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企業在1950年代被社會主義改造之後,可以僱工的是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職工都是鐵飯碗了。沒法社會主義改造的是個體戶小店小攤,不能僱工,生意不死不活,等死而已。
1950年代產生的農業高級合作社、人民公社、生產大隊所辦工廠,職工基本上是本社隊的農民,沒有雇用保障,都是臨時工。
1980年代重生的中國私人企業,職工也沒有雇用保障,也是臨時工。
1980年代出現的外資企業,中國政府不允許外資方自行招聘職工,在外經貿系統設立外服公司(外資企業服務公司),招聘職工後,派遣到外資公司。
派遣工的極大規模化,是從1985年的日本開始的。日本企業原本實行終身雇用制(鐵飯碗)和年功序列制(論資排輩)。1980年代企業要求壓低勞動力成本。派遣工實際上是臨時工,收入只有正式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沒有上升通道,貧困難以改變。日本職工中的三分之一是派遣工。日本社會由此從“一億總中流”(中層)變到“下流(下層)社會”人數眾多。
台灣、韓國、中國等學習日本,派遣工也都極大規模化。
中國派遣工除了收入低等問題外,還不能受益於2008年“勞動合同法”的10年雇用後的好處。該法規定,職工與企業勞動合同關係滿10年後,企業不續簽勞動合同,須經職工同意。派遣工的勞動合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勞務派遣公司只是中介獲利者,自身並不需要派遣工,不會讓派遣工的勞動合同滿10年而背上終身雇用的包袱。
中國的國有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大多不是公務員(正式官員),卻是財政供養人員,有編制名額限制。事業單位或正式職工怠工,或擴張,或人手不夠,就會用臨時工。例如官煤記者忙於趕多個拿紅包的發布會場子等,就把寫文章的任務轉包給臨時工。
大學的臨時講師源遠流長。魯迅在民國教育部當科級(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官員,在北京七個大學做臨時講師掙課時費。現在中國大學的臨時講師多半是別的系科或大學的教師或研究生(後者有本系科的)。國外的大學臨時講師很多是沒有正式職業的。
有些政府部門下轄事業單位,例如北京市城管局下轄執法事業單位北京市城管總隊,而城管總隊就雇用不少臨時工。
軍隊和警察的一大區別是,軍隊有官有兵,警察都是官員。士兵也是一種工人。義務兵是沒幾年的合同工,志願兵(士官)是長期合同工。
中國警察機構雇用臨時士兵/工人,就是輔警和交通協管員。
公安的武警編制部門(消防、邊防、警衛)和武警編制的海警,就是軍隊編制,有官有兵。
(20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