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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早春中國民主化進程的頓挫
送交者: 晚秋心情 2010年03月03日11:44:5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按:據報道,中國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今天在北京開幕,拉開了2010年“兩會”的帷幕。這裡全文轉貼汪朝光文,回顧1946年初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以史為鑑,以史為鏡。

1946年早春中國民主化進程的頓挫

作者:汪朝光     

內容提要: 1946年初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及其通過的諸項決議為中國打開了民主化進程的門戶,因而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注。但是,此次民主化進程最終卻以國共全面內戰的爆發而告終結,其過程正折射出近代中國民主化進程之艱難曲折。本文主旨在於以歷史文獻為基礎,構建此次民主化進程反覆之經緯,並討論導致其頓挫之各種因素,也有關於政協前後國共談判過程的敘述。

1946年初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及其通過的諸項決議為中國打開了民主化進程的門戶,因而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注。但是,此次民主化進程最終卻以國共全面內戰的爆發而告終結,其過程正折射出近代中國民主化進程之艱難曲折。

 一、民主化進程之開端

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緣起於抗戰後期,而在戰後國共重慶談判期間決定了其組織形式與討論內容。政協名為多黨協商,實際主角自為國共兩大黨,但它對於兩黨卻有着完全不同的意義。在中共方面,既以抗戰而實力大增,與國民黨已成分庭抗禮之勢,當然希望以政協為聯合各方力量之樞紐,壓迫國民黨放棄一黨專政,進而分享政權,具有進攻性。而在國民黨方面,由於戰時自身實力的消耗以及各方壓力,不能不以“憲政” 作為退步,希望通過國大制憲體現政權合法性,而將政協作為“諮詢”機構,先期應付外界壓力,表示出防守性(註:政協是以黨派為代表參加,國共之外的其他黨派,在要求國民黨開放政權方面,與中共有較多的共同語言,而且政協體現了多黨參政,因此為國民黨所不直;而國大代表早在1936年即已選出,且為國民黨一手包辦,國大制憲所要體現的又是國民黨統治的合法性,因此為中共所反對。戰後一段時間裡,國共兩黨之所以一堅持開國大,一堅持開政協,原因蓋在於此。)。此一攻一防之間,決定了國共兩黨對政協的不同態度及其成敗得失。

  重慶談判結束後,國共雙方關於政協召開日期的談判一波三折,會議遲遲未能舉行(註:召開政協本為中共所堅持,但重慶談判之後,國民黨企圖通過政協確定國大召開日期,使其統治合法化,並以接收名義向全國進軍,對中共構成重大威脅,中共因而對召開政協一度反應冷淡。)。直到1946年初,在馬歇爾來華調處、社會各界強烈反戰、國民黨軍事進攻未達預期目標、停戰令即將頒布之際,政協的召開才似水到渠成。然國民黨內對政協能否如其所願仍有激烈爭論,強硬派如陳誠等認為,須先軍隊國家化,然後始能政治民主化,否則,中央政權公開了,而共黨軍隊仍不交出,將為國家無窮之害(註:唐縱:《在蔣介石身邊八年》,群眾出版社,1991年,582頁。)。溫和派如孫科、王世傑等則主張“親蘇和共”,“本黨此次下大決心,作一妥協之嘗試”(註:《王世傑日記》,1945年11月23日、12月16日,台北中研院近史所影印本,1990年。國民黨強硬派主要由掌握組織系統的CC系、持僵硬政治立場的部分官僚以及軍隊中的高級軍官等組成,以陳果夫、陳立夫、張繼、鄒魯、陳誠、白崇禧等為代表;溫和派則主要是與蔣介石個人關係比較密切、政治態度較為務實的部分國民黨高級官員,以宋子文、孫科、張群、王世傑、張治中、邵力子等為代表。自抗戰後期起,兩派的政治態度,尤其是對中共態度漸顯差別。由於後者與蔣的個人關係,蔣在決策時更多地考慮到他們的意見,從而引起前者的不滿。中共的分析是,“黃埔、CC是要戰的,但對戰,尤其是軍人,並無足夠信心。政學、英美、元老三系是傾向和的,當然希望照他們能出的價錢和下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等編《周恩來一九四六年談判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8頁))。鑑於當時的國內外環境,國民黨領袖蔣介石接受了溫和派意見,企圖以政協作為獲取社會輿論和美國支持的手段,爭取政治上的主動,但對於會議本身,蔣並不重視。在其心目中,政協不過是個“協商”或“諮詢”機構,能夠以此達到國民黨的目的固好,達不到目的亦不妨礙其以軍事進攻壓服中共,同時以國大制憲完成國民黨操控的體制框架。以後的事實表明,這種近於短視的做法,使國民黨失去了與中共進行政治鬥爭時的相當主動性與多重選擇性。

  格於與國民黨長期武裝鬥爭的經驗,中共起初也並非十分重視政協,而更傾向於在實力基礎上通過國共兩黨直接談判解決問題。毛澤東認為,“政治會議實際上是一對於各中間派的教育機關,使他們取得經驗,問題是不會在那裡解決的”;周恩來亦將政協視為“我方進行政治攻勢的主要講壇,輔之於國共的幕後商談”(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文集》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59頁;《周恩來一九四六年談判文選》,13頁。)。然而政協召開前後出現的若干新情況,諸如停戰的實現,美蘇的態度(註:1945年底,美、英、蘇三國外長會議強調了在國民政府之下,統一與民主之中國,民主黨派之參與以及內部衝突之停止的必要性,並重申不干涉中國內部事務之政策。同時,美國派出馬歇爾來華調處,要求國民黨實行民主化;蘇聯亦建議中共停止內戰,並取得蔣同意進行民主化。美蘇的態度對於政協召開有一定影響。有關美國與國共之間的關係已有較多研究,參閱陶文釗《中美關係史》(重慶出版社,1993年)、資中筠《美國對華政策的緣起和發展》(重慶出版社,1987年)、牛軍《從赫爾利到馬歇爾》(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 年)等著作。蘇聯與國共之間的關係,目前研究不夠充分,已有研究以楊奎松的論著涉及較多。),及各黨派和國內輿論的反戰呼聲,使中共敏銳地觀察到形勢的變化,從而更為重視政協的作用,提出“我們必須堅持用黨派會議方式來解決問題”,“我們準備提出的綱領,就應更實際一些、簡單一些,而不只是為了宣傳” (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劉少奇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4頁;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任弼時年譜》,人民出版社,1993 年,506頁。)。中共從視政協為“講壇”到堅持以其“解決問題”,表現了政治上的敏銳與主動,使其在政協會上得到了一系列成果。

   1946年1月10日,各方關注的政治協商會議在重慶開幕。政協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如何在中國實現政治民主化與軍隊國家化。國民黨要求先軍隊國家化,後政治民主化,用蔣介石的話即“對共條件應着重在軍隊統一與統轄於中央,而對政治方面儘量開放為主”(註:秦孝儀主編《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 5(下),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印,1978年,910頁。)。中共則堅持先政治民主化,後軍隊國家化,即國民黨只有先改組政府,容許各黨派參政,中共才能考慮改編其軍隊成為國家軍隊的問題(註:許多不了解中國政治的西方人想當然地認為,這兩者可以同時進行。殊不知這兩者孰先孰後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文字遊戲,而是事關國共兩黨政治命運的關鍵問題。)。由於國民黨長期一黨“訓政”招致的社會反彈,各界普遍對於政治民主化的呼聲很高,政協對於各項問題的討論,也以政治民主化問題為最多、最激烈。國民黨主張,保留1936年選出的國大代表,在“五五憲草”的基礎上起草憲法,改組後的國民政府仍由國民黨保留用人決策權和主席緊急處置權,目的是維持一黨“訓政”的實質內容。中共聯合民盟則堅持,國大代表應由重新舉行的普選產生,憲法應在民主基礎上重新起草,改組後的政府應成為各黨派共同參加的最高權力機構,目的在於否定國民黨的一黨“訓政”,與其分享政權。

  在參加政協的五方面代表中,中共與國民黨立場對立自不待言,民盟和部分無黨派人士信奉的西方自由主義與民主政治理念,與國民黨“黨治”理念距離甚遠,所以在要求政治參與的問題上,他們與中共意見一致。即使是與國民黨較為接近的青年黨和另一部分無黨派人士,多年在野,時受擠壓,也希望通過開放政權而分一杯羹,他們對國民黨的公開批評雖較為克制,但在要求政治參與的問題上與國民黨實有分歧。總體而言,國民黨在會上處於被動地位。中共認為,國民黨“現利於速決不利於拖,愈拖我愈強他愈困難愈被動”(註:中央統戰部、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解放戰爭時期統一戰線文件選編》,檔案出版社,1988年,43頁。),因此,中共充分運用其統一戰線方針,與民盟聯手合作,在會議期間向國民黨施壓,迫使其不得不做出若干讓步(註:有關政協會議期間各方爭論的情況,參閱重慶市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中共重慶市委黨校編《政治協商會議紀實》,重慶出版社,1989年;《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7編。)。

  幾經周折,參加政協的各方達成妥協,成立了五項決議(註:五項決議的具體內容,見《中央日報》(重慶)1946年2月1日。)。在建國原則方面,各方同意遵奉三民主義為建國之最高指導原則,並以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及黨派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在各方爭論最多的問題上,國民黨在憲草原則和改組政府方面做出了讓步,同意實行國會制、責任內閣制和省自治的政治制度,使中國成為採用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政體的共和國(註:國民黨設計的五權憲法,本質是實行大權獨攬的總統制,五院在總統之下,另由一個大而無當的國大行使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四權,以體現所謂“主權在民”原則,並便於總統個人專斷。政協憲草原則則規定,由選民直接投票行使四權,使國大由有形化為無形;以監察院作為上院,立法院作為下院,行政院負實際政治責任,對立法院負責,從而有五院之名而無五院之實。時人認為,這樣既可得民主之實,又可在名義上符合孫中山的五權設計,以免國民黨的反對。而蔣介石從來看重的都是實權而非紙面文章,因此對憲草案基本未予過問。據雷震告梁漱溟,孫科“把憲草小組會議記錄送蔣過目,而蔣卻未看。我們屢次請他看,他卻始終未看。到了政協閉幕前夕,蔣才看會議記錄,已經晚了,來不及挽回了。”(梁漱溟:《我參加國共和談的經過》,《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增刊6輯,中華書局,1980年,65頁)蔣本人過後亦談道:“此次政治協商會議中,憲草所決定之原則與總理遺教出入處頗多。餘事前未能評閱條文,在協議決定以前,不及向本黨代表貢獻意見,以相商榷”(《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 6(上),41頁)。);國民政府委員會成為有議決大政方針及任免閣僚權力的最高國務機關,委員名額國民黨占一半,其他黨派共占一半。中共與民盟在國大代表方面做出了讓步,同意1936年選出的國大代表名額照舊,增加黨派及社會賢達代表和東北、台灣區域代表,另行分配與選舉(註:黨派及社會賢達700名代表的分配方案是,國民黨220名,中共190名,民主同盟120名,青年黨100名,社會賢達70名。另根據國共雙方的默契,華北戰前未及選出的250名代表和東北、台灣150名代表當中,200名由中共解放區選出,無黨派代表有5名由中共或民盟提名,這樣中共和民盟代表合計為515名,超過國大代表總數 2050名的1/4,擁有對議案的否決權(《中國政治協商會議史略》,67頁)。)。

  1月27日,周恩來飛返延安報告政協商談情況。中共認為政協談判成績很大,方針正確,授權代表團在各項決議上簽字(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1898─1949,修訂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656─657頁。)。國民黨對政協本不重視,既未就此進行過深入討論,又無黨的統一方針,其政協代表中主張對共緩和的溫和派較為活躍,他們通過與蔣介石的個人溝通決定了國民黨的讓步。考慮到“此次政治協商會議之結論,將造成空前之政治新形勢,兼之協商會中所商定之五五憲法草案修正意見,尤足引起黨內外之反對”,故王世傑建議“應將協議結果提請常會核定後,始能由本黨代表於政治協商會議末次會中正式表示接受”(註:《王世傑日記》,1946年1月31日。)。31日下午,國民黨中常會討論通過各項議案,授權代表簽字,但反對派如谷正綱等對憲草協議極為不滿,預示了其後國民黨履行政協決議之艱難。

  1月31日,政治協商會議在通過五項決議後閉幕。國共兩黨對政協決議都表示尊重與支持,然而,有心人仍然可以從蔣介石和周恩來的閉幕講話聽出不同的聲音。蔣介石強調政黨不應再使用武裝暴動,所有軍隊聽命於政府,是決議“能否全面貫徹的試金石”,這顯然是對着中共而發。周恩來則兩次提及憲草修改原則,並強調改組政府是將政治民主化和軍隊國家化聯繫起來的關鍵,隱含着國民黨應負的責任。值得注意的是,蔣在講話中絲毫未提到憲草問題,而且在議程討論完畢時曾經聲明,憲草決議不過提供國大“採納”而非“接受”,並不因此影響國大之權限,這又埋下了動搖憲草決議的種因(註:《中央日報》(重慶)、《新華日報》1946年2月1日。)。以後的事實證明,國民黨對政協決議的反覆,就是自憲草決議始,因此蔣有這樣的表態恐非偶然。

  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諸項決議,為中國初步打開了民主化進程的門戶,為國人展現了建立一個基於民主制度的統一國家,各黨派合作建國,並在此基礎上和平建設發展的美好圖景。在討論政協決議的過程中,參加各方互有讓步,國民黨承諾放棄原本獨家壟斷的權力,中共承認三民主義、國民黨和蔣介石的領導地位,並因此可以合法登上全國政治舞台,與國民黨一爭高下。就國家民族利益而言,政協可謂雙贏結局。近代中國一直苦於戰亂與分裂,如果能在政協決議基礎上,創立一個和平發展的環境,當然於國家民族功莫大焉,而且無論國共,應該都有在和平環境下正當發展之機會。政協決議使國人感到了艱難不已的中國民主化進程的融融暖意,馬敘倫曾經用生動的語言寫下了人們的期待:“風雨如晦,雞鳴不已,現在是被雞唱出了曙光,怎樣不叫人們對這個曙光發生欣慰,和希望他不要被陰霾來籠罩了” (註: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宣傳部編《馬敘倫政論文選》,文史資料出版社,1985年,86頁。)。但是正如黃炎培所說,建設中國好比造房子,政協決議只是一個精美的圖樣,真正要把房屋造好,還須依靠今後努力(註:《新華日報》1946年2月2日。)。近代中國自轉型以來,不乏仁人志士種種美好的設計,結果不是未能實現,就是在實踐中走了樣。政協決議設計的民主中國,需要所有黨派與社會力量的通力合作,而關鍵又在於國民黨的態度。作為當時中國第一大黨的執政黨,國民黨對政協決議的履行負有至關重要的責任。

  二、國民黨對政協的反彈

  政協決議以及政協前後的民主化進程,在國民黨內引起了強烈反彈(註:周恩來曾經做過這樣的分析,“停戰協定使政府軍事領袖不滿,政協決議使頑固分子不滿,整軍協定使高級軍官不滿,東北問題又使若干國民黨分子不滿”,這些不滿匯合起來,形成了民主化的反對派(《世界知識》13卷10期,1─2頁)。)。長期占據一黨獨尊地位的國民黨,既無與其他黨派分享政權的心理準備,其軍政官員更不願意放棄種種特殊利益(註:張厲生私下裡說過實話:“要改組行政院,那吾們也要恐慌,問題到吾們身上來了。”(《黃炎培日記》,1946年10月27日,引自《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增刊5輯,中華書局,1979年))。為了達到改變民主化進程之目的,國民黨內反對派做出了一系列動作。繼1月中旬滄白堂事件、2月10日較場口事件之後,2月下旬又發生了全國範圍的反蘇反共遊行示威(註:滄白堂和較場口事件均有國民黨背景。陳立夫曾授意重慶市黨部主委方治召開黨部臨時緊急會議,討論“如何遏止反動言行以戢邪亂”,並做了具體安排(《政治協商會議紀實》上卷,584—587頁)。有關反蘇遊行的問題,牽涉方面甚多,筆者擬另文探討。)。國民黨操縱的部分輿論還聲稱政協只能代表黨派意見,不能代表國民意見;國民黨只能“還政於民”,不能“還政於黨”;政協決議沒有法理效力;甚至指政協為“反動”,等等(註:參見李旭編《政治協商會議之檢討》,時代出版社,1946年;孔繁霖編《五五憲草之評議》,時代出版社,1946年;三民主義憲法促成會編《憲草修改原則批判集》,1946 年。)。這些動作表示了國民黨內對於政協強烈的反對意見,也大大惡化了政協之後國內的和解氣氛。

  在論及政協與中國未來政治發展的走向時,國民黨各派有很大的意見分歧。操控黨務的CC系對政協的反對最為激烈,因為民主化對他們控制的國民黨黨權的影響最大。他們認為中共的目的是奪取政權,因此“決不能妄存幻想,希冀中共和平合作。”(註:《政治協商會議與國共談判》,286頁。)CC系領袖陳果夫向蔣介石進言,“政治協商會議必無好結果。且無論如何,共黨已得到好處,本黨已受害……中國如行多黨政治,照現在黨、政、軍均未健全之際,頗有陷覆轍之可能。請臨崖勒馬,另行途徑。”(註:徐泳平:《陳果夫傳》,台北正中書局,1978年,935頁。部分握有實權的國民黨軍政官員亦反對政協,如閻錫山認為,“協商愈久,禍患愈大,調處結果是助共選舉,毛得政權,華南三之一,華北十之九有選舉把握”(《徐永昌日記》,1946年4月15日,台北中研院近史所影印本,1991年)。)中統局還以重慶傳言的名義向蔣介石報送情報,告以“多數國軍幹部咸表憤慨”,中共“意在逐漸減消委座權力,以法共對戴高樂之手段對委座,是可忍孰不可忍”(註: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檔案,13—239.)。他們以舉足輕重的軍隊態度警告蔣,又以個人權力的消減刺激蔣,顯然企圖以此影響蔣介石的態度。在支持政協的一派人士中,孫科指責反對派的意見“犯了嚴重之錯誤”;王世傑認為,如果政協能使國大順利召開,並使共軍改編為國軍,則國民黨之讓步方有意義,而欲達此目的,應從國共雙方停止互相攻擊入手;邵力子提醒,“政界若干人士刻正企圖破壞政治協商會議決議,我人必須保持鎮靜與忍耐的態度,勿入若輩圈套。”(註:《在蔣介石身邊八年》,593頁;《王世傑日記》,1946年2月3日;《時事新報》(重慶)1946年2月24日。)在國民黨總裁決定一切的體制下,黨內意見不同的雙方都在尋求蔣介石的支持,蔣的態度實際決定了國民黨未來政策的走向。

  蔣介石表面上雖對政協表示支持,但過後卻稱“政治協商會議集會的三個星期,可以說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時期”(註:秦孝儀主編《先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21卷,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印,1984 年,487頁。)。他在2月召開的軍事復員會議上,專門對高級將領解釋了召開政協的原因:1.軍隊疲勞與空虛;2.官兵精神鬆懈,志氣消沉,士氣不振,紀律廢弛,漠視命令;3.民眾痛苦,經濟凋零,社會困苦,大家希望安定,厭倦戰爭;4.國際上美國希望中國統一,希望現政府成為強有力政府,但不希望一黨專政,如果先動武,國際輿論必有不利反響。故本會議可說是一種政策,希望大家忍耐,在本人崗位上埋頭苦幹,克服困難(註:《張發奎日記》,1946年2 月,Chang Fa-kuei Collection,RareBooks and Manuscript Library,Columbia University,U.S.A.)。由此可見,蔣對政協的態度根本上是為了應付國內外環境的壓力。然而政協的結果將使中國走向多黨民主道路,勢必動搖國民黨和蔣個人的獨尊地位,多少出乎蔣的預料,也使蔣感到了危險。更為現實的是,政協憲草原則決定采責任內閣制,“而這樣一個憲法是最不利於蔣介石的。因為蔣介石只能擺在最高地位,只能作總統而不能作行政院長,沒有實權了。就是降格作行政院長吧,也隨時有倒閣的危險”(註:梁漱溟:《我參加國共和談的經過》,《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增刊6輯,64頁。)。一直醉心於個人專斷權力的蔣介石絕不甘心自己被置於這樣的處境,因此,本不重視政協決議尤其是憲草決議的蔣介石,在現實危險面前成為政協決議的堅決反對者。

  2月10日,蔣介石約請部分國民黨高級幹部談話,專就政協憲草案表示了意見。他以當時對憲草案“雖有不同意之處,黨亦只好為所派遣之代表負責”為理由,將該案通過推為代表個人行為,作否認之藉口。他認為憲草決議“窒礙甚多”,“不合黨綱,不適國情”,“不足以服黨內同志之心”,對憲草原則表示了全面的反對意見。蔣特意作一番此地無銀三百兩式的表白,即他過去沒有就此發表意見,是 “恐有人以為余有希望作總統之意,而所言者乃為自身打算”,而最後他“深望今日在座之各位老同志,於此次憲草審查委員會開會時,盡保障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之責任。”(註:《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6(上),41—43頁。)蔣的這番談話,是對政協決議的實際否定,並鼓勵了黨內反對派的活動。

  3月1日,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在重慶開幕(註:六屆二中全會是決定國民黨戰後政策方針最重要的會議之一,對其前因後果之研究以鄧野《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研究》(《歷史研究》2000年1期)較為充分。)。蔣介石在開幕詞中表示將實行“和平建國”的方針,但他也為國民黨的反覆預留伏筆。他強調:其一,國民黨是“在不違背革命主義,不動搖國家法統之下,不惜變通總理關於建國程序的遺教”而得到有關憲政的協議。此處為國民黨設立了底線,即“主義”和“法統”,至於對此如何解釋,則全取決於國民黨自己,而有關“變通”總理“遺教”的說法,恰恰呼應了黨內反對派的意見;其二,國民黨“還負有捍衛主義、保障民國的特殊義務”,“在憲政實施以前,我們在法理上與事實上,還不能諉卸我們對於國家所負的責任。”(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編《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記錄》,1946年,6—7頁。)這仍然是將國民黨凌駕於其他各黨之上,足以引起他黨之疑慮與反對。

  六屆二中全會對戰後國民黨施政方針進行了全面檢討,尤其是圍繞政協以及由此產生的對共關係、憲草修改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爭論。強硬派人物,如張繼、鄒魯、谷正綱、潘公展、方治、劉健群等極為活躍,他們在發言中要求中共“放棄割據之政權”,“放棄武力爭權之野心”,指責國民黨政協代表讓步過多。政協憲草決議尤為強硬派反對之焦點,他們堅持五權憲法“不容率予變更”,主張實行總統制,國大“不應約束其權力”(註:《中央日報》(重慶)1946年3月8日。)。主張對蘇對共緩和的宋子文、王世傑等成為眾矢之的,孫科、張群、張治中等人亦噤口不言,以免成為攻擊對象,只有邵力子就憲草決議“說明當時不得不有此諒解之苦衷與彼個人之見解”(註:《在蔣介石身邊八年》,597頁。)。從旁觀察的美國人亦認為,二中全會“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對政協決議的攻擊以及對國民黨政協代表們個人的攻擊……總言之,是對整個政協決議的不滿,但不滿的焦點卻集中在關於修改憲法的協議”(註:中共江蘇省委黨史工作委員會、中共南京市委黨史資料徵集編研委員會、中共代表團梅園新村紀念館編《中共中央南京局》,中共黨史出版社,1990年,480頁。)。

  二中全會如此激烈的爭論,亦出乎蔣介石的意料。他對會議幾近失控不滿,感覺黨內如此互相攻擊,對國民黨自身形象和地位未必有利,因而不能不表明自己的態度。3月4日與11日,蔣介石兩次在演講中表示,“這次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集,完全由我負責,你們不能責備負責政協的八位代表”:“至於政治協商會議對‘五五’憲草修正的原則,違反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與黨綱的地方,我們自然不能接受”;強調“我決不會不忠於黨,不忠於主義,而且絕不肯違反了總理遺教的”(註:《先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21卷,262、266—267、272頁。)。蔣的上述表示具有兩重意義。一方面,他對黨內強烈的反政協情緒予以警告,以保證全會至少在表面上不通過反對政協的決議;另一方面,他又為黨內反對政協決議的主張預留地步,尤其是在憲草問題上。前者是做給美國人和輿論看的,後者是在實際上必須堅持的。

  在蔣介石一打一拉的操控下,六屆二中全會總算得以正常進行。16日,全會通過《對於政治協商會議之決議案》。該案對於政協決議並未明確贊成抑或反對,但將政治民主化的責任完全諉之於中共,要求中共“使政治民主化之原則不致因任何障礙而不能普遍實現”,而對自身責任隻字不提。更重要的是,決議提出“所有對於五五憲草之任何修改意見,皆應依照建國大綱與五權憲法之基本原則而擬訂,提由國民大會討論決定”(註:《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記錄》,118頁。此次全會同時將憲草原則具體化為:國民大會應為有形組織;立法院對行政院不應有同意權及不信任權;監察院不應有同意權;省無須制定省憲(《中央日報》(重慶)1946年3月17日)。從而在實際上否定了政協憲草國會制、責任內閣制與省自治的原則。)。綜觀該案全文,在對政協決議非常曖昧的文字中,獨獨對於憲草原則有如此明確的表述,顯示國民黨勢將以此為藉口,為政協決議的實行製造障礙。而這樣的決議還是在蔣介石公開表態之後才得以勉強通過,可見國民黨內對政協決議反對聲浪之強烈。

  3月17日,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閉幕。緊接着,國民黨控制的民意機構國民參政會於3月 20日至4月2日召開四屆二次會議。4月1日,蔣介石在會上發表演講稱:憲法的最後決定權屬於國民大會;在憲法未頒布前,訓政時期約法根本有效;政協本質上不是制憲會議,其關於政府組織的協議,本質上不能代替約法。參政會因此通過關於政協的決議,聲稱:國家法統,不容中斷,政府擴大組織,尤應以國家利益為重;憲法制訂原則應根據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理論(註:《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7編2冊,496—498、267頁。)。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決議因此而附上了“民意”招牌。

  六屆二中全會為國民黨戰後政策決定了基本框架,然而此次會議未能在政治民主化方面帶來任何新東西,相反,會議對政協決議實際的否定,使剛剛開始的民主化進程面臨停頓以至夭折的現實可能,同時也為寄希望於民主化的社會各界心中抹上了重重陰影。民盟主席張瀾認為,二中全會“目的無非在維持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實質與形式,把各黨派參加政府變成請客。所以國民黨二中全會違反政協的決議”;國社黨主席張君勱認為:“國民黨內有少數人希圖採用總統制是不對的”;無黨派人士邵從恩認為:政協決議是全國都贊成的,中國目前的問題,除此也沒有可以解決的途徑。即使與國民黨較為接近的青年黨領袖陳啟天也認為:應將以政協憲草原則起草的憲法交國大討論,如果有幾個草案同時交國大參考,徒引起糾紛(註:《評二中全會》,學習知識社,1946 年,15—18頁。)。

  對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做出強烈反應的首推中共。由於國民黨的態度對政協決議能否順利實行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中共一直密切關注着國民黨中央全會的動向。可是會議的結果卻使中共非常失望,國民黨實際拋棄了政協決議的精神和內容,使本就因長期對立而缺少互信的國共兩黨之間,再次出現了信任危機。中共感覺國民黨的不可信,必然要相應調整自己的政策,而中共的政策調整又會反饋給國民黨,導致國民黨政策的更向右轉,國內和平的前景由此而趨黯淡,而這一切不能不說自國民黨二中全會始(註: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吳鐵城曾說,千不該,萬不該,國民黨最不該。一不該,較場口;二不該,二中全會;三不該,東北糾紛,致把政協議案擱起(《黃炎培日記》,1946年6月18日,引自《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增刊5輯)。)。

  三、短暫的“和平民主新階段”

  根據政協憲草原則,黨派將通過競選決定自身命運,對於組織力和動員力明顯強於國民黨的中共而言,並非不利;地方自治則給中共根據地留下了很大的發展空間;而即將進行的政府改組,將使國民黨失去一黨獨尊地位。因此中共對於政協決議是滿意的,並給予了積極評價。2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劉少奇主持起草、毛澤東修改審定的《關於目前形勢與任務的指示》,認為:“由於這些決議的成立及其實施,國民黨一黨獨裁制度即開始破壞,在全國範圍內開始了國家民主化。這就將鞏固國內和平,使我們黨及我黨所創立的軍隊和解放區走上合法化。這是中國民主革命一次偉大的勝利。從此中國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設的新階段。”指示提出: “中國革命的主要鬥爭形式,目前已由武裝鬥爭轉變到非武裝的群眾的與議會的鬥爭,國內問題由政治方式來解決。黨的全部工作,必須適應這一新形式。”(註: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6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2年,62—67頁。)同一天,劉少奇在延安中共幹部會議上作報告,對上述指示做了進一步的解釋。他認為:這次是蘇美英三國、國共民盟三黨、工農小資產階級中等資產階級三個階級合作,使中國走上民主化道路,條件和環境比過去都好,因此中國的民主化是有希望的;我們黨的全部工作要實行改組,實行轉變,黨要適應目前這個新的形勢,從武裝鬥爭為主轉變到非武裝的政治鬥爭;以後主要依靠群眾鬥爭、議會鬥爭、合法鬥爭,這方面我們比國民黨要好一些、熟練些;黨內外許多人不相信內戰可以停止,和平可以到來,因此不願與國民黨合作,不重視合法鬥爭,這種傾向是危險的,對今天新的形勢新的任務是不適合的(註:劉少奇:《時局問題的報告》,1946年2月1日。劉少奇的這個報告,因為是內部所做,又是口頭報告,因此有些提法較之中共文件,可能更隨意一些,因此以後曾在中共黨內引起過一些爭論。高崗曾責問這“是主席的意思嗎?”彭德懷認為是“走了一點火”;劉少奇也認為“有些話講得不妥當”(《中共黨史資料》57輯,150頁;《百年潮》1999年11期,43頁)。“文化大革命”時期,批判劉少奇違背毛澤東指示,推行了一條“民族投降主義和階級投降主義路線”,但是此種批判,多為適應政治需要而為,捕風捉影,不可置信。正如有的論者言,“這類內部報告,表達不周,內容疏漏,是常有的事”(參見王年一《論“和平民主新階段”》,《歷史研究》1980年2期)。)。中共指示和劉少奇報告對政協決議評價甚高,並準備力促實行,但是因為中共上下多年來已習慣於武裝鬥爭,因此能否將中共的組織力與動員力迅速轉入和平競爭軌道,是中共此時考慮的主要問題,“和平民主新階段”的提出即基於此(註:李炳南認為,中共“自始就傾向於利用該會議以作為政治鬥爭工具,而對政協決議無實行的誠意”。證諸中共提出“和平民主新階段”並曾力促實行的事實,其論顯見偏頗。然其認為“部分國民黨人未能完全貫徹政協五大決議”,“在策略的考量上則顯得非常拙劣”,尚不失為平實之論(《政治協商會議與國共談判》,464頁)。)。

  為了促成“和平民主新階段”的實現,中共做出了一系列部署。2月1日,周恩來會見蔣介石,轉達了毛澤東軍黨分立、長期合作的意見,並告以毛將參加政府(註:《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58頁。周恩來曾在中共政治局會議上談到與國民黨合作的具體設想:我們與國民黨,準備搞幾個君子協定,長期合作,不搞兩黨交替(執政)。長期合作的辦法是:1.保持政府以外的兩黨協商(政協可普遍化,遇有爭論即協商);2.聯合選舉;3.公開說明1/4否決權,備而不用;4.有效地參加政府,不僅今天,憲法實施後亦如此(《中共黨史研究》1992年4 期,51頁)。)。次日,延安電告陳毅鞏固華中現有地區,因中央機關將來可能遷淮陰辦公(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年,56頁。張治中於3月初隨軍事三人小組巡視到延安時,毛澤東曾對他說:我們將來當然要到南京去,不過聽說南京熱得很,我怕熱,希望常住淮安,開會就到南京(《張治中回憶錄》,文史資料出版社,1985年,750頁)。可見中共當時確有將中心移至蘇北並參加政府之意。)。6日,中共政治局會議決定了參加國民政府和行政院成員名單,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高級領導人幾全在其中(註:《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59 頁。中共提出八人參加國民政府,四人參加行政院,除周恩來力爭行政院副院長外,還要求交通、經濟兩部長。周恩來解釋中共之所以要求這兩部,一是國防、財政、外交等重要的部國民黨不會同意,二是這兩個部多是和美國合作,可以使國民黨放心(《周恩來一九四六年談判文選》,362頁)。)。7日,中共中央發出指示,提出“我們的方針是爭取蔣介石國民黨繼續向民主方面轉變,以實現國家民主化,孤立國民黨內部的反動派。我們現在應謹慎的與蔣介石、孫科、王世傑、邵力子及政學系等人合作,進行民主化工作,而反對西西復興兩系中的堅決反民主分子”。為此,“中央決定暫時與國民黨成立宣傳休戰,停止對於國民黨的宣傳攻勢。”(註:《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6冊,72—73頁。)中共在國統區的輿論喉舌《新華日報》因此連續發表社論,對國民黨實行政協決議寄予希望。2月上旬的大約10天時間裡,中共有關“和平民主新階段”的指示和部署迭出,表現出對國共關係和中國發展前途前所未有的樂觀。此時中共對於形勢的估計,一方面是認為蔣介石處於國民黨左右兩派之間,將蔣定位於中派,認為經過鬥爭,有可能爭取其在一定程度上實行民主;另一方面是對美國的作用估計過高,認為美國可能壓蔣接受民主改革。然而從以後的事實看,國民黨內對政協分為兩派意見是確實的,但蔣並沒有居其中,而是基本站在反對派一邊,美國的態度亦不會離開支持國民黨的基本立場(註:在馬歇爾來華前,美國總統杜魯門明確指示,即使蔣介石在建立多黨政府等民主改革問題上不讓步,美國仍應繼續支持蔣(FRUS,1945,Vol.7,pp.767—768)。)。因此,中共當時對於形勢的判斷確實不無過於樂觀之處。

  由於中共與國民黨長期的對立,雙方缺少基本的互信。因此,即使中共在政協前後一段時間裡對前途較為樂觀,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警惕,尤其是對於軍隊整編問題相當慎重,因為軍隊是中共在國民黨壓迫下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基礎,政協會後中共黨內反應較為強烈的也是軍隊問題(註:據時人回憶,“此刻,人們的思想十分活躍,確切地說,是有點混亂,各種議論紛紛不一。人們議論最多的是軍隊國家化的問題;縮編我軍為二十個師的問題……對此簡直有點想不通,跟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時的情形頗為近似”(鄭維山:《從華北到西北》,解放軍出版社,1985年,15頁)。)。2月2日,中共書記處會議經過討論後認為:“政協成功很大,整個和平民主趨勢是確定的。但民主化的具體過程與結果還沒有看到”;民主化過程必然很慢,“還須寸土必爭,針鋒相對”;對整軍問題要慎重,目前國家民主化的前途還不明朗,如果我們把軍隊交給國民黨,失去對軍隊的控制權,“我們的發言權即降低,即成為民主同盟”,“民主化就反而沒有希望”(註:《任弼時年譜》,508 頁。)。整軍談判開始後,馬歇爾提出國共軍隊混編方案,引起中共的疑慮(註:2月11日,董必武和王若飛就整軍談判向中共中央提出書面意見:失掉軍隊就失去一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忘記控制在手;力爭和平,避免內戰,但又要有不怕內戰的準備;力爭全國和平民主統一是在不喪失解放區政權及軍隊根本上的統一;馬歇爾的整軍計劃是在用一種新的方法來消滅我們軍隊;國共軍隊合編及分駐計劃有使我們軍隊被化掉的危險。毛澤東批示:“此意見書所取立場及態度是正確的,因而是可以預見與預防將來之危險的”(《董必武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年,245頁)。)。2月12日,中共中央在討論整軍方案時,決定與國民黨合作,但毛澤東特別強調了中共的獨立性,認為:美國和蔣介石要以全國軍隊統一來消滅我們,我們要統一而不被消滅;軍黨分立還不是最危險的,合編分駐才是最危險的;全國軍隊統一,原則上我們只好贊成,實行步驟要看具體情況。劉少奇認為,以軍隊國家化換取國家民主化的思想有危險性,國民黨是不會使它的軍隊國家化和民主化的,在這一點上不可有幻想(註:《毛澤東年譜》下卷,56—57頁;《劉少奇年譜》下卷,20頁。根據政協決議軍黨分立、軍民分治、以政治軍的原則,經過談判,2月25日國共達成了《關於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規定在18個月內政府軍縮編為50個師,中共軍縮編為10 個師,合編為20個軍,並規定了各軍的配置地點(《新華日報》1946年2月26日)。自抗戰中後期起,軍隊問題就一直是國共之間爭執不下、最難妥協的關鍵問題之一。整軍協議的達成是繼政協決議之後,中國民主化進程的又一大步。)。2月下旬各大城市發生反蘇反共遊行,中共認為這是國民黨內反動派“企圖撕毀停戰令、政協決議與挑撥中蘇、美蘇邦交的法西斯陰謀充分暴露”,要求“立即發動一個宣傳的反攻”,雖然中共指示此一反攻“不要一般的反對國民黨、國民政府與政府軍,不要反蔣”(註:《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6冊,83—84頁。),但也表明中共在政協閉幕之初對形勢的樂觀估計有了變化。國民黨的舉措使國共雙方的懷疑和猜忌進一步加深,政協會後的和解氣氛進一步被破壞。

  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使中共改變了原先對於形勢的估計。3月15日,中共政治局舉行會議,毛澤東認為:反蘇反共反民主的反動勢力是當前和今後的主要敵人;各國資產階級分裂為反蘇反共與和蘇和共兩大派,和蘇和共派又包括資產階級的中派和左派,蔣介石就是中派,這就產生了妥協的可能;黨的路線是聯合廣大人民和資產階級的中、左派,打倒資產階級中的反革命勢力。他強調“不管風浪多麼大,這幾條我們要把握住”,並告誡說,對反動勢力“稍為平靜一點就忘了。二月一日到九日就忘了,較場口事件一來就又記得了”;如果我們“覺得天下太平、四方無事,那就危險得很”(註:《毛澤東文集》4卷,96—98頁。)。很明顯,毛澤東的這番話可以被理解為批評中共黨內在2月上旬一段時間裡的和平麻痹思想。蔣介石此時雖然還被列為“中派”,但中共更強調對反動派的警惕與鬥爭,矛頭所向不言而喻。

  國民黨二中全會結束之後,其反對政協的立場已經明朗化,中共對國民黨和蔣介石的態度也隨之發生重大變化。17日,毛澤東致電重慶中共代表團,提出“如果蔣介石堅決要修改憲法原則,我們便須考慮是否參加政府及是否參加國大問題”;同時指示,“聞二中全會決議很壞,我們應展開批評攻勢,針鋒相對,寸土必爭。”(註:《甲乙致丙丁電》,1946年3 月17日,中央檔案館藏檔抄件。)18日,中共向各地負責人發出指示,通報國民黨二中全會情況,認為“最近時期一切事實證明,蔣介石反蘇、反共、反民主的反動方針,一時不會改變的,只有經過嚴重的鬥爭,使其知難而退,才有作某些較有利於民主的妥協之可能”。指示強調蔣介石的“反動”,意味着回復過去對他的右派定位。指示同時強調,“我們不怕分裂,不怕內戰,我們在精神上必須有這種準備,才能使我們在一切問題上立於主動地位。”(註:《中共中央文件選集》 16冊,97—98頁。)既然準備“分裂”與“內戰”,則以和平與民主為重心的“和平民主新階段”從此不再被提起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中共對國民黨態度的變化很快便公之於眾。3月18日,中共中央發言人發表談話,要求“憲法原則協議,必須百分之百實現,反對有任何修改”(註:《解放日報》1946年3月19日。)。同一天,周恩來在重慶舉行記者招待會,表示二中全會的結果“令人失望”,並特別強調,“親自主持政協的蔣主席,竟使頑固派的要求得在國民黨二中全會中通過,實使我們奇怪。”(註:《新華日報》1946年3月19日。)隨後,中共報刊發表一系列公開批評國民黨二中全會的文章,直至4月7日,《解放日報》發表《駁蔣介石》,公開批駁蔣在國民參政會的演說,並將蔣與法西斯反動派相提並論,國共關係經一度緩和又回復到過往舊態(註:《解放日報》社論一出,國民黨認為是“污衊元首”,其輿論工具亦群起而攻擊中共,雙方的宣傳戰再度激化。)。當時中國政治的特點決定了,沒有國共兩黨的合作,中國的和平是不可能的。政協會後國內的和解氣氛和社會各界對於中國民主化進程的期待,就在國民黨二中全會導致的國共關係的惡化中漸趨消失,國共分裂與內戰的前景再一次現實地擺在國人面前。

  四、民主化進程的頓挫

  政協會議之後,因為國民黨的一系列舉動,首先影響到國共關係,又因為國共關係而影響到政治全局,從而使國內政治環境非但沒有繼續保持並發展原先的和解氣氛,反而趨於惡化以至倒退,根據政協決議進行的有關憲草制訂、政府改組和國大召開日期的商談很難取得各方一致接受的成果,自政協開始的民主化進程未及推進即告停頓。

  國民黨修正政協決議的突破口是憲草協議。政協結束後成立了憲草審議委員會,由參加政協的五方面各出五名代表,並聘會外專家十人組成,以孫科為召集人,負責制訂憲法草案,提交國大討論。中央和地方政治體制問題成為爭論的焦點。國民黨主張修正政協憲草原則,反對責任內閣制和省自治,尤其堅持恢復有形國大;中共與民盟堅持政協憲草原則;青年黨和部分無黨派人士則左右搖擺(註:青年黨主張有限制恢復有形國大,維持責任內閣制,取消省自治。無黨派委員中,王雲五等與國民黨保持一致。會外專家由國民黨選聘,因此多支持國民黨(《五五憲草之評議》,291—307頁)。)。值得注意的是,曾支持政協憲草原則的孫科,此時卻以國民黨內部對憲草協議反對甚烈為由主張修改,顯見他已受到黨內反對派的強大壓力而無法堅持原有主張。

  在憲草討論過程中,周恩來認為國民黨內反對政協憲草原則呼聲甚高,如果堅持原議,很有可能使政協決議的實施擱淺,因此為了爭取國民黨多數對於政協決議的支持,在3月15日的政協綜合小組和憲草審議委員會聯席會議上,中共代表團做出讓步,同意無形國大改為有形國大,刪去憲草原則中如立法院對行政院全體不信任時,行政院或辭職或提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一條,省得制定省憲改為省自治法。周恩來希望以此種讓步,表現中共對和平民主的誠意,換取國民黨約束其成員不再反對政協決議,並儘速實行政府改組,使大局得以穩定(註:《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67頁。這實際上反映了周恩來的談判藝術。他曾提出:“既稱和,便須有妥協,有妥協便須有價錢”:“有了定價,而他不解決,其過在彼不在我。”(《周恩來一九四六年談判文選》,4頁))。

  然而中共的讓步並未得到國民黨的善意回應,此時正值國民黨二中全會,中共的任何讓步均有被視為軟弱的可能,因此中共中央於16日和18日兩次致電重慶代表團,認為:國民黨想採用迂迴辦法首先推翻憲草原則,對此必須十分警惕;對修改憲草原則的任何主張,均必須予以痛駁,不要害怕破裂;修改憲草原則三點,我們仍深感不妥,因為這動搖了議會制、內閣制及省之自治地位,必給國民黨保持獨裁以極大便利,因此必須迅速加以挽救(註:《劉少奇年譜》下卷,27—29頁。據梁漱溟回憶,毛澤東得知此事後說: “他們(指國民黨)要制定他們所要的憲法,十個、八個,由他們自己制定去吧!必須制定共同遵守的憲法,我才接受。我只接受第十一個憲法。”(梁漱溟:《我參加國共和談的經過》,《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增刊6輯,67頁))。董必武因此在19日的憲草審議會上提出,“必須堅持政協的一切決議,目前應召開政協的綜合小組討論,保障原有政協決議不能有任何動搖。”(註:《董必武年譜》,249頁。)本已達成妥協的憲草三點協議又成懸案,討論進展甚微。最後雖整理出了一個憲法草案,但4月21日,在最後一次討論中,中共代表李維漢聲明:對小組全部工作及憲草全部條文,概采保留態度(註:《群眾》14卷3期,10 頁。)。

  在改組政府問題上,因國共對名額分配意見不一,亦陷於僵局。中共和民盟要求在40名國府委員中合占1/3以上名額,即14 名,以保證否決權,並稱得到了國民黨的同意。但國民黨予以否認,使國府委員名額分配問題成為改組政府難產的最重要原因(註:1月27日,周恩來在中共書記處會議報告政協討論情況時,提到國民黨同意中共和民盟在改組後的政府中占有14名(《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56頁),31日,周又將此事告訴了馬歇爾,因此國共雙方當時應對此有某種默契。中共非常看重國大與政府的否決權問題,因為只有如此,才能避免使國大和政府成為國民黨的合法統治工具。)。其實根據政協決議,只有在提案涉及施政綱領變更時,才需要2/3多數通過,而提案內容是否涉及施政綱領的變更,由出席委員過半數解釋之。按國民黨能夠掌握的委員席位,應該可以爭取到過半數席位。國民黨在這個問題上耿耿於懷,不過反映了對有可能影響其一黨獨尊地位的任何規定的神經過敏而已。

  按政協決議的程序,應該首先改組政府,議定憲法草案,再由改組後的政府召開國大,通過憲法。但由於在憲草和改組政府問題上國共意見不一,其他問題更無法列上議事日程,政協決議的實行無形停頓。而國民黨此時卻擺出一副急欲改組政府、召開國大的姿態,催各黨派提交國府委員和國大代表名單,以對外界宣稱“還政於民”,“把政府的樣子弄得‘民主’一些”,“對外可以弄得到美國的大筆借款,渡過難關;對內則塞住各黨派的嘴巴”,體現其執政的合法性(註:《消息半周刊》2期,3頁。)。中共深明國民黨之用意,不提委員及代表名單,並揭露國民黨政權之獨裁與不合法。3月30日,在政協綜合小組會上,中共代表團聲明:鑑於二中全會違反政協決議之混淆情形尚未澄清,憲草修改原則、國府委員名額等爭議未決,中共目前實無提出國府委員名單之可能。4月15日,蔣介石親自出面,召集各黨政協代表座談,要求各黨提出國大代表與國府委員名單。但是國民黨提出中共與民盟合占國府委員12名的方案,被中共認為“決無考慮之餘地”。21 日,中共代表團正式通知國民黨代表:中共目前已無提出國府委員及國大代表之可能(註:《新華日報》1946年3月31日、4月23、24日。)。

  政治形勢的發展,使國民黨原訂5月5日召開國大的計劃成為不可能。在蔣介石召集國民黨政協代表討論應對方案時,孫科、王世傑、邵力子等認為,“中共等不參加國大,則召開國大徒然促成大決裂,於黨於國無益,不如暫時不開會”;陳立夫等仍主張只要能拉入青年黨等參加,“則即中共不來亦應開會”(註:《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6卷(上),113—114頁;《在蔣介石身邊八年》,610頁。)。但此時正值國民黨籌備還都,召開國大本已面臨許多技術上的困難,因此蔣介石決定將國大延期,表面顯示為尊重各黨派意見,實際表示其以國大實現政權合法化、整合全國人心的企圖失敗。從此,政協綜合小組會和憲草審議委員會再未舉行,政協決議實際被束之高閣(註:政府改組既然難產,為改組後的政府制訂的《和平建國綱領》便成了無本之木。軍隊問題是國共爭執的關鍵問題之一,國共關係既已惡化,整軍協定當然也無法實行。)。而國共軍隊已在東北發生大規模武裝衝突,關內形勢亦漸趨緊張,內戰危機籠罩着中國大地,如何制止戰爭成為國人關心的最迫切問題,政協決議以及隨之而來的民主化問題反倒日漸淡出國人的視線了。

  1946年早春的中國民主化進程,終在國共全面內戰的槍炮聲中至於終結。概而論之,政協為中國實行西方式民主政治提供的可能性實際上是當時特殊國內外環境下的特殊產物,戰後國內人心望治,國際冷戰將起未起,造就了政協及以其為開端的民主化進程。但是,實施政協決議的契機在中國特定的政治環境下可謂稍縱即逝,而在政協之後的一段時間裡,中共曾經希望經此走上“和平民主新階段”,但國民黨囿於由一黨獨尊的“訓政”而一黨主導的“憲政”的統治理念和自身執政的既得利益,漠視此一民主化契機之不易,動搖反覆,使國共兩黨間的疑慮一度消解後重又加深,終至政協為中國打開的民主之門重又閉上。國共兩黨,各有各的代表利益,由於長期對立,缺少互信,又各有武裝,和平既不可行,便由局部衝突之星星之火化為全國範圍燎原之內戰。從中國近代歷史的發展而言,引進西方民主制度的想法與實踐不絕如縷,但中國從來就缺少養育這種制度的思想土壤與現實環境。政協前後的民主化進程,可以說是近代中國民主化進程中較為特殊的一次,它是在國共兩黨涇渭分明的政治分野以及長期武力鬥爭的背景下進行的,因此其可行性較之以往更少,失敗亦更速。正如毛澤東和周恩來說過的:“中國政治進程中的關鍵問題,一直是國共兩黨的關係問題”:“鬥爭的雙方,在鬥爭的基本方針上是絕不會讓步和變動的。基本方針,對蔣來說,是要用各種迂迴方法消滅中共;對中共來說,是要用各種方法來實現民主,將反動陣營壓下去。”(註:《同英國記者斯坦因的談話》,1944年7月14日,《毛澤東文集》3卷,192頁;《一年來的談判及前途》,1946年12月18日,《周恩來選集》上卷,260頁。)因此一言以蔽之,對於國共兩黨而言,政協最終不過是提供了又一個政治鬥爭的舞台,根本的結局仍要靠戰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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