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話語權:評人民網對北大清華教授信訪事件的報道
人民網6月4日刊登報道《北京海淀信訪辦對66歲北大老教授動粗》,新華網,中華網,搜狐,網易等網站均予轉載。目前搜狐等網站已將該報道屏蔽,但人民網和新華網(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8-06/05/content_8313493.htm)仍然掛着。從新華網的評論來看,幾乎所有的讀者都對海淀信訪辦表示憤慨,並捎帶批評其他基層政府部門。這篇報道是在參與信訪的北大副教授周憶軍(阿憶)的博文基礎上寫成的。我通過閱讀和對照,發現這篇報道存在一些問題,有偏袒教授的嫌疑。
問題之一是誇張。人民網記者採用了阿憶博文的說法,強調信訪員動粗,並以此作為標題以引人矚目。動粗一詞,意為使用暴力,動用了拳腳。從阿憶提供的錄像(http://vhead.blog.sina.com.cn/player/outer_player.swf?auto=1&vid=13903375&uid=1222430350)來看,當時信訪員試圖關門,“不經意地”“扒拉”(都是阿憶用語)了北大中文系溫教授的肩膀。這個動作是粗野的,當事人應該就此向溫教授道歉。但動作粗野不等於動粗,不等於使用暴力。人民網記者和阿憶都誇大其詞了。當時在場的數十位北大清華教授儘管情緒激動,但沒有人對信訪員的這個動作表示抗議,這也說明沒有達到“動粗”的程度。溫教授是阿憶的老師,如果他真的被動粗了,他這個在場的學生怎麼一點表示都沒有呢?
問題之二是失實。阿憶的博文里說5月27日早晨有67位北大清華的教授副教授去了信訪辦,人民網記者說是十餘位。兩者差距明顯,至少一個是錯的。從阿憶提供的照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dcce8e01009kgl.html)來看,至少有24位,恐怕沒有67位。這不是一個“不經意”的不一致。實際上,阿憶當時是極言其多,表示他們聲勢浩大,所以就以簽名信上簽名數為實到人數。人民網記者知道人多不利於教授們理性上訪的形象,故極言其少。
問題之三是改口。阿憶最初在博文里說,“業主們一致同意,規劃局領導來之後,大家在外耐心等候,給其他上訪群眾留開過道,只派5位代表進去交換意見”。這說明他們之前沒有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從一開始就派5名以下代表去與信訪員接觸。這也是其最初的博文(http://www.heshi.info/read.php?tid=2554)中唯一一次提到代表的地方。到了人民網的報道中,阿憶表示,“整個過程,我們都是有理有節,每次還特意派4-5個民意代表去的”。而他的博文也做了修改(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dcce8e01009k4m.html),四次提到4位代表,以表示他們一直是照着信訪條例辦的,可惜他自己的錄像並沒有證實這一點。
問題之四是遮掩。教授們和信訪辦的爭執之一是一方堅持要給信訪過程攝像,一方不同意。人民網的報道說,“一位學法律出身的老師說,在信訪接待室大門拍攝,並無法律禁止,這名男子竟大聲質問這位老師:‘你懂法嗎?’這種對老師的冒犯讓在場的教師十分生氣,這些北大、清華的老師,許多不僅是學法律的,而且是教法律的”。這位法律教師(聽聲音象阿憶本人,待核實)在前面提到的那段錄像中,明明聲稱,根據5月1日剛剛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他有權拍攝,而信訪員正是為了反對那種說法,才反問“你懂法嗎”?阿憶在博文里嘲笑說:“最可笑的是,他居然能想得出來,而且很有勇氣地,在一群北大清華的老師面前,問學法律出身的老師‘你懂法’嗎,簡直是荒唐之極,哪兒整出來的這麼一個沒頭腦的人來搞人民接待工作!”然而這一次北大法學教授(或副教授)是錯的,而海淀區信訪員是對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跟拍攝錄像的權利毫無關係。人民網記者顯然注意到了這一點,替那位法學教師遮掩了其自己聲稱的拍攝依據,但保留其對基層信訪員的傲慢的嘲笑。
在這次事件中,海淀區信訪辦的表現並不完美,但阿憶的博文從當事人的角度作了過分的批評,人民網的報道也有偏見,到了讀者評論,就十分情緒化了。象信訪、城管這樣的政府部門,直接面對社會矛盾,經常受到不公正的批評。我們在希望其改進的同時,也應尊重其勞動,理解其工作的難度。
這篇報道的記者跟阿憶一樣,曾經是北大中文系的學生(http://culture.people.com.cn/GB/22226/56132/8694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