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時常想起魯迅,胡適與錢穆
朱學勤
我時常想起魯迅,想起胡適,想起錢穆,不太想得起梁實秋,林語堂,周作人。
對魯迅,我的認識有過反覆,感情上有過起伏。60年代至70年代是信奉,80年代則是懷疑、疏離,甚至有些厭煩。80年代最後一年起,才明白自己所處的年代還是魯迅的年代。
在片面信奉的年代所形成的讀者與作者的關係,無異於一場包辦婚姻。除了意識形態讀物,你能夠讀夠讀到的另一種讀物就是魯迅,你對於20世紀上半葉的了解如果不滿於教科書的灌輸,那就去讀魯迅全集後面的註解。由此產生的熱愛,是盲目的熱愛,沒有經過選擇的熱愛,與包辦婚姻有什麼兩樣?包辦婚姻是不牢靠的,很容易被第三者插足。80年代一來,有多少精神世界的新鮮第三者打將進來?由此產生包辦婚姻破裂,出現另一種選擇,完全正常。經受了80年代的衝擊,還固守原來的狀態,並不令人尊敬,而是一種很可怕的狀態。
80年代結束,所有攪動起來的東西開始沉澱下來。這時逐漸對魯迅發生回歸,發生親近。此時回歸,可以說是痛徹心肺之後的理解。他那肅殺的文風,我一度以為是他個性使然,後來方明白是那樣的現實環境逼出了那樣的文風。他正是以那樣的文風忠實地反映了那個時代的黑暗。反過來,現在讀林語堂,讀梁實秋,你還想象就在如此雋永清淡的文字邊上發生過“ 三·一八” 慘案,有過“ 民國以來最黑暗的一天” ?當然,在那樣的心境中,魯迅也消耗了自己。他是做不出也留不下錢鍾書那樣的學問了。
我懷念魯迅,有我對自己的厭惡,常有一種苟活倖存的恥辱。日常生活的塵埃,每天都在有效地覆蓋着恥辱,越積越厚,足以使你遺忘它們的存在。只有讀到魯迅,才會想到文字的基本功能是挽救一個民族的記憶,才能多少醫治一點自己的恥辱遺忘症,才能迫使自己貼着地面步行,不敢在雲端舞蹈。此外,還有一個私心所為,那就是對文人趣味的厭惡。這可能是我的偏見。
在魯迅的同時代人中,多多少少都會讀到那股熟悉的氣味,惟獨魯迅沒有。而魯迅,本來是比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更有資格過上那種精巧雅致的人文生活。在魯迅的精神世界裡,通常是文人用以吟花品月的地方,他填上的是幾乎老農一般的固執。他是被這塊土地咬住不放,還是他咬住這塊土地不放,已經無關緊要。要緊的是,他出自中國文人,卻可能是唯一一個沒有被中國的文人傳統所腐蝕的人。
這是一件很平淡的事,卻應該值得驚奇。
我曾經以俄國的車爾尼雪夫斯基、別林斯基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高度苛求過魯迅。後來才明白,在一個沒有宗教資源的世俗國度,魯迅堅持在那個世俗精神能夠支撐的高度上,已經耗盡了他的生命。想想看,中國人成天念叨魯迅,有無一人敢於繼承他的精神、他的風格?僅此一點,就說明了全部。人人都能談魯迅,卻是把魯迅高高掛起,把人晾在高處,任其風乾。魯迅的生前並不快樂,魯迅的死後更為悽慘。
魯迅是留下了缺憾的。
現在知識界用以平衡魯迅的是梁實秋,是林語堂,是周作人。而我以為,真正能夠平衡魯迅,在魯迅之外樹立另一價值坐標,同時也不辱沒魯迅的是胡適。
胡適的一生是堅持自由主義的一生。難能可貴的是,他是以與這一信仰相匹配的溫和態度堅持了60年,同時不失堅定。他既未被那個時代所激怒,在激怒中一起毒化;又未被逃避那一時代的文人情趣所吸引。他完全有理由走向這兩極的某一極,但是這個溫和的人竟然做到了某種倔強性格做不到的事情--始終以一種從容的態度批評着那個時代,不過火,不油滑,不表現,不世故。仔細想想,這樣一個平和的態度,竟能在那樣污濁的世界裡堅持了60年,不是聖人,也是奇蹟。胡適的性格,與這一性格生存的60年環境放在一起,才會使人發現,也是一件值得驚訝的事。
胡適學術建樹一般,但大節不墜,人格上更有魅力。魯迅生前對他有過苛評,但魯迅死後,當後人問及胡適對魯迅的評價時,胡適卻告訴來者,不能抹殺周氏兄弟在近代文化史上的獨特貢獻。雷震一案發生,胡適原來對雷震那樣的活動方式有保留,用今日某些人合情又合理的標準,胡適完全可以袖手旁觀,指責雷震犯了“ 激進主義” 病症。誰也沒有想到,當被問及對此事的反應時,胡適竟然那樣動了感情。他當場以宋人楊萬里詩《桂源鋪》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