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葬 6.2、沒有階級鬥爭的階級社會 |
| 送交者: ZTer 2008年04月18日09:03:5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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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的炮火一停,上萬名中共人員組成的工作隊立刻奔赴西藏各地農村牧場,推行他們所稱的“民主改革”。工作隊一面受命與西藏窮苦百姓實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以獲得百姓的信任,同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對西藏進行了一次囊括全部人口的“劃分階級”。 舊西藏的上層社會一概被劃為剝削階級,比例是事先規定好的(百分之五 )。其餘人都屬於勞動階級。在勞動階級里,根據窮富程度的不同也分了幾等,把過去評價社會地位的標準完全掉了一個個──這回是越窮的地位越高。 在這個過程中,中共幹部恨鐵不成鋼地發現,西藏老百姓的“階級覺悟”確實太低。據當時工作隊的一篇總結報告說,牧民中的一些最窮者明明是在給牧主當僱工,卻不願意承認,他們寧願說自己是牧主的兒子、女兒、媳婦、愛人等。工作隊想把他們定為“牧工”成分──在中共序列中是地位最高的──他們反而不滿地反問:“強迫我承認是牧工是什麼意思?” 西藏傳統社會有一個與其他社會頗為獨特的不同之處:其社會存在階級,並且多數人口中階級分化已達到相當水平,但是就總體來講,其社會卻不存在階級鬥爭。連一向以“階級鬥爭為綱”的中共史學家所寫的西藏近代歷史,都很少找得到階級之間發生鬥爭的描述。不難想象,但凡能抓住任何一點階級鬥爭的影子,都會被中共史學家出於意識形態的目的儘可能地放大。他們沒有這麼做,只能解釋為實在找不到象樣的材料。 在西藏近幾百年的歷史記載中,通篇充斥的只有上層社會內部的傾軋,以及藏民族與其它民族之間的鬥爭。西藏下層社會對上層社會的基本態度總是那樣謙卑與服從。即使底層百姓知道自己處在受剝削被壓迫的境地,他們也會認為那是天命,是前世因緣的報應,而不將其歸結為現實的不公。他們把解脫苦難的希望完全寄託於來世,只有在今世服從天命,把苦難當成必要的修行,才能獲得神的青睞,批准其來世轉生為好命,對現實的任何反抗都是對神意的忤逆,將遭神的懲罰,所以他們逆來順受。 西藏人的這種世界觀來自於西藏宗教。且不說共產黨的無神論與宗教的天然對立,就是出於發動底層群眾、分化西藏傳統社會的目的,中共也會必然地把西藏宗教視為大敵──“宗教是麻醉勞動人民的精神鴉片”,這是中共的結論。在未來統治西藏的歲月里,它註定要和西藏宗教進行爭奪西藏人民的不停鬥爭。因為西藏宗教的旗幟歷來是由西藏上層社會所掌握,中共不消滅西藏宗教,就不可能把西藏底層人民從上層社會的精神威懾下解放出來,有敢於做中國人同盟者的勇氣,中國的主權也就無法得到在西藏紮根的土壤。這方面內容,我們將在後面的“宗教之戰”中詳細討論。 在中共心目中,傳統西藏社會是最黑暗的。毛澤東在1959年這樣對他的部下講:“西藏的老百姓痛苦的不得了。那裡的反動農奴主對老百姓硬是挖眼,硬是抽筋,甚至把十幾歲女孩子的腳骨拿來作樂器,還有拿人的頭骨作飲器喝酒。” 如果這種話出自街頭曬太陽侃大山的漢人老頭之口,還有情可原,而一個國家最高領導人在國務會議上這樣講,足以說明中共對西藏無知與偏見的程度。這種對傳統西藏近乎謠言式的描述,至今還根植於許多中國人心中。 我在西藏的確見過少女腿骨做的號,也見過人頭骨做的飲器,但那都不是取自活人,也不是像毛澤東說的那樣當樂器和喝酒,而是出於一種深奧的、常人難以理解的宗教需要。在那樣的層面上,另外的文化和價值體系已經沒有資格對其進行判斷。至於說西藏存在酷刑,那是事實,問題是其他民族一樣存在酷刑,甚至更為殘酷。例如中國古代的車裂,俗稱“五馬分屍”,在藏語中就找不到相應的詞,儘管西藏的馬比中國更常見,卻沒有那種刑罰。即使以近代的情況進行比較,中國內地施用過的刑罰,種類和殘忍程度也不會遜於西藏。難怪一位藏人憤怒地反駁: (西藏)一些地區抓到盜竊者後,私自將其致殘,這種現象不是沒有,但很少,所以中共才找了十幾年也找不到一個。更重要的這一切都是違法的情況下的私刑,不是國法。這類事每個時代都會有,比起文明的中國人在文革中活埋和宰殺後吃死者的肝,甚至割下生殖器當美餐,槍殺罪行輕微之人,則西藏的對極少數罪犯處理截肢私刑以皮鞭代替子彈,究竟哪一個更文明呢? 西藏是一個以宗教為本、全民信教的社會,連對草木和動物都充滿憐憫之心,不可能會有那麼多殘害人的事。西藏所存在的重典與酷刑,更多地是出於文化和傳統的嚴峻,而非人對人的殘暴。 西藏宗教不僅使西藏下層人民服從天命,逆來順受,也對西藏上層社會有一種神諭式的制約,使他們為了來世不致淪落苦命,而在今世就積德行善,慈悲為懷。這使得他們多數對窮人並不殘暴,也往往表現得樂善好施。十世班禪喇嘛在他的《七萬言書》裡指責中共統治下西藏發生餓死人的事情時說:“過去西藏雖是黑暗、野蠻的封建統治的社會,但是糧食並沒有那樣缺,特別是由於佛教傳播極廣,不論貴賤任何人,都有濟貧施捨的好習慣;討飯也完全可以為生,不會發生餓死人的情況,我們也從來沒有聽說過餓死人的情況。” 以我多次在藏區旅行的經歷,對此深有體會。對任何落難之人,西藏人都極為救助,我亦受過他們的恩惠。我親眼見過一個因家鄉發生雪災出門要飯的老漢,與一家牧民同住了半年。他與那家牧民吃得一樣,彼此的態度也不像外人。以至我一直以為他是那家的老父親。由此就不難理解中共工作隊遇到的情況,為什麼牧工寧願把自己說成是牧主的家人,而不認為自己是受剝削壓迫。 除了宗教對階級關係有協調作用,西藏牧區的階級分化程度也比農區差許多。雖然有牧主和頭人,普通牧民對他們卻沒有人身依附關係,經濟條件也比較平等。如1959年對藏北安多多瑪部落的調查,在中共“民主改革”之前,擁有200隻羊、30頭牛以上的中等牧戶占全部落總戶數的80%;黑河宗門堆如瓦部落,即使是貧牧和赤貧牧戶,平均每戶也有羊217隻 。雖然窮富差距已經開始拉大(多瑪部落5%的富戶超過1000隻羊和500頭牛,最富的四戶有羊3000隻、牛800頭以上),但絕大部分牧戶都有自己的私產(牲畜),且都能保證溫飽。 牧民的政治權利也比較平等。牧區的傳統社會組織形式是部落,部落頭人是通過部落成員選舉產生的,三年選舉一次。選舉標準中血緣並不重要,主要看能力,家境要比較富裕。選舉結果報當地宗政府批准(多數只是走形式)。西藏政府對牧民的管轄,一般亦通過頭人。 部落所有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基本都一樣。 中共工作隊雖然按其意識形態標準,在牧區劃分了牧主和牧工,並把牧主定義為剝削牧工的階級。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即使家境貧寒的普通牧民,也普遍存在僱傭牧工的現象。一個對西藏那曲地區社會歷史的調查報告有如下材料: 以黑河赤哇部落為例,牧主戶雇的牧工3人,富裕戶雇的牧工3人,中牧戶雇的牧工20人,貧牧戶雇的牧工9人。再以比如宗熱西部落為例,該部落沒有牧主,牧工分布在富牧、中牧、貧牧三個階層中。富牧的牧工有17個人,中牧的牧工有5個人,貧牧的牧工有8個人。安多縣1959年統計,全縣有牧工292人,其中68人是屬於20戶牧主雇的牧工,其餘224人的雇主是勞動人民(包括富牧、中牧、貧牧等階層)。這就是說,牧區的僱傭關係,不但發生於牧主與牧工之間,而且發生於一般勞動牧民之間。 所以,牧工與雇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有牲畜缺勞力的牧民與有勞力缺牲畜的牧民之間結成的一種互補的關係。其中的剝削成分不能說沒有,但是正如上述調查報告的結論:“牧主制的經濟在藏北牧區生產關係中占次要地位,只有局部性特點。” 不過在西藏農區,階級分化的程度就比較高了。理論上,西藏的土地全部屬於“國有”,政府對土地擁有最高所有權。但事實上大量土地被封賞給貴族,成為貴族家庭的世襲莊園。還有一部分土地分給寺院,成為寺院固定的“公產”。以山南的瓊結縣為例,政府占有35.4%的土地,貴族為38.8%,其餘25.8%屬於寺院。 傳統西藏的農區和半農半牧區,布滿着一個個莊園(藏語叫“溪卡”)。莊園大小不一。大的有耕地幾千克 ,屬民上千戶。小的莊園只有耕地數十克,屬民幾戶。莊園格式一般是有一座比較高大的藏式平頂樓房作為主房。主房坐北朝南,底層是莊園僕役的住房,還有牛圈和倉房。二層以上的向陽房間是領主或其代理人的臥室和辦事房,其餘房間分別作經堂、儲藏室和廚房等。莊園周圍砌有與正宅連成一體的宅院,蓋有各種牲畜的棚圈,靠宅院附近或較遠處自成聚落的房屋,是給領主支“差”的莊園屬民的住房。莊宅附近,還有水磨、榨油房、林卡、打穀場等等。 以拉薩附近的東噶宗有72個莊園、山南的拉加里奚有40個莊園來推算,當時西藏有“宗”、“奚”(行政上相當於縣)約百個,故這樣的莊園總計當有數千個,分別屬於官府、貴族和寺廟。其中相當一部分莊園領主平時不在莊園(如貴族大部分住在拉薩),莊園由代理人(藏語稱“溪堆”)管理。這種莊園除了是經濟組織,也是傳統西藏政權體系中的農村基層行政組織。 瓊結縣的貴族只占總人口的0.9%,卻占有38.8%的土地,而占人口總數60.8%的貧苦農奴,僅租種19.5%的土地(還要交租),階級差距不可謂不大。政府和寺廟也都通過代理人將它們的土地租給農奴,收取地租和勞役,其中也存在着大量剝削關係。中共對西藏階級的劃分中,三大領主(中上層官員、貴族、高級僧侶)及其管理莊園的代理人,都被劃為剝削階級。廣大農民統統被劃歸農奴。 在漢語中,“奴”是一個挺嚴重的字眼,可以聯想到很多殘酷的奴役,但是中共在西藏劃分的農奴中間,竟有一項“富裕農奴”的成分。這種看上去難以協調的詞彙組合,恰恰能反映西藏傳統社會某些真實情況。 如被稱為“朗生”的農奴是貴族莊園的家奴,他們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人身自由,在農奴中是地位最低的。中共把他們劃分為受壓迫最深的階層。一份調查報告對瓊結縣強欽溪卡的朗生狀況進行了描述: 強欽溪卡朗生的勞役主要在溪卡內部,田間農活很少參加,除非是突擊性的搶種搶收。溪卡內部的勞動又分兩個方面:有28人從事手工業和食品加工,如梳理羊毛、捻線、織氆氌、擠奶、製作酥油、炒青稞、磨糌粑,炒油菜籽、榨清油等;有22人放牧、趕毛驢馱運東西等。兩人從事炊事工作,如燒茶、打酥油茶、作菜、作青稞酒等。從事以上勞作的共52人,約占朗生總數的百分之九十。 在朗生中,還有少數被主人看中,任命為列久(工頭)的有兩人。他們已脫離勞動,幫助主人監督和管理農奴,為領主效勞,因此與一般朗生不同。另有主人的心腹傭人兩男兩女,直接為主人的飲食起居服務,與一般朗生也有差別。這6人,約占朗生總數的10%。 朗生自己一無所有,所以在為溪卡勞動時,由溪卡供給他們的生活。強欽溪卡的58名朗生中,有10人是單身的,其餘都是兩夫婦,溪卡分別將他們安排住在溪卡高樓的最底層,或溪卡高樓外附近的平房內,每家一間,有子女的適當寬一點。這些房屋矮小、陰暗、潮濕,與主人所住的窗明几淨、高大寬敞、陽光充足的樓上的房間形成鮮明的對比。 溪卡供給朗生吃的以糌粑為主,定量供給,每個有勞動能力的成人一天一赤(600克),出外放牧的朗生也是一赤,但量的時候可稍多一點。清茶和酥油茶不限量。不過這裡的“酥油茶”不是真正的酥油茶,而是用菜籽油代替酥油打成的“酥油茶”,這種代用品打成的“酥油茶”很不好喝,溪卡給朗生喝這種“酥油茶”的作法,是主人刻薄的一種表現。廚房燒好茶後,朗生自己拿茶壺去倒,每天中午和下午供應兩次,算是正餐。正餐還要供給青稞酒,男朗生兩餐皆有,女朗生只供應中午一餐。這種酒實際上是解渴去乏的飲料,製作容易,水的比例很大,質量差,由炊事員分給大家,8個人一大壇,一般都能喝夠。早、晚還有兩次圖巴(粗麵粉攪成的糊糊湯,一般還加土豆。若用骨湯並加入牛羊肉則成為高級圖巴),定量供給,由炊事員分給大家。上山放牧的朗生定量發給茶葉、酥油和酒,帶上山自己處理。大部分的時間無菜,每4天左右的一個晚上喝圖巴時做一次菜,放少量牛肉或羊肉。 穿的方面,在朗生長年所織的氆氌中,拿出一部分,每年每人可得一件藏袍的衣料或成品。婦女可得邦單(圍裙)一條。以上供給對單身朗生來說已基本夠吃,衣服也勉強夠穿。 可以看到,朗生的待遇很低,生活狀況也差,但是當時西藏社會整體生活水平普遍較低,不能把朗生的狀況全歸於領主虐待。朗生能被提拔為頭人、管家和工頭,說明階級之間的隔絕不是絕對的。所說朗生住的房屋矮小陰濕,難比主人住的房間,這種差別即使在今天僱傭保姆的北京市民(包括中共幹部)家裡也隨處可見。菜籽油打的“酥油茶”味道確實不好,今日西藏的旅遊線路上,不少老百姓就把那種酥油茶賣給遊客,他們也許就是當年的農奴。而不管酒的怎麼質量差,水的比例如何大,當奴隸的一天能喝兩次酒,顯然與中共宣傳的舊西藏之黑暗也有差距。 傳統西藏的階級關係不像中共宣稱得那樣殘酷與黑暗,那麼是不是像舊西藏的維護者所描繪的如田園詩那般美好呢?一位在二十世紀初走遍了西藏的西方女士描述那時的西藏是一個充滿笑容、歡樂、節慶和宴會的地域,一個懂得享受人生的地方,一個充滿着傳統與異常豐富的靈修的國度。在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哥哥土登晉美諾布的筆下,舊西藏的上層社會簡直是在受罪,真正幸福的是西藏普通百姓。他以代表西藏百姓的口吻說: 我們大多數人對統治階層並不羨慕,哪怕是一個領主的事務也不希求,因為這種職位只會帶來煩惱、痛苦和極微薄的酬金。貴族和領主的真正享受,就是在完成了特別困難的事項之後的滿意心情……我們的生活是非常穩定的。我們不是生活在貧困中,我們的家很舒適。我們沒有多餘的奢侈品,可生活得也很好。能夠看到我們並不羨慕貴族的生活這是很重要的,因為有人說貴族制度使我們墮落,但墮落的是貴族他們自己。我們願意把政治、經濟問題讓負責這些公事的人去解決,謝天謝地這些公事不是我們的。 這似乎又是另一種神話,十分動聽,但也虛偽得令人難以置信。即使宗教意識能使西藏不同階層的個人之間互施慈悲,至少並非普遍敵對和殘暴,卻不能斷定西藏的社會制度就因此也那麼慈祥。階級之間的壓迫有時正是通過制度進行,壓迫者可以躲在制度(那同樣是被神聖宗教認可的)後面,不必以個人身份實施壓迫,從而不必擔心宗教懲罰和神意譴責。確實,西藏凡屬難以理喻的野蠻和殘暴行為,大部分都是在符合宗教邏輯的前提下才可能發生。 不管從共產黨的角度還是從西方民主社會的角度,以今天的眼光看,傳統西藏社會肯定存在階級壓迫和對基本人權標準的違背。西藏農奴對領主的人身依附,除了因為沒有土地或生產資料造成的不得已,其人身自由也受限制。他們可以被主人當禮物贈送或“出租”給別的領主 ;也可以被主人強行拆散家庭,分配到其他人家充當“增差者” ;莊園屬民在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之前不允許擅自遷徒;不同屬主的農奴婚姻常常受怕自己農奴外流的領主限制;如果不同屬主的農奴生了孩子,生男隨父,也就是歸父親所屬的領主,生女隨母,即歸母親所屬的領主,孩子成了主人之間的財產分割。身為朗生的農奴更具有奴隸性質,可以被領主買賣,世代為奴,終日勞動而無收入 。 前面提到過的那位幫助中共“平叛”而被挖掉雙眼的藏北牧民布德,對他當牧工的生活是這樣回憶的: 我從8歲開始給牧主放牧,一直干到13歲。小時候留給我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飢餓。牧主叫果娃布魯,常常是幹了一天的活。卻不給一點東西吃。夏天,最好的時候是給“拉達水”。是做酸奶濾下的水。冬天,遇上牲口死了,可以吃到死肉。偶爾給一點糌粑,還是用油萊籽榨油剩下的渣滓摻上一點青稞做的。夏天還好,草原上有然巴草籽,還能挖到人參果,都可以充飢。到了冬天可就慘了。一次,果娃布魯見我餓得站不住了,硬叫我吃大便。還有一次,我因為年紀小,放牧的時候沒有把奶牛和小牛犢分開。晚上牧歸以後,母牛擠不出奶,牧主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頓,趕出帳蓬。我一個人在山洞裡住了8天。 當時家裡只有母親,她也給牧主家裡放牧,各放各的羊群,很少見面。我沒有父親,我的父親是誰。我到今天還不知道。家裡除了母親。還有一個舅舅,因為生活所迫,流落他鄉。 小時候,經常挨打,我們那的草原上有一種植物叫“雜馬洛”,拉薩地區管它叫“薩包”,上面長着又尖又硬的刺,打在身上又疼又麻,牧主不高興了,就拿它打我的屈股,還要脫下褲子打。要不,就拿牛皮板子打耳光。那時候,生存條件是很差的,而牧主苛刻地要求我們不准死掉一頭牲口,苦難折磨得我皮包着骨頭。 13歲那年,生活略微發生了一點變化。宗本土登——也就是縣太爺吧,叫我到他家當傭人。年長了一些了,生活經驗也就多一些了,但在他家還是非人的待遇。土登這個人非常挑剔,有一回,我在餵馬的時候。他挑刺說我給的量不合適,就用皮板子抽我的臉,打了100多下,臉腫得老高,那年我才十五歲。 另一位名叫次仁拉姆的西藏人,過去是貴族莊園的朗生,她這樣回憶自己的過去: 小時候的事情還記得。父母是放牧的朗生,幾乎常年住在山上。我生下來就是領主家的朗生,6歲那年,父母把我送到莊園裡報到,便開始學做家務。6歲時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每天早上醒來,身子底下總尿得濕濕的。我就睡在門背後,鋪蓋是媽媽給的一塊舊牛毛片,夜裡常常被凍醒。有時就偎在牛圈、馬圈或草垛里,有一回被主人看見了,大聲呵斥我:你睡在這,我們家的馬要得感冒! 剛開始幹活的時候經常挨打,地掃不乾淨、碗刷不乾淨都要打一頓,那時我還不會數數,為這個也挨過打。主人每天給發兩木勺糌耙,哪能吃得飽啊。8歲以後開始上山砍柴火,每天背個筐子。拿個小斧頭。山上野果子多極了,摘下來,收起來,帶回去和糌粑揉在一起吃。那時,喝不上酥油茶,有一種草叫“波布日甲”,喝這種草熬的茶。 經常要想念爸爸媽媽,大一點就明白根本見不上他們,只好在沒人的地方偷偷地哭幾聲。 12歲那年領主死了,女主人德慶白珍要搬家,走之前,把爸爸媽媽轉賣給當地另外一家領主。記得當時我身上只披着一塊破氈片,阿媽心疼地脫下自己的衣服,披在我的身上。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爸爸媽媽。民主改革以後,我才打聽到父母已經病死了。妹妹也在7、8歲的時候病死了。 桑嘎莊園在雅魯藏布江北岸,是個挺大的莊園,有14個朗生,20多戶差巴(佃戶),莊園主除了德慶曲珍以外.還有她的妹妹次丹吉宗和妹夫。到那就讓我干成人的活兒了,放牛、擠奶、打酥油,而打酥油的最後一道——撈油卻是他們自己干,怕我們偷吃。白天從天一亮就開始幹活,一直干到天黑。夜裡要捻毛線,給我們規定細線每天要捻3索,粗線每天要捻5索。晚上捻線的時候,常常是睏倦得睜不開眼睛。有一次,我不自主地打了一個瞌睡,正在一旁監工的次丹吉宗抄起捻線用的梭子,用力在我下巴上戳了一下,鮮血頓時從戳破的小洞裡汨汨地流出來。這不是?留下了疤痕。她們姐妹倆和吉宗的丈夫都經常打我,用鞭子、棍子打,抽耳光,最輕是脫下鞋子打。我在桑嘎給領主幹了21年 解放前我生過兩個孩子……孩子出生前,我沒有休息過一天,只是在快要生了,肚子疼得不行了,才能停下手裡的活。洛桑索朗生在牛圈裡,像他的媽媽一樣。白天幹活期間,領主不允許回去去餵奶,餓得孩子哭個不停。一次,孩子哭的時候;領主的親信竟把爛鞋子塞進孩子的嘴裡。 ……那時心裡總是不平:為什麼老爺不勞動卻能夠花天酒地?為什麼奴隸拼死拼活還不如一條狗?難道這就是命?我曾經想逃跑,也和其他朗生提起這個念頭,可聽說走到哪兒都是這樣,被抓回來還要加倍地懲罰,只好打消這個念頭。 今天在西藏旅行,每到一座稍有歷史的縣城,肯定可以看見一處矗立在山頂已成廢墟的建築群。那就是當年的宗政府。儘管山頂風大寒冷,並不是最舒服的地方,但那是西藏傳統中的一部分──地位高的人必定要居於高的位置,所以西藏的官府和大多數重要的寺廟,都必定選擇居高臨下的地勢。這樣一種建築思想使西藏產生了諸如布達拉宮那樣偉大輝煌的建築,成為西藏人文景觀一種極有審美價值的特色(即使今天變成了廢墟也動人心魄),然而僅為此一象徵性的威嚴,世世代代的西藏老百姓要付出無數艱苦的勞役。 山頂所需要的一切都需要從山下往上背。位於西藏西部邊境的普蘭縣,僅為山頂的宗政府和賢柏林寺背水一項,當年就需要五十多人,長年累月,天天不停。西藏缺氧,爬山是很累的,更不要說背着滿滿的水桶。普蘭的“宗山”(宗政府所在的山)特別高。一個當地藏人跟我說,他的姐姐過去服差役,為賢柏林寺背了七年水,每天八趟,一趟至少一個多小時,頭髮都被背帶磨光了(普蘭一帶的婦女背東西時把背帶頂在額頭),背也磨爛了。背水的女人都這樣。如果不是共產黨在1959年搞了民主改革,他姐姐還得一直背下去,那裡的人已經背了世世代代。 舊西藏的差役對藏人百姓是非常沉重的負擔。一份調查材料統計了當時的差役種類共1892項,還聲明是不完全統計 。那時的稅種也是五花八門,不可思議,在野外生火燒茶要收“燒地稅”,在家裡燒火要收“冒煙稅”;民國赴藏專使黃慕松在他寫的《使藏紀程》中亦記載了一個奇特稅種:“西藏前因購辦軍械,有所謂‘耳朵稅’,凡有耳之動物,如人,如馬,月征兩藏卡,倘不交納,則割耳示罰,誠苛雜者中之奇特者矣” ;一年到頭名目繁多的宗教活動和大小寺廟舉行的法會,都要每戶按人頭攤派錢、糧、酥油、茶葉和燒柴。 在普蘭縣霍爾區,我問招待所的藏族女服務員她在舊西藏的生活怎麼樣。她的回答直截了當:“要是舊社會我早就沒了,連骨頭都沒了。”那天夜裡她在牛糞火爐旁給我講了很多。她說那時只有一件破爛的藏袍,沒有褲子穿,冬天她的小腿總是凍爛的,天冷時從來都是跪着睡覺。她邊說邊學那姿勢,兩腿和雙臂縮在胸前,把身子蜷成一團──那種姿勢可以把散熱面積減到最小,爛了的藏袍也能把身上都蓋嚴些。“我那時身上黑黑的,髒東西厚厚的,就跟這個一樣!”她說着用手指牛糞爐上燒着的水壺。“頭髮上的虱子蛋白白的,袍子裡面的虱子一抓就一把。” 那時我正帶着一本黃慕松的使藏日記路上讀,當晚看的一段有記述那時西藏迎接貴賓的旅舍,完全是另一番情形: 康藏風俗為貴顯設備旅舍,備極輝煌,四壁皆用黃緞帳幔,屋頂懸寶蓋,或為黃緞繡龍,或各色花綢,大炕上鋪虎豹皮,正中置藍邊黃綢靠墊,或繡龍鳳,則為至貴。地板以及門前下輿下馬之處,均鋪地毯,如此方足以表示尊貴。雖為十足之東方色彩,惟不能脫封建之意義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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