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最高法院走向獨立的約翰•馬歇爾 |
送交者: 高勝寒 2015年11月26日22:01:5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第十三章)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人數,是由國會來決定的。1789年的《法院法》,設定最高法院的法官人數是六位,由於最高法院隨着美國的領土和版圖日益見大,尤其是中西部的俄亥俄州、肯塔基州和田納西州人口的急速增長而業務亦相對地繁重起來,工作量的不停增加,導致了最高法院亦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 1807年國會將大法官的人數,從原來的六位增加到七位。1837年,由於需求量的客觀原因,又將之增加到九位。1863年美國南北戰爭期間更將之增加至十位。 1866年,由於黨爭的關係,國會為了拒絕安德魯·約翰遜總統將來任何可能的大法官提名,遂匆匆忙忙地通過了新的《最高法院管轄區法案(The Judicial Circuits Act)》,規定未來的三位大法官退休之後,將不得再行填補,未來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將會從十位縮減至七位。 黨爭過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數遠遠難以應付龐大的司法工作量,國會迫於無奈,只得在1869年又重新通過了另一新版本的《最高法院管轄區法案》,將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數,重新定為八位常務大法官、一位院長,總共九位。這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數目,一直保持至今,這就是最高法院八官一長的歷史根源。 在美國歷史上,有多位總統曾經意圖插手最高法院的業務,但均以失敗收場,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Franklin Roosevelt)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1937年,羅斯福總統向國會提出《重組最高法院議案(The Judiciary Reorganization Act)》,他期望這個新的法案授權總統:第一,再提名一位新的最高法院常務大法官;第二,當在位的常務大法官的年齡到了七十歲而不自動退休的話,總統則有權再度提名另一位最高法院常務大法官,直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總人數達到十五位為止。 這個法案表面上富麗堂皇的理由,是總統體諒那些年紀老邁的大法官們的過量工作,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真正的理由是羅斯福總統正在運用總統的特權,在非常的時期以非常的手段來推行非常的霸業,為他自己稱之為新政(New Deal)的經濟政策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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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歷史上出了三位出類拔萃的總統,喬治·華盛頓、亞伯拉罕·林肯與富蘭克林·羅斯福。華盛頓的革命使美國從殖民地成為獨立國,開創歷史先河;林肯的廢奴政策使美國的道德升華,為奔向文明奠定了可行的基礎。羅斯福的新政令美國的經濟起死回生,為美國的雄霸天下儲存了紮實的資本。 在四十四位美國總統中,羅斯福是唯一在任超過八年的總統。華盛頓自動棄權,要為後代立榜樣而不肯連任;林肯如果不被謀殺而想連任,望眼天下,應無對手;羅斯福自1933年3月4日宣誓成為第32任總統至1945年4月12日死在任上止,共四任十二年。 1932年的大選是美國歷史的分水嶺。在超級謀士哈里·霍普金斯(Harry Hopkins)的策劃下,以一首《快樂時光回來了(Happy Days Are Here Again)》流行曲為競選主題,唱紅了羅斯福,唱衰了胡佛(Herbert Hoover),使他的連任美夢成空。 《快樂時光回來了》是由彌爾頓·艾格(Milton Ager)作曲,傑克·耶倫(Jack Yellen)的歌曲。《快樂時光回來了》與1932年的羅斯福選舉大勝成為一體。尤其是在1932年民主黨大會上演唱以後,立即紅遍半邊天。美國唱片工業協會(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將之列為《世紀之歌(Songs of the Century)》第四十七名。 自1930年以來,最少有九十部好萊塢電影用《快樂時光回來了》的音樂為主題曲,其餘的廣告更不計其數,單在2006年一年,就有七十六個廣告用之為主題曲。1962年,著名歌星芭芭拉·史翠珊(Barbara Streisand)重唱《快樂時光回來了》,發行唱片,抒情的歌聲為《快樂時光回來了》注入新生命,自此更是街知巷聞。 羅斯福在1933年3月4日宣誓成為第32任總統時,接手的是一個從胡佛政權留下的貪污、腐敗、政治溷亂、經濟崩潰、外憂內患的爛攤子。羅斯福上任後,在一百天之內就提出了後來歷史學家譽之為“三R新政”。三R是三個英文詞的第一個子:Relief(減輕)、Recover(恢復)、Reform(革新)。 減輕方案是聯邦政府與軍隊招聘大量的失業的人員;恢復方案是促銷汽車、電話、公路、運輸、公共工程和國防工業等項目,即利民便民,有具經濟效益;革新方案是大刀闊斧地制定華爾街、銀行與交通系統的新政策。 三R新政在頭四年顯示出功效,旋即陷入倒退更深的經濟衰退,最高法院的數度裁決三R新政的違憲,突顯美國經濟危機。除了幾條約束華爾街的法規外,三R新政名存實亡。 羅斯福臨危不亂,意志堅定,獨排眾議,悍然發動第二次三R新政。1935年創建社會福利局(Social Security),開始穩定民心。農業、工業、交通等龐大計劃陸續付諸執行,得到驚人的成果。 日本侵略中國和英國抵抗德國使羅斯福師出有名,公開支持蔣介石和邱吉爾的國策使他有理由全力以赴地發展國防工業,什至於公開揚言要把美國變成自由世界的軍火庫。日本在1941年12月7日偷襲珍珠港事件更使羅斯福的窮兵黷武得到道義上的支持,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催生而成。 在減輕方案的運作下,美軍增加一千六百萬男性軍人和三十萬女性軍人,美國的失業率,由1933年的百分之二十四點九降低到1945年的百分之一點九,媒的年產量由1939年的四億四千六百萬噸增至1943年的六億五千一百萬噸,數年間,美國得到了汽車王國的美譽。 羅斯福的影響力沒有及身而止,在羅斯福思想下,聯合國得以成為事實。由1944年7月1日至22日在新罕布什爾州布雷頓烏德斯華盛頓山酒店(Mount Washington Hotel, Bretton Woods, New Hampshire)召開由四十四個國家派出的七百三十名代表的布雷頓烏德斯會議(The Bretton Woods Conference),不僅成立了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會與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還通過了美元是全球貿易的國際貨幣議案,奠定了美國在國際上的龍頭地位。 三R新政造就了羅斯福的歷史地位,美國學者多高價評他為繼華盛頓與林肯之後的第三位最偉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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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福總統期望這個三R新政,能夠將日漸低迷幾近崩潰的美國經濟起死回生,將之扭轉乾坤,使之柳暗花明,可是在全國都處在窮途末路人心彷徨之際,到處是嚴重的阻力,到處是反對之聲,更有許多人乾脆直截了當地對他採取法律行動,而獨立自主不買任何人賬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更是公事公辦,將羅斯福總統的多個行動判決為違反《美國憲法》的原則。 這種演變使羅斯福總統為之苦惱不已,他思之良久,終於想出來一招釜底抽薪之計:如果自己能夠再塞幾位對自己有利的大法官到最高法院裡去的話,那麼在投票表決時,就會有優勢而不必再受制於人。 國會並不同意這個想法,羅斯福總統的政治花招並沒有騙倒國會,結果以壓倒性的票數將之否決掉。 羅斯福總統幹了四任總統,他前後提名了八位最高法院的常務大法官,在總統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歷史上,僅次於華盛頓總統所提名的十位。後來也是因為這種微妙的關係,促使羅斯福總統已經束手無策的新政得以功成,美國的經濟大蕭條才得以度過危機。 最高法院是在美國脫離英國宣布獨立後,鋅認兔怯冱/span>1787年在賓夕法尼亞州費城召開憲法大會(Constitution Convention)時,達成初步共識的結果。 在卸嗟目認橢校材匪更/span>·麥迪遜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兩人,堅持不懈地伸張了他們前衛的憲法主張:憲法已是這個新政府的基本原則,在各個有權力的部門互相平等制衡下,將立法、司法與行政分開,這也是最高法院的重要性所在。 經過了再三辯討推演後,確定了美國的政治體係為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權分立並且互相制約的大前提:三權分立,再採用羅馬參辛皆褐貧扔胗⒐舐椒ㄌ逑擔叢熗酥鋇澆裉燉抵⒐虻畝撈卣翁逑怠Ⅻ/span> 所謂三權分立,就是將美國政府的權力,平均地分割成三個稱之為行政、立法與司法的政權部門,行政由白宮負責,立法由國會負責,司法由最高法院負責。三個政府不分大小,各自運作,各自為政,互不干涉,互相監督,達到權利節約與平衡。總統是民選,但必須由法官,通常是最高法院長來監誓,始可就任。 國會是製作和厘定法律的唯一機構,但是沒有執行權,執行權屬於行政部門,國會所制定出來的法律,在未經總統簽字批准前,不得生效,形同廢紙。 總統有權將國會所通過的任何法案否決,使之成為廢文,同時國會具有反否決的權力,他們可以對被總統否決掉的法案進行重新表決,只要大多數票通過,不需要總統簽字就可成為立即生效的法律。 最高法院沒有自我任命法官的人事權。所有的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內,必須由在位的總統提名,經過參議院多數票通過,始可頒發委任狀,宣誓就任;基於權利平等與互相制衡的原則,總統無權解散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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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以來,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批評,有來自於保守主義方面的,也有來自於自由主義方面的。保守派攻擊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太過於自由,但是自由派卻攻擊大法官們太過於保守。最著名的例子是帕特里克·布肯南(Patrick Buchanan)對最高法院的不滿與批評。 2005年6月6日,布肯南在一場題為《法官們的戰爭:權力的議題(The Judges war:An Issue of power)》的演講中,對在艾爾·沃倫院長(Earl Warren)領導下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大加抨擊: “1954年《布朗 訴 教委會案》的決定,解除了包括華盛頓特區在內的十七個州的種族隔離政策,此舉使世人驚訝地發現最高法院的新權力。在自由主義派賢達們的歡呼雀躍下,他們發現民主黨的國會和總統,整個下午悠閒地坐在燃燒着的大樹下,看着艾爾·沃倫的法院狂暴地衝擊而毫不反抗。 他們發明創造性地賦予罪犯們多種新的權利,卻對警察和檢察官加上了多種刁難的限制;他們重新安排各個種族進入學校,並不理會這會導致城市的分裂危機並命令公家校車將之同等接送。他們命令上帝、祈禱和聖經研讀班離開課室;他們說色情應該受到《美國憲法》的保護;使拉里·弗林特(Larry Flynt)和阿爾文·戈爾茨坦(Alvin Goldstein)非但不再是重罪犯,居然還成了《美國憲法第1條修正案》的英雄。 他們判決裸體豔舞是《美國憲法》保證可以自由表達意志的一部分;他們宣布了墮胎是《美國憲法》賦予的權利;連雞姦也成了《美國憲法》應該保護的合法權益行為。他們廢止了州級人民複決過了的國會代表任期;他們告訴中學裡的教練不可再在更衣室里祈禱,也告訴學生們不可再在畢業典禮上祈禱。他們命令《十誡》遠離學校與法院。他們寬恕了違反《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給予白人公平待遇保證的學生。 更有甚者,在兩個星期之前,最高法院居然以5比4的票數,允許城鎮政府可以充公私人住家,將之轉給房地産開發商去開發謀利。” 布肯南所提的《布朗 訴 教委會案》是美國司法史上最為重要的一件超級大案,是最高法院劃時代的判決,一舉打破了美國種族隔離黑白分校的不道德傳統,摒棄了使美國蒙羞的合法種族歧視法律,從此改變了美國學校的面貌和價值,也升華了美國民族的精神文明。 至於布肯南所提的弗林特和戈爾茨坦兩人,是美國幾種色情雜誌的發行人,因在最高法院得到勝訴而揚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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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肯南來頭不小,他於1938年11月2日在首都華盛頓出生,他英格蘭與蘇格蘭血統的父親威廉(William Buchanan)是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德國血統的母親凱薩琳(Catherine Crum)是護士,在一個六兄弟倆姐妹的保守天主教大家庭成長,與家族來自密西西比州的背景,使他思想僵化而固執,就像他崇拜南北戰爭的羅伯特·李將軍(Robert Lee)一樣,難以適應時代的潮流,他之被新生代唾棄乃社會進展的自然現象。 布肯南的曾祖父賽勒斯鮑爾溫(Cyrus Baldwin)是對抗北軍的邦聯美國軍人,在維基斯堡戰役(Battle of Vicksburg)中陣亡,這也是他父親的名字來源,所以他有資格成為邦聯退伍軍人之子協會(Sons of Confederate Veterans)的會員。 布肯南在天主教學校讀書,在喬治城大學進修,但未畢業就應症入營,因關節炎原因提前退役。1962年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以一篇關於加拿大與古巴貿易的論文取得新聞系碩士學位。 1965年布肯南開始在紐約一間擁有超過一百名律師的尼克松律師事務所(Nixon,Mudge,Rose,Guthrie & Alexander)為行政助理。這份職業為他開啟了飛黃騰達的機遇----這家律師樓的頭牌律師,就是後來成為第37任總統的理查德·尼克松。 1966年尼克松出馬競選總統,他第一位聘請的競選顧問就是他認為才華四射的布肯南。布肯南的策略不是歌頌尼克松的偉大而是點出尼克松的錯處並及時改正。隋着尼克松的選情的勢如破竹,和由布肯南撰寫的講演稿的精彩,布肯南得了大內先生(Mr. Inside)的外號。 自此以後,尼克松所到之處,從競選時的歐洲、非洲、中東和就職後的蘇聯、中國、印尼等,必會看到布肯南的影子。在尼克松入主白宮後,布肯南成為總統身邊第一紅人,尼克松與副總統斯皮羅·阿格紐(Spiro Agnew)的講演稿,幾乎全是出自他的手筆。 尼克松在水門醜聞時,由於新聞媒體經常接到神秘人物深喉(Deep Throat)的爆料,眾人皆懷疑深喉就是布肯南,這個冤枉的陰影一直糾纏着布肯南,導致成為福特總統拒絕白宮幕僚長亞歷山大·海格(Alexander Haig)舉薦他出任南非大使的提議。 懷疑布肯南就是深喉是冤枉的。在整件水門事件中,深喉是一位神秘的人物,他向《華盛頓郵報》記者提供了許多對尼克松政府殺傷力極強的內幕消息。2005年5月31日,名利場雜誌(Vanity Fair)發表驚人消息:深喉就是前聯邦調查局助理部長威廉·費爾特(William Felt)。 布肯南對尼克松是忠誠的,水門事件里銷毀總統談話錄音帶的招數,就是他的主意。雷根總統任內,布肯南的影響力式微,不再受到重視,在1985年出任白宮公關主任兩年後,另謀高就。 布肯南是如今美國保守派的龍頭人物之一,也是美國共和黨的大將。他身兼數職:專欄作家、電視台主持人,《美國保守派(American Conservative)》《國家觀察(The National Review)》《人類年代(Human Events)》《國家(The Nation)》和《滾石(Rolling Stone)》等雜誌的發行人。布肯南能說善道,口若懸河,才思敏捷,文采華麗,下筆如有神助,有倚馬可待之才。 布肯南曾出任過尼克松、福特和雷根總統的政治顧問,尤其是尼克松總統,其重要的演講、文告、文章和國情咨文,大多出於此君之手。 1992年和1996年,布肯南兩度尋求共和黨總統提名,終因其過度保守的思想而告敗北。他的連年失敗與尼克松的負面評價有着直接的關係。尼克松對布肯南的認識是深刻的。在布肯南出馬競選總統時,尼克松立即公開了他的評語: “布肯南是我的心腹知己,雖然他是一位愛國主義者,但他的頑固信仰、種族偏見、反猶太主義和狹窄的外交孤立主義政見,顯然不適合出任美國總統。” 2000年,布肯南在失望之餘,在知道已經不可能再得到美國共和黨的支持後,轉而代表新成立的改革黨(The Reform Party)競選總統,正如大家所預期的結果一樣,以全軍覆沒的結果,為他此生的總統之夢,畫上了幻滅終了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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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卸嗟拿攔芡持校煥伎肆拯/span>·羅斯福、尼克松和雷根,都曾經向最高法院的權威挑戰過,但都是以失敗收場。尼克松總統在水門事件時,曾公開地抗拒最高法院的命令,以總統行政特權為理由,拒絕將其辦公室內的談話錄音交給特別檢察官,可是在掙扎了一段時間後,還是抵擋不住壓力,權衡利害,計算得失,還是舉手投降,乖乖地將錄音帶交了出來。 1988年11月,雷根總統在首都對着一大群律師,發表他對最高法院的抨擊時說:“最高法院已經在開國先賢們所開創的制度道路上越走越遠,是的,有些法學教授和法官說,法庭用《美國憲法》挽救了這個國家,但是我們說,現在是要從他們那裡挽救《美國憲法》的時候了。” 國會有權彈劾總統和任何一位法官,一旦大多數投票通過,被彈劾者必須立即離職。如果依然狡辯賴皮,聯邦執法官署長可派武裝力量強行驅逐之。 總統委派到外國的大使,必須要經過國會的認可,任何未經國會認可的使節不得走馬上任。幸樵荷櫨幸槌|/span>(Speaker of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一職,是《美國憲法》中規定繼副總統後的第二順位繼承人。 參議院自己不設議會主席,副總統是《美國憲法》中規定的有條件的參議院當然主席----除了議會投票結果是完全相同難以達成決議的情況之外,其餘之時,不具有投票權。 參議院設有議會副主席(President Pro Tempore of the US Senate)一職,是《美國憲法》中規定的總統第三順位繼承人。 總統的行為若有違法之處,任何人都有權在法院起訴之,按照慣例和法律,法院無權對美國總統的政治行政決定採取判決,除非該政治行政行動違犯了美國法律。 美國三權分立的各種法律極度完善,各政權部門都有法可依,誰都無法超越法律而任意妄為。民主政治和獨裁政治之間最大的分別,不僅在於是否有良法,更是在於前者是有法必守,後者則是有法不守。 建國之初,《美國憲法》中並沒有規範最高法院的運作和任何完善的計劃,經過了最高法院本身的自我努力與建設,克服了許許多多的危機、動亂並且經過了不停的改良始有所成。 1789年,國會首次用法律的形式將《司法制度法(Judiciary Act)》付之施行,宣布最高法院正式成立。1790年2月2日最高法院根據此法,在紐約市商業貿易大樓(Merchant Exchange Building)內宣布正式召集運作。 始創的最高法院是由喬治·華盛頓總統提名的司法精英組成的:院長是紐約的約翰·傑伊(John Jay)。五位常務大法官是:南卡羅來納州的約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馬薩諸塞州的威廉·庫欣(William Cushing)、賓夕法尼亞州的詹姆斯·威爾遜(James Wilson)、維吉尼亞州的約翰·布萊爾(John Blair)和北卡羅來納州的詹姆斯·艾爾德爾(James Iredell)。 由於當時的交通工具和條件皆是非常的不方便,導致傑伊院長來不及出席原定在當天舉行的最高法院的第一次全體會議,大家為了表示對院長的尊重,將最高法院第一次全體會議推後至次日。1790年2月2日成會,自此以後開創了最高法院歷史的新紀元。 由於《美國憲法》中並沒有將最高法院的職權清楚地規範下來,於是最高法院院長傑伊當仁不讓,領導着五位常務大法官,自行制定最高法院的權力與法規。1792年正式開始運作,開庭審理開國以來的第一件上訴案件。 最高法院雖然是成立並開始了運作,可是與國會和白宮相比,其權威性就差得多了,最高法院什至對一些與美國立法和行政方面爭議性極強的案件,都不能做出堅定而權威的裁決,什為學者們所議論。 在最高法院頭三位院長傑伊、拉特利奇和奧利弗·埃爾斯沃斯(Oliver Ellsworth)的平庸領導下,最高法院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建樹可言,這三位院長都是些法學修養深厚的學者,都是經驗豐富的法官,但都不是開創新局面的司法時代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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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領風騷數十年。這種不正常的情況,到了1801年約翰·亞當斯總統(John Adams)提名約翰·馬歇爾(John Marshall)出任第四任最高法院院長時,情況才有所改觀。 約翰·馬歇爾院長堅定不移地為最高法院樹立了典範,對於立法和行政兩部門連聲說不,連連對其做出嚴厲但公平的裁決。從此以後最高法院威望大震,與立法、行政兩部門平起平坐,互相監督,彼此制衡,美國政治上真正的三權分立,開始成形。 約翰·馬歇爾於1755年9月24日在維吉尼亞德國城(Germantown, VA)的一間小木屋裡出生,他的父親是托馬斯(Thomas Marshall),母親是瑪麗·基思(Mary Keith)。 青年時期的約翰·馬歇爾的幾個特性,使他被鄉親朋友們刮目相看:一是他英俊的外表,加上深邃的黑眼睛以及溫和的個性,使人難以忘懷;二是他與生俱來的幽默感,使人與他相處時如沐春風,感覺他特別平易近人;三是他愛好運動,體格強健。 美國獨立戰爭爆發時,約翰·馬歇爾受到了他父親的好友喬治·華盛頓的影響,毅然從軍,對抗英國帝國殖民主義,官拜陸軍中尉,服役長達五年之久。在軍隊的生活里,他最開心的事情就是與其他的士兵賽跑。 由於出征前,他母親心疼兒子在軍隊中少衣缺食,特意親手做了一雙連襪的白鞋子,叫他休閒時使用,所以他每次參加賽跑時,就將這雙鞋子穿起來,這使他健步如飛,無人可比,同事們替他起了個銀飛鞋(Silver heels)的外號。 從陸軍退伍後,約翰·馬歇爾返回維吉尼亞州老家,進入威廉斯堡威廉和瑪麗大學(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師從美國歷史上第一位法學教授喬治·懷思(George Wythe)攻讀法律。 懷思是美國第一代的法學家,在二美元的背面,印有美國藝術大師約翰·特朗布爾(John Trumbull)的油畫《獨立宣言》,右上角的最後一人,就是懷思。 懷思是七個代表維吉尼亞州在美國《獨立宣言》上簽字人中第一個簽字的代表,他是在美國大學裡開創法律系教育的鼻祖,他的弟子中,可謂人才輩出,其中著名的就有托馬斯·傑斐遜、亨利·克萊、詹姆斯·門羅和約翰·馬歇爾等。 懷思的弟子中,有兩位當了總統,一位當了最高法院院長,兩位成為《美國憲法》的起草人,如此輝煌的教育成就,在美國歷史上空前絕後,僅此一人。 懷思在美國獨立後,返回維吉尼亞州組建維吉尼亞州政府,並設計了維吉尼亞州的州旗,州旗上面有一句名言唾棄暴政(Sic Semper Tyrannies),就是出自懷思之手,這面州旗,一直援用至今。 唾棄暴政是公元前44年3月15日,羅馬共和國參議員布魯圖斯(Marcus Brutus)聯合着另外六十名參議員,在龐培大劇院暴力刺殺暴君凱撒成功後的一句名言。 1777年懷思當選為維吉尼亞州州議會幸樵涸撼ぃ?/span>1789年出任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大法官,為維吉尼亞州建立了完整的司法獨立體系。 1787年,喬治·華盛頓委任了一個三人小組,為即將到來的費城憲法大會制定議程和規則,懷思是排名第一的人選,另外兩人是漢密爾頓和查爾斯·平克尼(Charles Pinckney)。 懷思為美國憲法大會厘定了《美國憲法》的框架,為維吉尼亞州敲定了建州的政治體系,他更是一位心懷廣大的仁者,是美國最早反對奴隸制度的前衛人士,他以身作則,釋放自己家中的奴隸,為社會立下榜樣,就算是擁有奴隸的時期,他亦是以平等的態度待之。 在釋放所有的奴隸時,懷思為他們每一個大人提供了足夠的安家費用,為小孩子提供了足夠的教育費用,並經常前往探望他們,視之為自己家庭的一份子。最令人津津樂道的是懷思謝世後,居然留下了一筆可觀的遺産給他的前奴隸莉迪亞·布羅德納克斯(Lydia Broadax),作為對她多年忠誠服務的謝意。 懷思的曾侄子斯威尼(George Sweeney)為了不讓布羅德納克斯得到他家族的財産,竟然在得知懷思的身後財産安排後,暗中將砒霜放在她的食物里,意圖毒殺之。事情敗露後,斯威尼被送上了法庭,但是維吉尼亞州的法律不允許黑人在法庭上指證白人的罪行,導致斯威尼在法庭上被無罪釋放。這更使懷思下定決心要改革維吉尼亞州的不公平不人道的法律。 懷思的得意弟子是傑斐遜,平常的法律課程是一年,可是傑斐遜卻足足跟着他學習了五年,奠定了這位未來法學修養的根基,傑斐遜最為出名的人生哲理人人生而平等思想就是來自這位啓蒙老師。 懷思的另外一名入室弟子約翰·馬歇爾畢業後,在維吉尼亞州福基爾郡(Fauquier County, VA.)成為執業律師,由於他老師的鼓勵,棄商從政,由1782年至1796年,兩度當選為維吉尼亞州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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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年,約翰·馬歇爾是維吉尼亞州議會中支持《美國憲法草案》的領軍人物,在他的呼籲奔走下,維吉尼亞州議會以89票同意、79票反對的些微差異,通過了《美國憲法》的認可程序。 1795年,約翰·馬歇爾婉拒了華盛頓總統提名他為司法部部長的邀請,1797年又再度婉拒了華盛頓總統提名他為法國全權大使的美意。但他卻接受了約翰·亞當斯總統提名他為三人談判代表團的成員,負責前往法國處理有關兩國關係正常化的事宜。 另外兩位代表是平克尼與埃爾布里奇·格里(Elbridge Gerry),這三位外交代表到了法國後還未開始工作,就碰了一鼻子的灰,由於他們拒絕賄賂法蘭西帝國的官員,使他們的工作沒法展開,這種公然公開的索賄行為,導致了美國人民強烈的反法情緒,是為美國歷史上有名的XYZ事件(XYZ Affair)。 1799年5月7日,約翰·亞當斯總統提名正擔任聯邦幸樵鋇腦己秉/span>·馬歇爾為戰爭部長,可是五天后,他的國務卿提摩西·皮克林(Timothy Pickering)辭職不干,約翰·亞當斯總統覺得戰爭部長這個職位,對約翰·馬歇爾來說是有點大才小用,因而將之改提名為國務卿。 參議院於1799年5月13日通過了約翰·馬歇爾的任命,他於1800年6月6日宣誓就任第4任國務卿。接任後,約翰·馬歇爾首先親自操盤,直接與法國進行外交談判,一舉解決了與法國人纏戰多年的准戰爭(Quasi War)。 所謂的准戰爭,指的是兩國間沒有戰爭之名而有戰爭之實的武裝衝突。當時的美國和法國就是如此,在國家利益的衝突而無法調和下,兩國不宣而戰,武力對武力,邊談邊打,邊打邊談,拉鋸數年,最後還是通過協商和談判了結恩怨。 當時的美國、法國和英國,有點像年輕男女的三角戀愛,其中有說不盡的愛恨情仇,道不完的是非對錯。美國為了自由與獨立,與同源共宗的英國徹底翻臉,誓不兩立,法國與英國本來就是世仇,法國藉機報仇,為了打擊英國,遂全力支持美國的獨立戰爭,既出錢又出武器,為的就是要給英國難看。 美國在獨立成功,把英國人趕走後,為了感謝法蘭西帝國人民的仗義,於1778年與之簽訂了《美法聯盟條約(Treaty Of Alliance)》,美法兩國進入了歷史性的蜜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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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路易斯安那是改變美國版圖的重大歷史事件。成功的收購路易斯安那為美國成為超級大國奠定了有利的條件。埃爾斯沃斯曾在最高法院長任上受到亞當斯總統的委任,連同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和威廉·戴維(William Davie)共同出使法國,談判路易斯安那收購事宜。 從全權代表的陣容上,可以看出美國政府對這次出使法國的重視程度----埃爾斯沃思是最高法院院長,亨利和戴維都是開國元勳、獨立戰爭英雄。 亨利是維吉尼亞州的第1任和第6任州長。獨立戰爭前夕,他於1775年3月23日在維吉尼亞里奇蒙(Richmond, VA)聖約翰教堂發表流傳千古的《不自由,毋寧死!》演講,使在座的維吉尼亞下議院(House of Burgesses)的代表們,無不動容,全體通過決議,派兵參加抵抗英國帝國主義的獨立戰爭。 《不自由,毋寧死!》是一篇沒有記錄的演講。美國作家威廉·沃特(William Wirt)在亨利謝世後十七年為他出版第一本傳記時,將這篇根據當時在場者的回憶整理而成的講演收錄其中,此時距離演講時間已經有四十二年之遙。 當年亨利在演講結束時,激動地振臂高呼道:“如果生命是那麼可愛、和平與甜蜜的話,那麼是否就是購買奴隸和鎖鏈的代價呢?拋棄它吧,我全能的真神!我何嘗不知道這樣做法的代價呢?但是對我來說,那是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使世界上千千萬萬受到奴役與壓迫的人民為之振奮,使他們找到了方向,看到了希望,得到了鼓舞。 戴維是北卡羅萊納州第10任州長,也是美國獨立戰爭的英雄,他和第7任總統安德魯·傑克森都是法學大師思布斯·馬凱(Spruce Macay)的得意門生,亦是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創辦人。 在美國的版圖擴張史上,收購路易斯安那具有無比的重要性。如果攤開1803年的北美地圖觀之,就可發現當時的路易斯安那,幾乎占據着現在整個美國版圖的三分之一,是全國總面積的百分之二十三。 美國把這塊八十二萬八千八百平方英里的土地收購後,將之分割成現在的阿肯色、密蘇里、愛荷華、俄克拉荷馬、堪薩斯、內布拉斯加、部分的明尼蘇達州、蒙大拿、懷俄明、科羅拉多、大部分的南達科他、東北部的新墨西哥和目前的新奧爾良等。 當埃爾斯沃思、亨利和戴維三人於1800年3月2日抵達法國巴黎時,發現拿破崙已經政變成功,創建了法國第一共和國,自封為第一任長官,五年後又自封為法國拿破崙大帝,並且一口氣幹了九年三百二十八天。 這個形勢使埃爾斯沃思三人興奮無比,他們知道談判的機會來了:拿破崙一來對美國的殖民地無力兼顧;二來急需現金來發放軍餉;三來已經軍疲民困,無力與美國對抗;四來法國在北美最重要的殖民地海地正在鬧獨立,維持軍隊開銷的主要來源中斷,使拿破崙的經濟更為雪上加霜;五來如果法國不接受這個條件,美國必然會以武霸之,敬酒不吃吃罰酒,非上策也。因而美法兩國的談判,很快就有了令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就在這個關鍵時刻,埃爾斯沃思病倒法國。他立即做出了兩個決定,一是上書辭去最高法院長的職位;二是縮短談判時間,立即打道回府,返回美國。這個變化,為美國成就了真正的三權分立政治模式的新時代。 埃爾斯沃思與拿破崙達成了收購路易斯安那的條件:美國支付法國現金六千萬法郎,合一千兩百五十萬美元,另外取消法國的欠債一千八百萬法郎,合三千七百五十萬美元,總數是五千萬美元。 美國和法國關於路易斯安那的土地交易,史稱《路易斯安那收購條約(Louisiana Purchase Treaty)》,雙方於1803年5月2 日簽字成交。自此美國一躍成為幅員廣大的強國。 拿破崙在簽字後發表聲明說:“我有了這筆用土地換來的財産,既可使美國成為強權,又可使英國在海事上自我謙虛一下。”這不是法國的阿Q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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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最高法院院長埃爾斯沃斯病重辭職,亞當斯總統本來是要提名傑伊再度出山的,由於傑伊嫌棄最高法院這個衙門“缺乏活力、份量與尊嚴。”而婉言謝之。亞當斯總統改提名約翰·馬歇爾。 約翰·馬歇爾上任後,立志要按照三權分立的建國模式,整頓和改革暮氣沉沉的最高法院。他是以最高法院大法官判決書的形式作為大刀闊斧的改革開端的。 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受了英國與澳大利亞司法體系的影響,採取《順序意見書(seriatim opinion)》的模式運作,那是在法庭結案時,雖然還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但允許每一位大法官各自撰寫自己的裁判意見書,作為判決書的一部分附件。約翰·馬歇爾下令廢除之。案件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方法定案後,只允許一種裁決意見書面世,由最高法院長自己,或者由院長指定的大法官來代表最高法院撰寫裁決意見書。這個規矩一直沿用至今。 1800年,新舊政權交接之際,黨爭激烈,托馬斯·傑斐遜雖然是亞當斯的副總統,但兩人的政治信仰完全不同,其領導的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s)聲勢浩大,不但穩為下任總統,更將會在國會裡成為多數黨。 白宮的跛腳鴨子總統亞當斯臨別秋波,為了防止新上任的傑斐遜總統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更為了聯手打擊政敵,也為了替自己的聯邦黨霸占位置,他居然與國會同黨聯手炮製出一幕台底交易的政治肥皂劇《午夜法官案(Midnight-Judge Act)》,希望能夠佔據政治優勢。 《午夜法官案》主要的內容有二:第一,將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數由原來的六人減成五人;第二,將原本的聯邦法官,由原來的三位增加到六位。 亞當斯在離開白宮的前夕,一口氣簽批了四位包括自己好友威廉·馬伯里(William Marbury)在內的聯邦法官,其他的三位是丹尼斯·拉姆齊(Dennis Ramsey)、羅伯特·胡爾(Robert Hooe)和威廉·哈珀(William Harper)。 按照行政程序,簽任狀應由國務卿送出。而當時的國務卿就是約翰·馬歇爾,他雖然已經得到了參議院的最高法院長提名認可,但由於亞當斯總統的要求繼續擔任國務卿,直到任期期滿後再去最高法院上任。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一直到他離任為止,約翰·馬歇爾都沒有將那四位新聯邦法官的委任狀送出去。1801年3月4日傑斐遜宣誓就任總統,新上任的國務卿麥迪遜與傑斐遜總統商量後,決定不承認自己前任這種渾水摸魚的台底勾當,拒絕提供那四位新聯邦法官的委任書。 馬伯里因為屢次與新政府談判和溝通都沒有結果,於是一紙訴狀,將麥迪遜告上了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法院下達命令書(writ of mandamus),強逼麥迪遜把聯邦法官委任書交出來,這就是影響美國後代甚大的《馬伯里 訴 麥迪遜案(Marbury V Madison)》。 這是一件充滿了諷刺意味的案件,從技術和理論上來說,約翰·馬歇爾自己本身也是《午夜法官案》的受益者,全美國的人們都在拭目以待,看這位剛上台的新最高法院長如何處理這件棘手的國家大案。 最高法院於1803年2月11 日開庭審理《馬伯里 訴 麥迪遜案》,1803年2月24 日進行票決,以5比0的一致意見裁決馬伯里敗訴,理由是《午夜法官案》與約翰·亞當斯的行為違反了《美國憲法》精神,並不符合《美國憲法》要求的提名程序。 這是一個劃時代的裁決,是最高法院第一次裁決美國行政和立法部門違反《美國憲法》精神,使這種台底違法行為失效。最高法院經此一案,立即揚名立萬,聲威大振,自此奠定了與行政和立法的平等地位的基礎。 約翰·馬歇爾因為置國家利益於個人利益之上,備受全國支持,聲望如日中天,第二件使最高法院突顯其平等地位的案件,就是傑斐遜總統的副總統亞倫·博爾(Aaron Burr)的叛國案的劃時代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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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私人恩怨和國家利益溷為一體的案件。博爾這個人,有點像中國歷史上的曹操一般的人物,善於利用機會為自己謀取利益,他在美國歷史上的評價極差,多以投機分子視之。 博爾於1756年2月6日在新澤西州紐瓦克(Newark, NJ)出生,他的父親老博爾(Aaron Burr, Sr.)是一名虔誠的長老會基督教傳教士,也是新澤西大學的校長,新澤西大學就是現在的普林斯頓大學的前身。博爾的母親艾絲特(Esther Edward)是名門之後,她的父親喬納森(Jonathan Edward)是美國當時喀爾文教徒神學家(Calvinist theologian)。 博爾從新澤西大學畢業後,轉到康乃狄格州里治費德((Litchfield)攻讀法律,他的學業因為抗英獨立戰爭的爆發而停頓兩年,畢業後,於1782年與寡婦西奧多西婭(Theodosia Prevost)結婚。 博爾帶着妻子搬到紐約,成為了一位著名的律師。1789年被紐約州州長喬治·克林頓(George Clinton)委任為紐約州司法部長,從此開始積極參與政治活動。1791年出馬競選紐約州聯邦參議員,擊敗了尋求連任的菲利普·斯凱勒聯邦參議員(Philip Schuyler),順利當選。 這場競選的勝利並沒有為博爾帶來多少興奮,因為為了這個職位已經得罪了多年好友漢亞歷山大·密爾頓----斯凱勒是漢密爾頓的岳父。博爾與漢密爾頓曾經是一對知己,兩人經常在一起喝酒吃飯,聊天論政;不但共同在費城的華盛頓政府里工作,還是共住一屋的室友,關係之密切,由此可見。 博爾在聯邦參議員任內,想寫一本關於美國獨立革命戰爭的書籍,但是華盛頓總統拒絕為他提供任何的檔案和資料,因為華盛頓總統並不相信他的人品,原因是時任財政部長的漢密爾頓告訴這位開國元勳說,博爾在背後批評他:“這個傢伙根本沒有智慧,什至於連一句普通的英文句子都寫不通。” 這句戲言氣得華盛頓總統兩天沒睡好,自此以後,只要博爾不在場,每次提到他時,華盛頓總統就用“陰謀家”的外號呼之。博爾知道是漢密爾頓在搞鬼後,兩人的關係從意見不合轉變為互相仇恨敵對,最後發展到要以死相拼,卻是從傑斐遜競選總統事件開始的。 選舉制度的不健全,無可避免的導致總統與副總統間的矛盾。氣勢如虹的傑斐遜和民主共和黨挑選的博爾同為總統候選人,兩人合作無間,競選時勢如破竹,無堅不摧,等到開票的結果出來時,居然是73比73。按照當時的選舉法律,得票多者為總統,次者為副總統。既然無人是多數,按法由幸樵崩賜鍍本齠ㄋ俏蠢吹淖芡場⒏弊芡場Ⅻ/span> 漢密爾頓與傑斐遜交情匪淺,又與博爾反目成仇,他這一輩子最不想見到的事情,就是眼睜睜地看着博爾成為下一任的總統,遂理所當然地運用自己的人脈關係,全力以赴地打擊博爾,為傑斐遜拉票。 在漢密爾頓的全力護航下,傑斐遜以多於博爾三十六票的結果當選為總統,博爾為副總統。兩人為了競爭總統的寶座而互相攻擊,彼此謾罵,反目成仇。博爾在知道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後,將所有的失敗怨氣全歸在漢密爾頓頭上,新仇舊恨,齊集心頭,發誓必報此一箭之仇。 在傑斐遜總統的首任期間,他從來就不相信博爾,下令將他隔離和冷凍起來,不允許他參與任何的行政決定,究其原因,盡在於此。 這段時間,漢密爾頓正被1791年發生的通姦性醜聞搞得焦頭爛額,顔面掃地,灰頭土臉。性醜聞的女主角是瑪麗亞·雷諾茲(Maria Reynolds)。 瑪麗亞的丈夫詹姆斯(James Reynolds)曾在獨立戰爭中擔任中級預備軍官,為人貪婪好財,奸詐陰險。他被戴綠帽後,不是去法院控告漢密爾頓通姦,而是與老婆勾結起來藉機勒索:他要求漢密爾頓用金錢在私底下賠償他名譽的損失,否則就把這件通姦性醜聞的勾當告訴他的妻子。 漢密爾頓不僅嚴詞拒絕,還報警處理。詹姆斯被以偽造假冒罪拘捕後,以揭露高層大量的貪贓舞弊與性醜聞為要挾。由於這是美國開國以來的第一件政治性醜聞事件,大家都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投鼠忌器,使詹姆斯得以脫身。 在司法部內部秘密調查時,漢密爾頓承認他與瑪麗亞有性關係,但堅持這是一件私人之事,與他擔任的總統內閣公職無關,事情就此不了了之。 詹姆斯為了報復,把這段有歷史學家懷疑是由他親自策劃的通姦性醜聞,通知了民主共和黨領軍人物博爾和後來出任第5任總統的詹姆斯·門羅。 1797年門羅為了政治利益,把事情宣之以校鸚淮蟛ǎ晌攔岳吹諞患卟愎僭蓖樾猿笪攀錄U餳樾猿笪叛現氐廝鷙α撕好芏俚拿顧恢鋇剿藍寄岩園諭研叱艿囊跤埃拗丈懟Ⅻ/span> 漢密爾頓得知博爾在這件事情中扮演推波助瀾的角色後,新仇加舊恨,臨近爆發點。1804年7月初,博爾和漢密爾頓在紐約一家餐館的宴會上偶遇,一肚子酒精加怒氣的博爾,要求漢密爾頓當邢蛩狼浮:好芏俜創較嗉ィ峁皇⑴牟┒攘艘歡狻Ⅻ/span> 博爾餘怒未消,借着七分酒意,當邢蛩鋁說ヌ艟齠返惱絞椋好芏偃銜饈撬鈉娉艽筧瑁薹ㄈ淌埽閎輝手袢站齠貳5筆迸υ賈鶯托略笪髦蕕姆啥冀掛奧木齠沸形嘍岳此擔略笪髦莘啥雜誥齠返某頭=杴幔虼慫酵庠諦略笪髦菰竦氐ヌ簟Ⅻ/span> 從小就不怕死的漢密爾頓,當然不會被博爾嚇退,他在這之前曾經與他人決鬥過四次,自己的兒子菲利普(Philip Hamilton)就是在三年前的一場決鬥中被殺死的。 單挑決鬥的日子定在1804年7月11日的早上,地點選在新澤西州維哈肯郡(Weehawken, NJ)的荒野,這是一個非常理想的決鬥場所,前面是懸崖,後面是山壁,四周是樹林,自1700年到1845年間,這裡已經有過十八次著名的單挑決鬥,因而為世人所熟悉。 那天一大清早,博爾帶着他的助理威廉·溫尼斯(William Ness)、馬修·戴維斯(Matthew Davis)和賽繆爾·斯沃特伍特(Samuel Swartwout),乘着木船渡過哈德遜河(Hudson River),於六時三十分到達現場,開始清理單挑決鬥的場地。 漢密爾頓帶着他的助理納撒尼爾·彭德爾頓法官(Nathaniel Pendleton)和戴維·霍薩克醫生(David Hopsack),於早上六時五十六分乘船抵達現場。 按照傳統的規矩,因為是博爾在挑戰漢密爾頓,所以他有權選擇比較有優勢的位置,博爾選了面對城市、背向懸崖的位置後,單挑決鬥開始。兩人從裁判手中接過同一類型的手槍,檢查了子彈,背對背站好,開始走路,聽從裁判的第十聲口號。 當裁判發出第十聲的射擊令時,漢密爾頓回頭就是一槍,可是沒有打中站着不動的博爾,子彈射進了博爾背後的樹木上,四秒鍾後,博爾朝着漢密爾頓的肚子開槍,擊中他的右髖骨上面的腹部,漢密爾頓應聲倒地,單挑決鬥結束。 漢密爾頓中槍後並沒有立即死去,他被助理送回紐約州朋友的家中,第二天才不治而死。博爾在擊傷了漢密爾頓後,不敢留在紐約,潛逃到南卡羅萊納州女兒家住了一段時間,等到風聲過了,才返回華盛頓完成他的副總統任期。 紐約州和新澤西州大陪審團都對博爾一級謀殺的刑事罪提出公訴,但最後都因為政治的原因,案件全沒有進入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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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爾的第一次婚姻維持了十二年後,普雷沃斯特因患腹癌謝世,1833年博爾以七十七歲高齡,與富孀伊萊莎·賈馬爾(Eliza Jamal)再度結婚,可是這是一樁沒有愛情的婚姻,前後不到四個月便鬧起離婚來了。 離婚手續終於在1836年9月14日辦好,可是這種自由對博爾來說,已經沒有任何的作用和意義了,因為就是在這一天,他在紐約州史泰坦島(Staten Island, NY)的老家中,閉上了波濤洶湧了一生的眼睛,與世長辭,得年八十歲。 縱觀博爾的一生,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並不是他向喬治·華盛頓騙取官位,也不是他晉身第三位副總統,而是除了與漢密爾頓的單挑決鬥外,就是他被美國政府提起公訴的叛國案件,這也是最高法院不理會美國政府建議,而獨自依法判案的另一案例。 博爾自己知道,傑斐遜一定會尋求連任,而且一定不會再選自己為副總統候選人,因此暗中安排後路。博爾有自己的好主意,他知道美國與西班牙帝國之間,由於利益矛盾過多,終歸難免一戰,戰場肯定是會在德克薩斯與墨西哥交界處。 博爾知道路易斯安那州長兼駐軍司令詹姆斯·威爾金森將軍(James Wilkinson)是西班牙派在美國政府裡面潛伏的間諜,如果能夠說動他入盟,大事可成。仗着自己財雄勢大,博爾決定要自立為王,與美國分庭抗禮。他在德克薩斯與墨西哥交界處租了四萬英畝土地,勾結着特務威爾金森和其他的同謀,待機舉事。 可是威爾金森是個吃裡扒外的人,幾經思考,覺得博爾靠不住,權衡利害,決定將他密告,以免將來受到牽連。傑斐遜總統在得知這件陰謀勾當後,藉機整頓政敵,公開宣布博爾為叛徒,司法部發出拘捕令,控之以賣國罪。 博爾在1807年1月10日的報紙上看到這條消息後,大吃一驚,連忙自首,可是因為法庭拘捕令還未到,自首兩次,都被聯邦法官駁回。博爾自知理虧,在裝模作樣一番後,還是一逃了之。他躲到西班牙領地佛羅里達一陣子後,被威爾金森派出的密探在亞拉巴馬州與密蘇里州交界處拘捕,再用軍隊將他押回華盛頓受審。 案件於1807年8月3日在維吉尼亞州里奇蒙聯邦地區法院開庭,由最高法院長約翰·馬歇爾親自主持審判。這裡鬧了一個大笑話。陪審團在檢查聯邦檢察官提供的唯一證據時,居然只看到了一封由博爾寫給威爾金森的信函----但不是博爾的筆跡,而是威爾金森的字體。追問之下,威爾金森承認這的確是自己的筆跡,因為原件已經丟了。 傑斐遜總統在白宮用盡了所有的力氣,要將博爾打入十八層地獄,他什至親自出馬,寫信給最高法院,要求將博爾定個叛國刑事罪。可是《美國憲法》第3條第3款規定,叛國罪必須要在公開的法庭進行審判,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而整個案件只有一名證人,而這位唯一的證人,就是信用度不可靠的威爾金森,因此約翰·馬歇爾宣布博爾的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傑斐遜總統為此盛怒不已,又用別的罪名再度起訴博爾,結果又被最高法庭判決無罪。 這場博爾的叛國官司,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的憲法試金石,約翰·馬歇爾以堅定的意志,不允許行政干涉司法,保持住法庭的司法獨立,為後世樹立了良好的榜樣。 《維基百科百科全書》對於約翰·馬歇爾這次的護法行為,給予了公正而客觀的評價: “各種本地和外地的不同利益衝擊,會使這個新誕生的國家難以團結而面臨着四分五裂的局面,約翰·馬歇爾那種廣泛地解釋憲法,促使美國政府更有權力、勇氣和尊嚴,更創造性地帶領着這個國家勇往直前。 因此,從切合實際的角度來說,約翰·馬歇爾當年解釋憲法的態度,就是我們現在解釋憲法的態度。作為一位最高法院長,一如總統在維護他的行政特權,他全面地為司法系統帶來了威嚴,使具體化了的司法系統的獨立。”
2013年12月23日 高勝寒 在 美國華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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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4: | 香嚴寺鈎沉,告訴你不為所知的陳年舊事 | |
2014: | 我們人類生活在夢中 | |
2013: | 陳賡與林彪在南線追擊戰中的三次分歧 | |
2013: | 汪偽特工總部的頭子李士群之死 | |
2012: | 毛澤東最早的文稿是哪一篇 | |
2012: | 1950年中共人民日報:只有國民黨反動派 | |
2011: | 張學良自述:九一八後不抵抗命令是我下 | |
2011: | 如果西方想彌補大屠殺的過錯,那麼以色 | |
2010: | 跟美國四大國父比,希特勒簡直太善良了 | |
2010: | 毛澤東在莫斯科講話:打核戰爭 犧牲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