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崇禎五年至十五年黃河流域發生了連續11年的大旱zt |
送交者: 落英繽紛 2008年06月19日14:29:5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最嚴重的自然災害是連續數年的乾旱。明朝崇禎五年至十五年(公元1632~1642年)間,黃河流域發生了連續11年的大旱,這是近500年來連旱時間最長、受災範圍最廣的一次極為嚴重的旱災。乾旱初期,黃河流域僅少數地區有莊稼受害和人畜饑饉的現象。後來旱區向南擴展到蘇、皖等省,個別地區有人相食的現象。到了1640年和1641年,年降水不足300毫米,每年5月至9月旱情加重,禾苗盡枯,莊稼絕收。山西汾水、漳河均枯竭。河北九河俱干,白洋淀涸。這種淀竭、河涸現象遍及各地,人吃人現象嚴重發生了。1640年,晉、陝、冀、魯、豫嚴重乾旱還伴隨着蝗蟲災害和嚴重的疫災,使災情更趨嚴重。河南“大旱遍及全省,禾草皆枯,洛水深不盈尺,草木獸皮蟲蠅皆食盡,人多飢死,餓殍載道,地大荒”。甘肅大片旱區人相食。陝西“絕糶米市,木皮石麵食盡,父子夫婦相剖啖,十亡八九”。崇禎十二年(公元1639年),每石米價銀一兩,崇禎十三年以後,石米漲到銀3兩至5兩,加上沉重的賦役,民不聊生,迫使農民揭竿而起,起義不斷,導致明朝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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