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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里看廝殺 (8)
鐸爾多年來在參議院一向鼓吹平衡預算的經濟主張,一些競選專家預測鐸爾會攻擊克林頓在平衡預算問題上口是心非。也許是因為一年前共和黨在預算案僵局上失利的餘悸猶存,也許是料到只有在經濟不景氣、需要尋找不景氣的原因時,攻擊赤字預算才能發生效力,鐸爾並未在赤字預算問題上大做文章。鐸爾打出的經濟王牌是,不論窮富一律裁減所得稅50%。減稅本應是最得人心之舉,可是,自從鐸爾提出這一主張以來,並未能使不利的形勢有任何好轉。民主黨攻擊鐸爾的這種不問窮富各減稅50%的主張既不公平,也不實際。指為不公平,因為倘若為金玉滿堂的富室,則所省者將以數百萬計;如果為囊中羞澀的窮人,則所省者不過區區數百元。指為不實際,因為即使不減稅,聯邦政府尚且負債纍纍,減稅如何能有朝一日平衡預算?
從邏輯上來說,民主黨的反擊屬於胡攪蠻纏。首先,民主黨並沒有提出一個使窮人比富人省下一樣多或更多錢的減稅方案,因此,民主黨與共和黨之爭,並不是為誰省多為誰省少之爭,而是人人都不省與人人都省之爭。此外,鐸爾的減稅方案僅提到裁減稅率,並沒有說要裁減聯邦政府的稅收,這兩者之間並無必然的聯繫。事實上,鐸爾減稅方案的可行性所根據的是如下這樣一種經濟理論:因減稅而省下的錢會用於投資,投資的增加會促進經濟的發展,經濟的發展會擴大徵稅的基礎,徵稅基礎的擴大可以導致稅率雖減而稅收不減的結果。
鐸爾減稅方案的真正弱點,其實在於方案只不過是政策而不是現實。政策是否會施行是疑問,施行是否會有效也是疑問。目前的經濟既然不錯,大多數人都持一動不如一靜的態度,因而鐸爾的減稅方案提不起多少選民的興趣。此外,鐸爾在解釋其減稅方案的可行性上顯然做得極不夠,因而大多數選民或是輕信了民主黨的反駁,或是懷疑鐸爾的減稅論只是為撈取選票而發的、不可能實施的空話。讓選民對減稅說深信不疑,是鐸爾唯一的獲勝希望。鐸爾既然辦不到這一點,那麼,共和黨人只有再等待四年,自不在話下。
1996年的選舉,除去共和黨失利之外,還有另外一個黨顯得更加不成氣候。這個新近成立的改革黨(Reform Party)的黨魁以及總統候選人並不是什麼新面孔,正是1992年選舉中頗出風頭的第三者羅斯·佩羅。羅斯·佩羅在上一次大選中獲得20%的選票,因打破獨立候選人獲票的歷史記錄而名噪一時,1996年狹其餘威,成立改革黨捲土重來卻默默而無聞焉。原因何在?還是上文提到過的那句話:美國的政治制度與其說是民主制,其實不如說是兩黨制。只有在多事之秋,第三者才會有可能找到自我表現的機會,像1996年這類平平淡淡的政局,沒人理睬第三黨自然不足為奇。奇的是羅斯·佩羅在1992年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上出盡風頭,1996年的電視辯論主辦委員會卻拒不邀請羅斯·佩羅出席,理由是羅斯·佩羅沒有獲勝的希望。
委員會之所以斷言羅斯·佩羅贏不了,憑據的是民意測驗的結果。然而,民意測驗的結果同時也表明遠遠落後於克林頓的共和黨候選人鐸爾獲勝的希望渺茫。如果羅斯·佩羅應當排除在外,那麼,根據同樣的邏輯,鐸爾也應無權參加。竊以為電視辯論的目的,在於給選民進一步認識候選人的機會。其存在的價值,正在於選民觀看電視辯論之後,可能會改變對候選人的原有看法。如果說某某候選人不大可能贏,就不能參加辯論,那麼,電視辯論根本就應該予以取消。此外,如果民意測驗結果完全可靠,不僅電視辯論沒有存在價值,正式投票也根本可以不必舉行,直接根據民意測驗裁決勝負不就成了麼?
當時有位從國內來美國不久的朋友,第一次看美國的總統選舉,看到由共和、民主兩黨組成的電視辯論主辦委員會在選舉尚未開始之前就宣判第三黨死刑,憤憤然不忍卒睹,以為如此霸道,哪還有什麼民主可言!或曰:美國式的民主從來如此,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作者曰:不然,美國的民主並非從來如此,而是逐漸進步方才如此。現在的選舉雖由共與民主兩黨所壟斷,至少不分男女,也不論黑白,只要你登記為選民,想去投票,都可以去投;而且,一般來說,投票能夠平平靜靜、中規中矩地進行。
美國有一部叫做“堪薩斯城”的電影,背景是1944年度的總統選舉。片中有這樣一組鏡頭:一群人被當做牲口般吆喝棒趕地轟上一輛卡車,其中一人稍不如主事者之意,被當場打死在地以收殺雞儆猴之效。這群人不是勞改犯,也不是待引渡的非法移民,而是民主黨從他邦雇來,運往各投票站一次又一次“投票”支持民主黨的“選民”。由此可見,近在60年前,美國的民主選舉還根本只是個笑話。中國民國初年有“豬仔議員”的醜聞,因用錢買選票而當選,故被人笑罵為“豬仔議員”。那是上個世紀之初的事,又是發生在帝制剛剛結束的中國,要不是有“堪薩斯城”這麼一部電影予以揭發,誰會料到40年代的美國總統選舉,竟然連“豬仔議員”式的選舉都不如呢?
美國雖說自從建國第一天起,就自以為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度,其他國家的人對此也並不存疑,然而,美國的女性直到1920年才獲得選舉權,非白人種在理論上雖然在1870年就取得了投票權,事實上黑人能夠普遍享受這一權力卻是晚至60年中期之後的事。由此觀之,今天美國的民主豈止是有進步而已矣,應當說是大有進步才對。
此外,霸道和民主好像勢不兩立,其實卻並不盡然。所謂民主,不過是多數人說了算。如果多數人不反對霸道,或雖不見得贊同霸道,但並不站起來反對,那麼,由此而產生的霸道就是民主的霸道。民主的霸道並不見得就是合理的霸道,但不能責之以非民主。事實上,由民主所產生的任何結果,都不保證是合理的,更不保證是圓滿的或至上的,而只能保證是多數人贊同或不反對的。與一些對民主寄望過高的人的認識或理想相反,多數人贊同或不反對的,往往不入高流品。或曰:這道理宋玉早在兩千年前就已經在《答楚王問》中,藉“其曲彌高,其和彌寡”的比喻闡述得一清二白,至今執迷不悟者何其多? 曰:正“其曲彌高,其和彌寡”使之然耳。當然,如此這般說,並不是說凡經民選上台者都是酒囊飯袋,因為高人不一定唱高調。比如,鼓吹中間路線的尼克松是否高人姑置勿論,至少是個懂得不唱高調的明白人。不過,在明白民主可以選出高人的同時,也不可忘記希特勒政權也是民主選舉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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