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啊好啊:我對范美忠和袁騰飛兩位的看法 |
| 送交者: 好啊好啊 2010年05月09日21:23:4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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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范美忠和袁騰飛兩位歷史老師的看法。 我對范美忠的一時性的跑倒沒有什麼說法。但是,反感的是他那死不認錯的做法。 面臨巨大的天災,剎那間的反應,我不敢肯定大家(這包括我自己)都會做的比范美忠好。但是,范先是制止學生們的跑,然後,自己跑了。我個人認為這是他在那一剎那間思維不正常所致。 地震時向外跑,根據地震最為頻繁的日本人的經驗來看,是下策。 但是,這個下策,到了中國(因為房間抗震能力差),特別是汶川大地震這個罕見級別的大地震可能就變得是上策了。 我沒有資料顯示在汶川地震時,向外跑的人逃生率高,還是躲在屋內的人逃生率高。也許在一些學校,向外跑的人也有不幸遇難的,而躲在教室里的人到可能有逃生成功的。因此,我不敢說范的跑是對還是錯。 但是,他不叫學生跑,他自己卻跑了,雖這是在大災面前他被完全打擊的不知所措的表現,但是他這樣做很明顯是錯誤的。 如果他在事後僅僅是對人在強大的自然災害面前顯得渺小,脆弱,無助發出感慨,那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沒有什麼可指責的。但是,他一點也不認為他做的有錯,而以他自己說真話作為狡辯的理由,那就是他的錯了。的確,在中國上不見那不法律規定老師在自然災難面前對學生有保護的責任和義務,但老師在學校里對學生的安全負責這是大家無可爭議的共識了。我認為沒有理由以此在法律上懲罰范美忠。但是我非常主張在道德的層面上批評他死不認錯的做法。 他不讓學生跑,他自己卻跑了,他到底是為了什麼?這不是存在着很明顯的錯誤嗎?如果因為說真話就可以做錯事,那這個世界還有什麼法律和道德標準來約束大家的言行呢?難道我可以到他面前對他說:“范跑跑,我恨你!”而把他殺了。然後說我說了真話,因此我沒有錯來逃脫法律對我的懲罰以及公眾輿論對我的譴責? 范美忠的理論功底和學術素養好不好,這都是另一回事。這和他在大災之前,嚴令學生不動,而自己逃命,而事後死不認錯的事實無關。不能因為他的理論功底和學術素養好,他做錯了事就可以不遭到譴責。我們都是人,都有對了和錯了的時候。錯了的時候就要遭到別人的譴責的。民眾在批評他人錯誤時,會或多或少地自覺地為自己在將來面臨此種情景時應該如何做暗自下決心的。 而袁騰飛,身為一個中學歷史老師,在自己的專業活動範圍,以他自己獨特的方式,在大家都明知的一個學術氛圍中講了他自己的觀點(當然,也可以說是不見得全是他自己的觀點,很多是別人的觀點)而已。如果要有傾向性的定義為“靠講點關於毛澤東的真話出點名,掙點錢”我覺得不太妥當。在中國大陸的那個學術氛圍中,能像他這樣公開地以歷史事實為依據講真話的中學老師畢竟不多。就算他就是為了出名、掙錢,我覺得這也符合“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傳統中國文化的準則。而且他說這些話確實需要極大的勇氣的,那要比范美忠給自己辯解需要的勇氣大的很多。 袁騰飛說出這些話雖然可能對得起良心(無論是這良心於私於公),但是很可能結果寢食不安。而范美忠再說出那番話後則可能也同樣是落得了寢食不安的下場,固然,從他的後來的言論上我們可以明顯地感到他居然同樣沒有良心不安。
但是其這兩位良心沒有不安的區別在於由於范美忠沒有良心,所以談不上良心不安。
看樣子,這兩位成了人物了!原以為他們不夠人物的標準,故此我在天壇寫了此帖,現在看到大家在這裡也討論,那就在這裡也貼一下。
嘿嘿,
好啊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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