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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的妹妹: 林昭案卷始末
送交者: 老百姓俠 2018年04月29日10:49:0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林昭(1932-1968)遺照。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編者按:彭令范女士是林昭的妹妹,她這篇文章,詳細披露了林昭案歷經兩次複查,方得平反的過程。讀後我們才知道,主持林昭案平反的上海高院院長關子展,原是彭令范在上海第二醫學院的老領導,如果不是有此機緣,林昭要脫去“精神病”的罪名,恐怕還要經歷很多波折。

彭令范女士現居美國。

林昭難友張元勛去世後,彭令范填了一首詞聊表紀念,這裡一並發表,以饗讀者。

1979年2月28日,我收到北京大學黨委寄來的姊姊林昭的右派分子改正通知。這時我想到,應該向有關部門申請複查和平反林昭的反革命罪和死刑判決,同時也必須為我母親許憲民(1908-1973)的“反革命分子”罪名平反。

母親受到牽連

“文革”前,我母親是“民革”蘇州市委副主任、市政協委員、中國民主同盟盟員、蘇州市汽車公司副董事長、蘇州公共汽車公司副經理,她在1949年後的歷次運動中倖存了下來,但在“文革”中卻為了林昭的緣故,也成了反革命分子,死於非命。她的平反須通過高一級——江蘇省的有關部門甚至民主黨派的中央批准核定。

我同時做這兩件事(母親和姊姊的平反),必須盡一切努力。在那個年代,我用了幾乎所有的時間,寫了幾百封信給我以為能給我們幫助的人,用菲薄的工資從上海跑南京,跑北京,找尋和訪問所有和我母親、姊姊有關的人,大多數是母親的同志和朋友,有些是中共黨員,在毛澤東去世、“文革”結束後,官復原職,同時我也作了一些調查研究,找出原始資料和有用證物。沒有任何人幫助我做這件事,人們不敢涉及這棘手的問題,包括我的親弟弟。我完全靠自己做這事,只有上帝照看着我。

我母親的追悼會於1980年2月10日在蘇州舉行,與會者百餘人,不無知名人士,如孫中山第八位秘書田桓、台灣裕隆汽車公司老闆的長兄嚴慶祥等,不勝枚舉。另外還有來自全國各地的百餘份唁電、輓聯。《蘇州日報》報道了這一新聞,母親再一次被稱為同志。

第一次複查

姊姊的平反過程是非常錯綜複雜的,並帶有一定的神秘色彩。1980年8月22日,我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寄來的《刑事判決書》(滬高刑復字第435號),判決書雖然宣告林昭無罪,但給出的理由卻是:

現經本院複查查明:林昭在1958年被錯劃為“右派份子”後,因精神上受到刺激,1959年8月開始就患有精神病,嗣後,曾以寫長詩、文章等表示不滿,並非犯罪行為。1965年對林昭以反革命罪判徒刑顯屬不當,應予糾正。林昭被錯判服刑後,精神病復發,又曾用寫血書、詩歌、日記以及呼喊口號表示不服,1968年將林昭在病發期間的行為,又以反革命罪處以極刑,顯屬錯殺,應予糾正。據此,本院特重新判決如下:

一、撤銷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1962年靜刑字第171號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67年度滬中刑(一)字第16號兩次判決。

二、對林昭宣告無罪。

所以這裡是錯劃“右派分子”,錯判“反革命”服刑,錯殺,三錯到底,主要歸咎於她的“精神病”。我並不認可這平反的“措詞”,但當時只能得到這樣的平反判決。因為林昭的“精神病”,法院沒有發還家屬任何遺物。我曾去信要求發還一些她的遺物(我的目標是她的遺稿),但杳無音訊。

然而奇蹟出現了!我所在的上海第二醫學院(編者註:1952年院系調整中由聖約翰大學醫學院、震旦大學醫學院及同德醫學院合併而成)的黨委書記兼院長、“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關子展(1914-1996),“文革”後恢復名譽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編者註:關子展在1979年12月30日結束的上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當選為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當我看到他的任命在報上發表後,我立即寫信給他。

彭令范贈給胡佛研究所的林昭案卷. (南方周末資料圖)

我與關子展的相識

我與關子展的相識,很有戲劇性。

1973年我母親去世後,我體內各種生理系統不平衡,經常生病,1976年經急診住入我們醫學院附屬的廣慈醫院(編者註:今瑞金醫院前身)。當我的病情略見好轉後,就幫醫生護士做些簡單的工作。有一天,我到一個小房間給病人發藥,一開門,我驚訝地叫道:“關院長!”“我已不再是院長了,”他說。“不,你是我們的院長,我的院長。”我答道。當時他罹患高血壓、心臟病,因為是“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在當時是重點打擊對象。自此以後,我和關院長逐漸熟悉和接近。

我們談醫學,他問我:“你是否是好學生好醫生?”

我說:“當然。”

他說:“我要問你老師……”

有時他會對護士說:“叫728(我的病床號)來看我。”當時他雖然被允許住進他領導下的醫學院附屬醫院,帶有“保護”性質,但被與外界隔離。我是醫生,有些“情報渠道”,所以會告訴他一些敏感消息或道聽途說的小道新聞(有時小道亦來自大道)。我尊敬他是我們學院的院長,這本來是人之常情,但這種常情卻超出了“文革”的常情,大概給他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中間沒有任何政治因素。我從未想到,有一天他會給予我難以想象、不可思議、出乎意料的幫助,使我終生感激難忘。

林昭的追悼會

我寫了好幾封信給關子展。第一封是1980年8月26日,然後是同年9月2日和9月26日,提出為林昭開追悼會的要求,同時希望在他的領導下,重新複查林昭案件。我用外交詞令暗示,以精神病為由平反似不符實際。

如果不是關院長,其他人大概不會為“精神病”操心,因為林昭已經得到平反了。

結果在1980年12月11日,林昭追悼會在北京中國新聞社召開。與會者有全國政協副秘書長聶真、北大林昭的老師們,還有蘇南新聞專科學校、北京大學、人民大學林昭的同學,以及林昭在人大資料室監督勞動時遇到的劉少奇前夫人王前等,共百餘人。我保留了追悼會的錄音磁帶和所有資料,包括來自全國各地的唁電、唁信和輓聯約八十餘份。

參加追悼會大多數人,都希望我能全力去為林昭的“精神病”平反,“只有你能做這件事!”這是人們對我的期待。

《人民日報》報道“子彈費”

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報道林彪、江青集團案審判情況的長篇通訊《歷史的審判》(由新華社總編輯穆青與郭超人、陸拂為合寫),其中有一段提及林昭的案件:

她(林昭)就義的詳細經過至今無從查考,我們只知道這樣一個消息:1968年5月1日清晨,幾個“有關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邁的母親,宣告林昭已於4月29日被槍決。由於“反革命分子”耗費了一發子彈,她的家屬必須交納五分錢的子彈費。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聞!在中世紀被判“火刑”燒死的犯人無須交付柴火費,在現代資產階級國家用“電椅”處死的犯人也從未交過電費,唯有在林、江的法西斯統治下,人們竟要為自己的死刑付費,這不能不說是又一個“史無前例”的創造發明!也許在若干年以後,我們的後代對上述這一切將難以置信,但不幸的是,它確實是發生在我們這一代人生活中的事實。我們每一個活着的人,都曾經為它感到極度的羞恥。

《人民日報》面向全世界發行,並有各種不同語言的翻譯,所以林昭的故事,特別是五分錢子彈費的故事,早在1980年代已在國外流傳,我曾看到幾個地方(法國等)提及。

這篇通訊發表後,上海公安局很惱怒,“肯定是林昭的那些記者同學干的(寫的)!”誠然,陸拂為是林昭北大、蘇南新專的兩度同學。

再一次複查

1981年2月10日,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趙鳳岱找我去談話,他當時是複查組組長,他首先問我林昭的精神狀態,“你是醫生,你如何看她的精神狀態?”“她去上海精神病總院鑑定過數次,但她仍關在監獄裡,沒有住精神病院。”我答道。趙先生是一個正派的人,後來我們彼此配合、理解甚佳。有一天,他對我說:“第一次見到你時,你的眼睛裡充滿了怒火。”

1981年3月,陳偉斯先生寫了最早關於我姊姊的文章《林昭之死》,發表在上海《民主與法制》雜誌上。複查組組長趙先生讓陳偉斯看了一房間林昭的檔案,只能看,不准抄錄,以一天為限。陳偉斯大概是政治系統之外、唯一看到這些檔案的人。陳先生是我母親的同志和朋友(我稱他陳叔叔),中共黨員、新聞記者,也是右派分子,曾在勞改營被勞教20年。平反後,重新回到新聞界工作。

與此同時,趙先生曾多次提及“我們的院長對林昭案非常關心並直接參與”。1981年12月30日,我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另一份判決書:

本院於1980年8月22日複查……對林昭宣告無罪在案。經本院院長發現,本案改判判決在適用法律上仍屬不當,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再審。

現經本院再審查明:林昭於1958年在北京大學讀書期間被錯劃為“右派份子”,於是以寫長詩、文章等表示不滿;1968年林昭在被錯判服刑期間,又先後用寫血書、詩歌、日記以及呼喊口號表示不服。按林昭以上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均以反革命定罪處刑是錯誤的。本院於1980年8月22日複查改判時,否定林昭犯有反革命罪,撤銷原來兩個錯誤判決,對林昭宣告無罪是正確的。但據以宣告無罪的理由是說林昭因患有精神病,在病發期間的行為,不應以反革命罪論處。如上所述,林昭的行為既不構成犯罪,故本院(80)滬高刑復字第435號判決在適用法律上亦屬不當,均應與前兩個判決一併予以糾正。據此,本院判決如下:

一、撤銷本院(80)滬高復刑字第435號、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67年度滬中刑(一)字第16號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1962年靜刑字第171號判決。

二、對林昭宣告無罪。

這次複查,不僅去掉了“精神病”的藉口,並加以否定。至此,林昭的平反,最終完成了。我沒有辜負人們對我的要求。

1982年3月,我收到趙鳳岱先生發還我的林昭給人民日報編輯部的信137頁。

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講我認識關院長和他在林昭平反中的作用。直到1999年,我寫了一篇《我的姊姊林昭》發表在蘇南新專的“五七年情緣”專刊上,約略地提到這事,現在又14年過去了,我應該把這件事講清楚,在那個年代中,誰幫助使林昭獲得了平反,取得了林昭的案卷。

我從來沒有機會感謝關院長。他給我的幫助,我銘記終生,感激不盡。但我認為他有一個真正共產黨人的良知,捍衛法律的尊嚴。

神秘人物的饋贈

1982年春末的一天,我們醫院黨支部書記對我說:“明天下午2點你要到上海公安總局去一次,有人要找你談話。”“什麼主題?”我問道。“你去了就會知道。”“去找誰?”我再問。“沒有名字,你準時到,講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次日,我到了那裡,通報姓名之後,警衛把我領到一個鄰近公安總局入口處的辦公室。幾分鐘後,一個四十歲左右、表情陰鬱的人走了進來,他注視了我兩秒鐘,“你是林昭的妹妹?”他問道。“是的。”我說。然後他就開始講述。我感到很意外,他沒有問我任何問題。

“我希望你知道,你姊姊的案例自始至終我們有兩種不同的意見,從在監獄裡如何對待她(註:林昭被反銬484天),到最後判決死刑,甚至她的平反,都是非常複雜的過程,可能你也知道一些。因為你姊姊的案子,有些幹部丟了工作,甚至坐了牢,下場很悲慘。”我不知道如何應答,也不明白他為什麼告訴我這些情況。我沒有準備應該怎麼講,也是怕講錯,“所以有兩個司令部?”這是我在這次會見中唯一的幾句話。

然後他繼續講:“你姊姊的死刑判決,是中央政治局作出的最後決定。”室內死一樣的寂靜。我感到空氣似乎凝結成冰。我們兩人都沒有什麼要說的了。或者應該說,在任何關鍵性的時刻,語言都是無力的。

最後,他說:“這裡有幾本筆記,你姊姊的日記和寫作摘要。你大概希望能保留。”“是的,當然!”我答道,“這是不是她的筆跡?”他問道。“是的,這正是她的筆跡!”然後他問,“你有什麼要講嗎?”“沒有,感謝你給我她的筆記。”我沒有敢問他的名字,我想他也不會告訴我。

這就是林昭三本筆記簿日記和其他資料的來源。

1.《戰場日記——留給公眾和後世的記錄(1967.2.9-2.23)》

2.《血書家信致母親附血書抗議(1966.10.4;1967.10.14-1968.1.14)》

3.《心靈的戰歌,我呼籲人類(1967.11.23-30)》

4.《課卷(1966.1.11-2.27)》

我非常感謝這位神秘的知情人物向我透露林昭案的一點兒內幕,他給我的這些可貴的日記和“課卷”,填補了姊姊獄中生活的空缺,也提供了研究中國近代史中那些鐵腕政治人物的重要線索,同時告訴我們如何研究林昭的案卷。2009年10月,我把這些遺稿和林昭給人民日報編輯部的信,捐贈給了斯坦福大學的胡佛研究所。

我常常為此人祈禱(雖然或許他並不需要我的祈禱),他大概是一定級別的公安幹部,但他仍具有正派、合乎禮儀的人性和善良的道德觀念。他給我林昭的筆記,只因為我是她的妹妹,但或許他要讓這世界了解某些內幕,在未來的歲月為歷史研究提供線索和暗示。

2018-04-29 彭令范 新青年時評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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