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愛一個人還是恨一個人都要尊重最起碼的歷史和常識。最近又有人對毛澤東的家庭成分亂加妄言,維梁無心路過此地,不吐不快。
所謂家庭成分有過去當年一說,對劃分的時間不太講究,無可操作性。但是作為認真寫在建國後檔案里的成分是有嚴格的時間限定的,即:根據解放前3年(就是1946年)擁有的家產(主要是不動產)來劃分家庭成分。
以我姥爺家為例,他家父輩祖輩在1920年左右(和毛澤東父親同一年代)是那村的大地主,但後來因為天災人禍一路敗了下來直到1940年左右成為貧下中農,但到臨解放時靠我姥爺的艱苦奮鬥又賺回了點土地,結果到了1949年,根據當時的田產被劃成了上中農(差點成富農)。
而毛澤東家在韶山的全部房屋、家產和田地早已於1929年被沒收乾淨,一無所有了,直到1949年8月。請問他家在1946-1949年其間到哪裡去當這個富農甚至地主去?毛澤東本人的確是在1936年和建國後對人表白過自己是出身富農,但那是講他當年的家庭成分不是嚴格按政策劃分的檔案里應該寫下的成分,否則如果都往上倒根,那誰沒幾個發達祖宗呢?連阿Q祖上還發達過呢。不能這樣胡亂定成分,但我也反對唯成分論,從我姥爺家的起起落落就能說明這點。