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殺人滅口”冤案炮製始末
在文革中,劉少奇遭到殘酷迫害。
由江青、康生、謝富治組成的專案組所炮製的材料中,有一個聳人聽聞的罪名,是劉少奇“殺人滅口”。他們杜撰的材料是:1925年五卅運動之後,階級鬥爭更加激化,時任上海總工會負責人的劉少奇害怕了,丟下工作不顧,私自從上海逃往長沙。12月16日,被長沙戒嚴司令部逮捕,湖南省省長、軍閥趙恆惕親批“就地斬決”。劉少奇為了保全性命,接受了趙恆惕提出的活命條件,投降了敵人。1950年,一個名叫楊劍雄的“知情人”被政府逮捕,劉少奇害怕事情敗露,遂於1953年擅令將其槍斃,殺人滅口!
這份經過移花接木、蓄意陷害的材料,連同另外兩份材料,1968年11月13日發至全國生產大隊一級,傳達到全體群眾。
楊劍雄與劉少奇小學同校
楊劍雄為湖南寧鄉縣七福橋鄉鐵鑼沖人。還是在上小學的時候,楊劍雄與劉少奇同時就讀於寧鄉縣玉潭高等小學堂,但兩人不同在一個班級。正是這一因由,五十年後使劉少奇蒙受千古奇冤。
楊劍雄後來又去長沙上中學,還進過上海大夏大學。楊劍雄的姨父趙恆惕,在軍閥混戰中突然發跡起來,當上了湖南省省長兼督軍。楊劍雄於是輟學而在長沙謀到 了一個肥缺——省政府會計。有了這樣過硬的後台,楊劍雄不僅吃喝玩樂都報銷,還將大把的公帑悄悄弄回寧鄉老家。雖然後來趙恆惕下台了,但楊劍雄的家底卻更 厚實了,在鄉下進一步擴充了田產,增添了佃戶,楊劍雄成了當地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解放軍1949年4月 強渡長江,蔣介石政權土崩瓦解。這時,中共所領導的一支游擊隊迅速壯大,寧鄉是游擊隊的中心活動地區。國民黨政府派中央軍778師來寧鄉圍剿游擊隊。楊劍 雄以為來了救兵,帶着鄉丁,脅迫老百姓為778師送柴送糧。同時還密告本地哪些人是共產黨,致使十多位共產黨員和群眾遭殺害。
國民黨節節敗退,楊劍雄孤注一擲,時而縣城,時而鄉下,但他內心十分恐懼。為防不測,身上總是帶着兩支槍,還把在漢口結交的兩個江湖上的武術師、河南光 山縣人郭起風和彭玉麟,請來當他的私人保鏢。白天,兩個保鏢與他形影不離,晚上總有一個保鏢為他值勤守夜,他以為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
東躲西藏,給劉少奇寫信投石問路
1949年8月5日,湖南解放,楊劍雄卻仿佛一下掉入冰窟。10月1日,開國大典在北京天安門舉行。在天安門城樓上,與毛澤東一起接受群眾歡呼的,是炭子沖的劉少奇!炭子沖與楊劍雄家鐵鑼沖相隔不過三五里,當年他們還是同窗學友!楊劍雄心中一陣狂喜:只要這位老學友打一個招呼,他便可安然無恙!
楊劍雄給劉少奇寫了一封投石問路的信,在信中,楊劍雄完全隱瞞了自己的個人情況,還把他那兩個保鏢推薦給劉少奇, 稱他們是“技術極精,思想頗能與時俱進”的國術專家。信發出去了,總得不到回音,而清匪反霸運動開展起來。此時的楊劍雄決定出逃。但是,當地群眾一致要求 政府將他捉拿歸案,公安部門也一直在明察暗訪。1952年10月28日,在貴州山區隱藏了三年之久的楊劍雄被逮捕。1953年1月24日,湖南省政府以府 積字0425/284號批覆,核准其死刑。
這時,楊劍雄千方百計地撈取救命稻草。他向法庭申述,1924年劉少奇在長沙被捕,是他向省長趙恆惕作保而營救出獄的。中共有八個方面的寬容政策。其中有一條:在某一時期參加營救過地下工作人員者,可以從輕處理。如果真是這樣,楊劍雄可以將功折罪。
寧鄉縣公安局長、本案副審判長霍建國,即向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的劉少奇寫了一封特急信件,請求加以證實。
劉少奇十分警惕:楊劍雄吹牛
寧鄉縣公安局長霍建國關於處決楊劍雄的信,三天后就送到了劉少奇的辦公桌上。劉少奇與楊劍雄是上小學時同學,此後再也沒有聯繫過。1949年11月中旬,他曾接到過楊劍雄一封來信,當時沒有作復。沒過多久,鄉間有親友來北京看他,劉少奇順便問起楊劍雄的情形,獲知了楊劍雄的種種劣跡後,他就十分警惕了。劉少奇與楊劍雄確實有過同學關係,但據寧鄉縣公安局的公函,楊劍雄罪大惡極,不堪再造,劉少奇親筆擬就電文:
湖南省寧鄉中共縣委轉公安局霍建國同志:
1月26日來函悉。楊劍雄和我在小學同過學,以後卅多年未發生過任何關係,他所稱1924年在長沙營救我出獄等語,並無其事。我1925年在長沙被捕,因很多人營救,在獄兩個月後得以出獄,但與楊劍雄毫無關係。楊犯罪惡仍應按你們判決處理。
劉少奇
1月29日
但是這個判決,在“文革”期間被誣陷劉少奇在“殺人滅口”。
“殺人滅口”案是這樣炮製的
戚本禹1967年4月1日拋出《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評反動影片(清宮秘史)》,矛頭直指劉少奇。大約只過幾天,有幾個從北京來的人物,在寧鄉縣城和花明樓鄉找人談話,做筆錄,完了還要按手模。大家開始不清楚他們的真實意圖,直到後來才知道,這幾個人是謝富治主持的專案組派來的,他們的目的是要弄一批材料,誣陷劉少奇曾在寧鄉“殺人滅口”。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擔任過寧鄉縣政協常委的周石禪,當時專案組要他寫材料,證明劉少奇“殺人滅口”,周石禪堅決抵制這種誣陷。專案調查人員就弄一些人來批鬥他,打斷他三根肋骨。
另一位鍾振琪,當年擔任楊劍雄案的法庭審判員,後來任公社黨委副書記。專案組要他寫假證明,他說:“楊劍雄被關、縣法院判處死刑,省政府審查核准,整個辦案過程,劉少奇都不知道,怎麼能說他殺人滅口呢?”專案組說:“這是需要!”從上午8時到半夜,三個人圍着他輪番威逼。他招架不住,違心地在證明材料上添上“殺人滅口”四個字。他一直為自己的懦怯而懺悔,他說:“這是我平生做的最大一件混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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