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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十日記》不是偽書(上)
送交者: 包河 2007年05月01日00:55:1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今日揚州(2006-05-15 10:30:39)
  作者:劉立人 湯傑 顧一平
    《揚州史志》今年第一期,載有《〈揚州十日記〉是偽書》一文。該文斷言:“此是偽書,毫無價值可言。”並稱這是作者“細讀此書”的“發現”。
    本月10日,黃繼林先生在網上發現《〈揚州十日記〉是偽書》的“母本”《〈揚州十日記〉證訛》一文。我們比照《證訛》,細讀該文,發現該文的框架結構、思想脈絡基本沿襲《證訛》,不少語言系抄自《證訛》的原文原句,而作者未作任何交代與說明。
    《證訛》一文僅止於證“訛”,而該文則進一步證“偽”。“訛”也者,錯誤也;“偽”也者,造假也。“訛”之於“偽”,相距遠矣!
    《揚州十日記》果真是偽書嗎?果真是毫無價值可言嗎?我們的看法是:它絕不是偽書,而是不可多得、秉筆直書的史書;它不僅有史學價值,而且有文學價值。
    《〈揚州十日記〉是偽書》一文,較之《〈揚州十日記〉證訛》,有所不同的是,增加了一些作者所見、所想的鄉土材料,我們不妨對這些鄉土材料一一加以考訂。
  揚州城牆置放大炮的寬窄問題
    論據之一,《揚州十日記》中說:“先是督鎮以城狹,炮不得展,城垛設一板,前置城徑,後接民居,使有餘地得便安置。”由此發問:“揚州城頭上果真這樣狹窄嗎?”文章引用《乾隆江都縣誌》卷二記述,又引用《揚州畫舫錄》卷九記述指出:“揚州城厚一丈五尺,高三尺。”再以1950年作者來到揚州,登城的感受是“和今天南京保留下來的城牆差不了多少”,來加以印證。復以清初大炮長不到3米來類比,指出:“何況炮口還要伸出城牆之外。書中說由於城牆上過於狹窄,炮具無法放置,這是錯誤的。”因而“從這段記載可以知道,王秀楚沒有見過揚州城的雄姿,也沒有從書本上間接知道揚州城的高大。”也因而“王秀楚不是揚州人”。
    揚州城,不但舊城高大,新城也同樣高大,旅居台 灣的揚州籍杜召棠先生《揚州訪舊錄》說:“揚州新城建於明嘉靖乙卯(1555),以御倭寇。周一千五百四十一丈九尺,厚一丈五尺,高三丈。”《〈揚州十日記〉證訛》一文中也說:多鐸為何“兵圍揚州七天而不攻?主要原因是由於揚州城高、濠深……不宜強攻,採取圍而不打的策略,直到攻城利器(紅衣大炮)運到。”再如明代湯顯祖的《牡丹亭》第三十一出曾這樣描寫“維揚新築兩城牆”的雄姿:“賀層城頓插雲霄敞,雉飛騰映壓寒江。據表里山河一方,控長淮萬里金湯。敵樓高窺臨女牆,臨風釃酒旌旗揚。”但這城高、城厚、城壯,都是和平時期的感受與景象,一旦臨戰,不是一門大炮放置城上,也不是一人操作一門大炮,“城內官員軍民嬰城(環城)固守”(多鐸南京布告語),城頭上人來人往,“一丈五尺”何寬之有?
    正像作者引用《揚州畫舫錄》卷九的一段話:“今之舊城,即宋大城之西南隅。元至正十七年丁酉,僉院張德林始改之,約十里,周圍一千七百七十五丈五尺,高倍之。”說:“《揚州畫舫錄》的記載有點問題,‘周圍一千七百七十五丈五尺,高倍之。’照字面解釋,揚州城比泰山還要高。這是著者筆誤,或傳抄有脫漏。此處應當是:‘周圍一千七百七十五丈五尺,厚一丈五尺,高倍之。’增加這五字,才解釋得通。”其實這是引文者自己對“高倍之”一語的誤解,聯繫上下文看,“高倍之”是相對於宋大城的高度而言,不煩加這五字也。同樣,聯繫“炮不得展”與“以城狹”的上下文來看,因為“嬰城固守”,炮多人雜,才“炮不得展”,因為“炮不得展”,才覺得城狹而沒有餘地,才覺得安置不便,也因此才在城垛設板,“前置城徑,後接民居,使有餘地得便安置。”這樣的記載倒正是合情合理,符合戰時城頭忙亂的實際。
    文章提到戴名世的《揚州城守紀略》,說戴名世是“激進的民族主義者,思想偏 激”,說《紀略》中所記“以大炮擊之,大兵死者數千人”,文章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當時的大炮是從炮口填進火藥和鐵丸,再舂實。它的原理是利用火藥把鐵丸拋向敵陣,其命中率低,殺傷力有限,每放一炮也很費時。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大炮一次要斃敵數千人也很少見,何況300年前極原始的大炮。”這裡的論述又是誤解。戴名世的《紀略》中並沒有說只放一炮就斃敵數千人!當時揚州舊城西門“險而不固”(清李天根《爝火錄》卷十),又是清軍主攻之門,“史可法自守之”,大炮數量也要相對集中些。何況此時的大炮也非“極原始”,清軍所謂“紅衣大炮”原叫“紅夷大炮”,最初是由紅頭髮的荷蘭人傳到明朝來的,清軍在關外作戰中才從明軍手裡奪得“紅夷大炮”,因忌諱“夷”字,改稱“紅衣大炮”,史可法造炮自然會吸取明朝軍隊早已掌握的“紅夷大炮”技術,杜召棠先生幼年在便益門大街及東關城頭所見的十餘尊大炮,其中就“有明末遺物,上有史可法全銜,重者一二千斤至三千斤”(《揚州訪舊錄》)。若說“從西門外的掃垢山發射一顆十斤四兩的鐵丸到揚州府署大堂上,這種鐵丸是不會爆 炸的”,並以此推論史可法的大炮鐵丸也不會爆 炸,不具有多大殺傷力,這種說法與推論是以偏概全,以不爆 炸的偶然性來抹殺爆 炸的必然性。鐵炮之所以具有殺傷力就在於鐵丸爆 炸,散彈傷人。加之,此時西門城上是居高臨下近距離集群炮擊,清兵又蜂擁而來,命中率自然不低,殺傷力怎能不大呢?據《寶應縣誌》記載,助史可法守城者有寶應籍炮手鄭鳴鹿,“發炮斃敵甚眾,後因炮裂被炸殉國。”又據《揚州畫舫錄》記載,“掃垢山本名騷狗山。《夢香詞》雲‘走馬試來騷狗地’即此。山無樹木,古冢累累。”所葬就是清軍屍體。因明人詈清兵為騷**,故民間向稱從二釣橋起迄荷花池一帶的土山為騷狗山。後因清康熙帝南巡,為避時忌,故改稱掃垢山。又據《清史稿》卷487,清兵攻城重要將官陣亡者有:雲騎都尉祖應元、參領金應得、閒散岱納。又據意大利傳教士馬丁諾·馬蒂尼(1614—1661)《***戰紀》,“一個***王子死於這座城下。”其時這位傳教士正流寓江南。凡此,都證明戴名世所言不虛。
  書中提及的地名問題
    文章認為《揚州十日記》“書中很少提到地名”,“除了何家墳一個地名外,儘是很概念化的地名”,不像無名氏《咸同廣陵史稿》及臧谷的《揚州劫餘小志》,記載太平軍退出揚州城後揚城殘破之狀況,“交代的地名、方位、路線清清楚楚。反過來看《揚州十日記》說得混亂不清。只能有一個結論,作者不是揚州人,也沒有到過揚州。”
    文章還認為,王秀楚“住宅新城東”,據其所述分析,“可以鎖定他居住在揚州城的東南角,在徐凝門內南河下(街)、康山一帶居住”,而“從情理上推測,眾兵將簇擁史可法從西門街東撤,在舊城內,過四望亭、汶河,折而向南,沿院大街(今萬家福商城門前)來到南門街,本想從安江門出城去瓜洲,在安江門內受到阻礙,於是沿小東門街(今甘泉路)向東,又想從鈔關出城,剛走出新城與舊城之間的小東門,又遇上了清軍,於是遇害。”這樣,王秀楚“照理是見不到史可法敗走的情況的”,可是《揚州十日記》中卻說王秀楚親眼所見。
  然而,作者沒有思考,無名氏《咸同廣陵史稿》及臧谷《揚州劫餘小志》,均為事定後從容不迫地踏勘調查所記;《揚州十日記》則是事發時“身所親歷,目所親睹”的逐日記錄,所記皆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死危亡情狀。前者可以清晰地說出地名、方位、路線,後者幾不知身居何世、身置何所。這兩者並無可比性。
    所謂一溝、一池、一塘、一巷、一街“儘是很概念化的地名”,而未一一說出具體的“名字”,這也是不情之求。《揚州十日記》哪裡是輕鬆愉快的導遊,要一站一站地報出地名?
    《揚州十日記》所記地名,只記有“何家墳一個”,也不符此書實際。書中除交代“新城東”、“何家墳”兩個地名外,尚有“廷尉永言姚公居”、“西商喬承望之室”、“本坊昭陽李宅”、“官溝”、“田巷”、“缺口關”,一共有八個地名。
    “新城東”,既已鎖定“在揚州城的東南角,在徐凝門內南河下(街)、康山一帶”,就不再贅述。
    “何家墳”,《乾隆江都縣誌》“坊鋪”欄明確記有“徐凝門何家墳”。由此可以知道,何家墳不是一條巷子,而是一個區域,如同北京的“公主墳”一樣,不是指孤立的一個小地點。從《江蘇省揚州市地名錄》所附《揚州府治城圖》來看,“何家墳”後有“紅水汪”(今方圈門一帶),這一區域原為低洼的水汪地區,不乏溝、池、汪、塘,此汪之名“紅水汪”,即因清兵屠 戮,血水匯聚而得名。江樹峰先生在《耿家巷記》中說:“揚州耿家巷在新城之東南隅。此地明代河流縱橫,一片沼澤。明代邑之文史學家陸弼訪今耿家巷北之興教寺云:‘野寺蕭條綠水灣,入門秋潦沒苔斑。’正說明當時的實際情況。明末揚州慘遭十日之禍,居民靡有孑遺,廬舍俱焚,尤為新城東南部抵抗最烈,毀壞亦最多。萬壽、興教兩寺之前雖經百餘年,仍為大片廢墟,固無巷也。直至乾隆中葉,每逢雨季,其地即成大小不等之池泊。”
    “廷尉永言姚公居”,在今康山。姚永言名思孝,明末江都人,崇禎元年進士,初官兵科給事中,後官大理寺卿,因稱“廷尉”。其“屋宇深邃”,因其為高官大宅。
    “西商喬承望之室”,在今北河下。“西商”指山西、陝西商人,嘉慶《重修揚州府志》卷52載:“西北商賈在揚者數百人。”在明代揚州鹽商中,西商的財力遠大於徽商。為便於打理鹽運事務,明代鹽商多聚居在東關街,“東關街住不下了,就沿運河向南發展,形成了北河下、中河下、南河下。我們現在印象中的鹽商住宅區是在南河下,那是因為建造的時間較東關街的晚,房屋比早期的豪華,保存得也較為完好。”(黃繼林著《揚州名巷》)
    “本坊昭陽李宅”,即明大學士李春芳故居,舊稱元老府,其地後建有田皇親花園。田皇親指崇禎皇帝田貴妃的父親田弘遇,清梁章鉅《浪跡叢談》稱,田皇親居“揚州新城田家巷,東起東關大街,西至缺口門大街。”今揚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在此範圍,即李春芳故居舊址。所言“本坊”,指王秀楚住處與李宅同屬一“坊”,所言“昭陽”,指李春芳原為興化人。
    “官溝”,此為新城埂子街之下水道,《揚州府治城圖》在挹江門處標有“官溝頭”,即此下水道之起頭處。此下水道由西向東,系自埂子街起,經穆鄉巷(今木香巷)、永寧宮,迄南河下,在徐凝門處排水入古運河。《揚州十日記》說:“舊有官溝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晝伏,以此反罹其鋒。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輒結伴夜入官溝盤詰,搜其金銀,人莫敢誰何。予等念既不能越險以逃,而伯兄又為予不忍獨去;延至平旦,其念遂止。”所述之地,指此。
    “田巷”,即新城因田貴妃、田皇親而命名的田家巷。
    “缺口關”,即新城東南之通濟門(俗稱缺口)。揚州人“門”、“關”通用,有邗關、東關、鈔關,不得認為“關”、“門”不是揚州人的通稱。
     以上八個地名,均不出揚城東南一片,都在王秀楚一家於死亡線上掙扎、輾轉逃難的範圍。對照這些地名,其忽西忽東忽南忽北的逃難路線,清清楚楚,絕非“混亂不清”,怎麼能輕率否定王秀楚是揚州人呢?更怎麼能說王秀楚連揚州“也沒有到過”呢?一個從未到過揚州的外鄉人,能說出這麼多連今天許多揚州人都久已陌生的地名嗎?
  史可法撤退路線問題
  《〈揚州十日記〉是偽書》一文的作者,按照自己的想象,為眾兵將簇擁史可法從西門撤退畫定了一條沿大街直行的路線,以為那樣才合理。作者沒有考慮到,當時揚州城內已展開巷戰,軍情瞬息萬變,豈能如和平時期,沿通衢大道從容行走?何況兵敗撤退,必得迂迴曲折,輾轉以達。對此,杜召棠先生的《史可法殉難考》,綜合《明史·史可法傳》、《雍正揚州府志》、戴名世《揚州城守紀略》、全祖望《梅花嶺記》、《乾隆江都縣誌》等記載,並結合“揚州街道形勢”,詳加考察,指出:“破城日期,為弘光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已無疑義。城破後,史公自刎不死。亦無疑義。唯所出城門,共有三說,方向且絕對不同:一為小東門;一為天寧門,與北門平行;一為南門。差異如此,大堪考證。此三說中,除天寧門近於附會,已由全祖望《梅花嶺記》中斥為蛇足,負翁(杜召棠筆名)以為青衣烏帽,更非戎馬倉皇時服裝。天寧門外無江,更可見其正確性甚微,可置勿論。茲所成為問題者,為小東門與南門而已。負翁小心求證,乃於《揚州十日記》中,竟然獲得答案。”杜召棠先生認為:“《揚州十日記》,為江都王秀楚身處危城之中所寫,是紀實文字,遇事直書,絕無烘托,文字未加修飾,堪為信史。中有一段,五十三字,至關重要,照錄如左:‘忽數十騎,自北而南,奔馳狼狽,勢如波涌,中擁一人,則督鎮也。蓋奔東城外,兵逼城,不能出,欲奔南關,故由此。是時,始知敵兵入城無疑矣。’……曰‘狼狽’、曰‘擁’,神態中已見自刎不死之史公矣。重要關鍵,為五十三字中四個方向字:曰‘自北而南’,曰‘蓋奔東城’,曰‘欲奔南關’。”為弄清這四個方向字的確指,負翁“卒於《乾隆江都縣誌》三卷十四頁‘坊鋪’欄得之,如獲至寶,上書‘徐凝門何家墳’六字,則何家墳,確在徐凝門”,“明了至此,則史公殉難經過,可據一切史料而貫通之”,這就是“蓋史公自刎不死,參將許謹等擁出小東門(西門直東為大東門,史公守陴西門,不直向大東門而出,而繞小東門,蓋城之西北,業已崩潰,清軍已湧入矣)。直趨東關,極為外兵所阻,不能奪城而出,乃又從北河下、中河下、南河下,以出南門。”杜召棠先生認為,王秀楚當時所在地,系在中河下,即在城內康山之東或東北”,為“城南轉角處”,自然可以見到“自北而南”的史公撤退人眾。我們還要補充的是,《揚州十日記》中還有很重要的“再至市上”四個字,這就表明王秀楚雖住在新城東由北向南的城牆轉角處,但不是坐在家中看到的,而是走到中河下的街道看到的,這就十分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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