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烈士張志新:我們民族那份帶血的記憶 |
送交者: Liny 2010年03月08日19:25:2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回憶烈士張志新:我們民族那份帶血的記憶 http://news.QQ.com 2009年07月17日11:29 羊城晚報 李菁
張志新,女, 1930年出生,天津人。原是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的一名幹部。面對林彪、“四人幫”的封建法西斯暴行,她挺身而出,公開闡明自己的觀點,揭露和反對林彪、 江青一夥殘害幹部、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竟被“四人幫”及其在遼寧的死黨一夥定為“現行反革命”,於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獄,加倍地給她精神上、肉體 上難以容忍的摧殘和折磨。在持續六年的監禁生涯中,她堅持真理,大義凜然,堅貞不屈,於1975年4月4日慘遭"四人幫"殺害。行刑前,審判人員怕她喊出 “真理之聲”,竟把她的喉管割斷,心虛和殘忍到極點。1979年3月平反,並被追認為烈士。 “她把帶血的頭顱,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讓所有的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從那個年代走過的人對這首詩和詩里的“她”——烈士 張志新都不會陌生。當年,正是原《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的報道,使張志新成為那個時代最沉重的祭奠。 記者◎李菁 一份血寫的報告 1979年元旦過後,我從新華社調到《光明日報》工 作,在記者部做機動記者。那年春天,報社收到了遼寧《共產黨員》雜誌寄的一份稿件,標題是《為真理而鬥爭》,主人公是剛剛被平反的一位叫張志新的烈士。記 者部主任盧雲讓我看一下,粗略看後,我感覺報道的整個調子是反對林彪、“四人幫”的,完全符合報紙需要,只是大話套話太多,具體細節很少。 盧雲聽了我的意見,讓我去遼寧跑一趟。第二天,我便坐上了去瀋陽的火車。當時遼寧省委書記是任仲夷,張志新案件的平反工作就是在他的全力支持下進行的, 所以遼寧省委對我的採訪全力配合。 看了張志新所有的“罪狀”材料,那種感覺我至今都忘不了——震撼得我心裡直抖。那時候,對“文革”中 一些冤假錯案的報道已經很多,但看了張志新的材料後,一種感覺告訴我,張志新這個人物實在太不同尋常。為張志新平反,是在“反林彪、‘四人幫’”名義下進 行的。但實際上,她對文化大革命的本質看得非常清楚,而且論述得非常嚴密,後來政治形勢的發展完全證實了張志新的預料。 毫不誇張地講, 採訪這幾天我的眼淚始終未曾斷過,經常是採訪結束回到賓館的路上,一邊走一邊掉眼淚。動筆寫的那天晚上,我在桌子前放了一塊毛巾,寫了一整夜,流了一整夜 的眼淚。早上,那塊毛巾都是濕的…… 坦率地說,寫文章的過程覺得很壓抑,因為很多內情或細節都不能寫。但我已經考慮好了,有兩個信息我 必須想方設法傳遞出去:一、張志新已經對毛澤東晚年的某些做法提出反思——1979年年初的中國,雖然“文革”已經結束,氣氛仍然很緊張,對毛澤東晚年提 出些許質疑,仍會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而張志新恰恰寫了不少反思的話,如果我把她的那些言論照實傳播出去,我也有可能被當作反革命槍斃。所以最後在成 文時,只含糊地寫上張志新“對毛主席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看法”,雖然還不能具體寫明究竟是什麼看法,但我相信敏感的讀者會看出其中的暗示;二、張志新在 死前已被割斷了喉管。 連夜寫完文章後,我帶着稿子回北京。考慮到所披露的是發生在新中國的極其殘忍的法西斯罪行,又有“血淋淋、影響不 好”等反對意見,報社領導們又報到中宣部送審——當時的中宣部部長是胡耀邦。幾天后,總編把我叫到辦公室,說文章一個字都沒改,連標點都一動沒動,但耀邦 同志希望把割喉管那個細節刪掉,可能他也覺得太過殘忍了。 上面的意思我不能不遵守,但我的一個念頭那時也異常強烈:一定要把這個信息傳 遞出去。最後,我“狡猾”地換成這種表述方式:“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 1979年6月5日,由我主寫的長篇通訊 《一份血寫的報告》在《光明日報》第一版發表。發表當天就有了反饋,一個讀者打來電話追問,“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究竟是什麼意思。 我對接電話的幹事說,“照實直說”。對方一聽就哭了,哽咽地說:“魯迅先生在《紀念劉和珍君》裡提到一個遇難的學生時寫道:‘這不但是殺害,簡直是虐殺, 因為身體上還有棍棒傷痕。’當年有棍棒傷痕被叫虐殺,而今我們割斷氣管再去處決,這叫什麼殺?假如魯迅活着,他會含蓄掉嗎?他會怎麼寫?” 那時候有電話的人不多,更多的讀者是通過來信表達他們的悲憤。我們此後又做了兩次追蹤報道,也刊登不少讀者來信;原來計劃用一個版面再做最後一次報道, 我寫了兩篇文章,一篇是寫張志新平反經過,另一篇是由我執筆、張志新女兒林林口述的一篇《媽媽,你在哪裡》,後來種種原因,這一版被停發。 張 志新之死 張志新以“反革命罪”被逮捕時,只有38歲;此後,受了7年牢獄的殘酷折磨,被槍斃時,也只有45歲。這樣 一個年輕而美好的生命,以這種方式凋零,時隔30年,每每想起來,我還是忍不住長嘆。 張志新是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告訴人們那曾經是一 個多麼荒謬、扭曲而瘋狂的時代。 大約在1968年前後,一個星期天,張志新到一個同事家裡借江青“文革”時講話資料。同事說張志新你站 到我們這一派吧,我們派是革命的。張志新說,我考慮的不是這一派那一派的問題,我考慮的是文化大革命的問題,我覺得文化大革命好多問題我不能理解。此事立 即被這個同事向她那一派組織的頭頭匯報,並寫成文字裝進檔案里。 不久,在遼寧省委宣傳部工作的張志新與3萬多名機關幹部一道,被送到盤 錦的幹校學習。在這裡,張志新被揪出來,說她反對文化大革命,要挖她黑思想,並成立了專案組。張志新的很多言論最初都只是在與同事朋友之間的閒聊中無意零 碎地流露出來。她從未主動地在公開場合談過自己的思想,甚至從未對自己的愛人提及,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批鬥和交代中,她被迫說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腦中的很多想 法,她的思想被組織挖掘得越來越深,1969年9月18日,張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獄。 當年的辦案人員向我回憶,張志新被逮捕後, 原打算只要她認罪,判幾年就可以了。但張志新始終堅持自己無罪。1970年5月,張志新因“反對毛主席、反對江青同志,為劉少奇翻案”被判死刑,案件呈至 已實行軍管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處高副處長看了報告,私下說: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張志新動口不動手,沒有搞破壞;另外,黨員在黨的組 織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 “軍管會”認為執行不力,換了人。新換者感到壓力很大,決心這次不能再“右”了——那時普遍認為 “左”比“右”好。他本意是判張志新兩年以上刑期,但就在謄抄審判意見稿時,覺得自己還可能被“軍管會”認為“右傾”,為了表示自己的堅決,他一下子把刑 期改為15年。 審判意見稿送到軍代表那裡,軍代表連寫了“六個惡毒攻擊”,結論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報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審批。 參加會議的法院方面代表一致同意判張志新死刑,但在最後,當時遼寧省最高負責人、軍區司令員陳錫聯發話: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於是,張志新被 改判無期,這一“指示”讓張志新多活了幾年。 1973年,張志新再一次也是徹底被推向死亡。11月,監獄組織“批林批孔”學習大會,在 大會上講到林彪執行極右路線,這時有一個犯人站起來喊:林彪不是地主,他家裡沒有土地。他喊完以後,已精神失常的張志新站起來高喊了一句涉及最高領袖的口 號,當時立即有人撲過去把她押出去了。 張志新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於是監獄提出了死刑報告。 1975年2月,遼寧省委常委開會討論“現行反革命犯張志新的案情報告”。我後來在檔案中,也看到了這份會議記錄。毛遠新說, 判了無期徒刑,還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間還那麼瘋狂,還犯罪,讓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張志新的死刑討論記錄大概只有60 多個字,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決定了。張志新的死刑判決公布之後,監獄裡有人提出張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但上級批示“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按 批示執行”。1975年4月4日,45歲的張志新在瀋陽大窪刑場被槍決。 殉道者張志新 當年張志新能在全國激起那麼大的反響,除了她本身的遭遇之外,我想,也與張志新本人散發的獨特氣質有關,讓人們對扼殺這個美好生命的時代更多了幾份悲憤 與控訴。 張志新身上有一種文藝青年的浪漫氣質。她的父親早年參加過辛亥革命,父母親都是教育工作者。張家姐妹很小就學會彈奏樂器,在天 津很有名。張志勤告訴我,大姐生前最喜歡的是波隆貝斯庫的小提琴曲《敘事曲》。 採訪張志新案件的過程,也是我重新認識張志新這個人的過 程。她的那些言行,不是反黨反毛主席,而是發自內心地為國家為人民。她說毛主席發動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推行的是一條左傾政治路線,這條路線是從1958年 人民公社、大躍進年代發展過來的,至“文革”時登峰造極,這樣下去,後果不堪設想。現在看來,她當時的那些言論體現出的政治洞察力和預見力可謂驚人—— “再過去十年,有人看我們現在和黨的領袖的關係,就像我們現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可笑,像神話一樣不可理解”;“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凌駕於 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在遼寧省實行“軍管”時,張志新就提出,軍隊不熟悉地方,“軍管”容易出事,沒想到“事”最後竟然發生在她身上。 外界一直盛傳的張志新的婚外戀確實存在,我在20多年前寫那篇報道時,不可能提及這一點。但過了這麼多年,我絲毫不覺得這有損於張志新在我心目中近乎完 美的形象。張志新在抗美援朝期間報名參軍,參軍後被部隊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學俄語。與在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任團支書的曾真相戀、結婚,後來調到遼寧。性格 外向、浪漫的張志新與丈夫後來關係不是很親密,“文革”剛開始時候,張志新和曾真是分成兩派的。張志新的妹妹張志勤後來告訴我,張志新有一次從瀋陽回天津 探親路過北京,說起曾真,張志新還哭了一場。 “文革”之前,張志新看到穆青寫的焦裕祿的報道後,很感動,主動找組織坦白。所以“文革” 一開始,就有大字報攻擊她這一點,說她如何如何。但張志新很特別的一點是,她對別人的這些指責毫不放在眼裡,但對她的“思想罪”,她明知最後的代價可能是 死,卻仍然不願為此放棄她所認為的“真理”。我看過案卷,她曾經在某天審訊時也承認過“錯誤”,但第二天又翻過來:我認為我應堅持我的觀點,於是有人說她 不要臉。她回答:我連命都不要了,我還要臉幹什麼? 因為至死不認錯,張志新最後被關押在只能容納一人、而且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小 號”里。我去監獄,看過她住的那個“小號”和她戴過的腳鐐。監獄裡面的人後來寫的材料說,有一次張志新把自己的衣服脫光了,監獄方面找了幾個女的進去給她 穿衣服;在床上大小便、就着經血吃饅頭——現在看來,張志新那時候已經完全瘋了。獄警上報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裝瘋賣傻! 張志新的女兒 林林和兒子彤彤如今都生活在美國。他們不願讓外人知道他們的身世,兒子在檔案中“母親”一項上都寫“幼年喪母”。妹妹張志勤、丈夫曾真現在都是七旬老人, 雖然都生活在北京,但彼此從不來往。對我來說,最難過的事情莫過於他們的不和。張志新平反後,不少報紙登她的家庭合影,都把曾真的頭像從一家4口中拿掉, 我覺得這是不應該的。曾真也是受害者,一輩子都生活在悲劇里。 時隔20多年,再回顧“張志新事件”,我想可以這樣說:如果遼寧沒有任仲 夷,張志新還平反不了。“文革”結束後,“文革”的陰霾還沒散去,在這種氣氛下,遼寧省委仍為張志新平反,並追認她為烈士,可謂勇氣可嘉。 不該被遺忘的歷史 我當年在遼寧採訪時,張志新的案卷只有一個材料沒有允許我看,這便是張志新 被槍斃後的照片。 “彈中頭部一槍擊斃”,張志新的刑場執行記錄只有這寥寥8個字,“彈中頭部”等於是面目全非,現場肯定非常悲慘,我猜 想這也是他們不讓我看案卷的真正原因吧。在槍斃張志新之前,公安部門到農村找到曾真和兩個孩子,他們表示“不要屍骨”。後來遺體也找不到了,遼寧省後來追 認張志新為革命烈士的平反大會上,張志新的大女兒林林實際上拿的是一個空骨灰盒。 當年收到的大量讀者來信中,其中兩封談到張志新遺體的 下落。一封說,張志新的屍體被瀋陽醫學院附屬醫院用汽車運走,放在水泥池子裡,用藥水泡上,做病理解剖實用。另一封來自遼寧中醫院,信中說張志新被殺害 後,屍體被拉回瀋陽,“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內臟”後才火化,“這是千真萬確的”。我的個人推測傾向於被用做醫學研究了。遺憾的是,張志新遺體下落這個謎至 今沒揭開。 張志新被割喉管,也成為那個時代最血淋淋的一個罪行。但我在採訪中發現,其實張志新並不是刑前第一個被割喉管的人。當時有許 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聲呼冤,就是高呼口號,有的“反革命犯”還高呼“毛主席萬歲”,這被認為影響極壞,於是遼寧公安局有人提出了這一“創舉”,主持遼寧黨 政軍全面工作的毛遠新等當權人物同意了這一“捍衛毛澤東思想”的創造性的“新生事物”。 張志新的報道登出來之後,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兩三大麻袋的讀者來信,提的最多的一點便是“要嚴懲兇手”。對張志新的死,沒有哪一個人是具體的兇手,但很多人都在後面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是這麼多人合 力共同“殺”死了張志新。這樣說起來,我也是有責任的——因為當年我是新華社記者,那鋪天蓋地的“造神”文章里也有我的一份。我當時沒有張志新的覺悟,不 過,真有的話,估計我也不在了。 張志新已經離去30年了。如今,她的名字已漸漸被淡忘。但我想,她代表了這個國家曾經經歷過的一個巨大 創傷,如果這段歷史被遺忘,那將是我們這個民族最大的悲劇。(三聯生活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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