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遠新沉浮錄:雙手沾滿張志新烈士的鮮血
毛遠新是毛澤東的侄子,毛澤民烈士之子。即使是想象力很豐富的人也難以相信:一個烈士之子長大後會成為下令殺害同黨另一個烈士的劊子手。
1941年2月,毛遠新出生在新疆。1943年9月,他的父親毛澤民被盛世才殺害於迪化(今烏魯木齊)。1945年7月,毛遠新的母親朱丹華出獄後帶着毛遠新到了延安,此時,毛遠新才四歲多。毛澤東對毛遠新格外鍾愛。後來,朱丹華改嫁方志純(方志敏之弟)併到江西南昌工作。1951年,朱丹華到北京開會,也把毛遠新帶上了。毛澤東當即讓毛遠新到育英小學讀書,和李訥同在一個學校。在毛岸英犧牲、毛岸青長期生病的情況下,毛澤東實際上是把毛遠新看作自己的親兒子,對毛遠新的栽培用心良苦。
1965年,毛遠新從“哈軍工”畢業。按照毛澤東的意見,毛遠新又到部隊當兵。不久,文化大革命就開始了。毛遠新又重返“哈軍工”,一舉成為學校造反派頭頭。依仗他與毛澤東的特殊關係,1968年5月,年僅27歲的毛遠新就當上了遼寧省革委會主任。不久,他又被提升為瀋陽軍區第一政委。
1975年9月27日,毛遠新作為祝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20周年代表團的副團長(團長是陳錫聯),參加完慶祝活動回到北京後,毛澤東告訴他:你不要回瀋陽了,留在我身邊做我和政治局的聯絡員吧。就這樣,他留下來,做了毛澤東的聯絡員。這實際上是他在“文革”中第三次做聯絡員。
由於毛遠新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竄升起來的,在思想上很自然地與以江青為首的四人幫一致。毛澤東曾對毛遠新說:“你幫幫她的忙吧,我們家剩的人不多了!”那是要他全力協助江青,按照毛澤東的意志,把文革搞到底。
毛遠新自從被委任為聯絡員之後,非常跋扈,不僅華國鋒、汪東興等人忍氣吞聲,連一貫橫行無忌的王洪文都大為不滿,他向張春橋等人表示:“他(毛遠新)也未免太目中無人了吧,我怎麼還是黨中央的副主席呢,我當年在工總司的時候,他在哪裡呢?”而扶植王洪文起家的張春橋竟然三緘其口,不敢表態。由此可見,就是在四人幫的陣營中,毛遠新也是樹敵頗多。這位被毛澤東生前多次誇獎的聯絡員即使不被華國鋒等人抓捕,他最後的政治結局也未必是善終。
毛遠新利用毛澤東對他的信任,與鄧小平在政治上更是格格不入,對鄧小平領導的整頓也盡力設置障礙,時時表達對鄧小平的不滿。特別是在1975年“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中,毛遠新的話對推動倒鄧起了很大作用。1976年4月 “四五事件”出來之後,毛遠新、陳錫聯指揮遼寧,一次逮捕群眾680 多人,而整個四五事件一共逮捕的總人數也不過是2145人,其中遼寧就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比例。以致於葉劍英說:“天安門還是在北京吧?”毛澤東死後,江青要求政治局考慮毛遠新的中央委員會委員的資格和政治局列席會議的資格,華國鋒在葉劍英、汪東興的支持下回擊了江青。此前,華國鋒不管是在誰的支持下也是不敢如此公然的對抗來自江青的意見,更不要說是針對聯絡員毛遠新了。
毛澤東死後,1976年10月6日,毛遠新與“四人幫”同時被捕,後被判處17年徒刑。
1993年10月刑滿釋放後,毛遠新在上海汽車工業質量檢測研究所工作,化名李實。
2001年2月,毛遠新退休,按《高級技術職稱標準》每月領取養老金,並享受
烈屬待遇。如今,已六十多歲的毛遠新與妻子、女兒在上海過着平靜的生活。
在毛遠新短短的政治生涯中,最令人髮指的是他在遼寧任職期間,直接指揮了對張志新烈士的迫害與虐殺。
1969年9月18 日,張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獄,時年38歲。張志新被逮捕後,原打算只要她認罪,判幾年就可以了。但張志新始終堅持自己無罪。1970年5月,張志新 因“反對毛主席、反對江青同志,為劉少奇翻案”被判死刑,案件呈至已實行軍管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處高振忠副處長看了報告,私下說:“張志新動口不動手,沒有搞破壞;另外,黨員在黨的組織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能構成犯罪嗎?”
“軍管會”認為高副處長執行不力,決定換人,換上了周××。周××感到壓力很大,決心這次不能再“右”了——那時普遍認為“左”比“右”好。他本意是判張志新兩年以上刑期,但就在謄抄審判意見稿時,覺得自己還可能被“軍管會”認為“右傾”,為了表示自己的堅決,他一下子把刑期改為15年。 在那個黑暗的時代,哪有什麼法律可言。
審判意見稿送到軍代表那裡,軍代表連寫了“六個惡毒攻擊”,結論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報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審批。參加會議的法院 方面代表一致同意判張志新死刑,但在最後,當時遼寧省最高負責人、軍區司令員陳錫聯發話: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於是,張志新被改判無期,這一 “指示”讓張志新多活了幾年。
1973年,11月,監獄組織“批林批孔”學習大會,在大會上講到林彪執行極右路線,這時有一個 犯人站起來喊:林彪不是地主,他家裡沒有土地。他喊完以後,已經幾年監獄折磨成精神失常的張志新站起來高喊了一句:“中共極左 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當時立即有人撲過去把她押出去了。張志新因此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於是監獄向遼寧省革委提出了死刑報告,擬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75年2月,遼寧省委常委開會討論“現行反革命犯張志新的案情報告”。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魏××、蘇×等17人(毛遠新時任遼寧省革命委員會主任、瀋陽軍區第一政委)。會議由毛遠新主持,他最後拍板說:“判了無期 徒刑,還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 服刑期間還那麼瘋狂,還犯罪,讓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 一個年輕生命的命運就這樣被決定了。這份會議記錄可以在遼寧省檔案館中查到。
張志新的死刑判決公布之後,監獄裡有人提出張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但上級批示“她是假象,本質不變,仍按批示執行 ”。1975年4月4日,45歲的張志新在瀋陽大窪刑場被槍決。監方怕她死前呼喊“反動口號”,行刑前在獄中慘無人道地強行割斷了她的喉管。
毛遠新一錘定音,張志新就這樣慘死在共產黨的槍口下。看到捧毛族們至今還在為這個雙手沾滿張志新烈士鮮血的人臉上貼金,人們不禁要問: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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