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鎮壓是最好的法治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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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建國之初,聯邦政府為了償還獨立戰爭的欠債,開始對威士忌酒徵收賦稅,美國農民非常不滿,開始抵制這項徵稅,數以千計的民眾集會抗議。美國農民們想,美國不就是從抵制英國強加的茶葉稅開始宣布獨立的嗎?如果剛剛獨立,美國聯邦政府又開始苛捐雜稅。根據美國抗稅有理的革命傳統,反抗酒稅同樣合理。
美國政府與示威群眾協商也沒有達到結果。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決定給這些農民一點顏色看看,讓他們知道新成立的美國政府的權威,於是帶領一支一萬多人的軍隊前往鎮壓(這樣規模的軍隊當時是很大的)。群眾乃烏合之眾,哪能跟政府軍較量,於是鳥獸散了。饒是如此,數名平民被槍殺。被捕的多人被判處叛國罪。
大蕭條時期,美國一次世界大戰的退伍老兵一萬七千人前去華盛頓索討賞金,他們拖家帶口在首都外不遠處安營紮寨,這些人浩浩蕩蕩,但沒有攜帶武器。美國政府出動騎兵、坦克對退伍軍人進行了鎮壓,後者死傷千餘人。值得注意的是,領頭鎮壓的將領就是後來的五星上將麥克阿瑟將軍與成為總統的艾森豪威爾將軍。
越戰期間,在肯特州立大學,學生們進行反戰示威,結果國民衛隊猛烈開火,當場斃傷多人,史稱肯特州立大屠殺。事後,那些鬧事學生、教授被空刑事犯罪,多人被判處徒刑。
由此可見,美國之所以不怕示威,因為政府有完善的處置機制。簡單的說就是有法可依。而美國人在長期的法制教育下,知道政府不是鬧着玩的,一般也遵守法律。大家知道,一旦國家暴力機器根據法律啟動,這台機器是無情的,六親不認的。
所以,當年洛杉磯因為羅德尼•金恩的判決而發生暴亂,老布什在電視上說出狠話,國民警衛隊一開始進入,暴亂者們就立刻鳥獸散了。
有少數不知死活的,戒嚴之後還跑到街上看熱鬧,立刻遭到美軍的槍擊。
法治國家就是如此,法律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