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日至七月五日,鄧小平同志向中央寫了 《我的自述》,全文約三萬言。寫此材料時,鄧小平已被停職,在隔離審查中。後將此材料托江青轉給了中央,轉給了毛澤東,他在這個檢討材料中,比較全面地敘述了他過去的政治歷史和工作經歷,檢討了他的錯誤。現將他檢查其重要錯誤的部份和敘述他受王明“左傾"路線整他的過程,摘錄如下:
紅七軍工作時期
一九二九年夏,蔣桂戰爭之後,俞作伯任廣西省政府主席,李明瑞任廣西督辦公署主任。俞極力表示進步,要求我黨派幹部去他部隊工作,黨中央即派我作為中央的代表同俞接洽。在南寧過了一個月左右,情況發生了突然變化,我們決定舉行南寧起義,報告了中央井得到批准。九月的一天,我們帶領第四、第五兩個大隊和教導團的一部份舉行了革命兵變。第四大隊由張雲逸同志率領開往百色,我是同四大隊一道走的。第五大隊由俞作豫同志率領開往龍州,李明瑞是隨五大隊行動的。後以四大隊為基礎成立了紅七軍,以五大隊為基礎成立了紅八軍。廣西右江地區,是一個比較有群眾基礎的地區,這裡有韋拔群同志那樣的優秀的、很有威信的農民群眾的領袖,東蘭、鳳山地區是韋拔群同志長期工作的地區,是很好的革命根據地,這給紅七軍的建立與活動以極大的便利。我們一到百色,準備打紅旗,決定於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七日起義。起義前夕,在十月下旬,突得上海中央電報,要我去報告工作。我在同張雲逸等同志作了布置之後,於十一月初由百色去龍州,到龍州後,對李明瑞、俞作豫作了一些工作,並開了黨員幹部會,大家同意打起紅旗,成立紅八軍。我在布置之後,即由龍州動身,於一九三零年二月初到了上海,向中央作了報告。中央批准了我們的行動,令我回廣西任七軍政委和區委書記兼八軍政委。一九三零年三月間,我回到龍州紅八軍,向李明瑞、俞作豫等幹部傳達了中央指示。當時左江形勢日益困難,我同他們商定,不能立足時,可向七軍鏡攏。紅八|軍成立不久,被敵襲擊,損失大部,俞作豫去了香港,後被國民常逮捕殺害了。紅八軍剩下幾百人(約半個團)由袁振武等同志帶到了右江,合井到七軍裡面了。紅七軍又回到右江,大約是七、八月間,我同張-雲逸等同志匯合了。
大約在一九三零年十月中下旬,突然來了中央代表鄧剛(又名鄧拔奇?),向我們傳達了立三路線,大講全國革命高潮已經到來,指令紅七軍立即出動,其具體任務是三句口號,即“打到柳州去”,“打到桂林去”,“打到廣州去”。全軍聽了都很興奮,於是在十一月初誓師,留韋拔群同志和不多的地方武裝堅持右江根據地(韋英勇地堅持了多年,後被叛徒殺害,光榮犧牲),主力約七千人就向東出發了。這時我的思想情況是,聽到全國革命高潮到來,確很興奮,但同時感覺依靠這幾千人,百色都未打下,李宗仁,白崇禧已在廣西恢復了統治,要想打下柳州、桂林,是沒有把握的,因是中央命令,只有堅決執行。鄧剛還傳達了中央的批評,說我們在右江的士地政策(這是我在中央時從紅四軍報告中學得的平分土地的政策)是執行右傾的富農路線,我對此也感到不快。對於立三路線,聽了中央代表的傳達,確實是興奮的,並未覺得有什麼不對,只是從以七軍本身力量來執行那樣大的三個口號的任務,是困難的,又只是從打柳州這樣的具體問題上提出了意見,那時根本沒有什麼路線問題的認識和覺悟。經過一番金論,我終於全部接受了立三路線,結果使紅七軍脫離了右江的根據地,又錯誤地決定了打武岡,返回進行梅花戰鬥,使部隊受到很大損失,我作為前委書記,對此要負主要責任,這是無可推卸的。紅七軍在立三路線的彯響下,連打了幾仗,部隊損失很大。過樂昌河時,部隊被敵人截斷了。張雲逸同志率領的軍直和一個團同我們失去了聯絡。我同李明瑞、許卓等同志帶領的一個先頭團,擺脫了敵人,繼續前進,大約在一九三零年底到了江西崇義。從當地特委處得悉,中央開了四中全會,王明等人上台,我內心有所震動(這點沒有向別的同志談,我對王明向無好感),同時崇義敵情井不嚴重,我即動了到上海向中央報告工作的念頭。當時前委只有許卓、李明瑞和我三人,我的想法得到了許、李的同意,井商定我離開期間,由許卓代理前委書記。隨後,我同許離開崇義城,去特委布置建立根據地的工作,不料在回崇義途中,得悉有了敵情,聽到崇義方向的槍聲。那時我因為到上海向中央報告工作,是前委已經決定了的,敵人來後部隊就會轉移,特委機關也會轉移,就同許卓商議,由他回部隊,必要時可向井岡山靠攏。我就動身於一九三一年初到了上海,很快向中央報了到。關於我離浚紅七軍到中央報告工作的問題,在一九三三年博古的中央反對江西王明路線時,曾對此事提出正式審查,令我寫了書面報告。我在報告中提請向當時在中央軍委機關工作的許卓詢問,以後再沒有要我進一步寫報告了。現在我認識到當時失去聯繫的兩部份部隊還沒會合,立足未穩,作為主要負責人的我,這種情形下離開部隊是絕對不應該的,是嚴重的政治錯誤。
在中央蘇區的三年多
一九三一年八月間,我們到了瑞金,這時正值紅軍主力反對敵人三次“圍剿”的時期。瑞金是中央蘇區的後方,但當時被反革命社會民主黨份子篡奪了縣的黨政領導,殺了不少革命幹部和革命群眾,弄得全縣群眾不滿,幹部情緒低落,全縣面貌是死氣沉沉的。這時在紅軍工作的謝唯俊同志在瑞金,由上海來的餘澤洪等同志也到了瑞金,大家商議推我擔任瑞金縣委書記(其時與上級沒有連繫),謝余等都幫助我作了一段工作。我們迅速地懲辦了反革命份子,為被冤屈的幹部平了反,開了縣蘇維埃代表大會,幹部(幾乎全是本地農民千部)群眾積極起來了,全縣局面大為改觀(關鍵在於有了大批與群眾有聯繫的本地幹部)。三次"圍剿”粉碎後,開了幾萬人的祝捷大會,熱情是很高的。我擔任瑞金縣委書記一年多,大約在一九三二年的冬季,由省委(省委書記是李富春同志)調任會昌中心縣委書記,領導會昌、尋鄔、安遠三縣的工作。三縣都是中央蘇區的邊區,赤白對立很厲害,我們自己的武裝,每縣只有百幾十人的獨立營,人民武裝(赤衛軍)的槍枝很少,由於“左”的經濟政策,商店賽大都關了門的,財政經濟也很困難。我在摩會昌工作半年多一點的時間,未能打開局面。在博古臨時中央進入中央蘇區不久,大約在一九三三年三四月間,我被調離了這個工作到江西省委當了一兩月的宣傳部長,隨即由臨時中央開展了反對以鄧(小平)、毛(澤覃)、謝(唯俊)、古(柏)為代表的“江西羅明路線”。鬥爭後,撒銷了我的省委宣傳部長職務,給了我以最後嚴重警告的處分,派到樂安縣屬的南村區委當巡視員。
我到樂安後不足十天,又令我回到省委(據說樂安是邊區,怕出問題),不久,即調到總政治部當秘書長。當時總政治部主任是王稼祥,副主任是賀昌。我當了兩三個月秘書長後,要求另調工作,於是分配我為總政治部宣傳部的千事,除了一般宣傳工作,還主編總政機關報"紅星”(小報)。這個工作我一直擔任到長征途中遵義會議的前夕。
在太行工作時期
一九四零年前後,我們碰到兩個問題,一是對國民黨頑固派的反摩擦鬥爭,一是百團大戰。當時彭德懷奉行王明路線,叫我們在反摩擦鬥爭中,要儘可能避免摩擦。專家張蔭梧、石友三等向蔣介石告狀。我有很短一段時間受了所謂“避免告狀”的影中,未能放手進行反摩擦鬥爭,這雖未更多地影響我們的反頑的鬥爭和抗日鬥爭,但不能說不是受了彭德懷所奉行的王明路線的影響。關於百團大戰,我當時不知道未經中央軍委、主席同意,也未過問,而是堅決執行了彭德懷的命令的,執行了錯誤路線(當時不了解這是路線錯誤)。隨後我曾在寫文章中讚揚過百團大戰,也是很錯誤的。大約在一九四三年春,在太行分局開的一次幹部會議上,彭德懷到了,講了很多謬論,就是他那一套所謂平等、自由、博愛的資產階級民主觀點,口氣也是訓人的,對這對那都批評,引起到會其他人特別是薄一波等人的批駁,雙方爭論很激烈。當時我對彭德懷的一套是不同意的,但對波一波等人的觀點也有不少是不贊成的。我作為分局書記,在作結論時,完全採取了調和立場,避免觸及雙方的爭論,只正面說了根據地建黨、建政、群眾工作、對敵鬥爭等問題。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說:“折衷主義即機會主義”,回想起來(過去不是這樣認識的),這是一個重大的政治性質的錯誤。在一九四五年五、六月間我到延安後,向主席報告了這次會議的情況,並把我在這次會議的結論原文,呈交主席了。
在北京工作時期
一九五二年我到北京工作以後,特別是被“八大”選為中央總書記的十年中,我的頭腦中,無產階級的東西越來越少,資產階級的東西越來越多,由量變到質變,直發展到推行了一條資產階級反動路線,變成了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之一。一九五五年劉少奇砍掉二十幾萬個合作社,據揭發我也是參與者之一,我當時沒有管農村工作,在討論時我講了些什麼記不起來了,但思想上對農業合作社發展過快,怕不鞏固的想法是有的。準備黨的“八大”時,指定我主持修改黨章。在修改的黨章中,刪去了“七大”黨章中以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的內容,這個重大原則問題雖然不是由我提出的,但我是贊成的。我的這個罪過,對於覺和人民,對於社會主義事業,帶來了極大的損害。“八大”會上,我代表中央作的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中,錯誤地評價了蘇共二十大的作用,錯誤地提到反對個人崇拜問題。這個報告是幾個人集體起草的,這一段也不是由我寫的,似乎記得還是參照一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經驗寫的,但作為主持起草的我應負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這是一個喪失原則立場的錯誤。在考慮“八大”中央委員人選時,對過去曾有叛變行為,以後又在長期工作中有所表現的人,是否可以當中委的問題,我當時認為,對某些人可以作特殊情況處理,提為中委候選人。隨即由安子文等人起草了一個文件,這個文件是完全違反黨的組織原則的,是極端錯誤的,它給一些混入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大開方便之門。我是籌備“八大”的一個重要負責人,我是贊成這個文件的,應負產重的責任。回想日本投降後,我和薄一波違反黨的組織原則,介紹叛徒劉岱峰入黨,雖然此事在組織上是經過上級批準的,回想起來,也是犯了與上述問題同一性質的政治錯誤。這直接違反了主席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在《論政策》這個指示中規定的“對於叛徒,…….如能回頭革命,還可予以接待,但不准重新入黨"這樣明確的原則的。我在擔任總書記的十年中,最根本、最嚴重的罪行,是不突出無產階級政治,不傳播毛澤東思想,長期不認識毛澤東思想在國內和國際革命中的偉大意義。沒有認真學習,認真宣傳,還講過在宣傳毛澤東思想中不要簡單化這類的話。一九五八年實現人民公社化,我確實高興,但在我的思想中,從此滋長了階級鬥爭減弱的觀點,所以在後來的長時期中,我在處理階級鬥爭的問題上,總是比較右的,無論在兩條路線和兩條道路的鬥爭方面,或者在黨內鬥爭(階級鬥爭在黨內的反映)方面,都是如此。一九六一年我參與制定了工業企業管理條例(草案)七十條,這個文件不是強調政治掛帥、即毛澤東思想掛帥的,是包含許多嚴重錯誤的東西,我對此要負主要責任。一九六二年刮單幹風的時候,我贊成安徽搞“包產到戶”這種破壞社會主義集體經濟,其實就是搞單千的罪惡主張,說過“不管黃貓黑貓,抓得住老鼠就是好貓”等極其錯誤的話。這幾年,還存在着高估產、高徵購的錯誤,每年徵購任務的確定,我都是參與了的。基本建設項目,有些不該退的也退了。我作為總書記,對這些錯誤負有更多的責任。一九六三年開始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有了主席親自主持制定的前十條,明確地以階級鬥爭、兩條道路的鬥爭為綱,規定了一套完整的、正確的理論、方針、政策和方法,完全沒有必要再搞一個第二個十條。第二(未完,且未能全部截圖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