在戈爾特頁內,並沒有戈爾特這個名字,於是決定就用戈爾特作為他在加拿大開始新生活的名字,一直到1968年4月4日刺殺金博士為止,雷伊都是在用戈爾特這個名字來進行所有的活動。

居住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期間,沒有人知道雷伊的經濟來源是什麼,但他生活得悠然自在,儼如雍容華貴的紳士。

加拿大的蒙特利爾是接近聖勞侖斯航路(Saint Lawrence Seaway)的港口,他每天在這港口附近活動,希望能弄張海員工會會員證,這是要以船員的身份離開加拿大的第一步,而達到這個第一步的先決條件,就是必須要弄到一張加拿大護照。

在苦無良策來解決這個難題時,雷伊自己在監獄裡所寫的自傳說,有一個叫做拉烏爾(Raoul)的西班牙裔傳奇人物,與他搭上了鈎。拉烏爾的出現像一陣及時雨,使他的經濟和困難都得以解決,這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當然拉烏爾的幫助也是有條件的----就是與他一起販運毒品。

拉烏爾的第一條販運毒品路線是蒙特利爾至慕比爾(Mobil, AL)再至墨西哥,為了工作上的方便,拉烏爾答應會替雷伊弄一張假的加拿大的身份證,就這樣地開始了兩人的販毒事業。

第一站是要將毒品運返阿拉巴馬州慕比爾,以自己安全的理由,雷伊故意不同意兩人在阿拉巴馬州慕比爾見面,他堅持要在伯明翰碰頭。

兩人的事業很順利,返回伯明翰後,這時的雷伊共有三千四百元在身上,其中七百五十元是來自拉烏爾,三百元是他自己的積蓄,六百五十元是逃亡路上在一家飯店乾洗碗工的薪水,一千七百元是在加拿大蒙特利爾時搶劫計程車司機得來的。雷伊到了一家本地銀行,以戈爾特的名字,開了一個保險箱,並將假證件和現金藏了起來,以備後用。

雷伊對於美國聯邦調查局沒有將自己升格爲全國十大通緝犯一事,一直耿耿於懷,他為了羞辱他心目中那些笨蛋警察和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探員們,用拉烏爾的經費郵購回來的攝影器材,自我拍攝了一些笑容可掬的相片,並寄到了寂寞之心(Lonely Hearts)俱樂部,故意暴露自己的行蹤,來示威和挑釁聯邦調查局的警覺度。

1967年秋天,雷伊和拉烏爾兩人再度聯手,將一批毒品藏在舊汽車的輪胎里,從新奧爾良出發,最後成功地抵達了墨西哥。賺到了這一大筆錢後,雷伊在墨西哥亞加布爾科(Acapulco)和巴亞爾搭(Puerto Vallarta)逍遙快活了好一陣子,然後返回到加州洛杉磯,繼續他的美好生活。

洛杉磯的宜人氣候和大都市的環境很適合雷伊的要求,他決定要在這裡定居下來,他到一家雞尾酒學校報了名,想成為一名調酒師,與此同時開始愛上了跳舞,他喜歡浪漫,喜歡那種用手摟着美女纖纖細腰翩然起舞時的陶醉感覺,為了跳起舞來更顯得像一個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他到舞蹈學校報名參加了舞蹈學習班。

就是因為這兩家雞尾酒學校和舞蹈學校的畢業照,才給聯邦調查局提供了將戈爾特與雷伊兩張相片放在一起對比的機會,最後使他們明白了戈爾特就是雷伊,而雷伊也就是戈爾特。

樹欲靜而風不止。就在雷伊一心想找份正當職業謀生時,拉烏爾來到了洛杉磯和他商量着偷運一批非法軍火到墨西哥的計劃。他接受這趟差事的條件有二:一萬兩千元的現金和一本加拿大護照,否則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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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伊對自己目前這種默默無聞的日子相當不滿意,他認為以自己的天賦和才幹,應該成為世界級的人物才對,因此,必須要干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出來,讓大家知道一下自己有三頭六臂的通天本領。從那時開始,雷伊就鎖定了刺殺與自己無冤無仇的金博士作為他揚名立萬的最佳對象。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他已經快失去忍耐力了,他不想再等,也沒有必要再等,於是他決定要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使自己揚名天下。

1968年2月15日,雷伊在洛杉磯的一家整容院,假稱自己是一位演員,以需要一個鷹勾鼻子為理由,為自己做了局部的容貌改變。這通常是一個重罪累積犯要去干一件特大案件的前期準備工作。

雷伊一直緊緊地跟蹤着金博士,留意着他的一舉一動,從阿拉巴馬州塞爾馬、到蒙哥馬利、到伯明翰,到首都華盛頓、再到亞特蘭大,他像一隻兇猛的獅子緊盯着心目中的獵物一樣,從不讓金博士的身影離開過他的視線。

1968年3月17日,雷伊到洛杉磯的郵局,填了地址更改表,將他的個人郵件轉往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他在亞特蘭大與拉烏爾開了一次工作會議,並留在那裡一直到3月28日。

1968年3月30日,雷伊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海洋航空槍店(Aero marine Supply)的地方,用假名哈維·洛邁爾(Harvey Lowmeyer)選購了一支雷明頓槍廠(Remington Game master)出産、配有2X至7X遠程瞄準儀的760型號強力長槍,並買了七十五發子彈,總共花了兩百五十元。

雷伊把槍買回了家,沒有多久就後悔了,因為他覺得760型長槍的力度不夠大,而且也不太順手,於是通過電話與海洋航空槍店洽談,約定第二天回去調換另外一款更強力的760/30/60型號的長槍。

雷伊對這款760/30/60型號的長槍很滿意,操作了一下,也覺得很順手,因為這種型號的長槍,正是自己在陸軍服役時每天練習和使用的武器,由於槍支的價格差價,他又貼補了槍店十六塊八毛五元,總共花了兩百六十六塊八毛五元。

雷伊清楚而準確地掌握了金博士的行程,也非常清楚地了解到他每次到田納西州孟菲斯時,都會住進洛林汽車旅館306號房間,那有着著名雅號的金-阿伯內西套間。

1968年4月2日,雷伊離開了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帶着他熟悉而心愛的760/30/60型號的長槍與遠程瞄準器,前往田納西州孟菲斯,靜靜地等待着金博士的到來。

1968年4月3日,雷伊穿過了密西西比州來到了田納西州孟菲斯,他先在城裡一家叫律堡(Rebel Motel)的汽車旅館住下來,隨便地睡了一晚,他在律堡小旅店的進住表上填的名字是戈爾特,來自阿拉巴馬州伯明翰,車子是福特廠的白色野馬牌(Ford Mustang)老爺車。

1968年4月4日下午下午三時四十五分,雷伊到孟菲斯敏恩大街(Main Street)422½號的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之家,用假名約翰·威拉德(John Willard)租下了正好面對着洛林汽車旅館306號房間的2樓8號的房間。

雷伊進入房間後,發現位置並不理想,於是又返回前台,要求調換到同樣是在二樓的5B房間。這個房間,正是進行刺殺的最佳位置,他在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5B房間的窗台上將長槍架好,對準了對面洛林汽車旅館306號房間的大門口,一邊喝着啤酒,一邊等着金博士的出現。

1968年4月4日下午下午六時零一分,金博士出現在雷伊的長槍瞄準器里,他毫不猶疑地扣動了扳機!長槍發出了一聲巨響,他滿意地從長槍的瞄準器里看到金博士應聲倒地,以及金博士的朋友們驚慌混亂的場面,他知道自己大功告成了。

雷伊在刺殺了金博士後,將那支760/30/60型號的長槍,放回到紙皮盒子裡,將喝剩的啤酒,隨身的衣服,和剛才幾個小時前才買來的望遠鏡,連同收據,一起塞進了一個藍色的旅行袋子,用一張舊毯子全部捆捲起來,夾着就往外走。

雷伊一出門口,就碰到了另外一名叫做威廉·安舒茨(William Anschutz)的住客,神色緊張地對着他說:“我剛才好像聽見了槍聲!”他頭也不回,邊走邊答道:“是的!那的確是槍聲。”

雷伊快步走出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後,從橫巷轉向大街,找了個僻靜的地方,將毯子包着的藍色的旅行袋和紙皮盒子隨便一丟,然後找到自己預先停在數條街外的白色福特野馬老爺車,朝着喬治亞州的方向全速前進。

當孟菲斯的警察局知道被謀殺的是什麼人物時,立即慌了手腳,事關重大,他們恐怕自己處理不了,於是在當晚九時,向聯邦調查局致電求援。聯邦調查局接手案件後,仔細研究了一下地理環境,將初步調查的目標鎖定在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的租戶上,自然會把調查的重點落在只搬進來幾個小時就失蹤的威拉德身上。

根據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的前台經理、住客們和左鄰右舍的描述,聯邦調查局了解到威拉德外表斯文,談吐高雅,面帶微笑,棕色頭髮,藍色眼睛,身高約五尺十寸,體重大約一百六十五磅,開着一輛福特廠的白色野馬老爺車。

聯邦調查局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城裡的一個叫律堡的小旅店的旅客登記卡上,查到了除了名字相異之外,幾乎完全吻合的資料,現在聯邦調查局要知道的是:誰是戈爾特?

聯邦調查局又從找到的紙皮盒子和藍色的旅行袋裡,翻出了一張購買望遠鏡的收據,順藤摸瓜找到了出售望遠鏡的商店,從望遠鏡的銷售員的形容來看,幾乎與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的威拉德的資料完全一致。

聯邦調查局從駕駛執照和郵政局的資料里,找到了戈爾特的資料,特別是在駕駛執照上登記的資料顯示,戈爾特就是他們要找的那名謀殺金博士的嫌疑犯!他們確定了戈爾特曾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住過一段時間,而此時的雷伊,是不可能待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等着麻煩找上門來,他早已逃之夭夭了。

聯邦調查局並沒有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雷伊的家中找到他,但是卻從他的鄰居那裡得到一件有着密切相關的訊息:戈爾特特別喜愛跳舞,經常參加舞蹈培訓班。從一張舞蹈培訓班的畢業照上,聯邦調查局第一次看到了戈爾特的廬山真面目:原來他就是那個從密蘇里州監獄越獄潛逃的通緝犯雷伊!

大量的證據和那支760/30/60型號的長槍的指紋,使雷伊如願以償地成了聯邦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之一,司法當局布下了天羅地網,下令要緝拿雷伊歸案。

聯邦調查局探員到密蘇里州監獄訪問雷伊的前獄友時,無意中知道了他可能會去哪的重要訊息:雷伊曾經不止一次地向他的前獄友們談起過,要弄一張加拿大護照是很容易的。這個看起來無關緊要的訊息,卻使聯邦調查局的重點偵查方向移向了鄰國加拿大,聯邦調查局向加拿大皇家騎警發出了請求協助的請求。

1968年6月1日,在翻查了十七萬五千份護照申請表的相片後,加拿大皇家騎警找到了一份看起來像是雷伊的護照:1968年4月24日,以喬治·斯尼德(George Ramon Sneyd)的名字,發出的一份加拿大政府的旅行護照。

加拿大皇家騎警又從航空公司和海關出入境的記錄中查出,雷伊購買了一張從加拿大多倫多前往英國倫敦的機票,並且已經在1968年5月6日去了英國倫敦,在美洲的追緝雷伊的作業尚未結束,歐洲的狩捕雷伊的計劃又已開始。

蘇格蘭場刑事部主任肯尼思·湯普森(Kenneth Thompson)親自佈陣,以“嚴重觸犯移民法規”為理由,通令全英國各地海關與治安機構,一旦發現“喬治·斯尼德”護照出現,立即扣留,但不得盤問,立即通知總部,由他本人親自處理。

英國蘇格蘭場接手了追捕雷伊的工作。蘇格蘭場發現,雷伊在倫敦用返回加拿大的單程機票,換成了一張前往葡萄牙里斯本的雙程機票,英國的海關出入境記錄顯示,雷伊已經於1968年5月7日抵達了里斯本。

雷伊的原本計劃,是在里斯本取得前往非洲安哥拉,參加白人軍隊,從而取得居留權,他選中安哥拉的原因有二,一是安哥拉是英語國家與種族隔離政策。但是因為誤期,失去了上船的機會,在現金用盡,收入無望與剩下唯一返回倫敦機票的情況下,他決定先返回倫敦,再從長計議。

雷伊在1968年5月17日回到倫敦,正當雷伊在英國倫敦享受着浪漫的歐洲風情和大霧之都的美好日子時,一張無聲無息的天羅地網正從他的四方八面開始收攏。

在倫敦,雷伊本來就有限的現金,很快就用光了。1968年6月4日,口袋裡只剩下二十元,為了生活,決定再次運用老本行來弄點錢。他選中了富勒姆區信託儲蓄銀行(Trustee Saving Bank, Fulham)為下手對象。他靜靜地走近櫃檯,也不開口說話,掏出手槍,指着櫃檯職員,遞出一張寫着“把所有的現金交出來!”的條子給她,職員不敢反抗,立即合作第把自己柜子裡的一百鎊現金交出,雷伊得手後,轉頭逃逸。

蘇格蘭場探員從紙條上的指紋,確認搶匪就是雷伊,於是派出以曾經拘捕過倫敦火車大劫案劫匪聞名的托馬斯·伯特勒探長(Thomas Butler),負責追捕雷伊。

當雷伊正自命不凡、洋洋得意之時,他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身陷重圍,成了瓮中之鼈,已經插翅難飛了。1968年6月8日早上,雷伊故技重施,又買了一張從倫敦到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機票,準備前往度假。飛機預定在早上十一點五十分起飛,雷伊在十一點十五分抵達倫敦,正要出關時,英國海關移民局官員並沒有同意他再去享受一下北歐異地風光的要求。

警官菲利普·伯奇(Philip Birch)面帶笑容,出示警證後,對着雷伊輕輕地說:“斯尼德先生,請跟我來!”雷伊一聽對方稱呼自己為“斯尼德先生”,認為不會有問題。在警衛室里,伯奇指着從他行李箱搜出來的三八口徑左輪手槍問道:“這是你的槍嗎?”雷伊回答說:“是我的。”伯奇再追問:“你有持槍證嗎?”雷伊解釋說:“我是要到西非羅德西亞的,你知道那裡很亂,我是需要它的-----。”

下午一點五分,伯特勒與湯普森一齊到達機場警務處,也以“斯尼德先生”稱之,說因為他觸犯了無證持槍的罪名,需要帶他回距離國會僅三百碼的加農羅警察局(Cannon Row Police Station)處理案情。湯普森立即宣布將他正式拘捕,雷伊沒有反抗,也很合地打了指模。

加農羅警察局監獄的囚室里,雷伊不會喜歡他聽到的消息。下午四點四十五分,湯普森進入囚室,劈頭就問:“你就是詹姆斯·雷伊先生嗎?”不知道是由於驚嚇過度,還是自知法網難逃,他居然毫不猶疑地回答說:“啊!是的,我就是詹姆斯·雷伊。”再接着就是一句:“我的天啊!我怎麼會和你這樣說呢!”

在倫敦的“持偽造文件“與”無牌持槍“六個星期監獄期中,雷伊不停地後悔:為什麼在機場連反抗都沒有,就束手就擒?為什麼承認手槍是自己的?為什麼同意打指模?和為什麼承認自己就是詹姆斯·雷伊?”

美國政府早就準備好了將雷伊引渡回美國受審的法律文件和證據,雷伊在英國倫敦請了一名叫羅傑·弗里斯(Roger Frisby)的出庭律師,來抗拒美國政府的引渡要求。

雷伊意識到自己最後是難逃被引渡回美國受審的結局,於是聘請了波士頓名律師李·貝利(Lee Bailey),代表自己在美國的權利。貝利拒絕接受案件後,雷伊轉而聘請了因替三K黨辯護而聞名的阿瑟·韓尼斯(Arthur Jackson Hanes, Sr.)作為他的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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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韓尼斯是一個臭名遠播的反面人物,他能言善辯,精通法律,幾次在法庭上使殺人放火的三K黨徒無罪釋放,因而聲名大振,成爲典型的魔鬼辯護士。

《生活雜誌》在1964年12月15日,刊出報道說:伯納德·阿爾金(Bernard Alkin)、艾爾·阿爾金(Akin)、湯米·霍恩(Tommy Horne)、詹姆士·哈里遜(James Harries)與奧里弗·華納(Oliver Warner, Jr.)五人是三K黨。

韓尼斯代表這五個三K黨徒,入狀聯邦法院,控告《生活雜誌》,因為他們三K黨徒身份曝光,因而生意清淡,損失嚴重,要求賠償。被哈里杜魯門提名的聯邦法官西伯恩·林恩(Seybourn Harris Lynne)的精彩裁決,使五個三K黨徒與韓尼斯啼笑皆非:“《生活雜誌》在1964年12月15日刊出新聞,而原告卻在1965年12月16日入狀控告,追訴期過了一天,全案依法撤銷。”

韓尼斯曾出任聯邦調查局探員,由於不滿意胡佛局長對美國公產黨的軟弱政策,憤而辭職。1961年至1963年,他是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第二十一任市長,雖然只當了一任,但作惡多端,磬竹難書。

1962年,韓尼斯代表民主黨,與共和黨的湯姆·金(Tom King),競選伯明翰市長職位,湯姆·金主張黑白平等,廢除種族隔離政策,但韓尼斯卻正好相反,他極力主張種族隔離,藐視黑人,連對新聞記者談話,都滿咀的“黑鬼”言辭。

韓尼斯是靠着打種族牌上台的,除了賣力支持阿拉巴馬州長喬治·華萊士(George Corley Wallace, Jr.)競選總統外,還利用種族歧視的手段來達到政治目的。他把一張湯姆·金手摟黑人選民的相片,大量印發,詆毀湯姆·金,結果以四千票之差,登上市長寶座。

在任期間,韓尼斯與伯明翰警長西奧菲勒斯·康諾(Theophilus Eugene Bull Conner)狼狽為奸,極盡打擊民權運動之能事,他下令警察放狼狗咬黑人示威者,下令消防員用強力水喉衝擊遊行遊行隊伍,凡有示威遊行,一律拘捕,控以陰謀之罪。這些倒行逆施,使伯明翰得了個“爆明翰(Bombmingham)”的惡名。

1961年,最高法院下令伯明翰必須在1962年1月15日之前,全面廢除非法的種族隔離政策,韓尼斯傲慢地公開藐視最高法院的命令:下令關閉六十七座公園、三十八座遊樂場、八間公共游泳池,否決了每年二十九萬五千元的維修經費,解散了這些設施的職員。

在社區大會上,韓尼斯堅定地拒絕了六十九位白人居民要求他重新考慮這些亂令的決定,一位白人婦女當面告誡說,種族混合與和平共處,已經是一種無可避免的潮流。韓尼斯打斷她的話說:“女士,那只是你的看法!”接着強行結束會議說:

“我不相信有在座的人願意看到這裡產生一位黑鬼市長,或者是黑鬼警長,但是如果我們允許在這裡實行公共花園種族混合的話,那是肯定會發生的!”

韓尼斯不是三K黨,但他的言行,比三K黨還要三K黨,乃伯明翰之恥也。康諾是一個有着嚴重種族歧視觀念的三K黨,由於他太露骨地公開歧視非洲裔美國人,雙雙被伯明翰人民以需要洗擦伯明翰種族歧視的醜陋形象為由運用選舉權將他趕了下台。

韓尼斯想接這個劃時代的大案,但又怕律師費沒有着落,在這個骨節眼上,美國作家威廉·休伊(William Bradord Huie)的一通電話,改變了所有的局面:休伊願意出價四萬元,購買雷伊的獨家故事,而雷伊可以把錢,轉付給韓尼斯。

韓尼斯飛到倫敦後,英國法官托馬斯·彌爾頓(Thomas Milton)以“案子尚為結論”為理由,不允許韓尼斯與雷伊見面,僅在裁決後,允許他們有兩次共一個小時時間的見面。韓尼斯的如意算盤是:他以雷伊律師的身份,風風光光的返回美國。但是英美兩國在沒有知會他的情況下,突然把雷伊押上飛機,飛回美國。韓尼斯知道後,怒不可言,向着新聞媒體放炮說:“你們就等着我在法庭上的炸彈吧!”

1968年4月4日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刺殺金博士,至1968年6月8日在倫敦希思羅機場被拘捕歸案,共六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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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是最尊重與保護政治犯的國家之一,但是雷伊不是政治犯,而是殺人刑事犯,因而沒有任何強大的說服力。在鐵證如山的證據之下,和他還需要返回密蘇里州監獄完成的尚有十多年的刑期的材料面前,彌爾頓法官裁決雷伊必須引渡回美國,接受謀殺金博士的指控。

乘着美國空軍專機返回田納西州孟菲斯的監獄後,為了確保雷伊無法再次的越獄,監獄的安全專家特別為他量身定做了一個上下左右全是鋼柱的大鐵籠子,除了有全天候的探射燈照着他外,還有二十四小時的特別全日警衛站崗。

當時喬治亞州著名的深有種族歧視色彩的愛國者法律協助基金會(Patriotic Legal Aid Fund)突然出面,宣布願意承擔雷伊所有的法律費用,由於該組織的做法實在是太露骨,連韓尼斯都為了自己的新形象而對它敬而遠之,他警告雷伊說,只要該組織插手此事,他就辭職不干。

韓尼斯和他的兒子小韓尼斯開始辦理案件並進行深入案情的背景調查。可是在鐵證如山的大前提下,兩父子雖然埋頭苦幹工作了十個星期,卻毫無進展和突破,而且覺得毫無翻案的機會。

韓尼斯不得不到監獄裡,如實地告訴他的代理人說:“你是絕對沒有機會在法庭上贏得此案的,而輸了只有死路一條,所以我建議你是主動認罪,這樣至少可以保住一命不死。”

雷伊聞之,勃然大怒,立即把他炒了魷魚。1968年12月他轉而聘德克薩斯州最具有聲望的大律師珀西·傅爾曼(Percy Foreman)接手此案,為自己辯護。

傅爾曼是美國最拔尖的超級大牌律師,他有着輝煌的辦案歷史和豐富的辯論經驗,截至1958年,經他辦的七百七十八件謀殺嫌疑案中,只有一名罪犯被法庭處死,僅僅有五十二名罪犯被判坐牢,其餘的七百二十五件案子的嫌疑人全部被法庭宣判無罪開釋。從1958年到1968年的十年間,傅爾曼又經辦了兩百件案件,其中只有一名罪犯被法庭判處終生監禁,其餘的全部無罪開釋。從這些數字上,就可以看出傅爾曼的辦案能力,從客觀的立場來看,傅爾曼的確是雷伊最後的希望。

傅爾曼花了三十個小時來聆聽雷伊的自我講述,又不斷地與名記者休伊交流意見,即使像傅爾曼這樣有經驗的律師,也找不出可以為雷伊脫罪的理由,因為他也相信休伊的判斷:種種的直接和間接證據,都清楚地說明了一件事,金博士之死是雷伊單獨干的謀殺勾當,這裡面並沒有任何其他的陰謀存在。

傅爾曼左思右想,事到如今,已經沒有其他的選擇了,他唯一能做的事,並不是如何能為雷伊脫罪,而是退而求其次,如何避免法官根據陪審團的有罪宣布而判處雷伊死刑。隨着開庭審判日子的臨近,傅爾曼已經沒有了別的選擇了,他必須向雷伊攤牌,說明他已經面臨被法庭宣判死刑的危險。

在監獄的會客室里,傅爾曼給雷伊帶來了他最不想聽到的壞消息。“我相信你已經猜到我是無法為你脫罪的,不是嗎?”出人意料的是雷伊冷靜地回答道:“是的,我知道你是做不到的。”

傅爾曼直截了當地告訴雷伊,他的案件是沒有任何希望的,這名精明的猶太人大律師向他分析說:“何苦要冒險去開庭審判呢?像你這種情況,哪怕是有一點兒的機會來脫罪也行,但你在這案件里能夠脫罪的機會絕對是零!如果閣下堅持要在法庭上去與檢察官爭鬥,在我看來,無異於是向死神挑釁!”

從美國政府的角度來說,也摸不准這裡面到底有沒有傳說中的種種陰謀,孟菲斯政府在金博士被刺殺後,迅速地作出了重大讓步,結束了全面罷工和示威帶來的安全威脅和民憤民怨。

金博士被刺殺的疑案太過於政治敏感了,在全世界都盯着雷伊的嘴巴的情況下,如果讓他在法庭上說出一些具有殺傷力的言論的話,誰都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何況在他的背後還站着一名當時最使檢察官們頭疼難纏的紅牌大律師。因此當雷伊的律師提出要認罪談判時,雙方一拍即合,因為雙方都不想在法庭上斗得兩敗俱傷。

1969年3月10日雷伊在法庭上,當着普雷斯頓·柏圖爾法官(Preston Battle)的面,宣誓後承認了:“我從貝西·布維爾房間租賃的房間內,朝着正好站在對面洛林汽車旅館二樓露台上的金博士開了使他致命的一槍。”

柏圖爾法官確定了雷伊的認罪是沒有被任何人加以強逼的,而是他本人的意願,即使他知道接受認罪後會有嚴重後果卻也接受了他的認罪要求。

柏圖爾法官判決雷伊入獄九十九年。數年後,雷伊在牢裡又一次的試圖越獄,但卻以失敗告終,被柏圖爾法官追加了一年的刑期,因此總共是一百年。

雷伊在監獄裡並沒有閉門思過,而是不停地鳴冤,聲明他並沒有刺殺金博士,數次要求重新開庭而被拒絕。1998年4月23日,在監獄裡呆了二十九年後,由於C型肝炎病毒導致肝衰竭而死,活了七十歲。

為了“抗議美國政府對待我的態度”,雷伊的遺願是不想把自己的屍體葬在美國,他的弟弟傑里(Jerry Ray)將他火化後,揚灰大海,讓他的罪惡靈魂飄回愛爾蘭老家。

2013年12月19日 寫於 美國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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