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勝今:我在看守所的日日夜夜(五) |
送交者: 董勝今 2016年06月18日09:20:2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關於“花腦殼”和“煙杆”
我已年近古稀,如果沒有什麼十分特殊的“不測風雲”,也許我這輩子不會再坐牢了。因此,今天對這輩子的坐牢情況進行總結統計,不能認為為時過早。勞教隊的情況前面已經說過,從在天津市公安局看守所開始當犯人到雷馬屏農場結束,我先後蹲過的看守所、勞教和勞改廠礦企業農場醫院集訓隊總計11個,時間共計22年另7個月加13天(自反右鬥爭第一次被斗之日起至收到平反裁定書之日止),它幾乎占用了我全部充滿活力的青壯年時期。如果用這些歲月讀大學,估計最少可得四個博士學位。不要相信以“如果”開頭說的話,八成是吹牛皮,也就是四川方言所說的“提虛勁”。我想說的是,由於我生性好學,又被專政了這麼多年,如果世界上某個國家的學術界設立一個“被專政”專業,而我張某“攻讀”該專業20餘年,還拿不出兩篇有份量的論文,掙個什麼學位,弄一個像模像樣的職稱,那我這輩子真正是白活了。 因為世界上並沒有這樣一個專業,況且我也不是寫論文的料,因此,不白活也得白活。反正阿Q兄早就對我說過,這世界上有幾個人不是白活的。 如前所敘,我曾經在11個不同的勞教勞改單位或長或短地滯留過,既然單位性質一樣,內容也就大同小異,雖說是小異,也可以異出不同凡響。就拿對犯人用刑來說,灌縣看守所有兩種刑罰是比較奇特的,也是我在其他十個經常用刑的單位不曾見到過的,有必要介紹一下。 前幾年我曾經看過一些回憶“文化大革命”的文章,當然都是些當年受迫害的人寫的,(恕我直言,這些受迫害者若干年前也曾“被迫”迫害過右派份子---我除了遺憾以外決無幸災樂禍之意。)文章作者們許多都曾被剃過“陰陽頭”。據說這種“髮型”的特點是,半邊頭髮不剃,另一半頭髮鏟光,折騰成周易八卦中那個圓形的黑白分明的圖標式樣。這種懲罰方式是對人的尊嚴的肆意踐踏,從精神的角度說是十分殘酷的。更勝過美國小說《紅字》中的紅字,小說主人公的羞辱在衣服上,生活中的羞辱卻置放在頭頂,恰巧中國人把頭看得比什麼都重要。這只要想一下“頂頭上司”這個詞彙的份量便不言自明,也可以從幾千年的斬首示眾中得到佐證,還可以從當代的死刑犯人槍擊的目標是腦袋而不是心臟中受到啟發。 其實在中國盛行剃陰陽頭之前5年,灌縣看守所早己在犯人的頭上做文章了,那時“剃花腦殼”就是一種最“通俗易懂”的懲罰方式。懲罰不外乎給受懲罰者以痛苦,痛苦又不外乎精神痛苦和肉體痛苦,肉體痛苦的同時精神也必然痛苦,精神痛苦時肉體未必痛苦。“剃花腦殼”肉體沒有一絲一毫痛苦,為此而產生的精神痛苦對犯人來說也微不足道,因為文化大革命中被“剃陰陽頭”者他朝夕面對的是他的父母子女妻子學生甚至昔日的同事甚至政治對手乃至情敵等等。同情的淚水,惡意的嘲笑無一不是在心靈的傷口上抹鹽。而犯人面對的都是些精神早已土崩瓦解的同類,他們的尊嚴早己被嚴厲無情的鬥爭颶風滌盪得一乾二淨,也難怪被剃花腦殼者總是微笑着回到監舍,摸着自己的腦袋向圍觀者展示那些連畢加索都將為之驚嘆的圖案。 想起“文化大革命”時經常聽到一個口號說,要“把階級敵人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當年和我在一起的一個蒼老的的“反革命”卻笑着對我說:“這口號對我一點壓力都沒有,因為我早己倒在地上了,勿須再行打倒。”如果一個人的尊嚴己經倒在了地上,一頭奇形怪狀的頭髮對他來說又算得了什麼,所以犯人真正害怕的還是肉刑的折磨。 因此,我認為灌縣看守所施行剃花腦殼懲處犯人是一種失敗,它除滿足了某位所領導對這種“行為藝術”的偏愛以外,對犯人的儆示作用簡直微不足道。 但是,另外一種特殊刑具就非同小可了。 這種非同小可的刑具名叫煙杆,受刑者戴着它就像農村中的老年人嘴裡含着一根葉子煙杆一樣,因此而得名。其實那根貌似煙杆的鐵棒並沒有含在受刑者的嘴裡,而是在他的喉頭,那裡有一個鐵圈在受刑者的頸項上戴着,鐵圈上有兩個對稱的孔洞,用以和煙杆(鐵棒)一端的孔洞匹配並拴連在一起,煙杆(鐵棒)的另一端則和受刑者所戴的一副特製手銬拴連在一起,並用小鐵鎖鎖上。這時受刑者的手被鐵棒的長度局限着,只能作橫向擺動而不能縱向活動,其行動之困難可想而知。那煙杆的長短規格還各不相同,這得看施刑者對受刑者的仇恨深度而定,愈深則煙杆愈短,我見到最短的才20多公分,戴着它就意味着受刑者的手只能在下巴頦附近作橫向運動,仇恨淺一點煙杆也可以換成一根長一點的,最長的可達50多公分。如果用數學方式表述,可說成仇恨的深淺和煙杆的長度成反比,受刑者的痛苦也同樣和煙杆的長度成反比。這幾種規格都是我目睹過的,據說“兵器庫”里還有一種連接腳腕和頸項的煙杆,只要想一下成天屈着腰杆受刑的味道就令人毛骨悚然,別說親自受用,幸好這只是些犯人間的傳聞而己。至於“兵器庫”里還有些什麼新奇品種規格,因為我從來沒有進去看過,所以不敢亂說亂議。 大約是1962年的夏秋之交,我被審訊人員“提”出去審訊(提是“獄界”的專用動詞,意為將犯人帶出監舍,審訊也稱提審或提訊)。剛剛走進訓話室,值班看守兵突然將一串鑰匙遞給我,他擇出其中的一把說:“去給137號開一下銬子。”手指着一群坐在天井裡放風的犯人,其中一個正戴着煙杆,正是看守兵指向的137號。這是一個40多歲的中年男子,長着山羊鬍子,一臉污垢,頭髮零亂不堪,這顯然是戴着煙杆無法生活自理的結果。當我上前為他開鎖時,他竟然撲簌簌地淌下串串淚水。我揭下他的手銬時,一陣惡臭撲面而來(這很可能是看守兵令我去開銬子的原因)。銬子的邊緣上沾滿了膿血和痂殼,戴銬子的手腕上,爛肉里竟有些蛆蟲在蠕動,我頓時周身發麻,長起了雞皮疙瘩,恐怖到難以形容的地步。 記得我剛從天津押回灌縣的當晚,集訓隊胡幹事給我戴上了反銬,所謂反銬就是將手銬戴在背後,由此而產生的睡覺解手吃飯的困難不難想象。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戴反銬,當時的天真幼稚現在想起來都害臊。戴上反銬後我便想,我解小便解褲子總得給我打開吧,當我真要解小便去到看守兵面前報告時(集訓隊規定,解手得先向看守兵報告,看守兵則持槍站在窗外的一條高凳子上,俯視着室內眾反改造份子的一舉一動),他臉朝尿糟方向點頭示意批准(集訓隊尿糟緊挨床鋪,臭氣熏天),我仍站在原地不動。片刻時間他怒氣衝天吼着問我:“你裝啥子怪,要解手又不去。”我只好實話實說:“我解不開褲子。”他更加大聲地吼道:“未必我下來替你解褲子?”一個尖銳得令人尷尬的問題問得我理屈詞窮,只好怏怏而去,後來我用第二天的早飯找鄰床的一個小扒手換了我這一泡尿。 背銬着雙手又怎能端着碗用筷子把飯刨進嘴裡?那只好像狗一樣趴在地上享用,幸好遇到的是“自然災害”年代,基本上以稀飯為主食,咬着碗沿一喝了之。如果是豐收年景, 萬一大發慈悲,給你一份紅燒排骨、油炸雞腿, 雙手被銬在背後,眼睜睜地看着卻吃不上嘴,不把你氣死那才是怪事。 戴手銬的尚且如此,戴煙杆的困難就更顯得複雜,好心的人也許會想,他的“難友”不可以幫他一下忙嗎?這是標準的“獄盲”(對不起,生造詞彙一個)觀點,首先難友這個象徵友愛的詞彙只存在於萬惡的舊社會,新社會的同犯間只提倡鬥爭,狠斗自己的犯罪本質也斗同犯的犯罪本質,這樣才能共同進步革面洗心成為新人。如果戴着刑具的犯人得到生活上的照顧,施恩者最低也得冒同情反改造份子的風險,但領導上並未明令禁止吃喝拉撒的照顧,因為刑具有時可戴到半年以上,褲子變成糞桶,監舍里遍地蛆蛹,審訊室內、法庭里、公判大會上臭氣熏天那成何體統?據我的經驗,最通行的方法是受刑者用飢餓去交換別人的風險。
在漆黑的監房裡
我的案情似乎越來越嚴重, 在大監里獨居關押不到一個月,又把我關進了小監里的黑監。在灌縣看守所,它可以說是死刑的過渡房,是人鬼之間的“國境”線,也就是說能活着離開這個監房的人是十分稀少的。 小監的監房小,黑監的監房黑,全所12間小監中只有1號和2號是黑監,我就關在一號黑監里。黑,主要是白天沒有一絲陽光透入,夜晚在100瓦的燈光照射下明亮無比,簡直對黑監這個名稱是個嘲弄,比起大監里那些15瓦的鬼火,弄不好你還誤以為住進了金碧輝煌的天堂。如果說住在天堂里的人是“享福”之人,在一件事情上到有點像,不過只有一件,決不能再有一件,否則我的名字就不能叫49號犯人了,那件事就是倒尿桶。這個看守所的尿桶體積很大,大到非要兩個人才能合力抬起的程度。黑監里只關一個人(除非拿到了死刑判決書,在10天上訴期內,會另外增派一個犯人來伺候你同時監視你,使你能“死得其所”而不至死於意外)。那龐大的尿桶裝滿,經看守批准倒掉時,他會帶兩個大監的犯人來替你倒。這時你必需面對牆壁站在“床”上,其目的是不能讓你這個“要犯”和倒尿桶的“次要犯”(此詞純系杜撰)打照面,以免發生眉來眼去最終傳遞出“要犯”的某種信息的危險後果。一直等到尿桶放回原處,監門鎖好室內恢復為一片漆黑的原狀,你才可以恢復躺在“床”上的原狀。 如果說死刑不算一種危險,黑監應該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唯一的設施是一個看不見電線的燈泡,它藏在牆洞裡,是跳高運動的世界冠軍也休想用指尖觸摸的高度,這就排除了被電擊而死或被電線勒死的可能性。黑監里的床是泥土砌成,不像木床必要時可以卸成八大塊,變成類似棍棒之類的准兇器。除了飯碗和筷子,這裡面沒有可以挪動的東西,事實上也沒有任何東西。我估計奴隸社會的五星級賓館的硬件設備也不過如此,當然沒有理由抱怨。 雖然我在大監房裡也是享受的獨居待遇,但在那裡或透過門縫,或透過柵欄縫偶爾也能看到室外的人來人往。更不要說耳朵能聽到各種聲音,朗讀監規呼喊報告吵架打架送飯送洗臉水開門關門倒尿桶放風這一切向你證明你活在這個群體之中,你是一個活生生的49號犯人。在黑監里,這一切功能都在消蝕都在退化。沒幾天功夫,我發覺生理上也出現異常,那便是我聽見一點響動,哪怕是開門鎖的聲音,都顯得十分尖銳刺耳,甚至頭痛。看守所內有一位刑滿就業人員當衛生員,他是絕對不會醫這類神經官能的疾病的,為了活下去,我恢復了以前因驅寒而進行的跑跳運動,每天3次,每次不得少於1000步,因這裡沒有地板,對鄰舍不會產生任何干擾,我一直悄悄地這樣鍛煉着。 大約在我7歲的時候,曾經在一個漆黑的夜晚,躺在床上臆想躺在棺材裡的味道,似乎想用童心去臆想恐怖。今天的我用不着胡思亂想,實際體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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