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宋明理學非儒家論 |
| 送交者: 東郭 2008年02月19日08:50:1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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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學非儒家論 提要:傳統至今,理論界都認為:理學是儒學,以為其“義理”學說之“義”出於孟子,“理”是從《周易》中“體貼”出來的。本文認為欠妥:孟子沒有與理學內涵相同或相近的“義”,“理”也不是從《周易》中“體貼”出來的,二者均源於術家韓非的“義理”學說。理學由“義理”學說具體化出的治國方針和基本哲學理論,也源於術家韓非,且理學的經典《四書集注》不代表儒家思想。因為《四書》的重點在《大學》、《中庸》,二者均貫穿韓非術家的“義理”思想,而對《論語》、《孟子》的闡釋和理解既要參照《大學》、《中庸》,又要以理學家們所注的“義理”思想為根據,於是《四書集注》就成了盜版的《韓非子》。中國傳統文化的反思若將理學當做儒學就不會走出新路子。 關鍵詞:義 三綱 誅心說 重義輕利 理 理氣 存理去欲 四書集注 理學是宋明以後,中國古代學術上長期占統治地位的思想。理學的全稱叫“義理之學”,“義”是其政治思想,“理”是其哲學思想,叫“理學”只是從其哲學特點着眼的。傳統至今,理論界都將理學當做儒學,其實這是很值得商搉的。筆者認為,理學根本不是儒學,從其學術性質來看,應為術家學派,即申、韓術家的“義理學說”。(1)為什麼這麼說呢?本文就擬談談這個問題 ,不當之處,敬請批評。 一、理學的“義”不出自《孟子》 “義”是理學思想的核心。理學之為儒學,原因是理學認為:其“義”出自孟子,如二程說:“孟子有功於聖門不可勝言”,“仲尼只說一個‘仁’字,孟子開口便說‘仁義’。”(2)朱熹也說:“詆毀孟子的‘仁義’之道,是不識聖賢所傳本心之體。”(3)其實,這種說法欠妥。 應當指出,理學的“義”直接出自《春秋公羊傳》與董仲舒。理學從北宋三先生開始,就將《公羊》當作其思想的一個來源,如孫復的《春秋尊王發微》,同時也特別重視董仲舒,將其當作漢代儒學的正宗傳人。《公羊》認為,孔子《春秋》的中心思想是“義”,因而就將發掘孔子《春秋》中的“微言大義”當做其宗旨。後來,董仲舒亦如是說。他的《春秋繁露》又進一步發掘《公羊》中的“微言大義”。就是說,《公羊》與董仲舒都認為,這個“義”出自孔子的《春秋》,可是理學卻突然說“出自孟子”,二者就出現了分歧。 這個“義”到底出自哪裡呢?讓我們先看孔子的《春秋》。在先秦,解《春秋》的著作不只《公羊》,還有《左傳》與《穀梁》,二書均未發現《春秋》中有所謂的“微言大義”。兩漢至今,除董仲舒外,其他讀《春秋》的人亦絕少有此看法。相反,他們都認為《公羊》是在借題發揮,是曲解《春秋》。他們指出,“《春秋》(《公羊》)近法家(實為術家);”還假借孔子說:“董仲舒亂我書。”就是說,《公羊》與董仲舒的這一看法不科學。理學也許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才提出其“義”出自孟子。 這個“義”出不出自孟子呢?我們知道,在儒家思想的創立上,孔子是開山祖,孟子是亞聖,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孟子思想的核心是仁政,仁政是對仁的深化和發展,二者在性質上是相同的。可是,理學卻將“義”當做孟子思想的根本點,無疑也不科學。 不能否認,孟子是講過作為政治思想的“義”,如《滕文公上》說“君臣之義”,《盡心下》說“義之與君臣也”等。但這個“義”與理學的“義”有質的不同。孟子的“君臣之義”內涵有三:一是君臣要相互尊重,否則關係就會關繫緊張。如《離婁下》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二是君行為不端,臣可易君或離去。如《萬章下》說:“同姓之卿,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異姓之卿,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三是“義”只適用於君臣,不擴大到社會其他領域。如《滕文公上》說:“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理學的“義”,如朱熹所說:“義者,宜也。”“宜”,即“合當如此”,“合當如此”的君臣大義:一是“君為臣綱”,即臣要絕對服從於君,君權至上;二是臣絕對不能易君,兩者沒有對應關係,否則就是亂臣賊子;三是社會其他領域如“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等關係”,也要由“君臣大義”的原則來限定和調整。怎麼能說理學之“義”與孟子的“義”是一個義呢? 那麼“義”的源頭究竟在哪裡呢?筆者認為,在先秦象理學這樣規定“義”的,只有韓非。《韓非子·解老》說:“義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貴賤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親疏內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懷上宜,子事父宜,賤敬貴宜,知交朋友之相助也宜,親者內而疏者外宜。義者,謂其宜也,宜而為之。”可見,確切地說,《公羊》、董仲舒、理學的“義”均源於術家韓非。 二、理學的理不是從周易中體貼出來的 “理”是理學哲學思想的核心。程顥說過:“吾學雖有所授受,但‘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的。”(4)理學認為:他們的理哲學體貼自《周易》,但《周易》只是有某些理哲學的萌芽思想,是他們將其正式概括成了以“理”為核心的哲學理論。筆者認為欠妥。 誠然,理學從北宋三先生開始,就特別重視《周易》,並將其當做他們思想理論的另一個來源。但是《周易》中的理哲學已不能用“體貼”二字了,因為它不是只有某些萌芽思想,而是一種成型的哲學理論。如《周易·繫辭上》的總論說:“《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周易·說卦》的總論也說:“昔聖人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地而奇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致於命。”從“天下之理得”可以看出,“理”已不是一個一般哲學範疇,而是一種根本的哲學思想了,即《易》已用它來概括宇宙間的萬事萬物,而且《易》還提出要“窮理盡性,以致於命”,這是將“理”又進一步深化到了認識論和社會實踐觀。所以,理學再說從《周易》中來“體貼”理哲學思想是不當的。 現在的問題是,《周易》是不是理哲學的思想源頭?回答無疑是否定的。在先秦,探討“理”的文獻很多,如《孟子》、《荀子》、《經法》、《莊子》、《韓非子》等都不同程度地有某些理哲學思想,不只是《周易》才有理哲學。理學只承認其理哲學“體貼”自《周易》,完全迴避其他文獻,這也不對。在先秦,所有這些文獻中哪一文獻才是理哲學的誕生地呢?筆者認為是《韓非子》。(5) 我們知道:在先秦,哲學上長期占主導地位的思想是“道”,理哲學即胚胎和脫胎於“道”。最初,一些文獻只是用“理”來說明“道”,如《經法·論》說:“物各合其道者謂之理。理之所在謂之道。”韓非開始也沿習了這一思想,如《韓非子·解老》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然後,他便對“理”進行了升華。《解老》又說:“物之短長、大小、方圓、堅脆、輕重、白黑之謂理。”認識了事物的這些特性,就認識了“理”;“凡理者,方圓、粗靡、堅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後得道也。”認識了“理”,才能認識道;表明“理”已擺脫了道的束縛,並能反制約道;“嗇之謂術也,生於道理”;“夫緣道理以從事者,無不能成。”將“道理”並列,是韓非破天荒的發明。說明“理”與“道”一樣,也是一種根本的哲學思想,這標誌理哲學的正式誕生。韓非在《解老》中還反覆論證:“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理定而物易割也”;“得事理,則必成功”;“今建於理者,其持祿也久”;“舉動理,則少禍害”;“動棄理,則無成功”等。用“理”來獨立地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 因此,理學的“理”嚴格說來,亦源於術家韓非,而且《周易》中的“義理”亦然。 三、理學的治國方針也不是儒家思想 理學之“義”的治國方針,較重要的有四點:一是“三綱”說;二是“重義輕利”;三是“思想專制”;四是“誅心”說。 關於“三綱”說。理學在治國上特別強調“三綱”,傳統上理論都認為“三綱”源於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筆者在拙作《董仲舒非儒家論》(6)等文中多次闡明:儒家孔、孟從未將“君臣、父子、夫妻”三者並舉,也未有“臣要絕對服從於君,子要絕對服從於父,妻要絕對服從於夫”的看法,亦未有“天尊地卑,陽尊陰卑”等哲學思想,相反還有“臣可易君,子可諍父”等觀點;在先秦,只有韓非認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7)韓非在哲學上,還強調“天尊地卑,陽尊陰卑”,可見韓非的“三順”才是“三綱的”始俑。 關於“重義輕利”。理學在經濟上,主張“重義輕利”,傳統上,理論界都用孔子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或孟子的“義,人之正路”和“捨生取義”等來說明,其實,孔、孟在講“義、利”完全是從倫理道德的角度,而不是從政治經濟的角度出發的。應當肯定,如果只從倫理道德的角度來講“重義輕利”,那麼“義”作為人類的一種美德一直值得提倡,無可厚非。可是,理學講的“義、利”,完全是從政治經濟的角度,不是從倫理的角度。如朱熹所說:“自到浙中,覺得朋友間卻別是一種議論……直說義理與利害只是一事,不可分別,此大可駭。……熹竊認為今日之病,唯此為大。”(8)又說:“江西之學只是禪,浙學卻專是功利。禪學,後來學者摸索,一上(旦)無可摸索,自會轉去。若功利,則學者習之,便可見效,此意甚可憂。”(9)怎麼辦呢?朱熹根據董仲舒的“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認為:“《春秋》大法正是如此。”(10)在先秦,從政治經濟角度來談“義、利”關係的只有韓非,如《韓非子·說疑》說:“若夫周滑之、鄭王孫申、陳公孫寧、儀行父、荊芋尹申亥、隨少師、越種干、吳王孫頟、晉陽成泄、齊豎習、易牙,此十二人者之為其臣也,皆思小利而忘法義。”因此,理學的“重義輕利”亦源於韓非。 關於“思想專制”。理學在意識形態上堅持思想專制,其根據就是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如理學的草創者孫復說:“推明孔子,抑黜百家……斯可謂盡心聖人之道者也。暴秦之後,聖道晦而復明者,仲舒之力也。”(11)傳統上,理論界多用孔子“誅少正卯”、孟子“辟楊、墨”來說明理學的思想專制,其實孔子“誅少正卯”只是荀子禮家之後學的杜撰(12),孟子“辟楊、墨”本質仍是學術批評。在先秦,只有術家首次提出並堅決實推行思想專制,如秦統一後的“焚書坑儒”,就是以申、韓術家思想為理論基礎的結果。事實上,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建議,就與李斯的“焚書議奏”同出一轍。可見,理學的思想專制亦源於韓非。 關於“誅心說”。理學在思想專制上還十分注重“誅心說”,如王陽明說:“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破心中賊”就是不讓人去想,這也是思想專制的最高妙處。“誅心說”的另一面,就是對人們的言論文字或行為上綱上線,然後予以治罪。明清的“文字獄”即如此。理學的這一思想,雖直接來自董仲舒,源頭亦在韓非。如《韓非子·說疑》說:“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這裡的“太上禁其心”,不正是“誅心說”的始俑嗎? 由此可見,理學之“義”的治國方針,也非儒家思想,仍出自術家韓非。 四、理學的哲學思想亦基本源於韓非 理學的“理”具體化為哲學思想,較重要的有四點:一是“理氣關係”;二是“萬理歸一”;三是“理一分殊”;四是“存理去欲”。 關於“理氣關係”。理氣關係是理學之理哲學的最基本範疇。傳統認為,這一思想是張載的一大發明,如其《易說》在釋《易·繫辭上》的“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時,認為:“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氣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謂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謂之無?故聖人仰觀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雲‘知有無之故’。”首次提出了理氣問題。然而在韓非那裡,早已有了萌芽思想,如《韓非子·解老》說:“聖人在上,則民少欲;民少欲,則血氣治而舉動理;舉動理,則少禍害”;“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無常操;無常操,是以死生之氣稟焉……四時得之以御其變氣……”等。《易·繫辭上》那段話,無一“氣”字,張載顯然是將韓非之具體事物的“氣”,上升成了一般概念,從而提出了“理氣關係”的。 關於“萬理歸一”。“萬理歸一”是理學之理哲學的另一個基本範疇。傳統認為,這一思想是二程從佛教華嚴宗那裡“體貼”出來的,如其《遺書》卷十八說:“問:某嘗讀《華嚴經》,第一真空絕相觀,第二事理無礙觀,第三事事無礙觀,臂如鏡燈之類,包含萬象,無有窮盡。此理如何?曰:只為釋氏要周遮。一言以蔽之,不過曰萬理歸於一理也。”其實,韓非也早有了萌芽思想,如《解老》說:“物有理物”,物之“短長、大小、方圓、堅脆、輕重、白黑之謂理”,“萬物各異理”,“故理定而後可得道也”等。這就是說,“萬理歸於一道”。我們知道,在韓非那裡,道與理是具有等同地位的範疇,因此“萬理歸於一道”,也可說成是“萬理歸一”,二程顯然是吸收了韓非的思想。 關於“理一分殊”。“理一分殊”是理學之理哲學又一基本範疇。傳統認為,這一思想是朱熹從周敦頤的《易通》中推闡出來的,如其《語類》卷九十四說:“周子謂‘五殊二實,二本則一。一實萬分,萬一各正,大小有定。’自下推而上去,五行只是二氣,二氣又只是一理。自上推而下來,只是此一個理,萬物分之以為體。萬物之中又各具一理,所謂‘乾道變化,各正性命’。然總又只是一個理。此理處處皆渾淪。……物物各有理,總只是一個理。”其實,韓非也早有了萌芽思想,如《解老》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萬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相薄;物有理不可相薄,故理之為物之制,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無常操。”這就是說,“道化萬理”,“萬理統萬物”。前面講過,韓非的“道”與“理”是等同的範疇,這樣“道化萬理”亦邏輯地等同“理一分殊”。朱熹也顯然吸取了韓非的思想。 關於“存理去欲”。“存理去欲”是理學之理哲學的歸宿。如二程說:“人心私慾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慾,明天理明矣:”(13)傳統認為,二程的這一思想源於佛教華嚴宗的“淨染”。其實,韓非亦早有萌芽思想,如《韓非子·南面》說:“人主欲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為之者,其為無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理學的“存理去欲”不正發端於韓非的“任理去欲”嗎? 由此可見,理學之理哲學的基本思想亦都源於術家韓非。
五、理學的根本經典《《四書》集注》不代表儒家思想 理學的根本經典是《《四書》集注》,《《四書》》的道創者是二程。《宋史·道學傳·序論》說:二程“表章《大學》、《中庸》二篇,與《語》、《孟》並行”。集注者為朱熹。《《四書》集注》是宋明以後中國封建社會科舉的必讀書。傳統至今,理論界都認為:《《四書》集注》集中代表了儒家思想,然而這也欠妥。 首先,《四書》中的《大學》、《中庸》均非儒家經典。傳統認為,《大學》、《中庸》都是儒家經典,主要根據是:前者出自孔子的嫡傳弟子曾子,後者出自其嫡孫子思,其實欠妥。我們知道,前一說法出自二程,後一說法出自鄭玄。事實上,《大學》、《中庸》的作者在西漢時期就已不能明,東漢以後的鄭、程又何以知之?筆者認為,從內容上來看,《大學》開首講“作新民”,只有秦的統一才要求六國之人“作新民”;《中庸》有“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亦是秦統一後的事,所以二者應作於秦統一。從思想上來看,《大學》、《中庸》都與儒家的“仁、孝”學說不類,如《大學》堅持韓非的“重義輕利”:“長國家所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中庸》則把“義”釋為韓非的“宜也”,並提出近似韓非“三順”的“達道五”:“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等。而且,在哲學上,《大學》主要談“格物致知”,《中庸》談“盡性知命”,二者都是從不同角度在發揮《周易》中源於韓非理哲學的“窮理盡性,以至於知命”,因此很難說《大學》、《中庸》都是儒家文獻,就是說《《四書》》有二書不屬於儒家經典。 其次,《語》、《孟》在《四書》中不占主導地位。二程認為:《四書》的重點不在《語》、《孟》,而在《大學》、《中庸》。前者是《四書》的“入門”學問,後者是“心法”,即終結性學說,《語》、《孟》如何理解,要以此二篇為基礎。所以,在二程手編的《四書》中,《大學》居前,《語》、《孟》次之,《中庸》壓軸。理學為什麼如此推崇《大學》和《中庸》呢?朱熹說得明白:《大學》所教,是“窮理、正心、修已、治人之道”(14);《中庸》“其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複合為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其味無窮。”(15)尤其是,理學從二程開始,許多人都曾篡改過《大學》原文,如朱熹擅增134字,並認為:只有這樣,才“序次有倫,義理貫通,似得其真”(16)。可見,他們無非是想用《大學》、《中庸》中出自術家韓非的“義理”學說來改造《語》、《孟》! 再次,朱熹對《語》、《孟》二書的《集注》,都重在闡發“義理”,不重訓詁原經。如侯外廬、邱漢生、張豈之主編的《宋明理學史》曾指出:“理學家注釋儒家經典,把它納入理學軌轍。他們的辦法是用理學觀點進行注釋,用理學家的言論思想進行注釋。朱熹的《四書集注》就是這樣做的。”“例如《論語集注》”:“甲、引二程最多,引程門大弟子尹焞、謝良佐、游酢、楊時也較多。也有不少朱熹自已的註解。乙、主要引理學家對《論語》的解釋和發揮,極少引宋以前的注家。丙、主要是發揮義理,不多在名物訓詁上下功夫。”“這樣做的結果,就把《論語》納入了程朱理學的軌轍,完全代替了漢、魏以來對《論語》的解釋。”(17)尤其是,自宋、明以後,學子讀《四書》都不重原文,而重在讀注,皓首窮經,原因是“義理”難明。 由此可見,《四書集注》本質上不代表儒家思想,而是不折不扣的盜版的《韓非子》! 六、理學對儒家的全面反動 理學不僅不屬儒家,而且是儒家最陰險的對立面,是對儒家的全面反動。 第一,篡改儒家的核心經典。我們知道:儒家的核心經典,主要有二,即《論語》與《孝經》,《孟子》是《論語》的姊妹篇。漢唐經學時期,漢雖以《七經》治國,但主要是《孝經》,唐雖以《十二經》治國,但主要是《論語》。可是,理學卻排斥《孝經》而將《論語》、《孟子》編入《四書》。在《四書》中,《論語》、《孟子》又只是陪襯,占主導地位的則是《大學》、《中庸》。《大學》、《中庸》本質非儒家文獻,理學以此二篇為主要經典,是從根本上取締儒經。 第二,偽造儒家“道統”。“道統”說最先起於唐代韓愈,理學承襲了這一做法,但理學的道統與韓愈的道統有質的不同,就是韓愈根本不提董仲舒,而理學則突出董仲舒,將其當做孔、孟之後,漢初以來,儒學的唯一正宗傳人。事實上,董仲舒根本就不是儒,這一道統也不是儒家的道統,而只是理學之“義理”學說的發展史。 第三,歪曲和閹割儒家思想靈魂。如儒家只講過屬“仁政”範疇的“義”,理學就硬說這是其“義理”學說之“義”;儒家只講過“君臣父子”,理學就說這是“君為臣綱”;儒家只講過要“孝敬父母”,理學就硬說這是“父為子綱”;儒家只講過“小人女子”、“男女授受不親”,這裡的女子還不是指妻子,理學就硬說這是“夫為妻綱”,是要妻子“守節”和“纏足”,是“餓死是小,失節是大”;儒家只講過學術論爭,理學就硬說這是“思想專制”;儒家只講過“學而優則仕”,並且由此產生的“科舉制”對唐代的社會發展起了關鍵性的作用,理學則硬說這是要求作“八股文”;等等。其實,這些都屬韓非術家的“義理”範疇,理學卻將其硬栽到儒家頭上,以混淆視聽。 第四,製造儒家的學術冤案。由於理學的所有言論幾乎都打儒家旗號,所以後來人們一批判理學,矛頭都直指儒家。如:宋李覯就在《常語》中,將孟子的“義”當作理學的“義”來批,說:“孫、吳之‘智’,蘇、張之‘詐’,孟子之‘仁義’,其原不同,其所以亂天下,一也。”鄭厚叔在《藝圃折中》中也說:“孟子挾仲尼以欺天下,口誦‘仁義’,實乃賣‘仁義’。”中國近現代的“新文化運動”與五四“打倒孔家店”,亦然。殊不知,孔、孟也是理學的受害者。筆者曾指出:中國近代現代最大的學術冤案,就是孔子冤案。而理學則正是這一冤案的元兇。 第五,思想專制株連儒家先師孟子。理學的正統二程及朱熹,雖看到了孟子的“義”可利用,但其他代表人物則看到了二者根本不同,甚至截然相反,於是便對孟子進行大張撻伐。如:司馬光作《疑孟》,馮休作《刪孟》,晁說之作《詆孟》,明太祖朱元璋則因孟子有“民貴君輕”、“臣可易君”等思想,下令將其牌位從孔廟中移出,並罵道:“孟子這老兒,若活到今日,朕非嚴辦不可!”後又刪《孟子》語錄85條,余文編為《孟子節文》,科舉以《節文》為主。理學的思想專制達到了極點! 由此可見,過去理論界都將理學當作儒家,實是不應該。 七、理學非儒家的意義 正確認識理學非儒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它使我們加深了對理學本身的認識。理學從產生之日起,就被當作儒家,“新文化運動”已八十年了,仍將其當做儒家來反思,這是中國歷史、思想史上一個特大誤區。不搞清理學的性質,就談不上對理學的正確認識,只有搞清了理學的性質,才能對其作出客觀評價。 其次,它使我們加深了對儒家的認識。中國古代儒家的核心經典只有《論語》、《孝經》,《孟子》是對《論語》的完善和補充,其社會實踐主要是漢“武帝之治”、唐“貞觀之治”。漢初的“黃老之治”、魏晉“玄風”、宋明“理學”均非以儒家為主的思想統治。 再次,使我們加深了對術家的認識。術家是百家爭鳴後期最重要的一個學派,其根本思想是“陰謀治國”或“權術政治”。術家的創始人是申子,還有商鞅、吳起、韓非、蘇秦、張儀、李斯、秦始皇、趙高等。過去,理論界將其歸入了法家,不妥。術家是秦代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思想,術家還有一個分支思想,即韓非創立的“義理”學說。由於《公羊》以此釋《春秋》,董仲舒以此釋《公羊》,理學又以此釋《論語》、《孟子》,傳統上一直將其誤為儒家思想,這也是不對的。術家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偏估! 最後,它使我們加深了對整個傳統文化的認識。理學是傳統文化反思的前沿,傳統文化的反思,一定要超越理學的思想障礙,不超越這一障礙就會被其窒息。要超越這一障礙,就必須拋棄“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18)、“董仲舒是漢代儒學的正宗傳人”等,不正確的思想前提,而應以“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推恩令’為中國傳統文化反思的科學基點”(19),堅持從“百家合流”看問題。只有這樣,中國傳統文化的反思才會走出新路子。 註: (1)(5)參見拙作:《韓非非法家論》,載《江蘇社會科學》1996年第2期。 (2)(3)(4)(16)邱漢生:《四書集注簡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6頁;第6頁;第1頁;第8頁。 (6)參見拙作:《董仲舒非儒家論》,載《江海學刊》1995年第4期。 (7)《韓非子》:《忠孝》。 (8)《朱熹文集》:卷53,《答石天民》。 (9)(10)《朱子語類》:卷123;37。 (11)《睢陽子集補》。 (12)匡亞明:《孔子評傳》。 (13)轉引自楊榮國主編:《簡明中國哲學史》,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版,第176頁。 (14)(15)朱熹:《四書集注》:《大學序》;《中庸章句》。 (17)轉引自候外廬、邱漢生、張豈之:《宋明理學史》,第5?/FONT>8頁。 (18)拙作:《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子虛烏有》,載《南京社會科學》1993年第6期。 (19)參見拙作:《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國傳統文化反思的科學基點》,載《南京社會科學》1995年第4期。 載:《南京社會科學》,1996年第4期; 於南京“困 陋 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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