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中國農民書
(一九二一年)
毛澤東
有人說中國農民的生活,並不是痛苦的,也不是受十分壓制的,因為所謂農民,都是自己有着田地,自己耕種的,並不是單簽耕人家的田而謀生的。就是耕人家的田,而所得生產物的分配乃是平分的,所以也沒有什麼分配不平均。既然這樣,你就向他們去宣傳,也斷不能促進他們的自覺,這話都不然,我現在只要把農民的狀況記述出來,就可證明這一說的理由不充足了,不過我現在記述的農民狀況,是就我住的那一縣和附近那各縣狀況而論的,我想就以此推向全國,也不過是大同小異罷了。
一、農民自身裡面的階級。有人說中國的農民,都是各有土地的,這句話是有一部分確實的,然而未免太籠統了。一家三人所有千畝田,算是有土地;一家十口人所有一畝田也不能不算是所有土地,然而你們這樣的所有,就說農民之間,生活都是一樣,沒有什麼特別的痛苦嗎?設若細細地考慮起來,就可知農民自身內面,也有幾層階級:
(一)所有多數田地,自己不耕種,或僱人耕種,或租給人耕種,自己坐家收租,這種人並算不得純粹的孜民,我鄉下叫做“土財主”。
(二)自己所有的土地自己耕種,而以這個土地的出產可以養活全家,他們也有於自己的土地之外租人家的土地耕種的,這一種人就是中等農民。
(三)自己也有一點土地,然而只靠自己土地的出產,絕不能養活全家的,所以不得不靠着耕人家的田,分得一種而自瞻。這一種人也可謂下級的農民了。
(四)這乃是“窮光蛋”,自己連插釘的地方也沒有,專靠耕人家的田謀生活的,這一種人就是貧窮的農民了。上述四種裡面以第三種和第四種的人數為最多。第一種人當然是少的,第二種也是很少的。第一,二種的生活是豐衣足食的,不是我們問題的目的物。我們的目的物,乃是占農民全數內面的大多數的第三、四種農民。第四種農民的苦況簡直是非常勵害,每天到晚,終年到頭的苦作,還不夠穿衣吃飯,一過年歲不好,田主頑強(分配的方法面詳說)的時候,就差不多要餓死。所以這種農民的生活是非常的痛苦的。第三種農民,雖然自己有一點土地,還耕一點人家的田,然而因為生活程度高,不是東拉西扯地來借貸,也是不能維持安家的生活。所以每到收谷的時候,谷總不能全進到自己家裡來,直接運往債主家裡去還帳,或還利息了去。因為這種原因,自己所有的一點田,也不得不漸漸賣或當給“土財主”或中等農民(在後面地余中裡面詳說),而墜為第四種農民了,所以他們的生活也是極困苦的。
照這樣看起來,可見得大多數農民的生活是非常困難的,只拿着農民都是自己有土地這句話,說農民的生活都沒有什麼困難的先生們,簡直是瞎說。這種說勞動者是和資本家同樣地有收入,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