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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稱謂及其他》
送交者: zuolizi 2006年08月27日12:42:1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從來不曾想到稱謂有值得研究的價值。文化大革命末期,居然又了文化活動。比如,對馬王堆出土文物的研究就是一例,重新翻譯出版美國人類學家亨利.摩爾根的社會學經典《古代社會》也是一例。《古代社會》原已有過兩版中文譯本,第一版在三十年代問世。因不如人意處甚多,五十年代又出第二版。文字仍艱澀難讀,誤譯之處也仍然良多,故問津者寡。時隔二十載,《古代社會》忽又走紅,於是又重頭再來過,搞出現今的第三版。當時我在北京瞎混,半夜兩三點不睡,中午十一二點不起。所謂“混”,也就是“無所事事”。所謂“無所事事”,也就是“玩”。不過,柞里子玩的不是心跳,玩的是洋文與古文。《古代社會》第一版的原譯者之一楊老,原本只是請先兄擔任重譯的工作,無奈先兄手頭事兒多,進度緩慢。楊老心急,聽說柞里子既玩古文也玩洋文,就把柞里子也招呼上,以便能儘快把第三版譯出來。實不相瞞,摩爾根的英文原著也好,中文的第一版也好,中文的第二版也好,從來不曾看過,也從來不曾想看過。下筆翻譯之前,名副其實地臨時抱佛腳,囫圇吞棗般把摩爾根的原著翻過一遍。發現摩爾根的古代社會理論頗以稱謂為基礎,方知這稱謂原來還大有學問在。

簡言之,摩爾根認為現存的稱謂能夠反應早先的親屬關係。早先的親屬關係不存在之後,因這些不復存在的親屬關係而產生的稱謂卻能留存下來。於是,摩爾根通過現存的稱謂去探索古代的社會結構。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以美洲印地安人為基礎,雖也提及中文的稱謂,畢竟是外行,所云大都隔靴騷癢。不過,摩爾根的這種想法對於理解中文稱謂以及與稱謂有關的習俗,卻大有啟發。比如,中國傳統稱謂僅有叔父、伯父,而無舅父。所謂異姓不稱父,此之謂也。原因是古代伙婚制時,一家的姊妹同嫁於另一家的兄弟。雖有所謂主夫與主妻之別,然而自己的父,固然可能是自己的生父,父之兄與父之弟也同樣可能是自己的生父,母親的兄弟就絕無此可能。因而叔、伯可以為父,而舅卻不能為父。後人不明乎此,遂仿叔父、伯父之例而加父於舅之後以尊崇之。再如,中國傳統從兄弟姊妹不能通婚,表兄弟姊妹卻可以通婚,正是因為從兄弟姊妹原本有可能是同父異母的關係。姑表兄弟姊妹則絕對是既不同父,也不同母。至於姨表,那是伙婚制消失以後的產物,也自然無同父母之虞。後人不明乎此,遂以為中國文化傳統之區別“從”與“表”,為重男輕女的表現,或以為國人不科學,不懂得父系母系親屬血緣關係相同這“科學”。究竟是誰愚昧呢?其實不好說。

古羅馬人的稱謂不如中國人細緻,但相去不遠,堪稱魯衛之政。現代西方人的稱謂卻遠為含混,兄弟不分,姊妹不分,從表不分、姑姨不分、叔伯舅也不分。何以如此?摩爾根也不曾說出個所以然。但如根據摩爾根的理論推敲,則有可能是因現代西方人的祖先不曾經歷一家兄弟與一家姊妹通婚的伙婚制,而直接從更古老的、不分兄弟姊妹的群婚制而步入近代的偶婚。這當然只是一種揣測,並無證據。然無論如何,但凡以為西方文化之無此區別為進步、為科學、為不存在重男輕女傳統者,皆屬無知。

稱謂也反應社交的習俗。比如,中國傳統向來尊客而抑己。稱同輩則無論年高年底,一律尊為“兄”;稱晚輩,則例抬舉為“弟”。問對方姓氏,例稱“貴姓”,答則例曰“賤姓某”。問對方籍貫,例稱“府上”,答則例曰“鄙鄉”。男人自稱“仆”,女人自稱“妾”。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知何故,這種禮貌如今已成陳跡。偶有人作此等語,聞者無不大笑,指為迂,指為腐。還有些人不懂“拙荊”之“拙”,指的是說話者自己,以為這稱謂是國人歧視女性的又一鐵證。

如今一般人不僅以客氣為迂為腐,而且大都妄自尊大。比如,教子女稱自己的同輩,無論長幼一律為叔叔、為阿姨,儼然以兄嫂姊自居。更有甚者,男稱妻為“太太”、為“夫人”,女稱夫為“先生”,儼然以主子視己、以仆妾視人。友人某君說,張口“太太”、閉口“先生”者,不一定都妄自尊大,有些實緣自對稱謂的無知。柞里子未曾與之分辨,暗中卻不以為然,心想今人雖不講究修辭,何至無知以至於斯。某日窮極無聊,在萬維網上亂掃,偶然看到一篇奇文。文章對洋人言必稱“請”、答必曰“謝”的風俗讚賞再三,對國人語言之粗野生硬則感嘆再三。如此者再三,如彼者再三,自然不是妄自尊大之輩,如果同“妄自”還能拉扯上一點關係的話,想來只能說是妄自菲薄。然而文章又說作者在洋人請教其姓氏時,以“尊姓”相告。既妄自菲薄又自報其“尊姓”,舍“實緣自對稱謂的無知”之外,只能以“奇”稱之。讀罷此文暗自慶幸:虧得不曾爭辯。有,則是輸家無疑焉。

洋人言必稱“請”、答必曰“謝”,固然反映其語言的文明。然其文明之深,未必如某些國人以為的那麼深不可測。現在北京人怎麼說話?久不聞其聲,不敢道子曰。三十年前的北京人,包括最革命的時期在內,開口總是不離“勞駕”、“借光”。初來乍到的外地人聽了,大都讚賞不已,以為文明之極。北京人聽慣了,直如西風貫馬耳,無動於衷,該動手時絕不會因此而代之以口。在擠公共汽車的時候,與“勞駕往前走走”的聲音同時發生的,可能就是胳膊肘的拱動。“勞駕”、“借光”之類的客氣話,讓某位自以為聽得懂中文的洋友人聽了,受寵若驚,以為當了一回皇上。自以為聽得懂洋文的國人,若因聽得洋人既“please”,又“thank”,又“sorry”,便以為不“士為知己者用”不足以報答禮遇之恩,則同自以為當了一回皇上的那洋某一般見識。實不相瞞,柞里子也曾如此見識。二十多年前在香港鑽營得美國某名牌大學的一紙聘書,相識的老美聽了,皆曰:“great”。聞之飄飄然,以為名校真所謂名下無虛,擔當得起“偉大”這稱號,連帶柞里子也沾光,同“偉大”並駕其驅了一回。在美國一混近三十年,三十年如一日,“偉大”之聲日日不絕於耳,於是方知這“偉大”,不僅與“名”無關,與“大學”無關,與“受聘”無關,甚至與消息亦無關。莊子稱“道”無所不在,以至於“在屎尿”。美國人口中的“偉大”,就“無所不在”這一點而言,就是莊子筆下的“道”。

三十年前在香港時,見香港同胞對“同志”之意不甚了了,寫過一篇介紹性的短文,從極其嚴肅的用法,如“少奇同志”,談到聽了不免生滑稽之感的用法,如警察在追嫌疑犯時可能會大呼:“同志,別跑!”。十數年前回國,發現“同志”在國內社會業已近乎絕跡。在飯館和商店裡只聽得一片“小姐”的呼聲,柞里子平生不曾有機會換人“小姐”,一時竟然口澀,喊不出來,仍想用“同志”把服務員(這稱謂好象也不大聽說了)召來,結果只遭到一番白眼,令柞里子盾然醒悟:原來此身已為“美籍華人”,不再是國人中的一分子了。“同志”為何消聲匿跡?有人說過於“革命化“,不適於當今的新的“革命”形式。“同志”的確是因“革命”方才曾經普及一時,不過這稱謂並不是“革命者”從洋人老大哥那裡搬來的。如果柞里子不曾記錯的話,“同志”一詞的產生早於“同學”,明朝曾一度流行於東林黨的“同志”之間。數年前回國,發現“同志”一詞又復活了,不過復賦予了新的意義,不僅與明朝東林黨的“同志”了無瓜葛,而且也與革命化的“同志”風馬牛不相及了。

既說起“革命”,又不免想到“革命”。這稱謂其實並不如廣大“革命群眾”以為的那麼“革命”,因為這詞彙最早見於《易經》,而《易經》又恰好是一切“大、洋、古”中最老的老古董。在“文化大革命”那段最“革命”的時候,不曾把“革命”這稱謂給革掉,如果不是出於對稱謂的無知,大概就得算作世界奇蹟之最了。往往同“革命”一樣被誤解為現代詞彙者,如“共和”、如“民主”,都出自《尚書》,其實是古老得無以復加。“共和”是西周的年號之一,“共和元年”為公元前841年。換言之,“共和”之成為一個詞彙,至少已然經歷了兩千八百四十一個春秋。“共和”年號之所以出現,是因為周厲王失道,諸侯群起而攻之,周厲王外逃,朝廷無君,大臣共同執政。現代稱無君主的政體為“共和”,正本此意而來。“民主”在《尚書》中的意思是“民之主”,“民主”如今的意思卻是“民做主”。兩意雖說並非正好相反,至少是頗有些相反的意思。“民主”的今意從現代洋文來,所謂現代洋文,無非是英文或法文。(間或也有為其他文字者,比如,大量生搬硬套洋文的所謂新文化運動時代,稱煤氣為“瓦斯”。“瓦斯”為日文,日文“瓦斯”讀若“嘎斯”,與其淵源所自的英文“gas”相去不遠。把日文漢字照抄過來,卻按漢語讀音讀之,遂令人莫明其妙。)

現代英、法文又大都源出古希臘文或古拉丁文。在古代希臘,“民主”指“公民執政”。“公民”何所指?是人皆為“公民”,抑或有特定的界說?早期現代西方民主體制並非是人皆有選舉權,比如,無資產者無權投票,女人無權投票。甚至也不是每一個人皆被算做一個人。比如,在美國每一黑奴在計算人口時只計作五分之三口。一個人竟然可以切開來以分數計,簡直是豈有此理!說“早期”,其實並不十分確切,因為西方各國從法律上徹底取締貧富、男女和種族的歧視,遲至本世紀中葉方才實現。然而,如果有鑑於選舉權的普及在現代西方民主體制中如此晚出而斷言古希臘的所謂“公民”必然有所取捨,不能普及全民,則未必如“馬後炮”一般萬無一失。許多今人想不通、看不開之事,古人反而可能視為當然。以中國的歷史為例,思想最為開通的時代並非現代而是兩千年以前的春秋戰國。

撇開歷史不談,即使在今天自以為最“民主”的美國,總統的產生是否代表民意,也還是個疑問。數年前美國人大驚小怪地嚷嚷“千年蟲”,待到塵埃落定之時,從一片混亂與激動中躥出來妖精,竟不是甚麼“千年蟲”,而是“千年選”。選舉日過三十六天,方才由最高法院以有史以來最模糊的措辭、最隱蔽的方式、最接近的表決,間接裁定勝負。說措辭模糊,因裁決公布之後,平素口若懸河、舌長三寸的師爺們個個張口結舌,不知所云。說方式隱蔽,因法官大人們沒有在所謂多數裁決文件上署名。說表決接近,因九名大法官以意識形態劃線,以五比四爭出個高下。
撇開成千上萬的選民在投票之後,須待九名非選任的法官裁決勝負,是否有違民意不談。多年來美國參與投票者的數目皆不足選民之半數,不足半數參與的選舉如何能產生“民主”的結果?自然也是個疑問。孔子說“吾從眾”,可見孔子如果生於今日的美國,也必將隨大流,加入不投票者的行列。新文化運動時中國湧現出一批打倒孔家店的好漢,以為孔老二一錢不值。不意如今在美國還有追隨者,不甘為“吾從眾”之寂寞。

話說那年選舉日當天一早,一個自稱“Dr.Jiang”的陌生人從網上遞來一份“伊媚兒”:“Brothers and sisters: Don't forget to vote。” 柞里子平生不喜歡同傳教士打交道,憎屋及烏,連同傳教士們喜歡的稱謂,如“ brothers and sisters”,聽來也覺聒噪。於是老實不客氣,拋回“伊媚兒”道:“Sorry, I don't know who you are. Please don't call everyone ‘borthers and sisters’。” 以為拋回如此不撫媚的“伊媚兒”,此事就此了斷。殊料不然。Dr. Jiang 居然大度,不以為侮,又傳來一封“伊媚兒”,稱彼為某某的朋友,信尾照舊署名“Dr. Jiang”。所謂“某某”者,見於“伊媚兒”抬頭一串收信人的名單,於柞里子同為陌生人。有鑑於來而不往之為非禮,柞里子問:“誰是某某?”Dr. Jiang 回信說:某某就是“伊媚兒”抬頭收信名單中的某某,末尾也還是沒有忘記署名“Dr. Jiang”,好似非“Dr.”不能如此推理出如許結論。一日之中,竟然不請而三次受教於“Dr.”,柞里子終於不耐煩,拋回“伊媚兒”曰:“Let peole forget what they prefer to , such as voting for a‘衙內’and let people not to forget what they prefer not to, such as calling oneself 'Dr.'. ”Dr. Jiang 畢竟缺乏傳教士鍥而不捨的修養,就此識相,不再羅唆。

或曰:美人均自稱“Doctor”,此Dr. Jiang 者,不過入境隨俗,何必計較。柞里子以為不然。美人何以不自稱“bachelor”、“ master”,而唯獨於“ Doctor”戀棧如斯?無非是物以稀為貴,以為“ Doctor”者,不可多得,故可以冠于姓氏以驕人、以傲人。故如此這般,即使為他鄉之俗,亦不免為他鄉之鄙俗、陋俗;隨鄙俗、隨陋俗者,不免為鄙人、為陋人。而況此Dr. Jiang 者,竟以他鄉之鄙俗、陋俗,傲視故鄉之“brothers and sisters”,其謬,不亦甚乎?

既說起“Dr.”,不禁想起多年前同某老的一席對話。某老者,於多年前的多年前留學美國,是否獲得博士學位不得其詳,對於“Dr.”之稱謂則肯定有過研究。某老曰:譯“Dr.”為“博士”其實歉妥,應當譯做“專家”方才信達。某老之所以如此說,是因為“Dr.”者,實指在某特定領域內受過較高深的訓練者,與博洽多聞無涉。當時柞里子聽了雖未敢苟同,卻不曾與之爭辯。不曾爭辯的理由之一:既以某老相稱,必然為前輩。與前輩爭,非禮也。子不云乎:“非禮勿言”,是故“口噤閉而不言”。不曾爭辯的理由之二:竊以為譯“Dr.”為“博士”者,極可能確取“博洽”之意。倘如此,則責之以不明“Dr.”實指“專”而不指“博”,未嘗無理。

如今某老作古已多年,不妨辯解其說之似是而實非。“博士”之成為固定稱謂,始於秦,官名,職掌典故文獻。秦以儒生為之,可見雖名“博”而實為儒學專家。漢承秦制,設“五經博士”。所謂“五經”,皆系儒學經典;而所謂“五經博士”者,又並非五經皆通,而僅通一經,甚至僅通某一經的某一家之說。可見更是“專家”而非博洽多聞之流。西晉置“律學博士”,北魏設“醫學博士”,隋、唐又增“算學博士”、“書學博士”。以上種種“博士”,皆指“專家”,與“Dr.”所指不謀而合。“律學博士”相當於今日之“法學博士”,今人舍“律學博士”之固有名稱不取而別創一稱謂,想來同誤以為中國傳統一向無法無天、法制缺如不無干係。不過,即使譯“ Dr.”為“博士”者,屬於這批誤會分子之一,並不知“博士”與“ Dr.”有不謀而合之妙,也可算是歪打正着。

既說起“Dr.”,自然不能不也說說“Post Dr.”。頭一回聽到“Post Dr.”一詞,也是多年以前的事。時距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不過數月,中美私人郵件始暢通無阻。朋友某出示一封來自美國的家書,其中提到其兄在美讀“Post Dr.”。友人不明所以,以為濫得“五種外文君”綽號的柞里子可以替他排難解紛。孰料“五種外文君”雖不至淺薄到止於會說五種“你好嗎?”,對於“Post Dr.”卻如墮五里霧中,因為《綜合英漢大辭典》不曾著錄。那時候國內靠翻譯吃飯的人都視《綜合英漢大辭典》為至寶,至寶既不收錄,請問從何去尋覓答案?來美國後方明白所謂“Post Dr.”者, 除個別行業外,實為失業博士之代名詞。有譯作“超博士”者,可謂神來之筆。國內譯為“博士後”,不能說不對,只是不曾把“失業”的隱含之意譯出來,所以還被當做一個高於“博士”的學位處理,可發一笑。

說起“Dr.”,還想起另一個笑話。也是多年以前聽到的,不過當時並不曾當笑話聽,只是如今回想起來方才覺得真是可笑得緊。某人在四十年代留美回國後在某大學任教,在學生面前誇示其博士學位,指着博士學位證書上的簽名說:“看, president 的簽名。”某學生只知 “president” 有“總統”的意思,不知大學校長也稱之曰 “president”。又不曾喝海水,說話時沒有夾雜中英文俱下的習慣,在把這故事轉述給柞里子聽時, 乾脆就說成是博士證書上有美國總統的簽名。第一代留學歸國的博士也被稱之為“洋進士”,“進士”及第既由皇上冊封,“洋進士”證書由總統署名順理成章之至,因而柞里子多年來不曾有半點疑心。話說至此,還得申明:並不曾有任何人把這笑話的來由解釋給柞里子聽,某教授如何說,某學生如何誤會云云,皆系柞里子事後猜測之辭。不過,既有過如某學生那般一知半解的經驗,又有過如某教授那般說話華洋混雜的經驗,柞里子之猜測,料想八、九不離十。

譯“Dr.”為“博士”雖無不妥,譯“Master”為“碩士”則難逃誤會之譏。“碩”也是“博洽”的意思,比如“豐碩”。而“Master”同“Dr.”一樣,也是意在“專”而不在“博”。美國人很少有把“Master”冠于姓氏的,大概是以為不配。英國人則不以Master為恥。記得多年前讀過一套由兩位英人編寫的英文教材,好像是叫做《Essential English Book》,兩編者都堂而皇之地冠以M.A 的頭銜。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當時對何謂“Master of Arts”也有一些模不着頭腦。對於“Master of Arts”,《綜合英漢大辭典》倒是有著錄,只是既譯為“碩士”,又譯為“學士”。想是編輯《綜合英漢大辭典》之時,譯“Master of Arts”為“碩士”抑或“學士”尚無定論,故兩存之。而當柞里子讀《Essential English Book》之時,適逢中國“博士”、“碩士”、“學士”,一“士”無存,無實物以相對,故不明所以。

或以為稱“Dr.”為“洋進士”,荒唐可笑。問所以然,曰:“進士”為官階而“ doctor” 為學術頭銜,不倫不類,故荒唐可笑。此說大可笑。不知“博士”之為官階而不笑“博士”之譯,此可笑者一也。“進士”雖為入仕的途徑,“進士”本身並非官階,而是選拔官吏的考試科目之一。首創於隋、大盛於唐,宋以後其餘各科名存實亡,“進士“遂成為唯一的科目。隋、唐之時,但凡應舉進士科目者,皆稱“進士”,既中,則稱“成僅士”或“前進士”。可見“進士”不僅不是官階,連頭銜都談不上,只相當於英文的“doctor candidate”中的“candidate”。不知“進士”並非官階而笑“洋進士”之譯,此可笑者二也。“進士”雖不必為官,卻有與眾不同的社會身份,見官受審時揖而不跪,即為特權之一。如今“doctor”、“master”、 “bachelor”,固然只是學術頭銜,原本則並非如此而已。君不見“doctor”、“master”、 “bachelor”等證書上都分明印著“享有相應的榮譽和特權”麼?試問一紙學術頭銜證書,稱榮譽尚可,特權從何而來?可見“doctor”、“master”、“bachelor”,當初也必然是一種社會地位。不知“進士”與“doctor”原來相似乃爾而笑“洋進士”之譯,此可笑者三也。有可笑者三,故曰:大可笑。

從“洋進士”這稱謂之並不可笑而見笑,“博士”這稱謂之可見笑而不曾見笑,可見翻譯之難,不難在是否準確,而難在其準確度是否與一般人的認識相吻合。“洋進士”比“博士”更準確,只因為其準確度在一般人的認識之外,於是而落得個遭人奚落的下場。不準確而不見笑於人的例子多得不勝枚舉,其中最常見的、最不遭人疑心的譯名,如“spring、 summer、 fall 、winter”之譯為“春、夏、秋、冬”。中國人心目中的“春、夏、秋、冬”有兩種不盡相同的定義,或視一、二、三月為春,四、五、六月為夏,七、八、九月為秋,十、十一、十二月為冬;或視立春為春始,立夏為夏始、立秋為秋始、立冬為冬始。無論取前一種定義還是後一種定義,也無論在取前一種定義時遵陽曆還是遵陰曆,中文的“春、夏、秋、冬”都並不與英文的“spring、 summer、 fall、 winter”一一對應,因英文的“spring、 summer、 fall、 winter”分別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為起點。

翻譯之事,古已有之,並不起源於近代。或以為起於翻譯佛經,其實不然。西漢武帝時張騫通西域之後,漢與西域各國(先有三十六國,後增多至五十餘)軍事、外交、經濟、文化交流頻繁,都是通過翻譯進行的。當時西域各國大都設有“譯長”的官職,負責翻譯事宜。說翻譯之盛行,因唐代翻譯佛經而起倒是不錯。不過,唐代佛經翻譯的水平卻委實不敢恭維。不少所謂翻譯者,只不過是找個聲音相近的漢字頂替了事。上小學的時候奉父母之命,臨寫過幾通《金剛經》刻石拓本,雖意在書法而不在經文,總免不了對經文的一些字句望文生義。比如,看到“金剛般若波羅蜜”,總是不禁想到蜜餞果脯,於是而走神。至今柞里子的書法之不能成為神品,唐代翻譯家的神來之筆不能辭其咎焉。聰明人上當一回,下愚如柞里子者則不免重蹈覆轍。上中學的時候知道倫敦有條“泰晤士河”,稍後而知倫敦還有家“泰晤士報”,於是多年來一直以為“泰晤士報”因“泰晤士河”而得名。直到離開中國,親眼見到一份到“泰晤士報”,方才醒悟又上了一次翻譯家的當。

在這類令人望文生義的譯名中,最令人神往的大概要數“楓丹白露”。不過,請別誤會。柞里子從來不做到任何地方去走一趟的夢,包括巴黎在內。所謂“最令人神往”者,指最易令人產生一種意境或者說概念,同“夢想前往一游”等等無關。然而善做夢者並不乏人,於是常常想:楓丹白露那地方要是沒有楓樹,甚至連任何秋後發紅或哪怕發黃的樹葉都沒有;或者沒有露水,或者露水不夠白;或者雖有丹楓兼有白露卻並不以秋景取勝,豈不會令那些既善於“夢”,又有財力實現其“夢”者大失所望?美國有所Middlebury College,以外語教學著稱,尤以暑期外語學校聞名。暑期外語學校包括中文學校在內,於是有美國的中文學術權威人等給 Middlebury College 一個中文名字,喚做“明德大學”,讓一些中國人聽了,以為那學校就是孔老二所謂“禮失而求諸野”的所在。“明德”二字的字面雖遠不及“楓丹白露”那麼令人神往,其誤導之功能,則或有過之無不及。

因字面令人神往,從而令詞義升華?這事兒有麼?竊以為有。“陽春白雪”就是一例子。“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本是兩個曲名,見宋玉《對楚王問》。如今“下里巴人”與“陽春白雪”分別成了“鄙俗”與“高雅”的代名詞。其實,“陽春白雪”原本是不低不高的中檔貨色,這在《對楚王問》中定義分明,絕對不應令人產生誤會。那麼,“陽春白雪”的檔次是怎麼被拔高的呢?除去字面令人神往之外,還能有別的原因麼?竊以為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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