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ama:一個典型的沽名釣譽,光說不練的美國式垃圾人物
但凡在美國公司工作多年的人,都會對美國人和中國人的個性有很清晰的認識,這種區別源於教育和社會環境.
1) 美國人有深厚的法律觀念。
2)美國人的communication能力要比中國人強得多。不止是語言的問題,還有從小的訓練,和在多文化環境中的鍛煉。這是美國人能建立強大的跨國公司的重要條件之一。
3)美國人擅長presentation。這也是從小訓練出來的。而中國的語文教育就是劃分段落大意,總結中心思想,白白浪費了九年的語文課時間。
與第三個特點像匹配的,練就了美國人的另一面:光說不練。
憑着一張巧嘴,光說不練的老美當manager,會幹不善說的老中當下屬engineer,也是一種無奈。尤其是當今的outsourcing,讓巧嘴老美更是如虎添翼,只要搖唇鼓舌弄來錢,不會做沒關係,contract出去就行了,然後拿來結果,添枝加葉presentation一番,成果大大的,再弄來更多的funding...。
搞工程的尚如此,搞銷售的,搞管理的,當律師的,就更靠一張嘴。練嘴的頂尖行噹噹然是玩政治的。幾萬白痴,讓Barack煽呼的如醉如痴。但是東方式的思考是:不是你能說什麼,而是你能做什麼,會做什麼。越是說得好的人,越讓人懷疑:你能行嗎,別瞎忽悠了我們,拿我們當傻瓜耍。這也是亞裔不支持Obama的主要點。
如是分析Obama,毫無疑問,他會說,能擺活。問題是他幹得如何?幹過什麼漂亮的活兒?
其一,沒經驗是板上釘釘的事實。Obama於1991年從哈佛法學院畢業。96年當選Illinois州參議員。兩屆屆滿後,在沒有竟爭對手的情況下,於 2004年當選代表Illinois州的聯邦參議員。Illinois州是民主黨的大本營,從州長以下大小官員長期是清一色的民主黨人,Obama從那兒發家,也不是什麼奇蹟。快是快了點兒。比起被中共稱為‘坐直升飛機上去’的王洪文,66年造反起家,74年當中央副主席,可有一比。王是個什麼角色,歷史已有定論。Obama會比他強?有經驗的中國人心裡都有數。
Obama周圍的一遭人多是二,三十的年輕人。他們常說的話是:對於一個領袖,經驗不是重要的,主要是有判斷力。判斷力又從何而來?還不是從經驗中來的。或是從現實生活的閱歷中來,或是從書本和過家家的經驗中來。
中國有句老話:初生牛犢不怕虎。Obama敢開出那麼多的‘change'支票,實在是因為他沒見過老虎。以為別人都是懦夫,只有他是南山踢虎,北海擒龍的英雄。因為他沒有經歷過失敗,他不知道Barack就是一隻小牛犢,沒有老虎厲害。這一點,Hillary都比他強,經歷過醫療保險的改革,最後無功而返,好歹見過老虎一面。
其二,Obama也從政12年了,他在Illinois參議院的8年做了什麼?
當他從自己的經歷中,訴說 Illinois勞動人民的痛苦。我們不禁就要問:你當了8年的州參議員,你給Illinois的鄉親父老作了什麼?你給他們每個人醫療照顧了嗎?你讓 Illinois的每個窮困家庭都得到良好的教育了嗎?你立了什麼法律使Illinois州里,辛勤勞作一生的老人不再為養老發愁?這些才是最有說服力的東西。沒有,什麼也沒有。只是控訴當今政權的不是,高喊空頭支票‘change'.
其三, Obama在聯邦參議院的四年裡又做了什麼?
不幸的是,幾乎看不到他對任何議案的貢獻,甚至沒有他的表態。他記錄在案最多的表態是present(到會)。在一百名參議員參與投票和與會的記錄中,Obama老兄排第99位。還是有那麼一位老幫菜,長期住院臥床,才搶了Obama老兄倒數第一的頭彩。那他幹什麼去了呢?倒沒有去旅遊吃請洗桑拿,到處為各地的民主黨大佬的選舉站台助威,建立自己的人脈關係網去了。
比起無論是Hillary Clinton還是John McCain, Obama是一個認真工作,可以託付信任的人嗎?
一個典型的沽名釣譽,光說不練的美國式垃圾人物。
在奧氏演說中,很多人為他高尚的道德情操打動。不要忘了,政治本是利益的角逐和平衡,任何政客嘴中的道德情操不過是妓女臉上的脂粉。而我們選總統,本來就是要找一個administrator,而不是精神領袖。美國總統的角色,本應該是課代表的角色,收收作業本,把作業抄到黑板上...,而不是班主任的角色,判斷我們行為的是非曲直,擔當我們的精神領袖。
Forget那些道德宣示,空頭支票和對政敵的攻擊,Barack Obama先生,你還能告訴我們一些別的東西嗎,比如除了哈佛的錄取書和成績單之外,你還做過什麼,你有哪些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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