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源博文:哥哥一走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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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陳建中先生英年早逝十周年
四、庸醫誤診 天不假年
1983年春節哥哥在成都家門前
哥哥是懷着對新生活的無限期盼而在深度麻醉之中停止呼吸的。2000年3月24日這天是周末,哥哥去世的前五天。他最後一次回到他無比眷戀的這個家,因為第二天開始就不允許離開醫院了,周一早上要安排手術。晚間我和哥哥通了十五分鐘的話,沒想到這竟成了我和他的最後訣別!十年前哥哥對我說的話已經成了永遠也無法抹去的記憶,話筒里分明讓我聽到了他那爽朗的笑聲,感覺到了他那大度的胸懷和樂觀的情緒,沒有絲毫對手術的懼怕和不安,反而勸我不要為他擔心,反覆告訴我醫生向他做出的手術解釋:沒有危險,雖則心臟體外循環,這樣的手術在胸外科如同普外的闌尾切除術一樣成熟。善良真誠的哥哥對自己的手術充滿了信心,也感染了我,真想立馬手捧鮮花送到他的床頭,為他加油打氣。然而他全然沒有想到,術前的承諾卻是一句空話,術前的診斷竟然是一紙“誤診”!
之前,哥哥因肺部感染、胸痛住院治療,後轉入大連醫學院附一院心內科,診斷為心瓣膜狹窄,需做瓣膜狹窄矯治術。在這個過程中,本來術前已經繳了費的核磁共振檢查卻因醫生不在崗而沒有做成。在後來的醫療事故鑑定過程中,這個很重要的情節根本沒有被提及。當胸腔打開以後,才發現問題不是出在胸瓣膜上,而是因為有一個動脈夾層血管瘤!為此嫂子向經治醫生提出質疑,為什麼當初不做核磁檢查,醫生的回答竟然是“誰也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在慌亂中之,手術方案不得不臨時改變,包括現去庫房領取人造血管等用料。至此,診斷錯誤、處置不當、未作思想(各種病因可能性)上、物質(動大手術所需的一切)上的準備,手術失敗是必然的了,哥哥危在旦夕,在劫難逃!
直到哥哥心臟停止跳動,家屬沒有收到過病危通知書,也沒有在改變了的手術方案上簽字。主刀醫生李XX一再向哥哥交待的,該手術與換瓣膜相比較是個小手術,沒有危險,不過是個忽悠。哥哥去世後,我追悔莫及,為什麼這樣輕信了這個李XX的忽悠,為什麼不接哥哥來北京阜外醫院診治?要知道,醫生的忽悠就是對生命的忽悠啊!
2002年5月,官方出具的鑑定書。
和今天相比,10年前的中國,互聯網還沒有廣泛興起,法制進程也相當緩慢,《醫療事故鑑定暫行辦法》2002年8月份才出台。醫、政從來是一家,醫院的錯誤會很容易地被醫政部門包庇或袒護下來,受害人沒有地方去討說法。即使打官司,結局也是五個字在等待你——躲、推、拖、壓、了。就這樣,對於哥哥生命的喪失,醫院把責任推卸得乾乾淨淨。而當嫂子作為家屬向醫院提出交涉時,院方態度冷漠、強硬。收了紅包的醫生們啊,你們的良心安然嗎?(出事後,紅包退回)
我們認為,起碼有四點醫院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1】哥哥術前服用了大量多種抗生素,其腸道菌群失調很嚴重,根本不利於手術,這是常識;2】哥哥入院的症狀有劇烈的胸痛背痛,這是動脈瘤的主要症狀之一,為什麼沒有得到重視;3】核磁共振檢查為什麼可以隨意改為不做,出事後沒有人為此負責任;4】主刀醫生李XX一再交待,該手術沒有危險,雖則要做心臟體外循環,從而嚴重誤導了病人和家屬對手術的認真考慮。醫療事故鑑定書也不得不承認“患者術前診斷與術中診斷不符,證實術前誤診”,至於“病人術後多次發生室性心律失常,屬心臟手術的常見併發症。”一說,我想,凡是被治死了的人都會得到這樣一條不符合邏輯的結論。
就算不構成醫療事故,醫政方連一句“存在不足、診斷不當”之類的公道話都不肯講,醫德何在?人道情懷還有沒有?十年過去了,若不是有互聯網,千古奇聞“開胸驗肺”的民工張海超能夠獲得六十萬元的賠償嗎?(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