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上不斷有人把歷史舊案搬到了網上來討論,着實讓人大開了眼界。的確,在很多事情上就怕你有了先入為主的思維,其實換一個角度,也許你會有不少新的發現。比如,歷史上秦檜的塑像大多是跪着的,用來表達國人對秦檜這個賣國奸臣的厭惡。然而前兩年有位藝術家塑造了一個站立的秦檜不僅引起了人們的非議,而且引發了人們對岳飛秦檜案的重新思考。看到了雙方的觀點,我以為有趣的,在今天對此類問題的討論其實重於這個事件本身,並且萌發了一個奇想:假設秦檜的後人不服歷史的判決,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岳飛這個案子,你能想象的出今天的人民法院將會如何判決嗎?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人民檢查院的起訴書:
在中國歷史的北宋年間,北宋王朝遭受北方游牧民族金的襲擾,內憂外患,民不聊生,國家幾近崩潰的邊緣。當此國家危難之際,原告岳飛挺身而出,積極開展武裝鬥爭,後成為在中央領導下的武裝力量統帥,官至國防部長。正當武裝鬥爭取得節節勝利,大片失地得到收復,抗金鬥爭將要取得階段性勝利之際,宰相秦檜,秉承皇帝趙構的旨意,欲與金簽定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以苟且偷生,換取一時的和平。鑑於岳飛對此戰略持反對態度,成為媾和的阻力。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殺害。因此,秦檜理應成為受人唾罵的千古罪人,而岳飛應當成了中國歷史上的民族英雄。希望法院維持歷史的判決,還岳飛一個公正。
秦檜後人辯護律師的發言:
法官先生,我感謝檢查院對事實的陳述,並且感謝人民法院接受並審理這一案件。作為秦檜的辯護律師,我想提出四個問題請原告回答:第一,戰爭只是政治鬥爭的手段之一,而保住北宋王朝的統治是皇帝趙構的最終目標。岳飛乃是一員武將,相當於今天的一個將軍,或者一大軍區的司令員。當岳飛不聽從黨中央的指揮,擅自行動,破壞中央軍委的戰略部署的時候,會出現什麼情況呢?我想,他今天的結局比1000多年前的北宋時期好不了多少。有實例為證。在1986年北京出現的那場風波的時候,據說解放軍38軍的徐軍長因為執行命令不夠堅決,最後被軍事法庭依法判處了有期徒刑,這恐怕還是輕的。試想,如果東海艦隊的司令員不聽從黨中央的指揮,擅自派軍艦在釣魚島水域擊沉日本的巡洋艦,最終釀成了中日之間的海戰,破壞了中國建設的和平環境。這恐怕就不是判刑幾年的問題了吧。因此,軍人不聽從指揮,違犯軍紀,歷朝歷代都會嚴懲不怠。岳飛也不應當例外。第二,軍人干政是社稷之大忌。岳飛擁兵自重,干擾皇位紀承人的選擇,實乃有竄權之嫌。宋朝開國皇帝宋太祖就是通過此法謀得了江山。類比當今政治,如果國防部長妄議黨主席的廢立,必然不為黨所寬容。第三,在南宋年間,北方金國強盛,處於敵強我弱的態勢,如何保存實力,圖謀發展是關繫到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事實證明,即使採取了韜諱的策略,但由於敵人過於強大,最後還是亡了國,但好歹給人民帶來的近百年的安定生活。當今的中國也是採取了韜諱的策略,通過改革開放發展經濟來強國富民,並且已經初見成效。試想,如果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不搞改革,不採取穩定周邊國家,改善與美國蘇聯的關係的國策,能有今天的發展麼?第四,秦檜一案乃歷朝政治鬥爭的產物,秦檜乃代君受過,實乃冤屈,並央及子孫致今,實乃不公。此外,也有證據表明,岳飛的滿江紅詩詞乃明人所攥寫,有關岳飛的故事大部為杜撰。綜上所訴,請人民法院主持公道還秦檜一個清白。
法官:你們說的都有道理,等俺請示了領導再做決斷。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