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國民黨軍隊有很多敗仗都輸得糊裡糊塗,從戰略戰術上一開始就註定了敗局。但1947年5月間的孟良崮戰役,卻是一場彼此戰略意圖及戰術方案都明明白白的硬仗,雙方主將也都是軍事高手,沒有哪一方是糊塗蟲;從整體兵力上看,國民黨軍隊有24個整編師,共45萬人,比山東的解放軍多十幾萬人,且裝備精良彈藥充足,還有坦克與飛機助陣。但孟良崮一役卻敗於解放軍,精銳之師整編第七十四師全軍覆沒。
分析當時戰役背景,即1947年4、5月間,國民黨的45萬大軍,由陸軍總司令顧祝同統率,一字兒擺開,步步為營,穩打穩紮,向山東的陳毅、粟裕指揮的華東解放軍推進,意欲將陳、粟部逼至膠東海邊,先予以包圍,爾後相機剿滅。為打破敵人的進攻,避免被圍殲的危險,並且打擊敵軍囂張氣焰,華東解放軍全權負責軍事指揮的主將粟裕,決定了“在百萬軍中取上將首級”戰略,即全力圍殲敵之精銳、王牌的第七十四師,從而既能威震對方,又可消滅敵人有生力量,撕開敵人的合圍圈。
張靈甫很快就明白了粟裕要圍殲自已的計謀。不過,解放軍雖有合圍之勢,但張靈甫憑其七十四師32000人的兵力及該師豐富的作戰經驗,他只要向左或右方轉進,便可與附近的國軍八十三師或二十五師會合,因他與這二個師都只相距10多公里。一旦與其中一支會合,張靈甫的危險便會解除,粟裕指揮的解放軍便不那麼容易圍殲七十四師了。更何況,國軍45萬兵力大部就在周邊100多公里範圍內,隨時都會開過來。
然而,對黨國頗為忠心且盡職軍旅的張靈甫非但沒有迅速撤離,面對險情反而作出了“將計就計”的決策,將部隊拉上了就近的孟良崮山麓,主動讓解放軍來包圍自已,他的策略是使自已做一個“釣餌”,在解放軍十多萬兵力圍住他的同時,周邊40多萬國民黨軍就有了反包圍解放軍的機會。張靈甫相信,周邊幾十萬國軍,近則只有10來公里,遠也不過100多公里,他們開到孟良崮,最多不過是半天、一天的時間。而憑七十四師的強大軍事實力與孟良崮的險要山勢,他張靈甫堅守一、二天不成問題。只要四面的國軍圍過來,他的七十四師不但能解圍,更能實現“中心開花”的效果,使國軍創造出在孟良崮圍殲陳毅、粟裕的華東解放軍的奇蹟。
確實,張靈甫將部隊一拉上孟良崮,國共雙方的主帥都明白了戰役性質發生的重大變化。蔣介石知道了張靈甫的用意,看清了這個殲滅華東解放軍的極好機會,因為平日蔣介石想找解放軍決戰,往往找不到主力部隊,於是他連忙飛到徐州,親自敦促顧祝同指揮各路國軍開往孟良崮,對解放軍實施反包圍。
粟裕原想在運動中殲滅七十四師,卻沒料到張靈甫主動受圍,還上了孟良崮,堅守待援。危險與戰機同時產生。擺在華東解放軍面前一下子只有兩種可能:不是趕緊消滅七十四師,就是被七十四師粘往,反遭周邊圍過來的40多萬國軍的重創。戰況到了這個階段,就孟良崮而言,雖說華東解放軍對張靈甫的七十四師握有絕對兵力優勢,但從整個山東戰局來看,40多萬國軍對華東解放軍卻獲得了一個更大的戰機優勢。
進攻張靈甫的戰鬥是在5月13日下午七時開始打響的。經過14、15日兩天激戰,雖攻下孟良崮一旁的幾個小山頭,但張靈甫的主力尚在頑守主峰,戰鬥仍進行得異常慘烈,方圓僅1·5平方公里的孟良崮,已躺下了數以萬計血肉模糊的屍體。攻山的解放軍各縱隊傷亡也相當大,並且彈藥補充都出現了困難。加上周邊國軍向孟良崮進發的情況,也令軍心很有些緊張。因此,華東解放軍總部和下屬縱隊一些指揮員提出:久攻不下,又是如此危險境況,是否忍痛從孟良崮撒退,以保大軍不落入周邊國軍的包圍圈?
粟裕自然非常明白戰勢的嚴峻:獲勝與戰敗這兩種可能,都接近了勝負概率的臨界線,此時唯一能讓戰局偏向勝利或失敗的因素,就是對戰雙方的軍心了,而其中最重要的又是指揮官們的決戰信心與指揮效率。於是,粟裕下令:任何人不得言撤退!宣布了追究失職者責任的“撤職、查辦、殺頭”的三大戰場紀律,並嚴令各縱隊務必不顧一切犧牲,限在24小時內攻上孟良崮,殲滅七十四師。同時,還打破解放軍歷來只在夜裡打大仗的傳統(為躲藏敵飛機、坦克),16日白天繼續進攻,直至於16日下午三時完全攻占孟良崮主峰,擊斃張靈甫。
反觀向孟良崮進軍的國軍,只到16日下午七十四師被消滅、張靈甫陣亡之時,除了國軍八十三師師長李天霞為逃避蔣介石指責其援張不力,象徵性派一個連,帶着報話機躲在孟良崮附近一個山洞中,矇騙張靈甫謊稱他們“來援救”外,整個孟良崮就再沒有其他國軍的影子了。張靈甫按常理推斷,只要他堅守一、二天,周邊國軍是無論如何都能開進來的,他也的確死守了近三天。然而,可悲的是,就是他守到第三天,不說遠處的國軍磨磨噌噌沒有開到,就是近在咫尺(不到5公里)的“戰友”八十三師與二十五師也都沒到位,使解放軍有時間攻上孟良崮。然後浩浩蕩蕩從容撤走。
一場原本雙方都有可能獲勝、或都有可能戰敗,而在戰機上雙方又幾近相同的戰役,終於以粟裕贏得勝利,而張靈甫慘遭失敗身亡而記入史冊。從孟良崮戰役的往事中,或許我們可以領悟到有益的東西,我想至少有以下幾點:
首先,真正想成就一件大事,要特別重視“行”的要素。計謀、戰略、策劃一類東西,往往不是最重要的因素,這並非是否定計謀、戰略、策劃這一類高級智力活動及其成果的重要,相反,任何大的事業的成功,都要起始於計謀、戰略、策劃,都是離不開計謀、戰略、策劃。之所以說它們常常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有二層意思:
一是真正想幹大事的人,基本上都屬於高智商群體。對於高智商的人來講,基本都擁有幹大事所需要相關文化與知識。因而在高智商群體中,擁有這些相關文化與知識,並不構成一種特別優勢。因此,高智商的人們之間的較量、比斗、竟爭,看其高低都不會停留在計謀、戰略、策劃等方面,而會在如何有效地實施這些計謀、戰略、策劃。
當張靈甫將他的部隊拉上孟良崮之際,不僅粟裕頓時明白了張的戰略意圖,就是遠在南京的蔣委員長也一下子懂得了此舉的深謀大計。然而,決定勝負結局的卻不是張靈甫“將計”而來的妙策。當然,如果你面對一個弱智者,你的高智商派生出來的計謀、戰略、策劃,則會起獲勝的關健作用。不過,常言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做人的高明之處,最好認為沒有人的智商會比你低!這才會使你可能立於不敗之地。
二是任何聰明的計謀、戰略、策劃,都不能離開“行”而評價其正確與否,必須將它放到它所要發揮作用的整體範圍中去考察,才能決定其高明與否。有些計謀、戰略、策劃在純理論推斷上,或在局部的、某一時期的“行”上,可能是正確無比的。但若將它放到某一個周期較長的很大的實踐領域中,可能就顯出了它的片面、甚至是錯誤。
張靈甫在孟良崮將計就計布下的“中心開花”戰術,從軍事理論上說,應該是很不錯的計謀。但他沒有仔細想一想,他的這一計謀在當時國民黨派系林立、各軍師主帥都以保存實力為上、而蔣委員長的權威處於對戰場上的將領鞭長莫及無可奈何的大環境下,怎麼可能會有獲勝結局呢?
其次,一個人的性格,往往是決定其能否做成一件大事的關健。培根說“性格決定命運”。對有些事情,理論上的討論往往分不清高下,然而,事情一進入到實踐的層面,僅憑理論的武器,可能會顯出它的蒼白與底氣不足,很大程度上會讓“性格”高居行事的首位。許多事並非理論的錯誤,而實是“行”上的問題。很多都懂得了的東西,在實踐中仍然出錯。 因為,理論一進入實踐,它就不再是孤立的一種“理論”了,而將有無數的其它因素伴隨着它,去影響實施這種理論的人,從而使他會處於茫然之態,並再無純執理論時的瀟灑、堅定。
所謂性格,其實,就是人們的人生經驗積累被反覆提煉後形成的下意識習慣行事的一種本能。華東解放軍總部及下屬縱隊的某些司令們,雖然都身經百戰也各具特長,但是能象粟裕那樣做到,面對泰山崩裂壓頂而仍能沉着行事者,卻不多有。就連陳毅在戰役結束後,都坦白地說:“打張靈甫這三天,我的腦子簡直要被壓碎了!以後兒子長大了,不能讓他帶兵,這不是人幹的。”如果不是極具大將風度的粟裕,在最後一天以鋼鐵般意志指揮着戰役繼續進行,孟良崮戰史與張靈甫的命運,可能就會是另外的模樣了。“性格決定了命運”,在這裡得到了詮釋。
在股市,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體驗:對某一隻飈升猛漲了的股票,明明早在其啟動之時就已經分析得知其上漲的概率極大,但卻偏偏不敢買入它,而留下日後的遺憾;對某一隻已賺了錢、而走勢已露“頭部”之態的,往往仍對其不舍,不能果斷賣出,導致反贏為虧。這是為什麼?顯然,不是股市知識的障礙所致,也不是操作技能的缺乏造成。是因為“怕”,是因為“貪”。而股市中的“怕”與“貪”又什麼東西呢?其實就是人的性格缺陷!
所以,性格往往關鍵時刻決定你的命運。培根對性格的進一步論述是:注意你的思想,它會變成你的(言論)行動;注意你的(言論)行動,它會變成你的習慣;注意你的習慣,它會變成你的性格。
第三,不要將自已的命運,寄託於那些自已無法控制、其變數又很大的因素上。一個人在世上奮鬥和拼搏,當然不可能真是單槍匹馬,當孤家寡人,總得有自已的朋友、同事、親人,還有上級。個人要做成一件稍大點的事,雖然自力是主要基調,但不可能不依靠他人與外界的幫助。而依靠旁人幫助發展自已的事業,那“依靠”的範圍實際有個“度”。這個“度”就是:要麼你能控制住那主觀或客觀在幫助你的因素,使其不能隨意中斷你對它的依靠與信賴;要麼那些能幫助你的因素,本來就具有很強的全面長期的穩定性,並不會因你沒有掌握它而發生改變。
在這兩個度中,第二個“度”,我們可以經常感受而且還永遠能感受到。例如,氧氣,是我們生命不可缺少的東西,不依賴它,生命就無法維持。但除了你爬上了幾千米的高原,在平日,我們是不需另備氧氣,而完全可以依賴大氣中天然存在的氧的。對於這個“依靠”,我們不用控制它,它也會幫助我們的。對前一個“度”,則特別要注意、重視與警惕。張靈甫沒有想清這一點,他以自我犧牲之態主動讓其32000人馬受解放軍來圍攻,他的計謀的核心要求,是寄希望於其他40多萬國軍能迅速圍攻過來。張靈甫此役成功與否,主要不在於他及其七十四師奮鬥得如何,而在於那些不受他控制的因素能不能實現,是他沒有充分認識到或把握住那個“度”,所以他失算了。
其實,人們都可能有過程度不同而經歷相似的體驗,即被別人,可能會是朋友、同事、同學、親戚、甚至自己的上級“給出賣”了,或者說給人家“涮了”。他幫人家過了河,人家過河後卻將橋給拆了。出賣他、過河後拆了橋的人,並不一定就是人品大有問題,往往是利益使然或自私,或因某種急情而只顧及自已去了。但無論出於哪種動機的出賣人或過河拆橋,對被出賣者的工作和事業都構成打擊與損失。如果是重要的生意合作,合作者中途發生變故,不僅所合作的項目半途而廢,更會使企業和生意損失慘重,甚至一撅不起。
這類痛心之事,雖然責任大都在對方,但從舉措方面來講,將自身工作和事業的成功命運,繫於那不受你或事業本身控制的對方因素身上,從一開始便讓自己立於危牆之下。這也是為什麼任何合作,不論對方是多麼好的朋友同學親戚,都應事先薟定法律性的合同、協議。同樣,借錢給別人,不論對方是多麼好的朋友同學親戚,都必須要硬着頭皮讓他給你出具借款條。很多重大事情的謀劃與運做,切記事前必須對外人包括自已最好的朋友都應該保密。這一切,都是為使自己的工作事業命運不致被那些你無法控制的因素搞壞,或者使你能通過法律等手段的壓力相對穩定那些有可能出變數的因素。
如果,工作和事業是因為自已努力不夠而失敗,對此應該認栽,並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努力再戰就是了。但如果自己的事業是因為別人的錯誤或因素而造成不幸結局,那麼,我們就要反思自已,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別人?為什麼不去擁有真實和真正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